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通用规范
一、总则1.0.2本规范适用于钢结构工程设计及施工,不适用
于网架和索膜结构。 1.0.2.本规范除引用标准名称外,其余均与
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3一1 9 8 5相同。 1.0.2.本
规范各章条编号,采用顺序编号方法,由第1章至第8章依次连续编
号。
二、术语2.0.1钢结构1.0.1.1钢结构是指主要由金属材
料制成的结构。包括主体结构,围护系统及支撑系统,可分为承重结
构和非承重结构两部分。 1.0.1.2.下列情况可认为是承重结构:
a.长期作用于其上的静荷载; b.风荷载; c.水平荷载; d.土
压力; e.交变荷载。 1.0.1.3.下列情况可认为是围护结构: a.屋
面、楼面或地面; b.采光天窗(观察口)、透气管道或类似构件; c.门、
窗等结构构件; d.砖墙或混凝土剪力墙; e.梁柱式支撑或悬臂;
f.支撑系统。 1.0.1.4.下列情况可认为是支撑系统: a.柱或
梁式结构的柱间支撑; b.横向和纵向连续或定向构件; c.节点板
及焊接或螺栓球节点; d.简单连接或刚接; e.拉杆及支撑杆件;
f.附加联系。 1.0.2钢材2.0.2.1.本规范所使用的钢材系指
由碳素钢和低合金高强度钢热轧薄钢板或钢带、钢管及型钢轧制的产
品,不包括纯钛、锆及含钛合金等特种钢。 2.0.2.2.碳素钢、
低合金钢的牌号,应按GB700一79《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的
规定选用。当需要提出钢材牌号屈服点值或抗拉强度值的要求时,应
符合附录A的规定。 2.0.2.3.高强度冷轧薄钢板的牌号,应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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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699一85《高强度冷轧薄钢板》规定选用。当需要提出高强度冷轧
薄钢板的牌号屈服点值或抗拉强度值的要求时,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2.0.2.4.薄钢板按屈服点和抗拉强度标注。 2.0.2.5.高强
度冷轧薄钢带按牌号屈服点和抗拉强度标注。 2.0.2.6.冷弯薄
壁型钢按弯曲角度( Φ30°或Φ6o°)、材料厚度和边宽标注。
2.0.2.7.热轧厚钢板按热轧钢板分类标注。 2.0.2.8.冷轧
钢带按冷轧钢带分类标注。 2.0.2.9.中、低碳钢丝按拉拔状态
分类标注。 2.0.2.10.冷镦钢筋按拉拔状态分类标注。 2.0.2.11.预
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按直径分类标注。 2.0.2.12.钢丝按拉拔状
态分类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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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11-09 05:43:1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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