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学分制方案

更新时间:2023-11-11 05:55:35 阅读: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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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学分制方案
2023年11月11日发(作者:五圣)

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学分制方案

第一章

1.为适应“学会选择、主动学习、卓越发展”的办学理念,保证“套餐式”课程真正有效地实施,在

学校的管理与评价模式上,我们采用了学分制的管理模式。

2学分制是反映学生发展履历的课程和教学的评价与管理制度,它以量化的分值方式,通过学分来记

录学生在相应课程领域的成长经历,以及所达到的发展程度。

3学分制以每一学期每周的授课时数、实验或实习时数以及课外指定自学时数为学分的计算依据。

据各门课程的不同要求授予不同的学分,并规定某一学段学生必须达到相应的总学分数,方可毕业。

就我校的实际情况来说,是以整个高中年级(主要是高一、高二)为段,根据各门课程的周授课时数

授予学分,如果考核通过,就可以取得该学科的基本学分,即学时学分,也是达到毕业水平所必须拿到的

学分。而学生学习该课程的质量可以通过该生的考核成绩、课堂表现及获得相关奖项给予奖励学分来加以

鼓励。

4.学生的学分按照课程的不同,分为基础型必修课学分、拓展型课学分、研究型课学分与德育学分三

大类。其中每一学分分类中,又分为合格学分与奖励学分。学生必须达到合格学分,学校才准予其毕业。

第二章 基础型课程学分

5.基础型课程的学时学分是每个学生必须修读并取得学分的课程,如学分不满,不予毕业。

6.基础性课程共开设以下科目授予学分: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计算机、心理、劳技等。

7.该类别学分由各任课教师认定,教研组统计。(细则见《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基础型课程走班学科

实施意见》)

第三章 拓展型课程与研究型课程学分

8学生在修满基础型课程的学时学分基础上,还需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拓展型课程学分数、研究型课

程学分数和生活经验课程的学分数,方准予毕业。

9.拓展型课程学分分为5大类,即科学领域(数、理化、生物)、人文领域(文、史哲、地、外语)、

技术领域(计算机、插花等)、体艺领域(体育、美术、音乐)、实践活动领域。

10研究型课程学分分为三大类,即专题讨论类、专题调查分析类、课题研究与实践类。(细则见《上

海市晋元高级中学拓展型课程实施方案》和《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研究型课程实施方案》)

第四章 德育学分

11.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不仅在科学文化知识方面的发展,引导学生在德育方面,学会关

心,学会生活,学会负责,使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与管理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使学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

质上同步发展,特制定与生活经验课程相对应的《晋元高级中学学生德育学分实施方案》。

12.对学生德育学分的认定,必须在掌握学生大量具体材料基础上,本着积极慎重的态度,进行定量

化。

13.学生德育学分的获取由德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德育处具体执行,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

操作。各类依据材料分别由德育处及相关处室、年级主任、班主任、任课老师和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提供,

必须真实、具体、详细。

14.学生在校期间,每学期核定一次学分记录情况,记入《晋元高级中学中学生自主发展手册》中学

生德育课程综合评价表(见附表1,附表2),下发学生及家长。

15.校学生会使用“晋元高级中学学生自主管理系统”对学生德育情况进行网上管理。学生、家长及

班主任老师可登陆晋元网()进行查询。

16.学生因客观原因(如病假等),一学期中某项德育学分未获得的,可在下一学期继续完成后,按完

成实绩予以认定;学生因主观原因(不努力、完成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一学期中某项德育学分未获得的,

在下一学期待继续完成后,一律按最低学分认定线予以认定。各项德育工作活动均需通过相应学分;高中

毕业时,未完成每个项目相应学分的,将不能获得高中毕业证书。

第五章 免修制及学分认定

17.学时学分是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主要依据。学生每学期所修读的课程,均需经过严格考核,成绩

及格,才能取得学分;成绩不及格,必须重修,再经考试合格才能取得学分。

18.考核与重修

必修课考核不及格,必须重修;

选修课考核不及格,可以重修,也可另选其它课程;

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重修多次。

学生一经选定的课程,必须参加修读和考核,不参加考核者,登记“旷考”,不给学分,按考核不及

格处理。

19.自学与免修

必修课程或课程中的部分,学生认为通过自学可以掌握者,经申请批准可以免听,但不免考。学生成

绩优良,自学能力强,对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通过自学认为已掌握者,可按免修办法,申请免修,提

前取得学分。

20.免修制实施样例见附表3历史学科

第六章 学分奖励制度

学校实行学分制,弹性执行国家课程计划,给予学生充分的自由选择空间,学分划分为学时学分和奖

励学分。学校制定的学分制奖励学分方案包括以下几点:

21.基础型课程

基础型课程学分奖励主要包括一下几个方面:(1)基础型课程学科竞赛奖;(2)基础型课程优秀奖

与进步奖;(3)科技类竞赛奖;(4)艺体类奖;(5)德育类奖。

22.拓展型课程

学生完成该学期拓展型课程,取得规定的学时学分后,继续修读拓展型课程的自选课中的其他课程,

所获得的学分计入奖励学分。

23.研究型课程

具体评选、奖励办法参照激励性评价方案,评委团由学校研究型课程型课程领导小组和课程指导老师

组成,以学期为评选时间单位。

24.其他

如学生在类似于读书读报、兴趣小组等一类比赛活动中获奖(限于与基础型、拓展型、研究型课程学

习相关比赛),亦可获得奖励学分,具体得分情况参照科技类竞赛得分表。

学分奖励制度具体操作详见附表4晋元高级中学奖励学分方案。

第七章 有关学分制其它解释

25、学分计算与管理

各课程的学时学分根据该课程讲授的学时数、课外学时数及课程的性质由该学科的教研组统一规定,

关于学分的记录情况由具体老师执行,最后交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管理。(附历史学科学分规定)

实行全面学分制后,用合格学分和奖励学分来综合评价学生学习的量和质。

学生修读某课程考核不及格,则该课程取得的学分为零,不参加学分计算。另若学生在相关领域内获

奖,可根据奖项给予不同的学分。学生的学时学分加奖励学分作为学生免修与对学生评价、奖学金评定、

学生升学优录和保送的依据。

26、学生学习自主权

在学校具体安排下,学生具有如下学习自主权:

1)自主选择学习期限和学习进程;

2)自主选择课程;

3)自主选择主讲教师;

4)有条件地自主选择转课题;

27、编班与学籍管理

1)实行学分制后,学生仍按年级编班,形成自然班或称行政班。学生选课后,按选课人员形成教学

班。

2)学生的休学、停学、复学、转学(专业)、退学等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3)学生在两年内修满规定的学分,即可提前毕业,或提前参加高考。

4)学生在3年内未能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或尚有各种环节未完成者,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期限,

在延长期内,编入低年级相应的行政班。

5)学生的学籍管理、免修、免听等执行学校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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