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扶贫时代的相对贫困及其治理
作者:董帅兵 郝亚光
来源:《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06期
摘 要:相对贫困是我国2020年后贫困治理的主战场。通过实地调查,分析地方政府探索
相对贫困治理的案例和数据,发现后扶贫时代的相对贫困具有经济结构性、政策负外部性、社
会权利性、社会时间性和社会心理性等五个维度。相对贫困的相对性、多维性、脆弱性、动态
性、发展性、长期性、特殊群体性、强区域性,要求国家建构新的贫困治理体系。后扶贫时代
的相对贫困治理,应着力构建益贫式经济增长体系、综合性扶贫政策体系、包容性社会发展体
系、多元化贫困治理体系、理性化心理认知体系,针对性地破除相对贫困的多维相对性,使相
对贫困治理走上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的轨道。
关键词:后扶贫时代;相对贫困;贫困治理;地方与基层政府
2019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
贫困的长效机制,将治理相对贫困提升到完善国家制度与国家治理体系、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现
代化的高度。根据国家统计局2020年1月23日发布的数据,按现行国家农村贫困标准测算,
2019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551万人,贫困发生率0.6%[1]。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指
出我国的脱贫攻坚工作重心转向解决相对贫困,要研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提出治
理相对贫困的总要求。2020年之后,进入后扶贫时代,相对贫困成为贫困治理的主战场,对
国家贫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出新的要求,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
强国建设的总体布局。
一、文献梳理与问题提出
中国经过精准扶贫,基本消除了绝对贫困。2020年之后,相对贫困的含义和范围将更
广,贫困的性质和区域将发生转变。目前,学界对于相对贫困及其治理的研究集中在以下方
面:
1.相对贫困的概念及内涵。nd认为,如果个体、家庭或特定群体,不能按照其所
生活的社会中习惯性的、广为接受的、广为鼓励的方式生活,就处于“相对贫困”状况[2]。阿玛
蒂亚·森提出“权利贫困”[3],之后又发展出“贫困文化”[4]“能力贫困”[5]“贫困约束”[6]“脆弱性原
理”[7]“发展型贫困”[8]等理论。高强指出相对贫困不仅与财富、收入在不同阶层之间的分配有
关,而且与个人的自我认同以及社会公平观紧密相连[9]。张琦认为相对贫困包括三方面的基
本内涵:一是家庭能满足生存必需品,但未能满足社会需求,生活状态低于特定环境下的平均
水平;二是遭受不公平待遇,因被体制排斥而被剥夺社会参与的机会,缺乏安全感和话语权;三
是个体或家庭生计能力羸弱,难以有效进行社会再生产,且易遭受风险冲击[10]。可见,“相对
贫困”不仅包括贫困的经济面向,更侧重社会性维度,并逐渐向多维发展。相对贫困是通过社
会比较产生的,既有经济收入与社会结构层面的客观因素,又有社会心理层面的主观认知。
2.相对贫困的特点。纳克斯和Nelson提出“贫困陷阱”,认為发展中国家总是陷入低收入和
贫困的累积性恶性循环之中,指出相对贫困的长期性[11-12]。陆汉文指出,2020年后我国相
对贫困问题的基本特征为政治性、长期性、相对性、风险性,相对贫困治理的重点难点包括特
殊群体的相对贫困及再生产问题、城乡分割和区域发展差距[13]。孙久文认为相对贫困受城乡
二元格局影响较大,在初期表现为特定地区分布、多维化和收入主导性贫困[14]。高强认为与
绝对贫困相比,相对贫困具有人口基数大、贫困维度广、致贫风险高等特点,也面临持续增收
难、多维贫困、内生动力不足、体制机制障碍等方面的难点[9]。左停指出相对贫困群体具有
多维需求保障不充分、社会转型与过渡过程中的不适应、社会结构性障碍难以克服、日常生计
流动性和不确定性、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等特征[15]。由此可见,相对贫困具有相对性、多维
性、长期性、脆弱性、动态性、发展性、特殊群体性、强区域性等特征。
3.相对贫困的界定标准。联合国发展计划署和英国牛津贫困与人类发展中心共同研发了多
维贫困指数(multidimensional poverty index,MPI),从国际机构层面为相对贫困测量提供了
维度和指标参考[16]。由于使用相对贫困线的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都很高,因此相对贫困
线又被称为“富裕国家确定贫困率最有效的方法”。例如,欧盟早在2001年就将人均可支配收
入中位数的60%定义为相对贫困线,这个标准大致相当于平均收入的50%。王小林认为,
2020年后,中国的多维相对贫困标准没必要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简称OECD)国家接轨,中国多维相对贫困标准包括收入、就业
等反映“贫”的经济维度,教育、健康、社会保障、信息获得等反映“困”的社会发展维度和生态
环境维度相关指标[17]。叶兴庆认为“应按中位收入比例法制定相对贫困线,统一城乡扶贫目标
与治理机制”[18]。邢成举建议采用常住农户或是城市常住居民中位收入的40%作为2020年后
的相对贫困线[19]。陆汉文指出区域发展差距是相对贫困形成与演化的重要影响因素,应分区
域制定相对贫困的界定标准,并按照这种地方标准推进相对贫困治理[13]。孙久文进一步指出
相对贫困线设定应采取两区域、两阶段方法,即非沿海地区实施绝对贫困线相对化,沿海地区
实施基于居民可支配收入的相对贫困线,并每五年上调一次;2035 年中国进入城镇化后期,相
对贫困标准整体进入以全民可支配收入为识别基础的阶段[14]。
4.相对贫困的群体类型。邢成举根据相对贫困的内涵及其产生的具体原因,将相对贫困划
分为转型贫困、流动性贫困、多维贫困、发展性贫困、结构性贫困和特殊群体贫困六种类型
[19]。张琦依据脆弱群体和相对贫困脆弱性的特征,按照城市和农村的区域范畴,认为相对贫
困群体包含未享受建档立卡的边缘户群体、依靠政策兜底脱贫的人群和脱贫不稳定的群体、低
收入和弱保障的农村流动人口群体、城市“三无”人员、城市失业人员、自然灾害突发疾病突发
事故等因素造成的贫困群体等六大群体[10]。左停认为应按照占总人口一定的比例,将处于收
入低端的低收入人口作为帮扶对象,指出了相对贫困治理中的重点和难点[20]。
5.相对贫困的成因与影响因素。吕方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过程中,经济
增长方式深刻转变、人口结构快速转型以及城乡工农构造的剧烈调整等因素成为塑造中国相对
贫困“自性”的结构性力量[21]。张琦认为相对贫困的致贫因素包括“主体因素经济因素”“制度因
素经济因素”和“环境因素经济因素”,提出完善与创新社会救助与保障机制、培养脆弱农户的
可行能力等对策[10]。方帅认为精准扶贫过程中的结构性失衡主要表现为:制度结构的非稳定
性、利益结构的非均衡性、治理结构的非对称性和资源结构的非对等性,应通过结构性调适建
立相对均衡的贫困治理机制[22]。此外,社会资本[23]、农村居民健康状况[24]、劳动力价格差
异[25]对相对贫困具有显著影响。
6.相对贫困的治理机制。朱冬亮指出未被纳入帮扶范围的贫困边缘户处于相对贫困处境,
应把部分贫困边缘户纳入扶贫范围,制定和实施综合性反贫政策[26]。杨菊华认为后小康社会
的贫困从单维走向多维、从绝对走向相对、从生存走向发展,因此,不仅要关注贫困理论,而
且要注重贫困治理实践的可操作性[27]。左停认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均属于与基本需求相联
系的客观贫困,中国扶贫工作的重点将逐步从解决绝对贫困转向减缓相对贫困[20]。相对贫困
治理的战略指向与政策重心应转向常规化制度化贫困治理,更多依赖市场配置资源,培育激发
贫困人口和贫困社区的内生动力,加强相对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战略的统筹衔接等方面[15]。
李小云指出,2020年后,应从“扶贫”向“防贫”转变,通过逐步实现城乡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
缓解不平等[28]。唐任伍提出围绕“相对贫困”“精神贫困”的治理重心,以“攻心”为上,克服贫
困治理碎片化,重塑整体性治理[29]。吕方倡导建立中央统筹、区域分权的相对贫困治理体
系,着力加强政策回应力、经济增长包容力和社会力量参与力建设[21]。高强指出相对贫困的
人口基数大、贫困维度广、致贫风险高,应将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9]。王小林认为
缓解相对贫困,应构建益贫性经济增长机制、包容性社会发展机制和绿色发展新机制[30]。范
和生提出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产业培育、能力建设、人文发展、心理服务等五大机制,以
能力建设机制为核心,带动其他机制相互联动,构建起相对贫困治理长效机制[31]。
7.相对贫困治理的国内外实践。吕方指出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相对贫困治理实
践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点:一是欧美发达国家向相对贫困宣战的阶段,已经处于较高现代化水
平;二是国家主导的再分配是应对相对贫困的主要方式[21];三是多元主体广泛参与到治理相对
贫困的实践中。钟仁耀指出与西方国家基于社会收入中位数60%等确立的相对贫困线不同,我
国的相对贫困主要指绝对贫困线以上但其收入处于较低水平,而且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
[32],这与地方政府探索相对贫困治理的实践相符合。国内的相对贫困治理实践是在完成精准
扶贫任务的前提下展开探索的,主要包括山东、江苏、浙江、广东、成都等经济比较发达的省
市。邢成举指出,由于我国尚处于脱贫攻坚的收官阶段,地方政府的相对贫困治理实践尚缺乏
系统性的政策设計和制度方案,多数探索没有充分讨论和分析相对贫困对扶贫转型带来的内在
要求,缺乏对相对贫困治理长效机制的思考,也没能将扶贫政策的本质即发展生产与社会保障
进行统合[19]。因此,2020年后应基于中国的贫困治理场景,准确理解相对贫困的本质与内
涵,创新地方政府的贫困治理机制。
总体来看,2020年后的相对贫困及其治理的研究尚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已有研究为认
识和治理相对贫困提供了诸多有益经验,但仍需进一步完善。一是研究方法偏重理论分析,缺
乏基于实地调研的数据分析与案例研究。二是对相对贫困的内涵,尤其是对“相对性”理解不
足,多以相对贫困发生的原因为标准进行分类,相对贫困的界定标准仍以经济收入为主要参考;
三是相对贫困的治理机制和对策建议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不强,与绝对贫困治理的对策建议和
治理机制区别度不明显。那么,与精准扶贫时期的绝对贫困相比,后扶贫时代的相对贫困有何
新的内涵与特点?如何创新相对贫困治理体系,实现相对贫困的有效治理?
笔者于2019年5月在N省T县开展实地调研。T县位于N省中部干旱带核心区,是革命
老区、民族地区、国家级贫困县。全县总面积4 662平方公里,辖7镇4乡1个管委会,154
个行政村。总人口37.7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6.8万人。2014年,全县贫困村100个,建档
立卡贫困人口27 636户103 287人。截至2018年底,累计脱贫销号贫困村88个,脱贫人口23
609户90 103人,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33.3%下降到4.65%;未销号贫困村12个,建档立卡
未脱贫人口4 027户13 184人。笔者在T县扶贫办工作人员的介绍下重点走访了3个贫困村和
3个非贫困村,围绕相对贫困及其治理问题展开调研与座谈,访谈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
非贫困户、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乡镇政府领导等。本文以N省T
县为例,分析调查案例和数据,阐释相对贫困的内涵,总结相对贫困治理的经验,提出构建相
对贫困治理体系的对策建议。
二、后扶贫时代的相对贫困
贫困是人类社会发展中长期存在的现象,在不同的时期和区域有不同的内涵和特点。相对
贫困与绝对贫困是相对存在的概念,二者随客观标准和主观认知产生变化,充分认识相对贫困
的内涵和特点,是有效治理相对贫困的前提。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实施的全球多维贫困指数认
为,贫困包含经济收入、健康、教育和工作质量等多个维度,由此发展出多维贫困理论。通过
实地调研,发现相对贫困是多维相对性贫困,具体包含经济结构性、政策负外部性、社会权利
性、社会时间性、社会心理性等五个维度,并具有内在转化的特点。
(一)相对贫困的五个维度
1.经济结构性相对贫困。朗特里将绝对贫困定义为“一种最低需要的缺乏,无法达到生活
所需的最低需求水平”[33],衡量贫困的标准是根据收入、消费、基本生活状况制定的稳定数
值,经济是贫困的基础性维度。经济结构性相对贫困是后扶贫时代的相对贫困最直观、最基础
的维度。经济结构性相对贫困是由于自然环境相对恶劣、主体发展能力相对不足、突发性意外
事件、收入分配结构不合理等因素造成经济收入较低、不足以满足相对贫困群体的经济需求,
并集中体现为相对贫困群体的经济脆弱性,相对贫困由此成为一个动态变化的群体。T县经过
初步统计,以年人均纯收入2 970元作为当地的建档立卡贫困线标准,以年人均纯收入6 000
元作为当地的相对贫困线标准,截止2018年底,该县W镇D村有相对贫困户128户490人,
占D村总人口的11.9%,而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为111户402人,占全村总人口的9.76%。随
着脱贫攻坚的深入开展,该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已逐渐摆脱贫困,相对贫困逐渐成为贫困治理
的重点难点。
5.相对贫困的成因与影响因素。吕方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过程中,经济
增长方式深刻转变、人口结构快速转型以及城乡工农构造的剧烈调整等因素成为塑造中国相对
贫困“自性”的结构性力量[21]。张琦认为相对贫困的致贫因素包括“主体因素经济因素”“制度因
素经济因素”和“环境因素经济因素”,提出完善与创新社会救助与保障机制、培养脆弱农户的
可行能力等对策[10]。方帅认为精准扶贫过程中的结构性失衡主要表现为:制度结构的非稳定
性、利益结构的非均衡性、治理结构的非对称性和资源结构的非对等性,应通过结构性调适建
立相对均衡的贫困治理机制[22]。此外,社会资本[23]、农村居民健康状况[24]、劳动力价格差
异[25]对相对贫困具有显著影响。
6.相对贫困的治理机制。朱冬亮指出未被纳入帮扶范围的贫困边缘户处于相对贫困处境,
应把部分贫困边缘户纳入扶贫范围,制定和实施综合性反贫政策[26]。杨菊华认为后小康社会
的贫困从单维走向多维、从绝对走向相对、从生存走向发展,因此,不仅要关注贫困理论,而
且要注重贫困治理实践的可操作性[27]。左停认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均属于与基本需求相联
系的客观贫困,中国扶贫工作的重点将逐步从解决绝对贫困转向减缓相对贫困[20]。相对贫困
治理的战略指向与政策重心应转向常规化制度化贫困治理,更多依赖市场配置资源,培育激发
贫困人口和贫困社区的内生动力,加强相对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战略的统筹衔接等方面[15]。
李小云指出,2020年后,应从“扶贫”向“防贫”转变,通过逐步实现城乡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
缓解不平等[28]。唐任伍提出围绕“相对贫困”“精神贫困”的治理重心,以“攻心”为上,克服贫
困治理碎片化,重塑整体性治理[29]。吕方倡导建立中央统筹、区域分权的相对贫困治理体
系,着力加强政策回应力、经济增长包容力和社会力量参与力建设[21]。高强指出相对贫困的
人口基数大、贫困维度广、致贫风险高,应将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9]。王小林认为
缓解相对贫困,应构建益贫性经济增长机制、包容性社会发展机制和绿色发展新机制[30]。范
和生提出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产业培育、能力建设、人文发展、心理服务等五大机制,以
能力建设机制为核心,带动其他机制相互联动,构建起相对贫困治理长效机制[31]。
7.相对贫困治理的国内外实践。吕方指出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相对贫困治理实
践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点:一是欧美发达国家向相对贫困宣战的阶段,已经处于较高现代化水
平;二是国家主导的再分配是应对相对贫困的主要方式[21];三是多元主体广泛参与到治理相对
贫困的实践中。钟仁耀指出与西方国家基于社会收入中位数60%等确立的相对贫困线不同,我
国的相对贫困主要指绝对贫困线以上但其收入处于较低水平,而且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
[32],这与地方政府探索相对贫困治理的实践相符合。国内的相对贫困治理实践是在完成精准
扶贫任务的前提下展开探索的,主要包括山东、江苏、浙江、广东、成都等经济比较发达的省
市。邢成举指出,由于我国尚处于脱贫攻坚的收官阶段,地方政府的相对贫困治理实践尚缺乏
系统性的政策设计和制度方案,多数探索没有充分讨论和分析相对贫困对扶贫转型带来的内在
要求,缺乏对相对贫困治理长效机制的思考,也没能将扶贫政策的本质即发展生产与社会保障
进行统合[19]。因此,2020年后应基于中国的贫困治理场景,准确理解相对贫困的本质与内
涵,创新地方政府的贫困治理机制。
总体来看,2020年后的相对贫困及其治理的研究尚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已有研究为认
识和治理相对贫困提供了诸多有益经验,但仍需进一步完善。一是研究方法偏重理论分析,缺
乏基于实地调研的数据分析与案例研究。二是对相对贫困的内涵,尤其是对“相对性”理解不
足,多以相对贫困发生的原因为标准进行分类,相对贫困的界定标准仍以经济收入为主要参考;
三是相对贫困的治理机制和对策建议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不强,与绝对贫困治理的对策建议和
治理机制区别度不明显。那么,与精准扶贫时期的绝对贫困相比,后扶贫时代的相对贫困有何
新的内涵与特点?如何创新相对贫困治理体系,实现相对贫困的有效治理?
笔者于2019年5月在N省T县开展实地调研。T县位于N省中部干旱带核心区,是革命
老区、民族地区、国家级贫困县。全县总面积4 662平方公里,辖7镇4乡1个管委会,154
个行政村。总人口37.7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6.8万人。2014年,全县贫困村100个,建档
立卡贫困人口27 636户103 287人。截至2018年底,累计脱贫销号贫困村88个,脱贫人口23
609户90 103人,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33.3%下降到4.65%;未销号贫困村12个,建档立卡
未脱贫人口4 027户13 184人。笔者在T县扶贫办工作人员的介绍下重点走访了3个贫困村和
3个非贫困村,围绕相对贫困及其治理问题展开调研与座谈,访谈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
非贫困户、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乡镇政府领导等。本文以N省T
县为例,分析调查案例和数据,阐释相对贫困的内涵,总结相对贫困治理的经验,提出构建相
对贫困治理体系的对策建议。
二、后扶贫时代的相对贫困
贫困是人类社会发展中长期存在的现象,在不同的时期和区域有不同的内涵和特点。相对
贫困与绝对贫困是相对存在的概念,二者随客观标准和主观认知产生变化,充分认识相对贫困
的内涵和特点,是有效治理相对贫困的前提。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实施的全球多维贫困指数认
为,贫困包含经济收入、健康、教育和工作质量等多个维度,由此发展出多维贫困理论。通过
实地调研,发现相对贫困是多维相对性贫困,具体包含经济结构性、政策负外部性、社会权利
性、社会时间性、社会心理性等五个维度,并具有内在转化的特点。
(一)相对贫困的五个維度
1.经济结构性相对贫困。朗特里将绝对贫困定义为“一种最低需要的缺乏,无法达到生活
所需的最低需求水平”[33],衡量贫困的标准是根据收入、消费、基本生活状况制定的稳定数
值,经济是贫困的基础性维度。经济结构性相对贫困是后扶贫时代的相对贫困最直观、最基础
的维度。经济结构性相对贫困是由于自然环境相对恶劣、主体发展能力相对不足、突发性意外
事件、收入分配结构不合理等因素造成经济收入较低、不足以满足相对贫困群体的经济需求,
并集中体现为相对贫困群体的经济脆弱性,相对贫困由此成为一个动态变化的群体。T县经过
初步统计,以年人均纯收入2 970元作为当地的建档立卡贫困线标准,以年人均纯收入6 000
元作为当地的相对贫困线标准,截止2018年底,该县W镇D村有相对贫困户128户490人,
占D村总人口的11.9%,而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为111户402人,占全村总人口的9.76%。随
着脱贫攻坚的深入开展,该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已逐渐摆脱贫困,相对贫困逐渐成为贫困治理
的重点难点。
5.相对贫困的成因与影响因素。吕方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过程中,经济
增长方式深刻转变、人口结构快速转型以及城乡工农构造的剧烈调整等因素成为塑造中国相对
贫困“自性”的结构性力量[21]。张琦认为相对贫困的致贫因素包括“主体因素经济因素”“制度因
素经济因素”和“环境因素经济因素”,提出完善与创新社会救助与保障机制、培养脆弱农户的
可行能力等对策[10]。方帅认为精准扶贫过程中的结构性失衡主要表现为:制度结构的非稳定
性、利益结构的非均衡性、治理结构的非对称性和资源结构的非对等性,应通过结构性调适建
立相对均衡的贫困治理机制[22]。此外,社会资本[23]、农村居民健康状况[24]、劳动力价格差
异[25]对相对贫困具有显著影响。
6.相对贫困的治理机制。朱冬亮指出未被纳入帮扶范围的贫困边缘户处于相对贫困处境,
应把部分贫困边缘户纳入扶贫范围,制定和实施综合性反贫政策[26]。杨菊华认为后小康社会
的贫困从单维走向多维、从绝对走向相对、从生存走向发展,因此,不仅要关注贫困理论,而
且要注重贫困治理实践的可操作性[27]。左停认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均属于与基本需求相联
系的客观贫困,中国扶贫工作的重点将逐步从解决绝对贫困转向减缓相对贫困[20]。相对贫困
治理的战略指向与政策重心应转向常规化制度化贫困治理,更多依赖市场配置资源,培育激发
贫困人口和贫困社区的内生动力,加强相对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战略的统筹衔接等方面[15]。
李小云指出,2020年后,应从“扶贫”向“防贫”转变,通过逐步实现城乡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
缓解不平等[28]。唐任伍提出围绕“相对贫困”“精神贫困”的治理重心,以“攻心”为上,克服贫
困治理碎片化,重塑整体性治理[29]。吕方倡导建立中央统筹、区域分权的相对贫困治理体
系,着力加强政策回应力、经济增长包容力和社会力量参与力建设[21]。高强指出相对贫困的
人口基数大、贫困维度广、致贫风险高,应将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9]。王小林认为
缓解相对贫困,应构建益贫性经济增长机制、包容性社会发展机制和绿色发展新机制[30]。范
和生提出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产业培育、能力建设、人文发展、心理服务等五大机制,以
能力建设机制为核心,带动其他机制相互联动,构建起相对贫困治理长效机制[31]。
7.相对贫困治理的国内外实践。吕方指出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相对贫困治理实
践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点:一是欧美发达国家向相对贫困宣战的阶段,已经处于较高现代化水
平;二是国家主导的再分配是应对相对贫困的主要方式[21];三是多元主体广泛参与到治理相对
贫困的实践中。钟仁耀指出与西方国家基于社会收入中位数60%等确立的相对贫困线不同,我
国的相对贫困主要指绝对贫困线以上但其收入处于较低水平,而且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
[32],这与地方政府探索相对贫困治理的实践相符合。国内的相对贫困治理实践是在完成精准
扶贫任务的前提下展开探索的,主要包括山东、江苏、浙江、广东、成都等经济比较发达的省
市。邢成举指出,由于我国尚处于脱贫攻坚的收官阶段,地方政府的相对贫困治理实践尚缺乏
系统性的政策设计和制度方案,多数探索没有充分讨论和分析相对贫困对扶贫转型带来的内在
要求,缺乏对相对贫困治理长效机制的思考,也没能将扶贫政策的本质即发展生产与社会保障
进行统合[19]。因此,2020年后应基于中国的贫困治理场景,准确理解相对贫困的本质与内
涵,创新地方政府的贫困治理机制。
总体来看,2020年后的相对贫困及其治理的研究尚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已有研究为认
识和治理相对贫困提供了诸多有益经验,但仍需进一步完善。一是研究方法偏重理论分析,缺
乏基于实地调研的数据分析与案例研究。二是对相对贫困的内涵,尤其是对“相对性”理解不
足,多以相对贫困发生的原因为标准进行分类,相对贫困的界定标准仍以经济收入为主要参考;
三是相对贫困的治理机制和对策建议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不强,与绝对贫困治理的对策建议和
治理机制区别度不明显。那么,与精准扶贫时期的绝对贫困相比,后扶贫时代的相对贫困有何
新的内涵与特点?如何创新相对贫困治理体系,实现相对贫困的有效治理?
笔者于2019年5月在N省T县开展实地调研。T县位于N省中部干旱带核心区,是革命
老区、民族地区、国家级贫困县。全县总面积4 662平方公里,辖7镇4乡1个管委会,154
个行政村。总人口37.7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6.8万人。2014年,全县贫困村100个,建档
立卡贫困人口27 636户103 287人。截至2018年底,累计脱贫销号贫困村88个,脱贫人口23
609户90 103人,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33.3%下降到4.65%;未销号贫困村12个,建档立卡
未脱贫人口4 027户13 184人。笔者在T县扶贫办工作人员的介绍下重点走访了3个贫困村和
3个非贫困村,围绕相对贫困及其治理问题展开调研与座谈,访谈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
非贫困户、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乡镇政府领导等。本文以N省T
县为例,分析调查案例和数据,阐释相对贫困的内涵,总结相对贫困治理的经验,提出构建相
对贫困治理体系的对策建议。
二、后扶贫时代的相对贫困
貧困是人类社会发展中长期存在的现象,在不同的时期和区域有不同的内涵和特点。相对
贫困与绝对贫困是相对存在的概念,二者随客观标准和主观认知产生变化,充分认识相对贫困
的内涵和特点,是有效治理相对贫困的前提。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实施的全球多维贫困指数认
为,贫困包含经济收入、健康、教育和工作质量等多个维度,由此发展出多维贫困理论。通过
实地调研,发现相对贫困是多维相对性贫困,具体包含经济结构性、政策负外部性、社会权利
性、社会时间性、社会心理性等五个维度,并具有内在转化的特点。
(一)相对贫困的五个维度
1.经济结构性相对贫困。朗特里将绝对贫困定义为“一种最低需要的缺乏,无法达到生活
所需的最低需求水平”[33],衡量贫困的标准是根据收入、消费、基本生活状况制定的稳定数
值,经济是贫困的基础性维度。经济结构性相对贫困是后扶贫时代的相对贫困最直观、最基础
的维度。经济结构性相对贫困是由于自然环境相对恶劣、主体发展能力相对不足、突发性意外
事件、收入分配结构不合理等因素造成经济收入较低、不足以满足相对贫困群体的经济需求,
并集中体现为相对贫困群体的经济脆弱性,相对贫困由此成为一个动态变化的群体。T县经过
初步统计,以年人均纯收入2 970元作为当地的建档立卡贫困线标准,以年人均纯收入6 000
元作为当地的相对贫困线标准,截止2018年底,该县W镇D村有相对贫困户128户490人,
占D村总人口的11.9%,而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为111户402人,占全村总人口的9.76%。随
着脱贫攻坚的深入开展,该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已逐渐摆脱贫困,相对贫困逐渐成为贫困治理
的重点难点。
5.相对贫困的成因与影响因素。吕方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过程中,经济
增长方式深刻转变、人口结构快速转型以及城乡工农构造的剧烈调整等因素成为塑造中国相对
贫困“自性”的结构性力量[21]。张琦认为相对贫困的致贫因素包括“主体因素经济因素”“制度因
素经济因素”和“环境因素经济因素”,提出完善与创新社会救助与保障机制、培养脆弱农户的
可行能力等对策[10]。方帅认为精准扶贫过程中的结构性失衡主要表现为:制度结构的非稳定
性、利益结构的非均衡性、治理结构的非对称性和资源结构的非对等性,应通过结构性调适建
立相对均衡的贫困治理机制[22]。此外,社会资本[23]、农村居民健康状况[24]、劳动力价格差
异[25]对相对贫困具有显著影响。
6.相对贫困的治理机制。朱冬亮指出未被纳入帮扶范围的贫困边缘户处于相对贫困处境,
应把部分贫困边缘户纳入扶贫范围,制定和实施综合性反贫政策[26]。杨菊华认为后小康社会
的贫困从单维走向多维、从绝对走向相對、从生存走向发展,因此,不仅要关注贫困理论,而
且要注重贫困治理实践的可操作性[27]。左停认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均属于与基本需求相联
系的客观贫困,中国扶贫工作的重点将逐步从解决绝对贫困转向减缓相对贫困[20]。相对贫困
治理的战略指向与政策重心应转向常规化制度化贫困治理,更多依赖市场配置资源,培育激发
贫困人口和贫困社区的内生动力,加强相对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战略的统筹衔接等方面[15]。
李小云指出,2020年后,应从“扶贫”向“防贫”转变,通过逐步实现城乡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
缓解不平等[28]。唐任伍提出围绕“相对贫困”“精神贫困”的治理重心,以“攻心”为上,克服贫
困治理碎片化,重塑整体性治理[29]。吕方倡导建立中央统筹、区域分权的相对贫困治理体
系,着力加强政策回应力、经济增长包容力和社会力量参与力建设[21]。高强指出相对贫困的
人口基数大、贫困维度广、致贫风险高,应将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9]。王小林认为
缓解相对贫困,应构建益贫性经济增长机制、包容性社会发展机制和绿色发展新机制[30]。范
和生提出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产业培育、能力建设、人文发展、心理服务等五大机制,以
能力建设机制为核心,带动其他机制相互联动,构建起相对贫困治理长效机制[31]。
7.相对贫困治理的国内外实践。吕方指出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相对贫困治理实
践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点:一是欧美发达国家向相对贫困宣战的阶段,已经处于较高现代化水
平;二是国家主导的再分配是应对相对贫困的主要方式[21];三是多元主体广泛参与到治理相对
贫困的实践中。钟仁耀指出与西方国家基于社会收入中位数60%等确立的相对贫困线不同,我
国的相对贫困主要指绝对贫困线以上但其收入处于较低水平,而且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
[32],这与地方政府探索相对贫困治理的实践相符合。国内的相对贫困治理实践是在完成精准
扶贫任务的前提下展开探索的,主要包括山东、江苏、浙江、广东、成都等经济比较发达的省
市。邢成举指出,由于我国尚处于脱贫攻坚的收官阶段,地方政府的相对贫困治理实践尚缺乏
系统性的政策设计和制度方案,多数探索没有充分讨论和分析相对贫困对扶贫转型带来的内在
要求,缺乏对相对贫困治理长效机制的思考,也没能将扶贫政策的本质即发展生产与社会保障
进行统合[19]。因此,2020年后应基于中国的贫困治理场景,准确理解相对贫困的本质与内
涵,创新地方政府的贫困治理机制。
总体来看,2020年后的相对贫困及其治理的研究尚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已有研究为认
识和治理相对贫困提供了诸多有益经验,但仍需进一步完善。一是研究方法偏重理论分析,缺
乏基于实地调研的数据分析与案例研究。二是对相对贫困的内涵,尤其是对“相对性”理解不
足,多以相对贫困发生的原因为标准进行分类,相对贫困的界定标准仍以经济收入为主要参考;
三是相对贫困的治理机制和对策建议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不强,与绝对贫困治理的对策建议和
治理机制区别度不明显。那么,与精准扶贫时期的绝对贫困相比,后扶贫时代的相对贫困有何
新的内涵与特点?如何创新相对贫困治理体系,实现相对贫困的有效治理?
笔者于2019年5月在N省T县开展实地调研。T县位于N省中部干旱带核心区,是革命
老区、民族地区、国家级贫困县。全县总面积4 662平方公里,辖7镇4乡1个管委会,154
个行政村。总人口37.7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6.8万人。2014年,全县贫困村100个,建档
立卡贫困人口27 636户103 287人。截至2018年底,累计脱贫销号贫困村88个,脱贫人口23
609户90 103人,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33.3%下降到4.65%;未销号贫困村12个,建档立卡
未脱贫人口4 027户13 184人。笔者在T县扶贫办工作人员的介绍下重点走访了3个贫困村和
3个非贫困村,围绕相对贫困及其治理问题展开调研与座谈,访谈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
非贫困户、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乡镇政府领导等。本文以N省T
县为例,分析调查案例和数据,阐释相对贫困的内涵,总结相对贫困治理的经验,提出构建相
对贫困治理体系的对策建议。
二、后扶贫时代的相对贫困
贫困是人类社会发展中长期存在的现象,在不同的时期和区域有不同的内涵和特点。相对
贫困与绝对贫困是相对存在的概念,二者随客观标准和主观认知产生变化,充分认识相对贫困
的内涵和特点,是有效治理相对贫困的前提。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实施的全球多维贫困指数认
为,贫困包含经济收入、健康、教育和工作质量等多个维度,由此发展出多维贫困理论。通过
实地调研,发现相对贫困是多维相对性贫困,具体包含经济结构性、政策负外部性、社会权利
性、社会时间性、社会心理性等五个维度,并具有内在转化的特点。
(一)相对贫困的五个维度
1.经济结构性相对贫困。朗特里将绝对贫困定义为“一种最低需要的缺乏,无法达到生活
所需的最低需求水平”[33],衡量贫困的标准是根据收入、消费、基本生活状况制定的稳定数
值,经济是贫困的基础性维度。经济结构性相对贫困是后扶贫时代的相对贫困最直观、最基础
的维度。经济结构性相对贫困是由于自然环境相对恶劣、主体发展能力相对不足、突发性意外
事件、收入分配结构不合理等因素造成经济收入较低、不足以满足相对贫困群体的经济需求,
并集中体现为相对贫困群体的经济脆弱性,相对贫困由此成为一个动态变化的群体。T县经过
初步统计,以年人均纯收入2 970元作为当地的建档立卡贫困线标准,以年人均纯收入6 000
元作为当地的相对贫困线标准,截止2018年底,该县W镇D村有相对贫困户128户490人,
占D村总人口的11.9%,而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为111户402人,占全村总人口的9.76%。随
着脱贫攻坚的深入开展,该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已逐渐摆脱贫困,相对贫困逐渐成为贫困治理
的重点难点。
5.相对贫困的成因与影响因素。吕方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过程中,经济
增长方式深刻转变、人口结构快速转型以及城乡工农构造的剧烈调整等因素成为塑造中国相对
贫困“自性”的结构性力量[21]。张琦认为相对贫困的致贫因素包括“主体因素经济因素”“制度因
素经济因素”和“环境因素经济因素”,提出完善与创新社会救助与保障机制、培养脆弱农户的
可行能力等对策[10]。方帅认为精准扶贫过程中的结构性失衡主要表现为:制度结构的非稳定
性、利益结构的非均衡性、治理结构的非对称性和资源结构的非对等性,应通过结构性调适建
立相对均衡的贫困治理机制[22]。此外,社会资本[23]、农村居民健康状况[24]、劳动力价格差
异[25]对相对贫困具有显著影响。
6.相对贫困的治理机制。朱冬亮指出未被纳入帮扶范围的贫困边缘户处于相对贫困处境,
应把部分贫困边缘户纳入扶贫范围,制定和实施综合性反贫政策[26]。杨菊华认为后小康社会
的贫困从单维走向多维、从绝对走向相对、从生存走向发展,因此,不仅要关注贫困理论,而
且要注重贫困治理实践的可操作性[27]。左停认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均属于与基本需求相联
系的客观贫困,中国扶贫工作的重点将逐步从解决绝对贫困转向减缓相对贫困[20]。相对贫困
治理的战略指向与政策重心应转向常规化制度化贫困治理,更多依赖市场配置资源,培育激发
贫困人口和贫困社区的内生动力,加强相对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战略的统筹衔接等方面[15]。
李小云指出,2020年后,应从“扶贫”向“防贫”转变,通过逐步实现城乡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
缓解不平等[28]。唐任伍提出围绕“相对贫困”“精神贫困”的治理重心,以“攻心”为上,克服贫
困治理碎片化,重塑整体性治理[29]。吕方倡导建立中央统筹、区域分权的相对贫困治理体
系,着力加强政策回应力、经济增长包容力和社会力量参与力建设[21]。高强指出相对贫困的
人口基数大、贫困维度广、致贫风险高,应将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9]。王小林认为
缓解相对贫困,应构建益贫性经济增长机制、包容性社会发展机制和绿色发展新机制[30]。范
和生提出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产业培育、能力建设、人文发展、心理服务等五大机制,以
能力建设机制为核心,带动其他机制相互联动,构建起相对贫困治理长效机制[31]。
7.相对贫困治理的国内外实践。吕方指出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相对贫困治理实
践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点:一是欧美发达国家向相对贫困宣战的阶段,已经处于较高现代化水
平;二是国家主导的再分配是应对相对贫困的主要方式[21];三是多元主体广泛参与到治理相对
贫困的实践中。钟仁耀指出与西方国家基于社会收入中位数60%等确立的相对贫困线不同,我
国的相对贫困主要指绝对贫困线以上但其收入处于较低水平,而且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
[32],这与地方政府探索相对贫困治理的实践相符合。国内的相对贫困治理实践是在完成精准
扶贫任务的前提下展开探索的,主要包括山东、江苏、浙江、广东、成都等经济比较发达的省
市。邢成举指出,由于我国尚处于脱贫攻坚的收官阶段,地方政府的相对贫困治理实践尚缺乏
系统性的政策设计和制度方案,多数探索没有充分讨论和分析相对贫困对扶贫转型带来的内在
要求,缺乏对相对贫困治理长效机制的思考,也没能将扶贫政策的本质即发展生产与社会保障
进行统合[19]。因此,2020年后应基于中国的贫困治理场景,准确理解相对贫困的本质与内
涵,创新地方政府的贫困治理机制。
总体来看,2020年后的相对贫困及其治理的研究尚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已有研究为认
识和治理相对贫困提供了诸多有益经验,但仍需进一步完善。一是研究方法偏重理论分析,缺
乏基于实地调研的数据分析与案例研究。二是对相对贫困的内涵,尤其是对“相对性”理解不
足,多以相对贫困发生的原因为标准进行分类,相对贫困的界定标准仍以经济收入为主要参考;
三是相对贫困的治理机制和对策建议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不强,与绝对贫困治理的对策建议和
治理机制区别度不明显。那么,与精准扶贫时期的绝对贫困相比,后扶贫时代的相对贫困有何
新的内涵与特点?如何创新相对贫困治理体系,实现相对贫困的有效治理?
笔者于2019年5月在N省T县开展实地调研。T县位于N省中部干旱带核心区,是革命
老区、民族地区、国家级贫困县。全县总面积4 662平方公里,辖7镇4乡1个管委会,154
个行政村。总人口37.7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6.8万人。2014年,全县贫困村100个,建档
立卡贫困人口27 636户103 287人。截至2018年底,累计脱贫销号贫困村88个,脱贫人口23
609户90 103人,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33.3%下降到4.65%;未销号贫困村12个,建档立卡
未脱贫人口4 027户13 184人。笔者在T县扶贫办工作人员的介绍下重点走访了3个贫困村和
3个非贫困村,围绕相对贫困及其治理问题展开调研与座谈,访谈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
非贫困户、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乡镇政府领导等。本文以N省T
县为例,分析调查案例和数据,阐释相对贫困的内涵,总结相对贫困治理的经验,提出构建相
对贫困治理体系的对策建议。
二、后扶贫时代的相对贫困
贫困是人类社会发展中长期存在的现象,在不同的时期和区域有不同的内涵和特点。相对
贫困与绝对贫困是相对存在的概念,二者随客观标准和主观认知产生变化,充分认识相对贫困
的内涵和特点,是有效治理相对贫困的前提。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实施的全球多维贫困指数认
为,贫困包含经济收入、健康、教育和工作质量等多个维度,由此发展出多维贫困理论。通过
实地调研,发现相对贫困是多维相对性贫困,具体包含经济结构性、政策负外部性、社会权利
性、社会时间性、社会心理性等五个维度,并具有内在转化的特点。
(一)相对贫困的五个维度
1.经济结构性相对贫困。朗特里将绝对贫困定义为“一种最低需要的缺乏,无法达到生活
所需的最低需求水平”[33],衡量贫困的标准是根据收入、消费、基本生活状况制定的稳定数
值,经济是贫困的基础性维度。经济结构性相对贫困是后扶贫时代的相对贫困最直观、最基础
的维度。经济结构性相对贫困是由于自然環境相对恶劣、主体发展能力相对不足、突发性意外
事件、收入分配结构不合理等因素造成经济收入较低、不足以满足相对贫困群体的经济需求,
并集中体现为相对贫困群体的经济脆弱性,相对贫困由此成为一个动态变化的群体。T县经过
初步统计,以年人均纯收入2 970元作为当地的建档立卡贫困线标准,以年人均纯收入6 000
元作为当地的相对贫困线标准,截止2018年底,该县W镇D村有相对贫困户128户490人,
占D村总人口的11.9%,而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为111户402人,占全村总人口的9.76%。随
着脱贫攻坚的深入开展,该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已逐渐摆脱贫困,相对贫困逐渐成为贫困治理
的重点难点。
5.相对贫困的成因与影响因素。吕方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过程中,经济
增长方式深刻转变、人口结构快速转型以及城乡工农构造的剧烈调整等因素成为塑造中国相对
贫困“自性”的结构性力量[21]。张琦认为相对贫困的致贫因素包括“主体因素经济因素”“制度因
素经济因素”和“环境因素经济因素”,提出完善与创新社会救助与保障机制、培养脆弱农户的
可行能力等对策[10]。方帅认为精准扶贫过程中的结构性失衡主要表现为:制度结构的非稳定
性、利益结构的非均衡性、治理结构的非对称性和资源结构的非对等性,应通过结构性调适建
立相对均衡的贫困治理机制[22]。此外,社会资本[23]、农村居民健康状况[24]、劳动力价格差
异[25]对相对贫困具有显著影响。
6.相对贫困的治理机制。朱冬亮指出未被纳入帮扶范围的贫困边缘户处于相对贫困处境,
应把部分贫困边缘户纳入扶贫范围,制定和实施综合性反贫政策[26]。杨菊华认为后小康社会
的贫困从单维走向多维、从绝对走向相对、从生存走向发展,因此,不仅要关注贫困理论,而
且要注重贫困治理实践的可操作性[27]。左停认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均属于与基本需求相联
系的客观贫困,中国扶贫工作的重点将逐步从解决绝对贫困转向减缓相对贫困[20]。相对贫困
治理的战略指向与政策重心应转向常规化制度化贫困治理,更多依赖市场配置资源,培育激发
贫困人口和贫困社区的内生动力,加强相对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战略的统筹衔接等方面[15]。
李小云指出,2020年后,应从“扶贫”向“防贫”转变,通过逐步实现城乡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
缓解不平等[28]。唐任伍提出围绕“相对贫困”“精神贫困”的治理重心,以“攻心”为上,克服贫
困治理碎片化,重塑整体性治理[29]。吕方倡导建立中央统筹、区域分权的相对贫困治理体
系,着力加强政策回应力、经济增长包容力和社会力量参与力建设[21]。高强指出相对贫困的
人口基数大、贫困维度广、致贫风险高,应将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銜接[9]。王小林认为
缓解相对贫困,应构建益贫性经济增长机制、包容性社会发展机制和绿色发展新机制[30]。范
和生提出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产业培育、能力建设、人文发展、心理服务等五大机制,以
能力建设机制为核心,带动其他机制相互联动,构建起相对贫困治理长效机制[31]。
7.相对贫困治理的国内外实践。吕方指出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相对贫困治理实
践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点:一是欧美发达国家向相对贫困宣战的阶段,已经处于较高现代化水
平;二是国家主导的再分配是应对相对贫困的主要方式[21];三是多元主体广泛参与到治理相对
贫困的实践中。钟仁耀指出与西方国家基于社会收入中位数60%等确立的相对贫困线不同,我
国的相对贫困主要指绝对贫困线以上但其收入处于较低水平,而且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
[32],这与地方政府探索相对贫困治理的实践相符合。国内的相对贫困治理实践是在完成精准
扶贫任务的前提下展开探索的,主要包括山东、江苏、浙江、广东、成都等经济比较发达的省
市。邢成举指出,由于我国尚处于脱贫攻坚的收官阶段,地方政府的相对贫困治理实践尚缺乏
系统性的政策设计和制度方案,多数探索没有充分讨论和分析相对贫困对扶贫转型带来的内在
要求,缺乏对相对贫困治理长效机制的思考,也没能将扶贫政策的本质即发展生产与社会保障
进行统合[19]。因此,2020年后应基于中国的贫困治理场景,准确理解相对贫困的本质与内
涵,创新地方政府的贫困治理机制。
总体来看,2020年后的相对贫困及其治理的研究尚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已有研究为认
识和治理相对贫困提供了诸多有益经验,但仍需进一步完善。一是研究方法偏重理论分析,缺
乏基于实地调研的数据分析与案例研究。二是对相对贫困的内涵,尤其是对“相对性”理解不
足,多以相对贫困发生的原因为标准进行分类,相对贫困的界定标准仍以经济收入为主要参考;
三是相对贫困的治理机制和对策建议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不强,与绝对贫困治理的对策建议和
治理机制区别度不明显。那么,与精准扶贫时期的绝对贫困相比,后扶贫时代的相对贫困有何
新的内涵与特点?如何创新相对贫困治理体系,实现相对贫困的有效治理?
笔者于2019年5月在N省T县开展实地调研。T县位于N省中部干旱带核心区,是革命
老区、民族地区、国家级贫困县。全县总面积4 662平方公里,辖7镇4乡1个管委会,154
个行政村。总人口37.7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6.8万人。2014年,全县贫困村100个,建档
立卡贫困人口27 636户103 287人。截至2018年底,累计脱贫销号贫困村88个,脱贫人口23
609户90 103人,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33.3%下降到4.65%;未销号贫困村12个,建档立卡
未脱贫人口4 027户13 184人。笔者在T县扶贫办工作人员的介绍下重点走访了3个贫困村和
3个非贫困村,围绕相对贫困及其治理问题展开调研与座谈,访谈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
非贫困户、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乡镇政府领导等。本文以N省T
县为例,分析调查案例和数据,阐释相对贫困的内涵,总结相对贫困治理的经验,提出构建相
对贫困治理体系的对策建议。
二、后扶贫时代的相对贫困
贫困是人类社会发展中长期存在的现象,在不同的时期和区域有不同的内涵和特点。相对
贫困与绝对贫困是相对存在的概念,二者随客观标准和主观认知产生变化,充分认识相对贫困
的内涵和特点,是有效治理相对贫困的前提。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实施的全球多维贫困指数认
为,贫困包含经济收入、健康、教育和工作质量等多个维度,由此发展出多维贫困理论。通过
实地调研,发现相对贫困是多维相对性贫困,具体包含经济结构性、政策负外部性、社会权利
性、社会时间性、社会心理性等五个维度,并具有内在转化的特点。
(一)相对贫困的五个维度
1.经济结构性相对贫困。朗特里将绝对贫困定义为“一种最低需要的缺乏,无法达到生活
所需的最低需求水平”[33],衡量贫困的标准是根据收入、消费、基本生活状况制定的稳定数
值,经济是贫困的基础性维度。经济结构性相对贫困是后扶贫时代的相对贫困最直观、最基础
的维度。经济结构性相对贫困是由于自然环境相对恶劣、主体发展能力相对不足、突发性意外
事件、收入分配结构不合理等因素造成经济收入较低、不足以满足相对贫困群体的经济需求,
并集中体现为相对贫困群体的经济脆弱性,相对贫困由此成为一个动态变化的群体。T县经过
初步统计,以年人均纯收入2 970元作为当地的建档立卡贫困线标准,以年人均纯收入6 000
元作为当地的相对贫困线标准,截止2018年底,该县W镇D村有相对贫困户128户490人,
占D村总人口的11.9%,而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为111户402人,占全村总人口的9.76%。随
着脱贫攻坚的深入开展,该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已逐渐摆脱贫困,相对贫困逐渐成为贫困治理
的重点难点。
本文发布于:2023-11-12 12:03:2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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