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2日发(作者:电流表的使用)
一、适用范围有何规定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
1. 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
业。
2.各行业划型标准为(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1)
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
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
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
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大中型企业或不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
小企业。
(三)《企业会计制度》适用范围
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
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
执行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有何关联?
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
业,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
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2.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
项《小企业会计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
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准则与制度有何区别?
(一)适用范围不同
1.《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小企业,具体指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规模符合国务院发布的《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所规定的小企业。
但有三类小企业除外:
(1)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2)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3)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2.《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大中型企业或不适用《小企业
会计准则》的小企业。
3.《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除金融保险企业以外的所有符
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
(二)规范目标不同
1.《企业会计准则》
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用历
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或公允价值等会计
计量属性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
2.《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在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的大前提下,在借鉴《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简化处理的核心理念基础上,对小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
和报告进行了简化处理,减少了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3.《企业会计制度》则侧重于对会计要素的记录和报告作
可操作性规范,确认和计量的内容只是有机地体现在会计
科目及使用说明中。即《企业会计制度》重点规范会计的
行为与结果。
(三)规范形式不同
1.《企业会计准则》的规范形式、语言表述比较符合国际
通用形式,并已构成国际通用会计惯例的一个组成部分。
2.《企业会计制度》的科目、报表式的规范形式则符合我
国广大会计人员长期形成的思维方式和习惯,具有明显的
中国特色。
(四)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不同
由于可操作性程度不同,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
业判断能力,而制度对这方面的要求相对较低。
目前使用会计制度的已然不多.
重点看看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1.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
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
命和预计净残值。
2.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
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而不必
考虑税法的规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1.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条 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
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
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应收及
预付款项。会计分录:
借 :营业外支出
贷 :应收账款
2.企业会计准则:允许企业计提减值准备,但对于非流动
性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一律不得冲回,允许转回的有坏账
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其中对于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
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坏账损失的核算应
采用备抵法。 会计分录:
借 :资产减值损失
贷 :坏账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