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加油管理制度3篇
公司加油管理制度3篇1
目的:
严格管控公司加油卡使用,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
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为公司车辆消耗核算提供依据。
管理部门与监督人:
加油卡由经理助理统一管理,并由办公室人员对加油数据
统计,各驾驶员对使用记录数据负责;财务部负责油卡充值以
及每月加油卡使用明细与支出款的核准。
加油卡分配和充值:
1)公司车辆加油指定地点为XXX所属加油站。
2)XXX分主卡和副卡,主卡由经理助理负责统一管理,
副卡由车辆驾驶员负责专门保管,实行一人一车一卡一密码制
度,驾驶员不得将副卡密码告知他人。
3)每辆车配置专用副卡一张,仅限本车加油使用,不得转
用或私用。
4)副卡采取限额限次的管理办法,即限制金额限制加油次
数,具体参数参照附表。副卡充值根据预先设定的金额和频率,
由主卡负责人向财务部申报批准后自主操作。
5)加油卡余额不足但车辆必须加油时,驾驶员可以向主卡
负责人提出临时充值,但主卡负责人可以拒绝非工作时间
(7:00-20:00)的申请。
加油流程:
1)驾驶员出车前检查车辆的油量,根据路线自行安排加油
地点和加油时间,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2)车辆加油须用专用的副卡进行刷卡计费。
3)加油卡加油终了,设备自主打印加油小票,驾驶员必须
索要小票,并在小票上记录加油时车辆行驶公里数。因加油站
系统故障无法打印小票时,当日须向经理助理说明,由驾驶员
做好加油金额、加油量和公里数的记录。
4)驾驶员必须遵守:不准无卡加油,不准异车号加油,不
准加不相符的油品,不准
带其他加油。
2)同时办公室每月将加油小票汇总,并与加油卡网上使用
记录进行核对;如出现核对不一致时,要查询当日车辆使用记
录,落实当日驾驶员进行当面核准。
3)如经查实因驾驶员疏忽未能提供加油小票造成信息核对
不一致,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加油费由本人承担。
4)如经查证因驾驶员加油卡私用或非指定车号加油,加油
费用2倍罚款,并警告处理。
特殊情况:
1)因疏忽将加油小票丢失者,当日须写文字说明交由经理
助理签字确认,驾驶员做好加油记录。
2)驾驶员发现副卡丢失时,应立即通知主卡负责人并电话
挂失。因副卡丢失造成的补办工本费由驾驶员承担;如因挂失
不及时或密码未妥善保管造成的卡内金额盗刷,全部损失同时
由驾驶员承担。
3)因特殊情况须现金加油时,必须提前申请经主卡负责人
同意后方可加油。未经过授权的现金加油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
担。
本制度自2013年11月10日起生效实施。
公司加油管理制度篇2
1 .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燃油消耗管理和燃油领用程序,减少燃油浪
费、损耗及流失,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属各单位、科部室对燃油申报限额
消耗计划、燃油领用和实际消耗情况统计作出相关规定。
3 .主管部门
生产运行部、供应部、**车间。
4.部门职责
4.1生产运行部负责审核燃油月度限额消耗计划申报表、
生产用油补加领用计划及IC卡变动申请。
4.2供应部卖力燃油的采购办理。
4.3 **车间负责油库管理、燃油发放,IC卡信息录入、发
放、充值、信息变更及回收,每月通报燃油消耗统计情况等。
5 .实施内容
5.1各单位、科部室每月按规定要求和规定时间填报燃油
采购计划,经主管公司领导审批后由供应部负责采购。
5.2 IC卡充值及其管理
5.2.1用油单位(科部室)必须按照要求填写月度燃油限额消
耗计划表,经单位主管带领和行政带领审核后报生产运行部审
核,经公司主管带领审批后作为IC卡充值根据。
5.2.2用油单位(科部室)IC卡若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到
**车间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以避免燃油流失或对生产形成影
响。
5.2.3当月IC卡上金额不足需要补充时,用油单位(科部室)
应填写增加充值申请并说明情况,生产用油由生产运行部主任
审批,其他用油由主管公司领导审批。
5.2.4因生产工艺、产量或使用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
月度充值金额的,用油单位(科部室)应及时提出,生产运行部
复核,由主管公司领导批准后交**车间修改。
5.2.5当持卡人、用油设备(车型)或设备编号(车牌号)等IC
卡信息发生变化时,用油单位(科部室)应及时提出,生产运行
部复核后交**车间办理信息变更。
5.3燃油领用
5.3.1全公司各单位(科部室)必须持卡到油库加油,无卡不
得加油。
5.3.2各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油罐车的加油管理,应认真
核对加油车辆(设备)和加油量,不得超出限额用油;**车间应做
好各车辆(设备)用油统计台账,超出限额停止供油。
5.3.2各单位(部室)零星用油由单位行政领导审批,注明用
油项目、用途、数量等信息,超出限额的由主管公司领导审批。
5.4用油情况统计与公示
5.4.1用油单位必须保持车辆(设备)里程表(发念头计时表)
完好,发现损坏或失准应及时更换或维修,并做好最少止码记
录,不得随意调整其读数。
5.4.2用油单位应派专人负责燃油计量和车辆(设备)里程表
(发动机计时表)的日常管理工作,每月的28号统一读取里程
表(发动机计时表)计数,并统计好车辆(设备)实耗燃油量,于
次月5日前做好统计表交生产运行部,要求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严禁弄虚作假,**车间10日之前把数据在局域网上公示。
5.4.3车辆外出加油应据实统计,并在统计表中如实登记。
5.4.4生产运行部对统计表复核后交**车间,**车间应及
时安排在局域网上予以公示,并对消耗异常的车辆(设备)采用
红色予以标记。
5.4.5各单位、部室应加强行车和油耗的管理,对用油单
耗异常的车辆(设备)应认真分析原因,对车辆(设备)故障及时
进行维修,并对违规情况报矿或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办理流程
6.1生产运行部牵头,供应部、保卫部、**车间等单位和
部门配合做好燃油办理工作。
6.2生产车辆(设备)燃油限额消耗计划由生产运行部审核,
**车间负责变更。
6.3其他超过限额计划的用油、零星用油由主管公司领导
批准,**车间负责变更。
6.4 **车间每月按照批准的燃油限额消耗计划进行充值,
油库加油一概凭卡加油。
7.考核
7.1在燃油领用、管理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进行批
评、教育、换岗等政纪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经济处罚,
严重违反矿相关规定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2各单位应如实填写车辆的里程数、设备及发动机工作
小时数,如实报告车辆(设备)实耗燃油量,严禁弄虚作假,一
经发现,在局域网上进行通报并处罚1000元/台。
8 .本制度说明权属生产运行部,修改权属公司。
9.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加油管理制度篇3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公用车辆费用开支规范管理,减少浪费,
堵塞漏洞,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实施办法:
1、所有车辆实行定点凭加油卡加油。由综合办与中国石
油前柳塔加油站办理加油卡充值、管理等业务。
2、榆林地域内,司机持《加油卡》加油到中国石油前柳
塔加油站加油。加油时需填写实际加油时间、数量、里程表里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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