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博弈论"看当前电商企业的价格竞争
——
以苏宁和京东价格战为例
沈超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消费者日渐青睐快速、便捷、时尚的网上购物的消费模式。再加之宏观环境利好,电商企业在我国蓬
勃发展。作为B2C市场中的领军企业,苏宁和京东为遏制对方发展、抢占市场份额频频亮剑。其中,价格战被运用的最多,也最为引人注
目。本文以苏宁和京东价格战为例,旨在运用博弈论相关知识对我国电商企业的价格博弈作出探讨,并提供一些有实际操作性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博弈论;价格战;苏宁;京东;电商企业
一
、
引言
记:a l=a1+blC1,a 2=a2+b2c2
苏宁和京东是近年来迅速崛起的知名电商企业。以苏宁三周年店庆
为契机,2012年8月开始的价格大战迅速打响并进入白热化状态,竞争
十分激烈。
电商企业价格战背后蕴含着丰富的博弈论理论,电商企业进行价格
战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在博弈过程中,电商企业对彼此间形成的纳什均
衡经历着维持、打破、再维持、再打破的循环往复的过程,直至产品价
格接近边际成本。
纵观此次价格战的前前后后可以发现,其博弈过程有如下几个特
点:
(1)先后次序的博弈。此次价格战的打响是由于苏宁率先降价,而
京东不甘示弱,也相继表态作出大幅度降价。因此,该博弈过程是具有
先后顺序。
(2)零和博弈。苏宁和京东在价格战中主要表示出对抗而非合作状
态,可以认为是零和博弈。
(3)完全信息的博弈。基于网络平台的开放性,双方的报价均向消
费者展示出来,没有虚假可言。同时,价格在暴露在对方面前,具有公
开性。
求解此方程组即可得到纳什均衡(P1 ,P'2+)。
解此方程组。可得:
aI(2b2+d1) .82(2bl+d2)
.
’一4blb,一dld2’‘2—4b1b2一dtd
将P1 ,P2 代人得益函数则可进一步得到两厂商的均衡得益值。
具体地,如果进一步假设:
al=a2=28,bl=b2=l,dl=d2=0.5,C1=C2:2,则可解得
P1 =P2}:324。
以上计算结果表明,纳什均衡的理想状态是双方平分市场,当一方
对市场份额不满意时,可以通过降价调整。但是,当产品价格下降到接
近于产品进货成本时,电商企业再降价的空间基本消失,价格战也就难
以被采用。只有当家电企业改进运营方式、降低运输成本、提高管理水
平以后,新的价格战才存在爆发的可能性。
(二)数值模拟
假设是市场中只有两家电商企业A和B,双方采取的价格策略组合
由(降价,降价)、(降价,不降价)、(不降价,降价)、(不降价,不
降价)四种。通过分析可以确定四种价格策略给电商企业A和B双方
带来的总收益大小。进行数值模拟如下表所示
电商企业B
降价 不降价
降价 (3,3) (6,1)
(4)重复博弈。京东和苏宁均有专人紧跟对方报价,并且“悬赏”消
费者助其了解对方报价,通过所得到的实时信息有针对性地调整自己的售
价。价格战也不止这一次,而是不断重复出现,因此可以看作重复博弈。
二、模型构建
(一)建立模型
为研究方便,本文用A表示苏宁,用B表示京东。
本文采用伯特兰德寡头模型对双方的价格策略进行分析。A、B两
家点上企业经营的产品之间具有很强的替代性,但又不是完全替代,即
价格不同时,价格较高的不会完全没有销路。当A和B价格分别为Pl
和P2,它们各自的需求函数为
ql q1(P1,P2)=a1一blP1+dlP2
q2 q2(Pl,P2)=82一b2P2+d2P1
电商企业A
不降价 (1,6) (5,5)
就可以反映上述差别产品的特征,其中dl,a2)0即两企业产品的
替代系数。接下来假设两企业无固定成本我,假设边际生产成本分别为
c1和c2。双方的得益函数分别为:
Ul(Pl,P2)=Plql—C1ql=(P1一C1)(81一blP1+dlP2)
U2(Pl,P2)=P2q2一C2q2=(P2一c2)(a2一b2P2+d2PI)
我们直接用反应函数法分析这个博弈。上两式分别对P1和P2求偏
导,并令偏导数为0,由此得:
:81“lcl一2blP1+dlP2=0
u^1
=a2+b2c2—2b2P2+d2Pl=o
u 1-2
很容易求出两厂商对对方策略(价格)的反应函数分别为:
1
Pl=Ql(P2) :亡(al+blcl+d1P2)
●u1
1
P2:Q2(P1) =亡(a2+b2c2+d2P1)
纳什均衡(P1 ,172 )必是两反应函数的交点,即必须满足: 再维持、再打破的循环往复的过程,直至产品价格接近边际成本。”在
1
『P = (a,+b c-+dt )
(a +b2c-+d2P )
{I
=
第一轮博弈中,双方采取除(不降价,不降价)以外的三种可能策
略,得益矩阵有(6,1),(1,6)和(3,3)三种可能。而在现实中,
电商企业A和B为了自身利益,都会选择降价的策略。这样,双方都可
以获得3的收益。如果不这么做,则会在对方采取降价的情况下遭受损
失。这就表明,在非合作博弈中,无论博弈方采取何种策略,博弈方总
有一方赢,另一方输,博弈双方具有竞争和对抗性。双方都在积极寻求
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最终的整体利益却都不是最优的。
第二轮博弈中:在第一轮博弈中,双方为了各自利益最大化,都在
采取相关措施,结果却都不是最优的。第一轮博弈中消费者得到了好
处,而电商企业A和B却都没有达到预想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博弈
双方应考虑达成一种相对公正公平的价格协议,基于契约,合作双方可
以建立一个利益平衡机制,使得联盟中短期内获益较少的成员可以从长
期的合作中获得补偿,相应地,在现阶段获利较多的成员自愿让渡一部
分利益给其他合作者。而从长远来看,联盟内部的合作者都能从这一长
久稳定的合作中获得相对公平的收益。所以,在这种博弈下,电商企业
A和B各自收益可以达到(5,5),总收益也达到最大值10。
但是,这种理想状态是很难长期存在的,一旦一方对现有的市场份
额不满意,就会进行再次降价。由于电商企业A和B产生这种动机的可
能性相对一致,因此他们都采取降价行为来获取利益。由于双方的降价
行为同时发生,使得刚刚建立的平衡又被打破,双方都受到损失。这就
是前文所述的“电商企业对彼此间形成的纳什均衡经历着维持、打破、
产品价格还没有下降到边际成本以前,电商企业A和B的降价行为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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