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工作制度
一、财政管理办公室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
会计制度设立会计账册,做好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合法、真实、
准确、完整。二、各核算单位要依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取得或填制原
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财政管理办公室或单位财务部门。三、会计人员按国
家会计制度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
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
更正、补充。各项支出必须按审批原则办理,对超范围、超标准和无计划
支出必须拒付。四、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四、各财会机构要明确会计审核制单人员的职责,不符合规定和审批
手续不全的凭证不得受理。出纳在结算过程不得压票,银行账户要由专人
按时进行核对,进行未达帐项的调整,对银行存款期末余额调整表要按期
报计财处处长(会计主管)和主管校领导签字。对超期未达帐项要及时处
理,特殊情况的要写明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对数额较大的支出项目要经
本文发布于:2023-11-12 14:41:1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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