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网站建设及运营指引
背景: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引领各级政府网站创新发展,深入推
进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政府网上服务能力,按照党
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结合各地
区、各部门政府网站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所称政府网站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派出机构和承担行政职
能的事业单位在互联网上开办的,具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
交流等功能的网站。
各地区、各部门可参照本指引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规
范网站域名,严格开办流程,加强监管考核,推进资源集约,实现政府网站有
序健康发展。
一、运营职责
(一)上传信息及时更新
1.各栏目信息须做到按要求常换常新
2.网站内容要符合实际,图片要贴切主题、大方得体。
(二)上传信息质量要求
1、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上传信息应注明信息来源,严格审核程序,对于来
源不明、内容不准的信息不予上传;
2、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应将最新信息及时更新,避免过时信息上网;
3、确保信息的适用性。应着重发布与工作和发展密切相关的、具有自身工
作特色的信息资源。
政府网站分为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原则上一个单位最多开设一个网站。
1.分类开设。
政府门户网站。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门要开设政府门户网
站。乡镇、街道原则上不开设政府门户网站,通过上级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
公开,提供政务服务。已有的乡镇、街道网站要尽快将内容整合至上级政府门
户网站。确有特殊需求的乡镇、街道,参照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流程提出申请获
批后,可保留或开设网站。
部门网站。省级、地市级政府部门,以及实行全系统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
方的县处级以上机构可根据需要开设本单位网站。
县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开设政府网站,通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
开,提供政务服务。已有的县级政府部门网站要尽快将内容整合至县级政府门
户网站。确有特殊需求的县级政府部门,参照部门网站开设流程提出申请获批
后,可保留或开设网站。
各地区、各部门开展重大活动或专项工作时,原则上不单独开设专项网
站,可在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网站开设专栏专题做好相关工作。已开设的专项
网站,只涉及单个政府部门职责的,要尽快将内容整合至相关政府网站;涉及
多个政府部门职责的,要将内容整合至政府门户网站或牵头部门网站。
2.开设流程。
(1)省级政府和国务院部门拟开设门户网站,报经本地区、本部门主要负
责同意后,由本地区、本部门办公厅(室)按流程办理有关事宜,并报国
务院办公厅备案。地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拟开设政府门户网站,要经本级政府
主要负责同意后,由本级政府办公厅(室)向上级政府办公厅(室)提出
申请,逐级审核,并报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准。
省级、地市级人民政府部门拟开设部门网站,要经本部门主要负责同
意后,向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并报省(区、市)
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准。实行全系统垂直管理的基层部门拟开设部门网站,要经
区、本部门机构名称拼音或英文对应的字符串。如,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域名为,商务部门户网站域名为。
部门网站要使用本级政府或上级部门门户网站的下级域名,其结构应为
“○○○.□□□.”,其中○○○为本部门名称拼音或英文对应的字符
串。如,保定市水利局网站域名为。
政府网站不宜注册多个域名,已有域名不符合要求的,要逐步注销。如有
多个符合要求的域名,应明确主域名。网站栏目和内容页的网址原则上使用
“www.□□□./.../...”、“○○○.□□□./.../...”形式。
新开设的政府网站及栏目、内容页域名要按照本指引要求设置,原有域名不符
合本指引要求的要逐步调整规范。
5.徽标和宣传语。
徽标(Logo)是打造政府网站品牌形象的重要视觉要素。各地区、各部门
可根据区域特色或部门特点设计网站徽标,徽标应特点鲜明、容易辨认、造型
优美,便于记忆和推广。
政府网站一般不设置宣传语。如确有需要,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发展
理念和目标等设计展示。
(二)网站整合。
政府门户网站一般不得关停。网站改版升级应在确保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进
行。
1.网站迁移。
政府网站因无力维护、主办单位撤销合并或按有关集约化要求需永久下线
的,原有内容应做整合迁移。整合迁移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逐级审核,经省
(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或国务院部门办公厅(室)审批同意后,方可启
动。拟迁移网站要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悬挂迁移公告信息,随后向管理部门注
销注册标识、证书信息(如ICP备案编号、党政机关网站标识、公安机关备案
标识等)和域名,向国务院办公厅报告网站变更状态。网站完成迁移后,要在
上级政府网站或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说明原有内容去向。有关公告信
息原则上至少保留30天。
2.临时下线。
政府网站由于整改等原因需要临时下线的,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逐级审
核,经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或国务院部门办公厅(室)审批同意后,
方可临时下线,同时在本网站和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临时下线每年不
得超过1次,下线时间不得超过30天。
政府网站如遇不可抗因素导致长时间断电、断网等情况,或因无法落实有
关安全要求被责令紧急关停,相关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或国务院部门
办公厅(室)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国务院办公厅报备,不计入当年下线次数。
未按有关程序和要求,自行下线政府网站或未按要求整改的,相关省
(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或国务院部门办公厅(室)要对网站的主办单位负
责人严肃问责。
3.网页归档。
网页归档是对政府网站历史网页进行整理、存储和利用的过程。政府网站
遇整合迁移、改版等情况,要对有价值的原网页进行归档处理。归档后的页面
因机构调整、网站改版等原因,政府网站主办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
网站域名、栏目的主体结构或访问地址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
单位备案并更新相关信息。网站域名发生变更的,要在原网站发布公告。
三、网站功能
政府网站功能主要包括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互动交流,政府门户网站和
具有对外服务职能的部门网站还要提供办事服务功能。中国政府网要发挥好政
务公开第一平台和政务服务总门户作用,构建开放式政府网站系统架构,省级
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网站要主动与中国政府网做好对接。
(一)信息发布。
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重
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决策信息。国务院文件在中国政府网公开发布后,各
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在本地区、本部门网站转载,加大宣传力度,抓好国务院
文件的贯彻落实。
政府网站要对发布的信息和数据进行科学分类、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权
据接口,方便公众开发新的应用。数据开放前要进行保密审查和脱敏处理,对
过期失效的数据应及时清理更新或标注过期失效标识。政府网站要公开已在网
站开放的数据目录,并注明各数据集浏览量、下载量和接口调用等情况。国家
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与中国政府网要做好数据对接和前端整合,形成统一的
数据开放入口。
(二)解读回应。
1.政府网站发布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策文件时,应发布由文件制发部
门、牵头或起草部门提供的解读材料。通过发布各种形式的解读、评论、专
访,详细介绍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国务院
文件公开发布时,应在中国政府网同步发布文件新闻通稿和配套政策解读材
料。
2.政府网站应根据拟发布的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会同业务部门制作便于
4.细化规范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
办理机构、联系方式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
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确保内容准确,并与线下
保持一致。
5.全程记录企业群众在线办事过程,对查阅、预约、咨询、申请、受理、
反馈等关键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为业务部门简化优化服务流程、便捷企业群众
办事提供参考。
(四)互动交流。
1.政府门户网站要搭建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根据工作需要,实现留言评
论、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和即时通讯等功能,为听取民意、了解民
愿、汇聚民智、回应民声提供平台支撑。部门网站开设互动交流栏目尽量使用
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互动交流栏目应标明开设宗旨、目的和使
用方式等。
2.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办事服务类栏目要通过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提供
留言评论等功能,实现数据汇聚、统一处理。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国务院部门办公厅(室)负责本地区、
本部门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的统筹推进、组织协调和考核管理,要指定专门机
构研究集约化平台的建设需求、技术路线、系统架构、部署策略、运维机制、
安全防护体系等。
2.省级政府部门网站要部署在省级平台。地市级和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地
市级政府部门网站、实行双重管理部门的网站,要部署在省级平台或经批准建
设的地市级平台。
实行全系统垂直管理部门的网站,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求部署在相应平
台。已开设的国务院部门内设机构网站要集约至国务院部门集约化平台。
其他经批准开设的政府网站要部署在对应的省部级平台或经批准建设的地
市级平台。
3.集约化平台的管理部门和平台上政府网站的主办、承办单位要结合实际
情况协商确定各自职责。原则上,各政府网站主办、承办单位负责本网站的栏
目策划、内容保障等工作,并自行安排有关经费。集约化平台的管理部门要做
好技术支撑和安全保障工作。如已建设的集约化平台无法满足有关政府网站个
性化需求,集约化平台的管理部门应与各主办、承办单位沟通协商,积极配合
并及时响应。
4.在国务院部门集约化平台上部署的基层部门网站,应按照基层部门网站
对应的主管单位要求做好信息内容保障工作。集约化平台的管理部门要积极响
以用户为中心,打造个人和企业专属主页,提供个性化、便捷化、智能化
服务,实现“千人千网”,为个人和企业“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
生”。根据用户群体特点和需求,提供多语言服务。围绕残疾人、老年人等特
殊群体获取网站信息的需求,不断提升信息无障碍水平。
优化政府网站搜索功能,提供错别字自动纠正、关键词推荐、拼音转化搜
索和通俗语言搜索等功能。根据用户真实需求调整搜索结果排序,提供多维度
分类展现,聚合相关信息和服务,实现“搜索即服务”。
通过自然语言处理等相关技术,自动解答用户咨询,不能答复或答复无法
满足需求的可转至人工服务。利用语音、图像、指纹识别等技术,鉴别用户身
份,提供快捷注册、登录、支付等功能。
(二)开放式架构。
构建开放式政府网站系统框架,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支撑融合新技
术、加载新应用、扩展新功能,随技术发展变化持续升级,实现平滑扩充和灵
活扩展。
1.政府网站服务器不得放在境外,禁止使用境外机构提供的物理服务器和
虚拟主机。优先采购通过安全审查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使用的关键设备和安全
专用产品要通过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被列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政府网站要
在严格执行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不得使用未通过安全审查
的网络产品和服务。按照要求定期对政府网站开展安全检测评估。
2.部署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应对病毒感染、恶意攻击、网页篡改和漏洞
利用等风险,保障网站安全运行。操作系统、数据库和中间件等软件要遵循最
小安装原则,仅安装应用必需的服务和组件,并及时安装安全补丁程序。部署
的设备和软件要具备与网站访问需求相匹配的性能。划分网络安全区域,严格
设置访问控制策略,建立安全访问路径。
3.前台发布页面和后台管理系统应分别部署在不同的主机环境中,并设置
严格的访问控制策略,防止后台管理系统暴露在互联网中。要对应用软件的代
1.明确政府网站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保护责任。强化安全培训,定期对
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水平。对
因工作失职导致安全事故的进行责任追究。被列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政府网
站,应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
2.按照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要求,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
操作规程,做好网站安全定级、备案、检测评估、整改和检查工作,提高网站
防篡改、防病毒、防攻击、防瘫痪、防劫持、防泄密能力。
3.建立政府网站信息数据安全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信息数据应当遵
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政府网站对存储的信息数据要严格管理,通过磁
盘阵列、网页加速服务等方式定期、全面备份网站数据,提升容灾备份能力;
利用对称、非对称的加密技术,对网站数据进行双重加密;通过设置专用加密
通道,严格控制数据访问权限,确保安全,防止数据泄露、毁损、丢失。
附件
网页设计规范
一、展现布局
(一)展现。
1.政府网站应简洁明了,清新大气,保持统一风格,符合万维网联盟
(W3C)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政府网站应确定1种主色调,合理搭配辅色调,总色调不宜超过3种。
使用符合用户习惯的标准字体和字号,同一类别的栏目和信息使用同一模板,
统一字体、字号、行间距和布局等。
3.按照适配常用分辨率的规格设计页面,首页不宜过长。在主流计算机配
置和当地平均网速条件下,页面加载时长不宜超过3秒。
4.对主流类别及常用版本浏览器具有较好的兼容性,页面保持整齐不变形,
不出现文字错行、表格错位、功能和控件不可用等情况。
5.网站内容要清晰显示发布时间,时间格式为YYYY—MM—DD HH∶MM。文章
页需标明信息来源,具备转载分享功能。
6.页面中的图片和视频应匹配信息内容,确保加载速度,避免出现图片不
显示、视频无法播放等情况。避免使用可能存在潜在版权纠纷或争议的图片和
视频。
(二)布局。
1.政府网站页面布局要科学合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一般分为头部标
识区、中部内容区和底部功能区。
2.头部标识区要醒目展示网站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展示中英文域名、徽
标(Logo)以及多语言版、搜索等入口,有多个域名的显示主域名。
3.中部内容区要遵循“从左到右、从上到下”的阅读习惯,科学合理设置
布局架构。
4.底部功能区至少要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
5.政府网站各页面的头部标识区和底部功能区原则上要与首页保持一致。
(三)栏目。
1.栏目是相对独立的内容单元,通常为一组信息或功能的组合,按照信息
类别、特定主题等维度进行编排并集中展现。
2.栏目设置要科学合理,充分体现政府工作职能,避免开设与履职行为、
公众需求相关度不高的栏目。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应设置机构职能、负责
人信息、政策文件、解读回应、工作动态、互动交流类栏目。
3.栏目名称应准确直观、不宜过长,能够清晰体现栏目内容或功能。
4.栏目内容较多时,可设置子栏目。栏目页要优先展现最新更新的信息内
容。
5.做好各栏目的内容更新、访问统计和日常核查,对无法保障、访问量低
的栏目进行优化调整或关停并转。杜绝出现空白栏目,暂不能正常保障的栏目
不得在页面显示,不得以“正在建设中”、“正在改版中”、“正在升级中”
等理由保留空白栏目。
(四)频道。
频道是围绕特定主题的重要栏目或内容的组合,一般设置在中部内容区顶
部,在各页面统一展示,为公众便捷使用提供导航。重要的单个栏目也可以作
为频道。频道设置要清晰合理,突出重点。频道不宜过多,一般以5—8个为
宜。
(五)专题。
1.专题是围绕专项工作开设的特定栏目,集中展现有关工作内容。一般具
有主题性、阶段性和时效性等特点。
2.专题一般以图片标题等形式在首页显著位置设置链接入口。专题较多
时,要设置专门的专题区。
3.专项工作结束时,相关专题要从首页显著位置撤下并标注归档标识,集
中保留至专题区,便于公众查看使用。
4.专题的页面风格原则上应与网站整体风格一致,具体页面展现可根据需
要灵活设计。
良影响。打开非政府网站链接时,应有提示信息。网站所有的外部链接需在页
面上显示,避免出现“暗链”,造成安全隐患。
三、网页标签
网页标签是指网页模版中对有关展现内容进行标记而设置的标签,通常包
括网站标签、栏目标签、内容页标签等。政府网站要在页面源代码
“〈head〉…〈/head〉”中以meta标签的形式,对网站名称、政府网站标识
码、栏目类别等关键要素进行标记,标签值不能为空。
政府网站要在所有页面中设置相关标签。栏目页要设置网站标签和栏目标
签。内容页要在设置内容页标签的同时,设置网站标签以及栏目标签中的“栏
目名称”和“栏目类别”标签。
(一)网站标签。
规范名称标签名称是否多值设置要求赋值内容
网站名称SiteName否必选政府网站的规范名称
网站域名SiteDomain是必选政府网站的英文域名
政府网站标识码SiteIDCode否必选政府网站合法身份的标识
示例如下:
〈head〉
…
〈meta name=“SiteName” content=“中国政府网”〉
〈meta name=“SiteDomain”content=“”〉
〈meta name=“SiteIDCode” content=“bm01000001”〉
…
〈/head〉
(二)栏目标签。
规范名称标签名称赋值内容
是否多值设置要求
否必选栏目名称ColumnName政府网站具体栏目的名称
栏目描述
栏目关键词是必选反映栏目内容特点的词语
ColumnDescription
ColumnKeywords
是必选
反映栏目设置目的、主要内
容的说明
首页
概况信息
机构职能
负责人信息
工作动态
政策文件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数据发布
数据开放
政策解读
回应关切
办事服务
咨询投诉
征集调查
在线访谈
……
栏目类别是必选
ColumnType
政府白皮书,国务院公报,政策专辑”〉
〈meta name=“ColumnType” content=“政策文件”〉
…
〈/head〉
(三)内容页面标签。
规范名称标签名称是否多值设置要求赋值内容
标题否必选具体内容信息的标题
发布时间否必选
来源否必选文章的发布单位或转载来源
关键词否可选反映文章信息内容特点的词语
作者否可选文章的作者或责任编辑
摘要否可选内容信息的内容概要
图片否可选正文中图片URL
网址否可选文章的URL地址
ArticleTitle
PubDate
ContentSource
Keywords
Author
Description
Image
Url
内容信息的发布时间,格式为
YYYY—MM—DD HH∶MM
示例如下:
〈head〉
…
〈meta name=“SiteName” content=“中国政府网”〉
〈meta name=“SiteDomain”content=“”〉
〈meta name=“SiteIDCode” content=“bm01000001”〉
〈meta name=“ColumnName” content=“要闻”〉
〈meta name=“ColumnType” content=“工作动态”〉
〈meta name=“ArticleTitle” content=“今天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定了这3件大事”〉
〈meta name=“PubDate” content=“2017—04—12 21∶37”〉
〈meta name=“ContentSource” content=“中国政府网”〉
〈meta name=“Keywords” content=“国务院常务会,医疗联合体,中小学,幼儿园,安全
风险防控,统计法”〉
〈meta name=“Author”content=“陆茜”〉
〈meta name=“Description” content=“部署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部署加强中小学幼儿园
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草案)》。4月12日的国务院常务
会定了这3件大事,会上,李克强总理对这些工作作出了哪些部署?”〉
〈meta name=“Url”
content=“/xinwen/2017—04/12/content_”〉
…
〈/head〉
四、其他
政府网站要方便公众浏览使用,页面内容要便于复制、保存和打印。要最
大限度减少用户额外安装组件、控件或插件;确需使用的,要便于在相关页面
获取和安装。应用系统、附件、视频等应有效可用,名称要直观准确。附件、
视频等格式应便于常用软件打开,避免用户额外安装软件。避免使用悬浮、闪
烁等方式,确需使用悬浮框的必须具备关闭功能。
政府网站主办、承办单位要根据用户的访问和使用情况,对网站展现进行
常态化优化调整。
本文发布于:2023-11-19 14:17:0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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