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域法学:r法学研究的第三条道路
张学博;李玉云
【摘 要】法教义学者和社科法学者们都意识到传统的知识和方法已经无法指导不
断涌现的新的法学学科研究了,但双方并没有关注到制约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的根
本问题:部门法学所形成的壁垒.研究方法的争论只是表面现象,而背后的部门利益才
是根本问题所在.在这个法学困局之下,财税法学者首次提出了新的法学研究范式—
—领域法学.
【期刊名称】《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年(卷),期】2017(000)002
【总页数】4页(P40-43)
【关键词】法教义学;社科法学;领域法学
【作 者】张学博;李玉云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913
改革开放三十八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学研究也迎来了春天。当年的冷门
学科今天俨然已经成为社会中的显学。法学研究也经历了跑马占地,再到今天学科
众多一片欣欣向荣的局面。在三十多年的法学研究中,有两大方法论占有显赫的地
位。一个是法教义学,另一个是社科法学。法教义学主要是民法和刑法等传统部门
法学科,而社科法学则主要是以法理学界为代表。两方学者均声称自己是未来法学
研究的主流。苏力声称“大约30年后,法教义学的研究——有别于教学,很可能
不再能进入中国顶尖高校法学院顶尖学者的视野,相关的研究会转移到二流或三流
法学院中去。”[1]而法教义学学者则认为:“如果法学研究不能确立或者至少是
理解法教义学的视角,中国未来的法治很难让人有乐观的期待”。[2]两方学者近
年来均发表了不少文章进行论战,对未来法学研究流派和格局之形成有重大影响。
所以,作为既非法理学科,又非传统部门法学的学科,有必要对此两者进行认真审
视,以便找到符合学科特点的研究道路。
作为研究方法而言,法教义学目前有几种比较权威的定义。正如诺依曼所说,“法
教义学要以对一国现行实在法秩序保持确定的信奉为基本前提,这也是所谓的‘教
义’的核心要义所在。”[3](P17)王泽鉴认为:“法教义学是一门将现行实在
法秩序作为坚定信奉而不加怀疑的前提,并以此为出发点开展体系化与解释工作的
规范科学”。[4](P11)但是今天的法教义学已经融合了德国学者的观点,不仅
局限于传统的以法条解释为核心,而是升级为法律解释学,将自己的领域不断扩展,
甚至到了公共政策等无边界的领域。如果有一个比较简单明了的介绍什么是法教义
的经济分析,甚至还有触及自然科学的,如李学尧的法律与认知科学。”[5]不论
是自觉还是不自觉的,社科法学在法学界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现象,其影响从传统的
法理学者不断向其他部门法学者扩展。
尽管社科法学已经异军突起,但是法教义学者们并非日薄西山。下面将对两大学派
的异同进行一个简单的比较。
改革的是法理学者,对社会事件最关注的往往是法理学者,最关注研究方法的也是
法理学者。
某种意义上,法教义学和社科法学的论战是法学研究的一场危机。当法学学者们还
在各种毕业生致辞上为法治春天而自豪时,法学专业毕业生已经成为史上最难就业
说“领域法学”理论是一门“找位置”的学问的话,“领域法学”不仅仅是为财税
法学找到了最为适合的位置,也不仅仅是为所有法学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找到了适
当的位置,更重要的是为整个法学在这个“法律现象领域化”或者说“法律问题综
合化”、“社会问题跨领域化”的时代找到了自己最为适合的位置。[7]
首先,领域法学秉持实定法规范和实定法秩序的实用主义研究立场,主张打破部门
过是试图以新的圈子代替旧的圈子。如此的挑战很难让人信服。而领域法学最大的
特征就是,不进行学术门派划分,不以某个学科化分界线,每个学科、每个学者可
以在自己感兴趣的领域进行研究,自由进行交流。在领域法学的理念之下,每个学
[1]苏力.中国法学研究格局中的社科法学[J].法商研究,2014,(5).
[2]张翔.形式法治与法教义学[J].法学研究,2012,(6).
[3](德)乌尔弗里德·诺依曼.法律教义学在德国法文化中意义法哲学与法社会论丛(第5辑)
[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4]王泽鉴.人格权法——法释义学、比较法、案例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5]孙少石.知识生产的另一种可能——对社科法学的述评[J].交大法学,2016,(1).
[6]刘剑文.论领域法学——一种立足新兴交叉领域的法学研究范式[J].政法论丛,2016,(5).
[7]梁文永.一场静悄悄的革命:从部门法学到领域法学[J].财税法学动态,2016,(61).
[8]陈瑞华.法学研究方法的若干反思[J].中外法学,2015,(1).
张学博,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副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法学博士,研究方向:财税法、
经济法学和法律经济学。
李玉云,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民族文化、民族宗教。
本文发布于:2023-11-14 17:42:5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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