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2019年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为了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拔
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考试制度,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天津工业大
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一、适用对象
天津工业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年采取公开招考和硕博连读两种
方式选拔、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其中硕博连读生从我校2017级、2018
级硕士研究生中选拔。
二、申请条件
(一)考生的专业
考生本科毕业专业为纺织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所属二级学科各专业,及纺
织科学与工程相关学科专业,包括工学类专业、理学类专业。注:社科类专业
只能报考纺织经济管理方向。由于考生专业不符造成的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
本人承担。
(二)报考条件
参见《天津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此外,考
生须提前联系报考导师并获得报考导师撰写的推荐信。
(三)申请材料
1、参见《天津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需
要提交的材料。
2、学院要求:
(1)两封推荐信(其中一封由考生的硕士导师撰写,另一封须由具有博
士生导师资格的教授撰写);
(2)硕士论文详细摘要(不少于3000字);
(3)博士学习科研规划(3000字左右);
(4)定向或在职博士考生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时提供本人及
报考导师签字的关于落实培养费的承诺书,需经学院学位委员会审议,并同意
报考。
三、学习年限及学费
博士生入学时间为2019年9月,学习年限为3-6年,学费10000元/年。
四、报名、现场确认
具体信息详见《天津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请于领
取准考证当日将学院要求提供材料递交到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
室(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楼F309室)。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
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核方案
(一)英语成绩合格认定
英语成绩合格认定标准按照《天津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
简章》规定执行。
(二) 专业基础测试
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
考试方式:由本学科博士生导师牵头组成博士生培养指导小组(3~5人,
其中高级职称至少3人),经学院备案同意,对考生的专业基础能力进行测
评。主要测评内容为考生的背景材料:
1、本科、硕士阶段学习经历与学业成绩、排名等(请考生携带相关证明
材料);
2、考生在所报考学科领域的突出成绩、科研能力及学术水平等。(如已取
得的科研成果,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公布的专利等);
3、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生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培养潜质、综合素质能力
等。
(三)专业综合测试
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
考生专业综合测试考试时间由学院统一安排,和复试面试同时进行。由学
院安排测试小组对考生该项能力进行测试。
考试内容:学院根据考生报考导师的情况确定测试小组(一般由学位会成
员担任),各测试小组根据以下内容进行测评或考试。
1、文献阅读能力测评:
由学院指派本学科专业方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教师分别选定当年最新相关
领域国际学术刊物刊载的论文1-2篇,至少提前1天公布给考生(考生登录纺
织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主页【网址】查看下载),由考生任选 1 篇阅读。通过
面试形式对考生该项能力进行考察。测试时,考生用5-10分钟时间采用PPT方
式介绍该论文,包括论文的研究内容、背景、意义、论文报道的工作和贡献、
主要创新点及科学价值,汇报结束后,考生回答老师的提问。
2、考生以学术报告形式介绍硕士期间的研究工作,或由考生独立完成的
其它科技工作,时间5-10分钟。要求:研究背景、意义,研究现状,解决的
科学问题,采用的实验、理论和计算方法,主要结果、结论及其科学价值。报
告结束后,考生回答老师的提问。
3、对于在我校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列出的、拟首次招收博士生的研究方
向,测试报考考生具备的与该研究方向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课题开展计划、
课题研究思路、课题拟取得的成果等。问答时间为10分钟左右。
考试结束后由测试组组长将本项考试成绩上报至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
生管理办公室
(四)复试
复试条件:考生英语成绩认定合格,方能参与复试,否则上述三项成绩自
动取消,取消考生复试资格。
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
考试方式:面试
内容:学院根据考生报考导师的情况确定复试小组,并统一安排复试。复
试主要内容为考生专业基础、综合学术测试等。
(五)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测试)/2*40%+复试*60%。各单项成绩低
于合格线,视为成绩不合格。
咨询电话:********
六、录取
英语成绩合格是进入专业综合测试和专业基础测试以及复试的入门条件,
但不计入总成绩,各单项成绩低于合格线,视为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1、纺织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生导师招生名额分配按《纺织科学与工程学科
博士生指导教师招收博士生名额分配办法(暂行)》执行。每名博士生导师每
年招生(含跨学科招生)总数不超过2名(特殊人才按协议执行),即1名统
考生+1名硕博连读生。
2、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学院的考核结果,在满足第1条基础上,先
进行硕博连读生的录取,录取办法按照《天津工业大学关于选拔和培养硕博连
读研究生的办法》(津工大[2016]4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每学年招收硕博连
读生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博士生招生计划的60%。
3、在满足第1和2条基础上,进行统考生的录取。英语成绩认定合格且专
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测试、复试不低于60分。统考考生成绩按所报考导师分
别排序,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
排序。
总成绩=(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测试)/2*40%+复试*60%。
4、学院根据本年度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考察结果提出拟录取名
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
者不予录取。
7、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示
10个工作日。
8、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生当年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七、其他
其他事项按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办理。
八、监督机制
(一)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审核各个
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申诉电话:********。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天津工
业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楼F309室
九、本办法解释权在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天津工业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九年一月
本文发布于:2023-11-14 09:51:1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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