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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安全 法律法规
针对日益严重的置联网垃圾电子邮件问题,信息产业部在长期跟踪研究和开展相关工作的基础上,
为进一步依法加强治理,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互联网的和谐、健康发展,于2006年2月20
日颁布出台了《置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第38号令),自2006年3月30日起
正式实施。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反垃圾邮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笔
者参与了该办法的制定起草工作,下面对该办法的内容、特点等进行简要的剖析。需要指出。本文
只代表作者自已的观点和理解。
一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付景广
《办法》共计27条,主要包括对电子邮件服务提供行为
违法有害信息的电子邮件;9,莆意进行欺诈、窃取信息等违
的规范,对电子邮件发送行为的规范,垃圾邮件的举报处理
法活动的电子邮件;10.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或进行网络攻
流程,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等。归纳起来,《办法》有以下
击等破坏他人电信网络或 算机系统的电子邮件。
几个特点:
上述界定,首先侧重J 保护电子邮件接收者的权益,使
之免受垃圾广告的骚扰和有害信息的侵害。吲时,通过对广
对垃圾邮件进行了规范界定
告电子邮件发送行为的规范,也兼顾r网络营销t体的利
对什么是“垃圾邮件”进行界定,是反垃圾邮件法律法
益。以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具体来说。第一,赋予_r
规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办法》结合电子邮件的客观内容
电子邮件接收者选择权。只有接收青事先明确同意后,才可
和垃圾邮件的常用发送方式,做出了几种禁止性规定(第十
以向其发送广告邮件,即采用r较为严厉的“OPT-IN”方
一
条至第十四条)。凡是违反这几条规定所发送的电子邮
式。第二,赋予了电子邮件接收者退出权。接收者拒绝继续
件,都属于“垃圾邮件”。将相关条款展开来分析,垃圾邮
接收后不得再向其发送广告邮件。第三,赋予商家利f}}]电子
件至少包括:
邮件的广告营销权。并没有完全禁止发送广告邮件,只要通
1.未经接收者明确同意而向其发送的包含商业广告内容
过注册登记等方式获得接收者的同意,并在标题、内容上符
的电子邮件;2.没有在邮件标题前面标注“广告”或英文
合其他规定,就可以发送广告邮件进行网络营销。第p_q,涵
“AD”字样,以便于接收者区分 别的广告邮件;3.接收者
盖了包含违法有害内容的电 邮件。应该说,欺诈、色情、
之前同意,但一段时间后表示拒绝继续接收,之后发送者继
病毒类邮件比骚扰广告邮件的危害更大,更关系到用户的
续向其发送的广告邮件。4.没有在邮件中提供发信人真实有
实际利益,因此《办法》对这类邮件也进行了重点考虑。
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接收者表达拒绝继续接收要求的广告
鼓励公众对垃圾邮件进行举报
邮件。
除了上述具有骚扰性质的广告邮件外,“垃圾邮件”还
《办法》第三条规定:“公民使用互联网电子邮件的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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