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中国知竞论坛(第四届)暨⼴东、湖北两省竞争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成
功举⾏
中国知竞论坛(第四届)暨⼴东、湖北两省竞争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成功举⾏
2020年11⽉28⽇⾄29⽇,由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竞争法专业委员会指导,⼴东省法学会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
法学研究会和湖北省法学会竞争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暨南⼤学竞争法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和武汉⼤学知识产权与竞争
法研究所承办,暨南⼤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和暨南⼤学公平竞争研究与咨询评估中⼼协办的第四届中国知竞论坛暨⼴
东、湖北两省竞争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在⼴州汇华希尔顿逸林酒店隆重召开。来⾃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和产业
界相关代表共150余⼈参与了本次会议,共同研讨了竞争法和知识产权法相关领域的前沿与热点问题,可谓是群贤毕
集,济济⼀堂。
开幕式由⼴东省法学会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原⼴东省市场监管局⼆级巡视员陈波主持,在主持
⼈依次介绍与会领导和专家之后,由暨南⼤学党委副书记孙彧、暨南⼤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党委书记林健和、⼴东省
委政法委⼆级巡视员、⼴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姜滨、湖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王龙依次致辞。⽽后,
⼴东省法学会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学研究会会长郭宗杰依年会规程作⼴东省法学会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学研究
会⼀年来取得的硕果,并向在场所有领导和嘉宾对本次论坛的⽀持表⽰衷⼼感谢。之后是湖北省法学会竞争法学研究会
会长宁⽴志作湖北省法学会竞争法学研究会2020年度⼯作报告,宁会长⾸先感谢了⼴东省竞争法学研究会对知竞论坛的
⽀持,之后报告了湖北省法学会竞争法学研究会2020年的各项⼯作。
开幕式结束后,进⼊学术研讨环节。本次论坛的学术研讨由《民法典》与竞争法、《反垄断法》的修订与完善、数字经
济发展与竞争秩序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与⾃由竞争的关系四个议题、五个单元构成。整个学术研讨过程异彩纷呈,⾼潮
迭起,堪称⼀场学术盛宴。
11⽉28⽇上午,第⼀单元“主题演讲”由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竞争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外经贸⼤学竞争法研
究中⼼主任 黄勇教授主持。中国⼈民⼤学法学院史际春教授以《市场决定资源配置视⾓下的民法与竞争法》为题,阐述
了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重要性,指出民法应“顺其⾃然”,基于当事⼈意思表⽰或私法⾃治来保障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竞
争法是在民法调整基础上的“⼆次调整”,就竞争执法是政府的判断以及社会法、公法优于私法⽽⾔,竞争法和竞争政策
应当对市场和民法保持谦抑,作为⼀把引⽽不发但⼜不失威慑⼒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
深圳⼤学特聘教授王晓晔对 《⽹络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三⼗⼀条进⾏了评析,就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的
合同关系、违法⾏为罚款⾦额的法律适⽤、《办法》制定过程对平台企业和商家意见的听取、涉电商平台案件证据的收
集等问题进⾏了充分的阐述。国 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处长卢雁以 《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保护现状、问题
及思考》为题发⾔,提出中国相对严格的专利审查标准,可能不利于专利⽀撑新兴产业的创新发展,审查标准⼀⼑切也
可能导致创新不⾜,同时认为应当加强专利审查与产业发展的关系研究,共同就“专利丛林”和“套牢”等问题作好相关应
对。⾹港岭南⼤学教授、⼭东⼤学经济学院教授林平以《竞争、创新与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为题,联系我国《民
法典》第1185条关于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从产业经济学视⾓讨论了我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和惩罚性
赔偿的法经济学原理,并详细分析和探讨了“四步法”和“三步法”的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基数和专利侵权影响的⾮零和性。中
⼭⼤学法学院教授谢晓尧以 《《民法典》与竞争法关系的若⼲维度》为题指出,法治国家可以借助于法典化的⾼度形式
主义实现经济社会多元化治理,⽽反不正当竞争法并不能⾼度概念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民法的⽆限扩张会带来许
多社会问题,⾼度形式主义给反不正当竞争法可能带来边缘化的危机。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应当保持其相对独⽴。⼴
东固法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燕以 《企业数据权益:《民法典》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双重保护》为题,从实务⼯作者的
⾓度探讨了个⼈信息保护条款,认为关于数据获取不正当性的认定,应主要考虑信息的商业价值及竞争优势、信息获取
的成本付出、信息获取及利⽤的违法性、竞争对⼿使⽤信息的⽅式和范围等。与谈环节,中南财经政法⼤学教授、湖北
经济学院校党委副书记、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刘⼤洪、 暨南⼤学竞争法与产业发展研究中⼼研究员费兰芳就本单元的演讲
发表了⼗分精彩的与谈意见。
第⼆单元主题是《反垄断法》的修订与完善,由北京⼤学法学院教授盛杰民和⼴东省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处处长苏晓河主
持。浙江理⼯⼤学法政学院教授、院长王健演讲主题是《我国反垄断法律责任的修订》,王教授认为此次《反垄断法》
修订是⼀次⼩修,并且述及总则部分的修订,包括:增加⿎励创新的⽬的条款、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关于反垄断执法的
派出机构等内容。王教授还论及此次修订引⼊了公安机关的⼒量,对于实践中出现的抗拒调查⾏为,尤其是暴⼒抗拒,
以及突击调查情形,需要公安机关的协助。王教授着重论述了此次《反垄断法》在法律责任⽅⾯的修订,提出了诸多具
体的意见和建议。上海交通⼤学教授李剑演讲主题是《⾏政垄断还是经济垄断?——公⽤企业反垄断中的冲突》。李教
授着重从公⽤企业的⾓度分析⾏政垄断和经济垄断之间的冲突,李教授认为,需要进⼀步厘清相关主体的性质,并做出
明确的法律规定。上海政法⼤学法学院教授丁茂中演讲主题是《禁⽌滥⽤市场⽀配地位的制度定位》,丁教授认为,⽴
法对于“滥⽤市场⽀配地位”的规定是不清晰的。在实务中,对“滥⽤市场⽀配地位”的认定,存在着不同的做法,对构成要
件的理解不⼀致,因此,丁教授认为,该制度需要从⽴法上进⼀步明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教授⾦善明演讲
题⽬是《创新在反垄断中的定位与保护》。⾦教授认为创新对于我国⽽⾔意义⾮常重⼤,尤其是我国⽬前将创新驱动发
展战略作为⼀项国家政策,创新的重要性提⾼到了前所未有的⾼度,⾦教授对于促进创新提出了⾃⼰的见解:创新应当
作量化、数字化的理解,要将创新写进法律⽂本当中,并将其做出具体的运⽤、设计相应的制度作为⽀撑。湖北省市场
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处副处长姚孟新演讲题⽬是《反垄断⼯作⼀线的若⼲疑难问题——以湖北反垄断⼯作为例》。姚处长
凭借丰富的执法经验,从实务⾓度阐述在反垄断⼯作中遇到的⼀系列有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的具体问题。与谈嘉宾南开
⼤学法学院教授许光耀和东北财经⼤学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主任于左对各位发⾔嘉宾的议题逐⼀进⾏了对话式
的深度与谈。
第三单元的主题是数字经济发展与竞争秩序构建,由深圳⼤学法学院叶卫平教授和⼴东省⾼级⼈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王晓
明副庭长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学刘桂清教授演讲主题是《经营者集中实体审查制度的⽴法不⾜及修订完善》,刘教授
就经营者集中禁⽌标准存在的问题发表了⼀系列具体的意见。西北政法⼤学法学院郑艳馨教授演讲主题是《电商平台排
他性交易问题探析》,郑教授从相关市场、主体地位、⾏为表现、执法困境等⽅⾯阐述了⾃⼰的观点。百度平台法务部
总监谭俊演讲的主题是《⾏业视野下的互联⽹新型不正当竞争纠纷》,谭总监从互联⽹新型不正当竞争的三⼤核⼼——
流量、数据和⼈才切⼊,对互联⽹不正当竞争⾏为的新形式、发⽣原因、表现特征、规制“痛点”等进⾏了分析,还提出
了具体的建议。暨南⼤学竞争法与产业发展研究中⼼仲春研究员演讲主题是《我国数字经济反垄断合并审查制度检视与
构造》,仲春研究员分析了当下互联⽹市场并购的案例和现象,总结了中国互联⽹市场并购的特点,并对并购监管提出
⾃⼰的期许。腾讯⾳乐娱乐集团⽥⾠⾼级竞争法顾问演讲的主题是《针对《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的⼏点思
考》,⽥⾠就相关市场的界定问题、纵向⾮价格垄断协议、拒绝交易、限定交易等⽅⾯贡献了⾃⼰的思考。⽴⽅(⼴
州)律师事务所刘延喜主任演讲题⽬是《中国⼗年来垄断协议案例的梳理与思考》,刘主任从实务⾓度对中国⼗⼆年来
的垄断协议案例进⾏梳理,作了较为全⾯的分析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腾讯研究院竞争政策研究中⼼张昕主任和四川⼤
学法学院袁嘉副教授,通过与谈分享了他们对本单元主题的观点。
11⽉29⽇上午,第四单元“知识产权保护与⾃由竞争(⼀)”由郑州⼤学法学院 吕明瑜教授、⼴州知识产权法院 黎炽森
副院长主持。京东集团法律研究院 李丽院长以《公平竞争促进互联⽹持续健康发展》为题发⾔,指出公平竞争在互联⽹
环境下的重要性,认为创新的动⼒来⾃于竞争压⼒,竞争法通过保护竞争机制来保护竞争,同时论及线上经营与线下实
体经济的关系,竞争执法与发展的关系等。华南理⼯⼤学 殷继国副教授以《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背景下的反不正当竞
争执法》为题,阐述对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的理解,指出了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临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的基本思路。⼴州
知识产权法院 朱⽂彬法官以《知名度对于知识产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认定的影响》为题,结合具体案件,论述对知名度
的理解及其证明、知名度对于知识产权侵权认定(权利范围、过错考量等等)的影响。深圳中院知识产权庭 蒋筱熙副庭
长以《互联⽹平台治理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路径》为题发表演讲,认为《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互联⽹平台
治理的两个维度,⼆者相辅相成。⼴州互联⽹法院三庭 赖⼴鑫庭长以《互联⽹平台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的协同治理思
考》为题,从近期发布的《⽹络⼩额贷款业务管理暂⾏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
求意见稿)》切⼊,对平台治理发表⼀系列具体建议。与谈嘉宾中⼭⼤学法学院 廖艳嫔副教授和武汉⼤学法学院 周围
副教授分别结合⾃⾝的学术研究就嘉宾的演讲进⾏了见 地独到的与谈并分享了⾃⾝想法。
第五单元“知识产权保护与⾃由竞争(⼆)”,由中南财经政法⼤学教授 彭学龙和⼴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 邱永清主
持。贵州财经⼤学法学院教授 刘云飞以《⽹络服务商商标间接侵权主观责任过错的认定》为题发表演讲,就“知道”的程
度进⾏类型化分析,并对《电⼦商务法》中的“通知 -删除”规则进⾏了解读。澳门科技⼤学法学院教授 易在成以《
RCEP知产规则及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影响》为题发表演讲,对RCEP(全⾯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特征及对中国的影
响进⾏了阐述,展望了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的新趋势。VIVO法务经理 杜葵以《数字经济下的三重授权适⽤困境与思考》
响进⾏了阐述,展望了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的新趋势。VIVO法务经理 杜葵以《数字经济下的三重授权适⽤困境与思考》
为题发表演讲,阐述了“三重授权”的适⽤困境、规则重构及其可⾏性。华侨⼤学法学院副教授 张骏以《转售价格维持反
垄断法实施的理想路径选择》为题发表演讲,阐述了转售价格维持反垄断规制困境的表现与成因,并建构了错误成本分
析框架视野下转售价格维持反垄断法实施的理想图景。 OPPO法务总监 范琦以《中国品牌国际化中的知识产权风险及
应对》为题发表演讲,从商标、域名和版权三个⽅⾯阐述复杂的互联⽹业务带来的新挑战,并对企业应当如何准确判断
风险以及如何应对各种不同的冲突表达了⾃⼰的看法。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级合伙⼈、法学博⼠、博⼠后 王博以
《商业秘密若⼲前沿问题思考》为题发表演讲,指出了竞争法对商业秘密保护的局限性,提出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的⽴法
出路在于建⽴“以商业秘密保护法”为中⼼,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补充的综合⽴法体系。与谈嘉宾南京理⼯⼤学副教
授 徐升权和武汉⼤学法学院讲师 王德夫对各位嘉宾 的发⾔进⾏了具体、细腻的回应,同时表达了诸多富有启发性的个
⼈思考。
11⽉29⽇中午的论坛闭幕式由湖北省法学会竞争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武汉⼤学法学院 周围副教授主持。⾸先,⼴东省
法学会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学研究会 仲春秘书长介绍了中国知竞论坛(第四届)暨⼴东、湖北两省竞争法学研究会
2020年年会的征⽂情况并宣布了获奖名单,并与两省竞争法学研究会领导和嘉宾⼀起为获奖青年学者举⾏了隆重的颁奖
仪式。紧接着,⼴东省法学会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学研究会 郭宗杰会长为⼤会作总结。郭会长⾸先对⼀天半的会议
情况进⾏了扼要总结,然后表达了对宁⽴志会长、全体嘉宾以及全体会务⼈员的诚挚感谢,郭会长还表⽰,期待并相信
中国知竞论坛会越办越好。最后,由湖北省法学会竞争法学研究会 宁⽴志会长致闭幕词和答谢词。宁会长表⽰,此次会
议内容前沿丰富,嘉宾演讲见地独到,对知识产权与竞争法两个领域以及他们的交叉研究都有启发和推动。之后,宁⽴
志会长对各位与会嘉宾贡献的智慧、指导单位与协办单位提供的⽀持以及会务组同学们⾼效贴⼼的服务表⽰衷⼼感谢。
最后,宁⽴志会长宣布中国知竞论坛(第四届)暨⼴东、湖北两省竞争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胜利闭幕。期待明年再
见!
(中国知竞论坛宣传组供稿及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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