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企业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
201737号),《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制为
企业的若干规定》、《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结合实验室检测站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反复酝酿和论证,制定检测站
转企改制工作方案。
第一部分 转企改制指导思想、目标及领导小组
一、转企改制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
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
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根据检测站的实际情况,围绕发展生产力,重塑市场主
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检测站在整个工程建设中控制
工程质量的作用,严格执行了检测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进程,严把了材料
关,维护好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通过体制机制的改革,充分调动
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动检测站的发展和壮大。
坚持从检测站的实际情况出发,兼顾国家、集体和职工的利益,坚持以人为本,
在保持稳定的基础上,和谐有序发展。
在本次转企改制中,坚持建立党的领导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的领导体制,
确保党对检测机构的领导;建立现代化的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做到产权
明晰。投入企业的各类资产,将通过法律手段,依照有关程序,明确界定资产的产
权关系,确保出资人权益。同时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妥善处理好人员安置问
题,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转企改制目标 按照上级要求,检测站转企改制为“实验室检测站建设工程质
量检测公司”(简称: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
制为企业的若干规定》、《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
改革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结合实验室检测站的实际情况,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反复酝酿和论证,制定
检测站转企改制工作方案。
第一部分 转企改制指导思想、目标及领导小组
一、转企改制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
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
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根据检测站的实际情况,围绕发展生产力,重塑市场主
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检测站在整个工程建设中控制
工程质量的作用,严格执行了检测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进程,严把了材料
关,维护好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通过体制机制的改革,充分调动
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动检测站的发展和壮大。
坚持从检测站的实际情况出发,兼顾国家、集体和职工的利益,坚持以人为本,
在保持稳定的基础上,和谐有序发展。
在本次转企改制中,坚持建立党的领导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的领导体制,
确保党对检测机构的领导;建立现代化的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做到产权
明晰。投入企业的各类资产,将通过法律手段,依照有关程序,明确界定资产的产
权关系,确保出资人权益。同时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妥善处理好人员安置问
题,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转企改制目标 按照上级要求,检测站转企改制为“实验室检测站建设工程质
量检测公司”(简称》、《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及川建质安(2017)11号文件精
神,通过实验室检测站机构编制委员会(2017)5号文批复设立的县所级事业单位,
下设办公室、试验室二个部门。
2、房屋使用情况 xxx检测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位于--,房屋建筑面积:四川省
建筑管理条例》及川建质安(2017)11号文件精神,通过实验室检测站机构编制
委员会(2017)5号文批复设立的县所级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试验室二个部门。
2、房屋使用情况 xxx检测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位于--,房屋建筑面积》(以下
简称“意见”)的文件已于2017年3月1日印发,由新华社首次对社会公布。
我国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共计3000多万正式职工中,教育、卫生和农技服务从
业人员三项相加,占总人数的3/4,其中教育系统人员即达到一半左右,另有900
万离退休人员,总数超过4000万人。
鉴于事业单位改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意见将总体目标时间设定到2020年。要
将最艰难的清理分类问题放在5年内完成。意见明确,5年内,在清理规范基础上
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基
本完成。这意味着,占事业单位约20%比例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
经营活动事业单位,都将在5年内完成从事业单位中的剥离。同时,意见明确,今
后不再批准设立这两类事业单位。未来的事业单位就是公益属性的事业单位,不再
包括行政类和经营类的事业单位,逐步取消行政级别。
此外,对于事业单位的“主力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5年内要在人事管
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
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
优化,为实现改革的总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分类步骤 第1步:
撤并 具体举措:
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予以撤销。
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予以
整合。
第2步:
分类 具体举措:
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
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
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
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第3步:
细分 具体举措:
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
分为两类:
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
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
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对公益一类,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根据财务收
支状况,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改革相关背景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按照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不同特
点,逐步建立健全分类管理的人事制度。
时至今日,这一分类推荐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思路没有变化。只是20年间,有关
这一思路的实践历程确属磕磕绊绊,也曾一度遇到瓶颈。
实际上,早在1991年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时,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试点亦
随之启动,但20年过去了,可以说根本没有启动。
的确,事业改革到2017年以后才开始有所动作。中央相继明确了事业单位人事
制度改革的方向,以及明确了聘用制度等相关政策规定。
党的十七大召开以后(2017年),推进改革的步伐加快。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
分配制度方面均有相关制度文件出台。而关注度最高的养老问题,则被视作事业单
位改革的“深水区”。
早在2017年初,国务院出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确定在山
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试点事业单位养老制度及分类改革。然而,这
一改革方案受到以教职工为代表的事业单位从业者的反对。其集中表现在,因改革
设计方案使得退休金待遇差异较大,以高校教职工为代表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内,掀
起了一股提前退休潮。【事业单位改企业方案】 在种种尴尬面前,分析普遍认
为,有关部门及全国各地对这项艰巨的改革任务,仍未做好准备。
2017年11月底,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该
条例即解决了上述问题。其在实行事业单位员工岗位聘用制、绩效考核、工资福利
以及社会保险等方面做了相关制度建设的规定。
在种种铺垫条件几近成熟之时,如今这份事业单位改革顶层设计和实施方案兼具
的指导意见问世,被舆论视为对事业单位改革实质破冰。也因此,公众对其实施寄
予厚望。【事业单位改企业方案】 □核心政策 在离退休待遇方面,转制前已离退
休人员,原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有关规
定执行;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继
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制前已退休人员,转制后继续按规定
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
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
作。
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绩效工资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
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
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实施绩效工资,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 校、公共卫生
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
事业单位改企业方案
(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
庆五省市试点事业单位养老制度及分类改革。然而,这一改革方案受到以教职工为
代表的事业单位从业者的反对。其集中表现在,因改革设计方案使得退休金待遇差
异较大,以高校教职工为代表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内,掀起了一股提前退休潮。【事
业单位改企业方案】 在种种尴尬面前,分析普遍认为,有关部门及全国各地对这
项艰巨的改革任务,仍未做好准备。
2017年11月底,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该
条例即解决了上述问题。其在实行事业单位员工岗位聘用制、绩效考核、工资福利
以及社会保险等方面做了相关制度建设的规定。
在种种铺垫条件几近成熟之时,如今这份事业单位改革顶层设计和实施方案兼具
的指导意见问世,被舆论视为对事业单位改革实质破冰。也因此,公众对其实施寄
予厚望。【事业单位改企业方案】 □核心政策 在离退休待遇方面,转制前已离退
休人员,原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有关规
定执行;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继
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制前已退休人员,转制后继续按规定
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
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
作。
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绩效工资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
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
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实施绩效工资,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 校、公共卫生
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
事业单位改企业方案
(三)》(粤发[20xx]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
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
分离的原则,以社会功能为依据,突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公益目
标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
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我市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改 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现有事业单位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行政类、
公益类和经营类三个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再划分为三个小类别,即公益一类、二
类、三类。
1、行政类事业单位:
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部门自
行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不作为依据。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
职能归位、调整机构。即对获批准的行政类事业单位予以保留,将其经营服务性
职能剥离,并交由其他机构、社会组织;对编制数少于6名的行政类事业单位,将
行政职能回归行政部门,机构与相关事业单位进行资源整合。对申报未获批准单
位,则根据其社会功能划定相应的公益类别。
根据省编制部门的审批程序规定,行政类事业单位审批权限上收到省,并由省按
程序报中央编办。在分类时,市编制部门将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清理和调整,对拟
定为行政类的事业单位要求申报部门和单位列出法律法规授权依据,并依照省的规
范格式和要求汇总,按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
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公益类事业单位:
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面向社会
提供公共服务和为国家机关行使职能提供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
象和资源配置等不同情况,这类单位具体划分为三个类别。
(1)公益一类:
指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权
利、政府必须予以保障、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只为政府履
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由政府确立并严格监管,不得从事任何的经营活
动。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严格管理,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证,履行责任依
法取得的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包括:
党校(行政学院),基础性或社会公益性科研机构,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军
队退役人员服务管理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政府资金和项目管
理机构,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残障康复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人事、教育考
试机构,承担义务教育的少年体校,公益性宣教、咨询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彩票
管理事务机构,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文献情报、档案馆,地方志编纂机构,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科技馆,土地储备、土地整理机构,地震、气象、环境等监测
预报机构,基础测绘和地质调查机构,离退休(老龄)服务机构,应急救助机构,
战略物资储备机构,强制性检验检疫机构,完全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信息机构、
基础或公共科研任务的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教育助学机构等。
(2)公益二类:
指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政府
予以支持,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主要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
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实现公益目
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提供公益服务依法取得的行政性事业性
收费,要按规定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用于公益事业发
展,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具体包括: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政府举办的示范性幼儿园,基础应用科研院所,一般性技术
推广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对外交流促进机构,职业病疗养机构,运动项目管理机
构,体育训练基地,公共体育场馆等。
(3)公益三类:
指从事的业务活动具有一定公益属性,但社会化程度较高,与市场接轨能力较
强,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自主开展公益服务和相关经营活动,受政府委托承担有关公益任务
的,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相应支持。具备转企条件的逐步转为企业。具体
包括:
职业培训、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一般性疗养机构,咨询服务机构,
一般性评鉴机构,非强制性检验检疫机构等。
公益性是事业单位的根本属性,在分类改革中要进一步清理整顿事业单位,优化
公共资源配置,完善公益类事业单位布局结构。
一是改革要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进行。对实行大部门体制进行整合的部门所属的
事业单位,要统筹考虑,优化业务流程,进行结构调整,整合重组;对工作任务相
同、相近或在一个区域内重复设置的,要打破条块、部门界限进行重组;对设置过
于零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一但仍有社会需求的,要予以合并;对公益服务任
务萎缩,工作量严重不饱和或工作任务已完成的,要予以整合或撤销。
二是改革要充分体现区域覆盖,资源整合。对检验检测,要打破部门壁垒,按照
优化、效能的原则,整合技术设备、技术手段相同或相近的的检测、检验机构,以
及同在一地、任务不饱满的同类检测、检验机构。解决政府重复投入、检测资源浪
费问题,全面提升公共检测能力与水平。对信息机构,要结合电子政务建设,以职
能转变促进政府管理创新,推进信息机构的分类调整和资源整合。部分公共管理职
能重的部门可依托信息机构建立完善政府决策咨询机制与平台,促进公众与政府的
良性互动。对投诉机构,要整合资源,建立完善统一的投诉受理平台,完善运行机
制,强化监督和资源共享,实现一个电话受理,一个窗口对外,方便群众投诉。
三是对混合型事业单位,即:
兼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属性的事业单位和其它目前难以确定类别的事业单
位,应对其职能进行剥离、调整后再确定类别;对由多个不同类别属性的所属单位
组成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各个单位的不同类别;对职能混合
不宜进行剥离的,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类别。
3、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
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营利为目的,已经实现或经过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
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是:
对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转企;对部分既开展经营活动又从事公益服务
的,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对无市场前景、转企成本过高或转企后难以生存
的,予以撤销。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目前仍列为事业单位管理但不应列入事业单位的行业学会、学术联谊、咨询经
纪、鉴定评估、公正、认证等机构以及承担非强制性技术检验、检测的事业单位,
要转为民间性社团或社会中介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具体包括:
开发应用型科研机构,工程勘察设计机构,宾馆、招待所,经营性体育场馆等。
4、暂不纳入分类改革的事业单位:
根据全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
(1)人民群团(不含其下属事业单位)暂不分类。具体包括:
清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清远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清远市科学技术协会、清远
市残疾人联合会、清远市社会科学联合会、清远市红十字会、清远市基督教三自爱
国委员会、清远市佛家协会等8个单位。
(2)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技工学校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主要按标准进行管
理,中央和省正在制定或修订相关机构编制标准,故暂不分类,机构性质、人员编
制等维持现状。具体包括:
清远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清远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清
远市高级技工学校等4个单位。
(3)根据省文化专项体制改革的精神和部署,文化系统事业单位暂不列入此次分
类改革。具体包括:
清远日报社、清远广播电视台、清远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报、清远广播电视台经
营广告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清远广播电视
台技术传输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网络中心、清远市民族歌舞团、清远市演出公司
等10个单位。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求各地成立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委、
政府统一领导,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
理、法制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召开动员大会 4月20日召开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会议,由机构编制
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市直副处级以上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转发《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印发《清
远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会议既是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动员部署,也
是制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业务培训。
(三)时间安排 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因地制宜、分级组织;先易后难、分
步实施的原则稳妥推进。改革于2017年4月启动, 11月完成,12月检查验收和总
结。市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具体安排: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分类改
革实施方案》,会议既是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动员部署,也是制定事业单位机构
编制方案的业务培训。
(三)时间安排 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因地制宜、分级组织;先易后难、分
步实施的原则稳妥推进。改革于2017年4月启动, 11月完成,12月检查验收和总
结。市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具体安排》(晋发〔20xx〕16号),省委办公
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的意见》(晋办发
〔20xx〕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
和xx届x中、x中、x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市委、市
政府工作中心,积极配合政府机构改革,本着规范、搞活、发展的宗旨,通过对事
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建立起基础优先、服务公平、
区域均衡、门类齐全的公益服务体系和公益目标明确、投入机制完善、布局结构合
理、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
制,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简、优化、效能的原则。按照区域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要
求,适当调整现有事业单位,优化布局结构,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
益,提高事业单位服务水平和社会效益,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坚持政事分开和事企分开的原则。合理界定事业单位的性质,规范事业单
位的职责任务,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坚持分类管理、衔接配套的原则。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要与
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和人事制度改革以及各行业体制改革相配套、相衔接,统筹考
虑,整体推进。
(四)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在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
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事业单位人员的切身利益,保障改革所涉及单位
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操作,确保改革顺利有序推进。
三、目标任务 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全市现有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进
行全面清理,对保留的事业单位重新规范,并根据其职责任务,进行科学分类,实
行分类改革和管理,实现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科学、单位名称规范、职责界定清
晰、经费渠道适宜、编制职数合理、内设机构精干、类别划分准确、管理规范有
序,逐步理顺事业单位与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关系,改革事业单位现行管理体制,优
化资源配置,调整布局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事业单位生产力,提高公益服务的
质量和效率。
(一)清理 根据社会事业发展需要,采取"撤、并、转"的方法,对事业单位资源
进行统筹规划。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予撤销:关于市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
的意见》(晋办发〔20xx〕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
和xx届x中、x中、x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市委、市
政府工作中心,积极配合政府机构改革,本着规范、搞活、发展的宗旨,通过对事
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建立起基础优先、服务公平、
区域均衡、门类齐全的公益服务体系和公益目标明确、投入机制完善、布局结构合
理、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
制,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简、优化、效能的原则。按照区域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要
求,适当调整现有事业单位,优化布局结构,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
益,提高事业单位服务水平和社会效益,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坚持政事分开和事企分开的原则。合理界定事业单位的性质,规范事业单
位的职责任务,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坚持分类管理、衔接配套的原则。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要与
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和人事制度改革以及各行业体制改革相配套、相衔接,统筹考
虑,整体推进。
(四)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在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
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事业单位人员的切身利益,保障改革所涉及单位
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操作,确保改革顺利有序推进。
三、目标任务 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全市现有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进
行全面清理,对保留的事业单位重新规范,并根据其职责任务,进行科学分类,实
行分类改革和管理,实现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科学、单位名称规范、职责界定清
晰、经费渠道适宜、编制职数合理、内设机构精干、类别划分准确、管理规范有
序,逐步理顺事业单位与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关系,改革事业单位现行管理体制,优
化资源配置,调整布局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事业单位生产力,提高公益服务的
质量和效率。
(一)清理 根据社会事业发展需要,采取"撤、并、转"的方法,对事业单位资源
进行统筹规划。
1、有 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予撤销》中的标准核定。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事业单位现有领导职数超过规定要求的,或单位需要撤销、合并的,在过
渡期保留现有人员的相应待遇。
(三)分类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即从事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
工作,并按照行政机构方式运行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即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实现或经过相应调
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即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者为政府行使职能提供支
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其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不同情况,划
分为以下三个类别。
--公益一类。即从事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
生、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社会权利的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
事业单位。
--公益二类。即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
益服务,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公益三类。即提供的服务具有一定公益属性,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
业单位。
(四)改革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按照"清理、归并、精
简、规范"的原则进行改革。完全或基本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结合政府机构
改革,有行政编制或可以调剂行政编制的,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
关。目前不具备划转条件的,待条件成熟时再行划转。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
位,原则上将行政职能收回行政机关。对一时难以收回的,依法予以授权或委托,
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的职能必须取消。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后,原事业单位
机构进行综合设置,该归并的归并,该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今后,除法律法规授
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目前可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
依法进行企业注册,撤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使之真正成为自
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谋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不具备
转企条件的,作为过渡暂按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
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财政也不再以任何形式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
位拨付经费。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区域覆盖、就近服务、优势互补和精简效能的
原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整布局结构,优化事业单位资源配置,统筹规
划机构设置。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予以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宗旨和业务
范围,不开展经营活动,不收取服务费用;履行职能依法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
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能自主支配。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给予不同程度投入,同时鼓励社会力量投
入;提供公益服务取得的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纳入
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其他收入,纳入单位预算
管理,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并依法纳税。
--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实行经费自理,自主开展公益服务活动和相关经营活动。根
据需要,政府购买其有关服务。
(五)逐步完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配套改革 按照政事分开的要求,对事业单位
的管理逐步从微观转向宏观,重点是管政策、管规则、管标准、管监督,逐步建立
既能充分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又能有效约束其行为的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
制。按照事业单位的类别,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养老保险、
财政投入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改革,逐步探索新的符合事业单位自身发展
规律的管理模式。创新事业单位运行机制,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完善事业单位法
人治理结构,逐步实现政府"以办为主"向"以管为主"转变,让事业单位充分享有内
部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真正成为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完善、面
向社会服务的独立法人。
1、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聘用合同管理制度,聘用制必须在编制内进行。
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坚持科学设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逐步建立岗位分类管
理、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和各类人员特点的具体人事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
聘、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完善未聘人员安置政策体系。通
过改革,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单纯的
行政管理向法治化管理转变,由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转变,由国家用人向
单位用人转变,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激活事业单位活力,增强自我发展能
力。
2、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全面实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
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
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
造的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3、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
效率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建立社
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4、推进财政投入制度改革。规范财政供给范围,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完善财税优
惠政策,保障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需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对事业单
位财产、债权、债务的管理,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采取经费全额拨付、按照
项目拨付、购买服务、适当资助或给予其他扶持等多种方式支持公共事业,保障财
政资金分配的公平与合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单位提供更多更好
的公益服务。
5、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
国有资产的监管,妥善做好撤、并、转事业单位的经费、物资、房地产等资产处置
工作。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登记、造册和债权、债务清算工作。要根据合理、节
约、有效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国有资产划转、移交以及重新分配。
四、组织实施 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市和县区要统一步骤、同步推
进。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行政许可法》规定,按照"清理、归并、精简、规范"的原则进行改
革。完全或基本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有行政编制或可以
调剂行政编制的,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目前不具备划转条件
的,待条件成熟时再行划转。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将行政职能收
回行政机关。对一时难以收回的,依法予以授权或委托,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
的职能必须取消。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后,原事业单位机构进行综合设置,该归
并的归并,该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今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
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目前可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
依法进行企业注册,撤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使之真正成为自
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谋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不具备
转企条件的,作为过渡暂按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
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财政也不再以任何形式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
位拨付经费。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区域覆盖、就近服务、优势互补和精简效能的
原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整布局结构,优化事业单位资源配置,统筹规
划机构设置。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予以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宗旨和业务
范围,不开展经营活动,不收取服务费用;履行职能依法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
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能自主支配。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给予不同程度投入,同时鼓励社会力量投
入;提供公益服务取得的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纳入
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其他收入,纳入单位预算
管理,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并依法纳税。
--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实行经费自理,自主开展公益服务活动和相关经营活动。根
据需要,政府购买其有关服务。
(五)逐步完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配套改革 按照政事分开的要求,对事业单位
的管理逐步从微观转向宏观,重点是管政策、管规则、管标准、管监督,逐步建立
既能充分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又能有效约束其行为的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
制。按照事业单位的类别,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养老保险、
财政投入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改革,逐步探索新的符合事业单位自身发展
规律的管理模式。创新事业单位运行机制,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完善事业单位法
人治理结构,逐步实现政府"以办为主"向"以管为主"转变,让事业单位充分享有内
部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真正成为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完善、面
向社会服务的独立法人。
1、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聘用合同管理制度,聘用制必须在编制内进行。
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坚持科学设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逐步建立岗位分类管
理、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和各类人员特点的具体人事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
聘、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完善未聘人员安置政策体系。通
过改革,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单纯的
行政管理向法治化管理转变,由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转变,由国家用人向
单位用人转变,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激活事业单位活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2、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全面实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
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
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
造的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3、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
效率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建立社
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4、推进财政投入制度改革。规范财政供给范围,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完善财税优
惠政策,保障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需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对事业单
位财产、债权、债务的管理,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采取经费全额拨付、按照
项目拨付、购买服务、适当资助或给予其他扶持等多种方式支持公共事业,保障财
政资金分配的公平与合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单位提供更多更好
的公益服务。
5、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
国有资产的监管,妥善做好撤、并、转事业单位的经费、物资、房地产等资产处置
工作。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登记、造册和债权、债务清算工作。要根据合理、节
约、有效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国有资产划转、移交以及重新分配。
四、组织实施 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市和县区要统一步骤、同步推
进。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提出《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所属事业
单位清理规范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包括单位的拟定类别、划分类别的理由
及依据,于2017年10月底前报同级编办。编办根据事业单位的业务性质、功能定
位、发展方向等进行认真审核、科学分类,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定或报批。
【事业单位改企业方案】 第三阶段:
配套 改革(2017年1月-10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根据批准的事业单位
类别和有关管理体制改革政策,组织实施财政配套改革,加强事业单位财务和资产
管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
管理要求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
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转换用人机制;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建立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同时着
力推进上级已做出部署的文化体制、水管体制和勘测设计等单位的改革。
第四阶段:
检查验收(2017年11月-12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对事业单位清理规
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和全面总结,并写出专题报告报市编办。市编委将
组织有关部门对市直和各县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
查验收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
情况复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为确保改革工作整
体顺利推进,成立以市长、市编委主任为组长的市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协调组,主要
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改革中的有关问题。协调组成员包括市
编委组成人员和市纪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审计局
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协调并组织实施改革工作,办公室设
在市编办。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紧迫性和艰巨
性,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责任,务求取得实
效。各县区、各部门"一把手"是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调研,制
定工作计划,及时了解和掌握改革动态,及早发现和妥善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
问题,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协同配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
程,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纪检、组织、财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组织部门负责事
业单位领导班子的及时调整和配备;财政部门负责制定配套财政政策,做好事业单
位机构整合过程中国有资产清算、移交和债务清理等工作,并根据清理规范后的事
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合理安排财政预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协助事业单
位主管部门做好人员的调整安置工作和涉及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审计部门
负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加强事业单
位转制后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做好机构变动单位资产划转处置等工作,防止国有
资产流失。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做好相应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不得
擅自定机构、定编制、提高机构规格、超职数配备干部、超编进人。事业单位清理
规范和分类改革实施期间,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一般不
再审批新的事业单位。要严肃组织、人事、财经纪律,强化国有资产监管,不得突
击提拔干部、评定职称、分钱分物。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
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3篇: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我省公益事业
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中发〔20xx〕5号),结合江苏实际,现就分类推进我省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
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
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坚持分类指
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
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发展公益事业,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
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明确功能定位,根据不同类别事业
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坚持开拓进取,创新体制机制,破除影响公益事业
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胆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实践;坚持着眼发展,优化资源
配置,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
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坚持统筹兼顾,整体配套衔接,注意与行业体制改
革、政府机构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主要目标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结合江苏实际,现就分类推进我省事业单位
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
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坚持分类指
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
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发展公益事业,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
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明确功能定位,根据不同类别事业
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坚持开拓进取,创新体制机制,破除影响公益事业
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胆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实践;坚持着眼发展,优化资源
配置,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
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坚持统筹兼顾,整体配套衔接,注意与行业体制改
革、政府机构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主要目标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全面规范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机构编
制事项。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机构编制管理。推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科
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建立健全"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
增"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用好用活现有编制资源。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
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等综合约束机制。加快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
和公益性职责履行情况的定期评估制度。探索对事业单位部分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
务的办法。
4.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管理。面向社会提供公益
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
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
构的事业单位,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5.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
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
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
变。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坚持科学化、民主化、
制度化方向,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依照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
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6.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
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规
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
位、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根据改革进程,不断探索完善对事业单位绩
效工资的分类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和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
7.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研究并逐步推进事业单位
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
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
会保险体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
结合的模式,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
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实行"老人老
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
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探
索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8.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
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加强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面向社会提
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项和年度报告要向社会公开,
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务事项要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
9. 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党的组织设置,
理顺隶属关系,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做好思想
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
党组织在促进事业发展、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中的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证
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的贯彻执行。
(五)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 1.大力发展公益服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
众需要,不断拓展公益服务领域,增加公益服务品种,扩大公益服务供给总量。发
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提供主体多元
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满足全省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益
服务需求。
2.强化政府责任。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优先发展直接关
系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公益服务,加快构建终身教育、就业服务、
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养老服务"六大体系",把公益服务资源
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益服务水平差距,努力为人民
群众提供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公益服务。
3.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在
公益事业领域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完善相关政策,放宽准入领域,推进公平准
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国(境)外资本,以出资创办、入股联办和民办公助、公
办民助等形式兴办公益事业,或通过捐赠等形式参与公益服务。创新公益服务提供
方式,采用政府购买、合同外包、特许经营、投资补贴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
量参与兴办医疗、科技、教育、社会福利、文化、旅游、体育等公益事业,对社会
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
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事业单位公平对待。
(六)完善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
公共财政体系,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长效机
制,对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公益事业优先保障。制定和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
事业的财政政策,形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公益事业的投入机制。对事业单位的财
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完善财政支持方式。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
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合理制定标准,
实行动态调整,健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用。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财务收支状况
等,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3.推进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研究建立事业单位资产配置
标准体系,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强化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与
执行,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格收费项目和标
准审批。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
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
三、组织实施
(一)健全领导机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一
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
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改革信心,坚
持改革方向,加强组织领导。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事业
单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审议改革政策,协调处理重大问题,督
促落实改革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编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
(市、区)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的改革负总责,要抓紧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
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并抓好组织落实。
(二)加强协作配合。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机构编制、组织、发展
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
职,密切配合,指导做好相关工作,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
出指导性意见。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所属事业单位改
革的各项具体工作,妥善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
等部门要按照现行的领导体制和政策规定,继续推动行业体制改革。
(三)积极稳妥实施。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
针,按照有利于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注重把握改
革的节奏和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做到条块结合、上下结合,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
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搞"一刀切",平稳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严格
遵守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财经纪律,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
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加强新闻宣传,把好宣传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为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
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公益
事业健康发展。
第4篇: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及省编委有关安排部署,为
切实解决事业单位存在的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资源配
置不合理等问题,推动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
服务需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
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
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分类指
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稳步建立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
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
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公益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改革、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对
事业单位进行科学分类,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确定不同的改革目标,采取不同的
改革方式,制订不同的管理办法。事业单位改革按计划、分步骤、分行业稳步推
进,市、县区分级负责组织实施。
--坚持明确职能、准确定位的原则。依据事业单位分类管理的有关要求,明确各
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科学合理确定各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准确界定政府
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切实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明确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事权界限,实行
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分开、事业单位与企业分开,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公共事
业,逐步推行管办分离,实现政府部门由"办事业"向"管事业"转变。
--坚持政策配套、协调推进的原则。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公共财政、社会保
障、法人治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等配套措施相结合,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综合执法改革、后勤服务体制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
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相衔接,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强化监管,完善机制,增强事业
单位的生机与活力。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稳妥的原则。始终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
求作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区别轻重缓急,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
力,注重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先易后难、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妥善处理
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改革内容
(一)开展清理规范 在对现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情况等基础信息进行认真核
实、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组织对事业单位资源进行统筹清理。未按机构编制管理规
定擅自设立的,原承担职责任务已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承
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批准设立两年以上未正式组建或未开展工作的,等事业单
位,予以撤销。机构设置过于分散、规模过小的,服务对象单
一、社会效益不佳的,职责相同相近的,任务严重不足的,等事业单位,打破条
块、部门界限,予以整合。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和暂保留承担行政职能的事
业单位,重新规范其机构名称、隶属关系、职责任务、机构规格、经费来源、人员
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和人员结构等事项。
(二)合理确定类别 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
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具体分类目录另行制
订。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
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纳入财政全额预算,并按照行
政机构方式运行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营利为目的,已
经实现或经过相应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利
用国有资产举办,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为国家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
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情况,将这类单位具体划分为两
类: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精神和省委、省
政府及省编委有关安排部署,为切实解决事业单位存在的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
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推动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事业单位分类改
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
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
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分类指
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稳步建立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
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
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公益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改革、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对
事业单位进行科学分类,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确定不同的改革目标,采取不同的
改革方式,制订不同的管理办法。事业单位改革按计划、分步骤、分行业稳步推
进,市、县区分级负责组织实施。
--坚持明确职能、准确定位的原则。依据事业单位分类管理的有关要求,明确各
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科学合理确定各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准确界定政府
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切实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明确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事权界限,实行
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分开、事业单位与企业分开,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公共事
业,逐步推行管办分离,实现政府部门由"办事业"向"管事业"转变。
--坚持政策配套、协调推进的原则。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公共财政、社会保
障、法人治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等配套措施相结合,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综合执法改革、后勤服务体制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
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相衔接,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强化监管,完善机制,增强事业
单位的生机与活力。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稳妥的原则。始终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
求作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区别轻重缓急,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
力,注重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先易后难、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妥善处理
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改革内容
(一)开展清理规范 在对现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情况等基础信息进行认真核
实、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组织对事业单位资源进行统筹清理。未按机构编制管理规
定擅自设立的,原承担职责任务已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承
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批准设立两年以上未正式组建或未开展工作的,等事业单
位,予以撤销。机构设置过于分散、规模过小的,服务对象单
一、社会效益不佳的,职责相同相近的,任务严重不足的,等事业单位,打破条
块、部门界限,予以整合。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和暂保留承担行政职能的事
业单位,重新规范其机构名称、隶属关系、职责任务、机构规格、经费来源、人员
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和人员结构等事项。
(二)合理确定类别 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
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具体分类目录另行制
订。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
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纳入财政全额预算,并按照行
政机构方式运行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营利为目的,已
经实现或经过相应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利
用国有资产举办,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为国家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
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情况,将这类单位具体划分为两
类》要求,设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经
济核算中心(统计调查中心)四个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8名。
三、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确定
1、141团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2人) 主任:
1人 书记:
1人 农业技术员:
14人 林业站站长:
1人 畜牧兽医站副站长:
1人 畜牧兽医:
4人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5人) 书记、主任:
1人 播音员:
1人 记者:
1人 编辑、技术员1人 技术员:
2人
3、城镇管理服务中心(2人) 书记、主任:
1人 工作人员:
1人
4、经济核算中心(2人) 工作人员:
2人 以上共纳编31人,其余编制暂空27人,待后根据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和
程序办理。
四、组织实施 团改革领导小组按照“四类”事业单位纳编人员的要求,经过遴选,
初审并结合报名等情况确定拟选人员并报编委。根据编办的批复,经过公示后按照
人事局的考试要求和时间,由团场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统一组织考试,按编委的批复
下达纳编名单。
事业单位改企业方案(五):
2017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方案一: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做好我单位
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大同市市
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及11月23日全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部署
会议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财政拨款(财政补助、自收自支)单位,主要职能是。人
员编制数为xx名,在岗正式职工xx名。其中: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
办法》和《大同市市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及11月23日全市事业单位实
施绩效工资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
案。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财政拨款(财政补助、自收自支)单位,主要职能是。人
员编制数为xx名,在岗正式职工xx名。其中》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
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基层计生事业单位按岗取酬、绩效挂
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
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层计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
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县服务中心和乡镇计生服务站。
四、绩效量化考核
(一)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办法。由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符合
本方案的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进行监督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组汇总干部职工考核量化得分,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
或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实行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人人签字制度,无异议后上报
县局备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干部职工对公示的考核结
果有异议时,本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考核组提出复议,对于考核组难以答复的
问题,可经全体职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职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结果使用 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同时记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
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发放奖励性绩效工
资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构成 基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
括基本工资、保留工资、绩效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护
士10%津贴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保留补贴不变;原工资构成中的统一补贴、
绩效补贴、临时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
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自2017年10月份起执行。
(二)核定绩效工资总额 绩效工资总额按各单位干部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和
规范后津补贴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
70%。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
占30%.主要体现干部职工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额内根据
考核结果,重点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进行倾斜;所有
干部职工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为本单位本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帐户。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
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30%先行提取单位一把手奖励性
绩效工资后,剩余部分作为单位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每半年兑现一次,
各单位不得超支与截留。绩效考核结果是干部职工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
主要依据。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本文发布于:2023-11-14 18:43:1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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