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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的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3-11-12 14:50:55 阅读: 评论:0

生活委员职责-读书的意义作文

企业财务的管理制度
2023年11月12日发(作者:军官与绅士)

企业财务的管理制度

企业财务的管理制度精选篇1

一、 财务管理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经营核算管理,检查监督财务

纪律。

3 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厉行节约,

合理使用资金。

4 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负责。

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认真执行财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审核重大财务事项,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5 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二、 财务工作岗位及职责

1、财务经理:

1.1负责制定公司财务部的组织架构、制定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1.2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1.3负责审核记账凭证、管理总账,按时编制报表。

1.4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1.5督促、指导和支援本部门人员工作。

1.6组织公司固定资产、库存材料、库存现金等的盘点工作。

1.7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2、会计

2.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制作记账凭证、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

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2协助财务经理编制财务报表,分析公司成本、费用和利润情况,挖掘增

收节支潜力,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2.3核算企业成本,按照财务制度结转销售收入、成本,核算企业利润。

2.4负责固定资产及公司其他资产的账务管理,并定期协同有关部门清点资

产。

2.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2.6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出纳

3.1管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并按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

依照银行规定的结算种类、原则和方法,办理转账结算业务。

3.2及时查核银行存款余额,杜绝签发空头支票。

3.3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3.4负责日常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

3.7及时准确编制资金日报、周报,月报。

3.8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工作管理要求

1、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

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4、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

与实物、款项相符。

5、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

门,会计报表每月编制并上报一次。

6、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

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

正、补充。

7、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书面

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以及符合签批手续的付款、报销单据交出纳员销

账。

3财务人员对未按期销账的《支票领用单》,应及时催办,催办无效者,财

务部有权自领用人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

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做补发工资处理。对于有正当理由而未能及时办理销账手续

的,经办人应及时向财务部说明情况,情况属实可延期销账。

五、现金管理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预支出差人员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定为1000;

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内容外,财务人员支付款项,应当以支票支付;确定全额支付现金的,

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公司购买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及其

他工作用品应采取转账结算方式。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现金借款单》,办理相关签批手续

后,由出纳付款。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科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

每日结算,账账相符。

六、会计档案管理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

的资料,均应归档。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

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

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企业财务的管理制度精选篇2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单位

类型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会计人员的基本条件

1.配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

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2.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

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

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4.遵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5.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

第三章会计核算要求

1.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包括总

账、明细帐、费用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帐等。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

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设置帐外账,

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3.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会计档案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

行。

4.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结帐,定期编制财务。财务负责人对

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第四章会计监督

1.会计人员应当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监督。

2.会计人员应当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

3.会计人员应当对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进行监督。

4.会计人员对违反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应当制止和纠正。

5.会计人员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的监

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企业财务的管理制度精选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

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

务制度。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

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

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

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

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

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

奖惩指标;

()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

集分配制度;

()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

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

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

认白条抵压现金。

()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

方可生效。

()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

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

无误。

()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

问题,积累证据。

()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

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

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

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

务经理、总经理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

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

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

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

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行政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第四章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请购

审批单”,经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

章、填写日期、用 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

由保管员签字)、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

出纳员统一编制 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借款单”

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 支票借款应在签发支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清算,超期的财务

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借款单”转应收个人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

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 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

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由支票领用人办理现金借款手续,并

按现金借款管理规定执行。

凡一周内支出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支出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

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

人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三条 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

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

均须财务经理会同总经理联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经总经理

授权可委托其他负责 人代签,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五章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个人劳务报酬;

()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

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

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原料辅料、车辆保管维修、代办运输费用、办

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

行。

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

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财务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借款单》,并写明用

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

;交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审批程序第二条执行。

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 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

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

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

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行政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

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财务

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 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

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财务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

款,办理会计核算手 续。

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

手人、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帐目,逐笔记载现金、

银行款项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六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

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

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

主管),由财务经 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

管,并分类填制目录。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

会计档案,须经财 务经理批准。

第七章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

3倍:

()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

;

()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

;

()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八章附则

()财务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出纳作业处理准则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

()借款及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审批程序

()其他有待补充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试行。

企业财务的管理制度精选篇4

第一节: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管

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1.公司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立会计部,并聘请专职的会计人员,会计部负

责人由总经理任命,会计主管负责公司会计部日常工作。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

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2.公司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包括进行财产物资核算,

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核算,总帐核算,稽核,

档案管理,并设置会计部负责人、会计主管、出纳岗。以上各岗位根据管理及内

部控制的需要,可与其它岗位相结合。

3.公司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

记工作。

4.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在办清交接手续后方可调动或离职,

并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A.已经受理的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B.尚未登记入帐目的,应当登记完毕,在移交清册上填写余额,签名或加盖

经办人印章。 C.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报告。

D.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凭证,报表,印章,现金,发票和其它票

据,空白支票,汇票,文件和其它资料物品;电子数据需在实际操作状态下交接,

储存在电脑里的资料应向结交人列明文件名称,密码,并移交相关软件备份数据,

实物(磁盘)等。如果发现相关记录不一致,须限期移交人员查清;对需要移交

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

E.办理交接时应有监交人,监交人应由其上级担任,特殊情况可由其上级指

派人员担任。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应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F.对确需临时离职的,由其上级主管决定接交方法。

第三节: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1.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本公司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帐务处理。

3.本公司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公司人民币和外币收支分别记

帐,按照当月第一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作为记帐汇率,月末核算汇

率损益。

4.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在不影响对外统一报表

和会计核算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5.本公司为独立核算的经营单位,对以下事项,及时办理会计核算:

A.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B.财务收发,增减和使用

C.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D.资本,基金的增减

E.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F.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G.其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6.本公司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经济业务为依据进行会计处理,会计指标口径

一致,相互可比,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期一致。会计估计和会计差错等依照现行会

计法规办理。本公司采用品种法进行成本核算。

7.公司会计凭证,帐薄,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的内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

度规定办理;并建立专门档案,建档要求和保管期限,销毁办法依据《会计档案

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见附表)

8.会计部办理会计业务时须取得或者填制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并及时做好

记帐凭证。本公司记帐凭证采用通用记账凭证。对于凭证要有记帐人,审核人和

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签字。会计凭证应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公司原始凭证不得

外借,其它单位如特殊原因需使用原始凭证时,经公司会计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

批准可以复制。各种重要经济合同,收据,涉外文件等应单独保管。

9.公司会计帐薄应定期打印,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由会计主管签字或盖

章放置指定地点保存。对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原则上当天应该打印核对。

10.公司按照现行制度要求定期编制并向政府,财税等部门和单位报送月报、

季报、年报和其它报表,公司报表须经会计主管审核后方可报出。公司财务报告

包括会计报表及其说明,会计报表包括主表,附表和会计报表附注。公司内部报

表,其内容和和格式按公司管理者要求自行处理。

11.会计部在职责范畴内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对相关原

始凭证,帐薄,实物资产,财务收支以及公司制定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

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公司应接受和配合国家财政,审计,税务,

海关等部门的监督,如实地向相关部门或单位提供所需资料。

12.公司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积极配合其工作,不示意或要

求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当的审计报告。

第四节:其它事项

1.参见公司资产管理制度和付款报销制度。

2.未尽事宜根据管理需要在具体执行中商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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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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