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人员安置方案有哪些?
买断工龄 成为众多企业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即参照
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
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
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
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很多国企为了提高效益,纷
纷进行改制,通过对股权结构调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
这个过程中,势必会导致一些职工的身份发生调整,岗位发
生变动。妥善解决好职工安置问题,可以说是企业改制成功
的关键。那么,国有企业改制人员安置方案有哪些?下面小
编就给大家讲一讲这方面的知识。
▲一、国有企业改制人员安置方案有哪些?
1、员工身份置换
通俗点讲,所谓员工身份置换就是通过给予一定的经济
补偿,将“铁饭碗”变成劳动合同,打破职工对企业的依赖,
解除国有企业对职工承担的“无限责任”。《国务院办公厅
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
通知》规定,国有企业改制要切实维护职工的权益,实施改
制前,原企业应当与投资者就职工安置费用、劳动关系接续
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企业方可实施改
制。职工安置方案必须及时向广大职工群众公布,其主要内
容包括:企业的人员状况及分流安置意见;职工劳动合同的
变更、解除及重新签订办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经济补偿
金支付办法;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拖欠职工的工资等债务和
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处理办法等。
2、买断工龄
国有企业改革初期,“买断工龄”成为众多企业安置富
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即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
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
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
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
员工推向社会。时至今日,“买断工龄”根本违反劳动法,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
知》也强调:“确保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出售方应
在申请出售前征求职工对出售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的意见,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企业出售中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
不得借出售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买断工龄’或
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把职工推向社会。”
3、经济补偿的支付方式
实践中存在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方式主要有货币补偿、股
工身份时一次性以货币形式补偿员工的支付方式;股权支付
方式是指将企业应付给员工的补偿金转为职工对改制后企
业所享有的股权;债权支付方式是指将企业应付给职工的经
济补偿金转化成职工对企业的债权,通过企业与职工签订合
同进行偿还。不同的支付方式有各自的利弊,选择不同的支
付方式决定了相应的利益调整方式,支付方式的选择取决于
职工意愿、企业的财务状况、资本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等。
▲二、国有企业改制对员工怎么补偿?
对于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改制的国有企业,根据文件精
神,"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
规定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标准的,按照劳部发
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劳部发文件规定的具体标准为,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
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
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
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
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员工月平均工资低
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员工月平均
工资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或3倍以上的,可按不高于企
业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企业经营者也应按照上述办
法执行。
由此可见,国企在改制过程中,重点要解决好职工安置
问题。国有企业改制人员安置的办法有几种,包括身份置换、
买断工龄和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像身份置换是将职工变为合
同工,打破铁饭碗。而对于因改制要下岗的职工,企业要支
付一笔经济补偿金,按照职工的工龄计算。
本文发布于:2023-11-14 18:40:3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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