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育英国际实验学校
【发文字号】
育字〔2014〕016号
温州育英国际实验学校
“校讯通”平台使用的暂行规定
“校讯通”是连接家庭、学校的教育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对家长而言,是获
取子女在校信息的实时手段;对学校而言,是实现家校联系工作的有效方式。为
进一步规范我校“校讯通”的使用和管理,使之更好、更有效地为推进学校、教
师和家长的交流,增进感情友谊,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服务功能,特制定我校 “校
讯通”使用暂行规定。
一、使用原则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不违反相
关政策、法规,不得传播有损国家、学校的安全、利益的信息和含有政治性传闻、
非法组织、色情、赌博、封建迷信等消极甚至反动内容的信息与言论。
2.“校讯通”的使用采取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应不定时征求
家长意见。
3.内容要有针对性,不能发布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短信、商业信息、培训信息、
广告以及私人短信等,信息内容应简明扼要。不得向教师、家长发送影响其正常
工作、生活等的信息。
4.本着尊重家长、平等沟通的原则,信息语言要礼貌、诚恳,切忌生硬、命
令、挖苦、训责的语气。
二、管理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叶盛富
副组长:吴士强 周东明 吴士良 王 浩 周清菊 徐宝峰 林永德
柯水平
成 员:陈耿红 官正华 叶德权 王建东 孙双武 贾 凯 王 斌
2.办公室设在信息中心
主 任:柯水平
成 员:陈耿红 叶德权 孙双武 王 斌
负责校讯通日常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信息资料收集等。
三、使用要求
1.为避免打扰家长、教师休息,中午休息时间、晚上22:00以后、早上8:00
以前不得发送信息(特殊紧急情况除外)。
2.发给家长的信息实行“三级管理审批负责制”。需发给全校家长的信息必
须在OA平台上申报,经各分校校长室审核报执行校长室同意后发布;需发给全
年级家长的信息必须在OA平台上申报,经分校德育处(或政教处)审核并报分
校校长室同意后发布;任课教师发给个别班级家长的信息,必须短信告知班主任,
经班主任同意后发布。
3.“校讯通”作为学校教育管理的一种辅助手段,各年级、各部门和全体班
主任、任课教师应当使用好,让其发挥应有的作用。班主任每月发给家长的信息
量不得少于6次,信息以反映学生在校的各种情况为主(如在校思想表现、出勤、
作业、学习、生活、健康等情况),信息次数由信息中心统计后每月上报执行校
长室及各分校校长室。
4.应该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不得以“校讯通”代表家长会和家
访工作。
5.每次学校放月假前一天,各年级要按时以短信的方式告知家长学生离校、
到校时间,并督促学生家长按时接送学生。
6.初、高中班主任应对班级学生的消费情况加强了解,并对个别突出的学生
及时以短信告知家长,教育孩子合理消费和按时吃饱吃好三顿正餐。
7.望老师们一定要在学生有进步的时候及时告知家长,以便达到更好的教育
效果。反对把这个平台办成批评的平台、告状的平台,而应该办成一个利于学校、
利于班级教育的平台,一个利于家长接受,乐于配合学校教育的平台,一个真正
让学生、家长和学校三方受益的平台。
本“暂行规定”从2014年4月起实施。
温州育英国际实验学校
2014年3月19日
主题词:校讯通 平台 使用 规定
抄报:陈董事长 黄校长
抄送:总校执行校长室 党总支书记室 学校荣誉校长室
发至:全体校务成员
上传:育英网站校务公开 校园OA系统
打印:黄 芬 拟文:柯水平 校对:王 浩 共印30份
本文发布于:2023-11-17 22:14:1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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