很多朋友来出国移民询问美国移民排期表a与表b区别。事实上,早在数⽉前⼩编就向⼤家介绍了美国亲属移民排期表的A、B
表的区别。可能有部分朋友没有注意到,这⾥⼩编就再向⼤家解释⼀下这个问题。
点击查看:Visa Bulletin
美国国务院(DOS)发布的移民排期表(Visa Bulletin)出现重⼤改⾰,在从2015年10⽉开始的2016财政年度设定了“递件排
期”,允许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前接受部分亲属移民和职业移民的绿卡申请(I-485),可先⾏审批、待移民排期有效时再
发出绿卡。这⼀改⾰将⼤⼤缩短申请⼈的等待时间。
移民排期表从10⽉起将原本移民排期表上的“优先⽇期”(Priority Dates)⼀分为⼆,A表格为“移民签证的最后批准⽇期(移民
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 ),B表格则是“可以递交申请的最早⽇期(递件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s)。是否
使⽤美国国务院的递件排期,由美国移民局依据年度名额的使⽤进度⾃⾏决定。
这⼀新规是奥巴马总统所发表的移民改⾰⾏政令的指导精神的⼀部分,对合法移民⽽⾔意义重⼤。以往只有在排期到了之
后才能递交I-485申请,如今凡是I-140获得批准的申请⼈都可以根据递件排期表提前递交调整⾝份的申请,当事⼈可提前换⼯
作、家属可以提前就业,全家可提前取得回美纸(Advance Parole)。不过,提前递交的申请不会被提前批准,申请⼈要等到移
民排期到了之后才能取得绿卡。
以2015年9⽉9⽇公布的10⽉排期为例,此前两个⽉倒退了8年的中国⼤陆出⽣的职业移民第三优先(EB-3)类别,移民排期
⼤幅前进到2011年10⽉15⽇;⽽优先⽇期在2013年10⽉1⽇的该类别申请⼈。若移民局允许,则在10⽉就可以递交I-485,⽐
移民排期提早两年。同样地,职业第⼆优先,10⽉的排期为2012年1⽉1⽇,但优先⽇期在2014年5⽉1⽇的申请⼈10⽉就可递
交I-485。
对于已连续数⽉出现排期的中国出⽣的EB-5投资移民⽽⾔,I-526⼀旦获批,也可提前递交I-485调整⾝份;以10⽉的排期
为例,移民排期为2013年10⽉8⽇,但优先⽇期在2015年5⽉1⽇的申请⼈,只要移民局启动递件排期,就可递交I-485。亲属
移民也是排期新政的受益群体,例如包含永久居民之外籍配偶和未满21岁未婚⼦⼥的F2A类别,10⽉移民排期为2014年5⽉
15⽇,⽽他们的递件排期则为2015年3⽉1⽇。
递件排期的设置也对⾝在海外的移民申请⼈提供了便利。美国驻外国使领馆可以根据递件⽇期约谈亲属移民或职业移民申
请⼈,先审后批,也有望⼤幅度缩短等待时间。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此前预期,将有41万名移民受益。
⽩宫于7⽉发表了⼀份名为“现代化及简化21世纪合法移民系统”(Modernizing and Streamlining Our Legal Immigration
System for the 21st Century)的报告,对亲属移民和职业移民的审批程序提出改⾰计划,并很快实施。移民律师协会称赞,联
邦政府在主要针对⽆证移民的移民改⾰⾏政令搁浅之际,转⽽对合法移民系统进⾏了富有成效的改⾰。
名词解释
排期是针对 “F类亲属移民”及“职业移民”(即EB类),在通过移民申请获批后排队等待领取绿卡的时间,根据排期表上的“排
期”,推算现在哪⼀个时间点之前申请的⼈可以进⾏下⼀轮的绿卡申领步骤。
排期表则由美国国务院官⽅站每⽉更新⼀次,每⼀个⽉的10⽇都会更新下⼀个⽉的排期表。可美国国务院签证办公室的
10⽉签证公告牌,看到EB-5美国投资移民签证(包括所有职业移民和亲属移民类)的签证,历第⼀次出现了两个排期表,即:
表A: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 (裁定申请的⽇期)
表B: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s (递交申请的⽇期)
介绍完了名字,让我们介绍⼀下他们的区别:
表A指,移民局(或签证部门)可以裁定EB-5⾝份调整或者签证发放的决定⽇期,也就是说最终申请者能够获批绿卡或者签
证的截⽌⽇期;
表B指,EB-5申请⼈递交⾝份调整的截⽌⽇期;
2015年10⽉份,EB-5签证类别在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和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s两张表的截⽌⽇,分别
为:2013年10⽉8⽇以及2015年5⽉1⽇。
两张排期表,两个截⽌⽇
1. 按照第⼀个⽇期,如果你的优先⽇在2013年10⽉8⽇之前,并且I-526已经获批,你就可以⼴领馆⾯试或者在美国递交I-
485申请,马上可以获批签证或绿卡。
2. 按照第⼆个⽇期,如果你的优先⽇是2015年5⽉1⽇之前,在2013年10⽉8⽇之后,在I-526申请获批之时,你在美国有
合法居留⾝份,就可以在美国递交I-485申请,虽然不能马上获批绿卡,但是可以拿到⼯卡或者⼯卡+回美证的⼆合⼀卡⽚;
或者如果⼈在中国的话,会收到签证中⼼发来的付款通知,递交DS-260表格,并锁定随⾏⼦⼥的CSPA(⼉童⾝份保护法)
年龄。
受益⼈是谁
1、持F1签证且为EB-5主申请⼈的留学⽣(包括即将毕业或者刚刚毕业,即将进⼊F1 OPT阶段的留学⽣)
如果没有新政策,申请⼈只能按照原有的排期进度,进⼊漫长的等待中,甚⾄主申请⼈会因现有F1签证到期被遣。
但在新政策下,完全可以规避这个问题,主申请⼈在获批I-526申请后且优先⽇在2015年5⽉之前,他可以通过递交I-485
申请转换⾝份,调整并保持合法⾝份,不再受F-1影响。
2、持合法签证暂居美国的EB-5主申请⼈
EB-5主申请⼈持合法签证刚好暂居美国,并且也通过了I-526申请,优先⽇在2015年5⽉之前,如果没有新政策,只能乖
乖等待排期。但新政策出台了,主申请⼈可以通过递交I-485申请。
此类投资⼈在递交I-485的同时,还可以同时递交I-765⼯作许可申请和I-131回美证申请,这样就可以合法地在美国⼯作以
及⾃由地出⼊美国。
总之,必须具备以下三要素:
1)主申请⼈⽬前以合法⾝份在美国;
2)已获批I-526申请;
3)优先⽇在2013年10⽉8之间——2015年5⽉1⽇之间。
3、⾝居国内的也有好处!
本文发布于:2023-11-19 16:50:5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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