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制
为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
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
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校长对学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成立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 员:xxx
Xxx
Xxx
Xxx
二、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教育教学活动的全过程,建立实
时检查、巡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
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
并排除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运行的设备、设施及各类事故隐患。
三、治理范围和责任
组长及副组长:负责全校师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全校校舍、操场
的隐患排查;保安、防卫安全隐患排查;周边治安安全隐患排查;学
校水、暖、电的安全隐患排查;教学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中
的安全隐患排查;
班主任:负责各班设施设备以及学生活动的安全隐患排查。
各活动室负责人:负责各活动室设施设备及学生活动的安全隐患
排查。各科任教师:负责任课时间内教室及学生的安全隐患排查。
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谁
办学,谁负责”,“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五、对于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的登记,建立隐患管理台
帐,对学校制定的重大隐患整改计划、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备
案。
六、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研究解
决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确定
督办和公告的重大事故隐患。
七、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每月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一
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及时
报告校长,校级领导研究决定后向上级汇报。
八、学校及时向市上级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九、学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励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
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科室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
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科室和个人予以奖励。
十、工作分工
日查周结月报制度总负责人为校长,负责机构为安全隐患领导小
组,第一报告人为班主任。
1、日查:每日值日教师必须按时上岗检查学校各个角落,以记
录的形式,如实汇报学校安全隐患存在问题。
2、周结:安全隐患小组负责人必须每周统计一周内安全隐患问
题,如实上报学校,及时解决安全隐患,并做出整改计划。
3、月报:每个月月底前,学校应对当月安全隐患工作各方面的
情况向中心校进行汇报。内容应包括安全隐患工作开展情况、劝返工
作情况、存在的问题、是否已解决等内容的详实报告,不可瞒报、漏
报。
学校
201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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