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温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情况白皮书

更新时间:2023-11-16 19:04:04 阅读: 评论:0

三等奖-不患寡

2021年度温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情况白皮书
2023年11月16日发(作者:尘世的风)

2021年度温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情况白皮书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

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2022.06.07

【分 类】司法白皮书

正文

2021年度温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情况白皮书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文明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2021年,

温州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

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两山”理念,筑牢绿色生态法治屏

障。全市法院稳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

件,积极延伸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多措并举,求实求新,为温州高质量建成共

同富裕示范区“绿色发展”样板贡献司法力量。

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基本情况

202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诉讼案件(包括刑事、民事、行政)

827件,审结794件。其中,刑事诉讼案件新收144件,审结136件;民事诉讼案

件新收170件,审结156件;行政诉讼案件新收513件,审结502件。公益诉讼案

件新收28件,审结27件。涉环境资源类行政非诉案件新收422件,审结440件。

全市法院环境资源诉讼案件数量悬殊较大,分布不均衡,受理案件数量排名前三的

法院分别是乐清法院、龙港法院、鹿城法院。

01

2021年,全市法院审结的环境资源一审刑事诉讼案件中,判处罪犯231

(其中判处拘役76人、有期徒刑155人),判处罚金148人,罚金适用率达

64.1%;判处单位4家,平均判处罚金11.3万元,最高判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

自愿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及修复费用共计1008.58万元。案件共涉及7个罪名,案

件数量排名前三的分别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污染环境罪以及非法采矿罪,三项罪

名累计占比达72.9%

02

2021年,全市法院审结的环境资源一审民事诉讼案件主要涉及土地承包经营

权纠纷、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及公益诉讼、水电供应合同

纠纷,其中土地资源纠纷(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分别

占年收案量的73.5%和年结案量的80.7%。结案标的金额共计6670.39万元。撤诉

(含按撤诉处理)和调解结案共68件,占比43.59%

03

2021年,全市法院审结的环境资源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主要涉及环境保护、国

土、林业、地质矿产等行政管理领域。行政机关败诉42件,败诉率为8.37%。调

解或撤诉结案的154件,调撤率为30.68%。全市法院审结的环境资源行政非诉案

件中,环保类非诉案件新收55件,审结48件,准予执行45件,准执率93.8%

资源类非诉案件新收367件,审结392件,准予执行391件,准执率高达99.7%

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的做法及成效

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2021年,全市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提升司法保障水平,积

极拓展服务保障方式,以排头兵姿态积极融入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大格局,助力美

丽温州高质量发展。

(一)实行三合一归口审理,推进审判体系重塑

全市法院紧抓环境资源审判庭设立契机,积极推动“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落

地,纵深推进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体系建设。

一是加快专门审判机构建设。中院科学重塑环境资源审判业务受理范围,指导

推进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改制挂牌工作。经报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

复同意,中院于202112月正式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并制定《关于确定环境资

源审判庭受理案件范围的通知》,负责审理温州地区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和行政

案件,实行“三合一”归口审判,有效发挥审判资源集合效应。截至2021年底,

全市已有6家基层法院实现“三合一”归口管理。文成法院率先制定环资案件归口

审理工作规程,获得省高院朱新力副院长批示肯定。

二是探索特色审判机构建设。全市法院根据辖区生态特色、地域特征、人文环

境,采取多种形式设立特色审判机构。永嘉法院探索在位于楠溪江核心景区的岩头

法庭设立楠溪江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集中审理环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并

在景区范围内设立3个巡回审判点;成立生态司法保护教育基地,主设楠溪江风光

展示区、法制教育科普区和生态修复承诺区三大板块,寓修复执行和法治宣传于一

体。瑞安法院依托法官联系镇街制度和共享法庭模式,在高楼镇设立环资审判巡回

审判点,推动环资纠纷就地化解,为涉环境维权诉讼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的司法服

务。

三是推进环资共享法庭建设。全市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共享法庭”建设部署,

探索搭建多个环资法治连接的“最小支点”。瑞安法院在哺育560万温州人民的一

受邀参加“南太湖”杯环资审判实务研讨会暨2021年浙江法院第二期案例研讨活

动,并进行主旨发言。永嘉法院报送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获评为全省优秀

案例,该案对于剖析和认定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行为具有示范意义。

(二)贯彻最严密法治要求,增强司法保护效能

全市法院持续强化各类生态要素和生态系统的司法保护,用最严格制度、最严

密法治保障人民生态环境权益。

一是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加大刑事制裁力度,维护辖区内生态环境安

全和生物多样性。洞头法院审结一起非法采矿案,涉案非法采挖海砂数量累计达

27419.6吨,依法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该案的处理体现了温州法院加大海洋资

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海洋资源犯罪的决心,入选2021年全省十大环境资源

典型案例。苍南法院根据辖区内非法捕捞案件高发的实际情况,制定《关于非法捕

捞水产品犯罪的裁判标准》,针对缓刑适用条件、犯罪工具、渔获物处理等作出细

化规定,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彰显严格司法的精神。瑞安法院在判处破坏生态环

境犯罪时,向被告人发出“禁止令”,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排污或处置

虑古树作为不可再生的自然和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科学、文化、生态、观赏价

值,经第三方鉴定,判决确认该案生态资源损失费近94万元,体现了对国家重要

林业资源的严格保护。平阳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了浙江省检察院指定平阳县检

察院管辖的非法狩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侵权责任民事公益诉讼案,当庭宣判被告

赔偿相关生态资源损失费用11100元,并在温州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该案

是民法典实施后我市首例生态资源损害赔偿案件,是对民法典“绿色条款”的生动

适用。

三是有效适用多元环境修复方式。全市法院秉承修复性司法理念,正确处理好

依法裁判与能动司法、司法保护与综合治理之间的关系,积极适用多元有效的环境

修复方式。永嘉法院在审理非法占用林地犯罪行为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主

动与检察院、财政和资规等部门深入沟通,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监督,提速增效赶在

播种季节对被破坏山体进行补植,最大限度实现生态恢复。龙港法院鼓励非法捕捞

人员自行修复或通过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的方式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将被告人自愿

公益诉讼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通力协作配合,共同推进破坏生态环境

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案件的协调化解,避免环境公益诉讼“一调

了之”,为生态环境实质性修复保护提供制度支撑。

五是开拓试点数字智能审判应用。积极落实“全域数字法院”建设要求,突出

环资审判特色,构建生态数字化保护新模式。文成法院完成全省试点的“绿源智

治”系统的首次运用,将该院首个环资公益诉讼案件的调解协议上传“绿源智治”

平台的公告模块,环境资源保护监管部门可同步线上查看协议内容,畅通环境资源

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间的数据共享。

(三)聚焦全维度司法协作,构建全域共治格局

全市法院自觉把环境资源审判融入国家治理体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

保护和修复,加强协调联动,实现全链条保护。

一是联动构建省内跨流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强化系统保护思维,通过跨流域

温瑞塘河司法保护的意见》,联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综合执法部门共建塘河保

护协作机制,延伸环资审判职能,将文化遗产等要素纳入保护范围,同心守护温州

“母亲河”,续写好“水如棋局连阡陌”的古城诗篇。乐清、永嘉两地法院携手探

索构建以雁荡山、楠溪江风景名胜区等旅游资源为主题的生态旅游资源保护司法协

助机制,为服务美丽乡村建设、助推经济绿色发展注入法治动力。拥江发展融合共

进新时期,龙港、苍南、平阳法院加快布局鳌江流域一体化司法保护,协商共筑资

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有序、协同创新的鳌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防线。

全市法院不断拓宽环资审判宣传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塑造绿色生活风

尚,全方位提升环资审判司法公信力和影响力。

一是坚持深化司法公开。围绕“6?5环境日”重要时间节点,中院召开温州法

院环境资源审判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2020年温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情况报告,

并在电视、广播、报纸、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进行专题宣传,保障公众对环境资

源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鹿城法院与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协调联动会议,发布

涉环保案件集中管辖审判白皮书;瓯海法院、龙港法院相继发布环境资源审判情况

报告与典型案例。

二是强化宣传普及大众。积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贴近生活的方式开展环境保

赛中设立打卡点,向选手和市民进行现场普法。龙湾法院开展“法治进校园”实践

活动,为青少年讲解环保法律知识。

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的下步工作安排

当前温州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进入新时期,一是温州山陆江海齐备,古城文化底

蕴悠远,美丽温州高质量发展对环资司法服务保障水平提出更高要求;二是“三合

一”归口审判框架的探索实践,多跨协同共治体系的构建,使环资司法审判力量面

临更多挑战;三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司法保障生态环境治理的能力

提出更高期望;四是数字化改革浪潮澎湃,为现代环资审判智慧化建设带来更多机

遇。

2022年,全市法院将坚守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底线,贯彻生态修复、协同共治

实务中突出的民事环境资源类案件鉴定评估规范化、生态损害赔偿金适用和管理等

难点问题。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统一裁判尺度,激发环资审判内在蓬勃生命力。

(二)持续着眼服务大局

坚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区域系统性出发,聚焦地区发展战略部署,进行

全篇谋划和开展专项行动,实现全域生态要素的全覆盖保护。出台《关于加强环境

资源审判工作为建设新时代美丽温州提供司法保护的意见》,作为下一阶段环资审

判工作纲领性文件,部署各项工作,助推绿色发展战略。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

关、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等单位的协调联动,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出台规

范性文件、联动参与综合治理等方式,共同维护区域环境生态安全。加强对环境保

护行政执法中薄弱环节、突出问题的深入分析,及时提出防治环境污染、维护生态

发挥团队力量,加强社会宣传,创建环资审判绿色品牌。深化推进环境资源案

件“三合一”归口管理,实现不同类型案件司法资源协调衔接。结合环境污染案件

专业性强、损害后果潜伏时间长、形成原因复杂多样的特点,建立环境科学和环境

法学方面专家库,鼓励技术专家作为陪审员或咨询专家参与案件审理,发挥其在环

境损害事实、因果关系鉴定等方面的作用。策划开展“世界水日”“植树节”“国

暴风车队-相敬如宾是什么意思

2021年度温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情况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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