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官僚资本,建立国营经济
官僚资本是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畸形产儿,买办性、封建性、垄断性
是近代中国官僚资本的主要特征。1927年国民党掌握全国政权后,逐步形成了以蒋
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陈立夫和陈果夫为代表的四大家族,他们利用手中所掌握
的政治、经济特权,巧取豪夺,大量聚敛财富,成为中国最庞大的官僚资本集团。
毛泽东曾说:“蒋宋孔陈四大家族,在他们当权的二十年中,已经集中了价值达一百
万万至二百万万美元的巨大财产,垄断了全国的经济命脉。这个垄断资本,和国家
政权结合在一起,成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这个垄断资本主义,同外国帝国主义、
本国地主阶级和旧式富农密切地结合着,成为买办的封建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这
就是蒋介石反动政权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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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僚资本是一种反动的落后的生产关系,给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造成严重的破坏
和阻碍。因此,没收官僚资本归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有,没收封建阶级的土地归农
民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成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经济纲领。没收官僚资本,主
要是没收以蒋介石为首的官僚资产阶级集团所掌握的买办的、封建的、国家垄断的
资本主义经济。
另一方面,从生产手段和设备规模来看,官僚资本又几乎垄断了中国一切比较
先进的近代化生产部门,据统计,解放前夕,四大家族的官僚资本,占旧中国资本
主义经济的80%,占全国工业资本的2/3左右,占全国工矿、交通运输固定资产的
80%。国民党政府的“资源委员会”共有工矿企业291个,掌握全国钢铁产量的90%,
煤产量的33%,电力的67%,水泥产量的45%及全部石油和有色金属的生产。官僚
资本不仅控制了重工业生产,而且控制了轻工业生产,仅“中国纺织建设公司”就有
64个纺织厂,其纺绽占全国纺绽总数的38%,布机占全国机械化布机总数的60%。
官僚资本控制着全国的金融机构和铁路、公路、航空运输以及44%的轮船吨位,还
有十几个垄断性贸易公司。因此,没收官僚资本,把其转化为国营经济,使新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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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权直接掌握比较强大的对国计民生具有重要作用的生产部门,对新中国的巩
固和经济建设将起重要的作用。官僚资本是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的最腐朽的生产关
系,严重地阻碍着生产力的发展。
没收官僚资本,是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中共中央为了保证对官僚资本企业接
收的完整和顺利,不断总结经验。1948年11月,陈云写了《接收沈阳的经验》,后
由中共中央作为成功经验转发给各中央局和各前委。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中
共中央于1949年上半年先后发出了《关于接收官僚资本企业的指示》、《对〈关于接
管江南城市指示草案〉的指示》、《关于接收平津企业经验介绍》等文件,详尽地规
定了有关接收官僚资本企业的方针和政策。
在接管新解放的城市时,注意保护生产设备,防止企业分散破坏。《接收沈阳的
经验》中,提出了“各按系统、自上而下、原封不动、先接后分”的接收方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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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防止乱接一通,禁止乱搬乱拿,破坏分散物资和企业设备,以将企业完整地接收
下来。为了迅速恢复秩序,经验提出首先要恢复电力供应,没有电,电灯不亮,电
话不通,自来水没有,电车和火车也无法开动,变成一座死城,秩序就无法控制,
生产设备就易遭破坏。经验还提出,要保证接收得好,最重要的还必须使入城部队
有良好的纪律教育,都懂得保护工厂,保护城市。此外,接收一个大城市,除方法
对头外,还需要有充分准备和各方面能称积的干部等等。
对政权机构和经济机构采取不同的政策。中共中央在上述文件中指出,要把国
民党反动统治的政权机构和它所有的经济机构从原则上区分开来。对于国民党的政
权机构,诸如国民党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等要打碎它。对官僚资本的企业
机构,由于我们缺乏管理现代化企业的经验,因此,保留它,实行“原职、原薪、原
制度”,而后逐步进行改革。当然,在接收官僚资本企业时,采取不打乱官僚资本的
企业机构,但也不是一切保持原样。对国民党、三青团、青年党和特务机关等反动
组织,应宣布解散,严禁其继续进行活动。
在接收官僚资本企业时,还强调对企业的接收工作与恢复生产紧密结合起来。
中共中央指出,对一切接管的工厂,应按照原职原薪立即复工,这是安定人心,解
决工人生活的基本环节。只有机器照常转动,人员照常工作,才算真正接收了企业,
才有可能开始其他的必要改革工作和建设工作。接管企业的军代表,不直接参与经
营管理,主要监督企业的一切活动,了解情况,发动群众,保证上级命令的贯彻和
生产的恢复。
没收官僚资本企业,不是在风平浪静中进行的,而是在解放战争尚未完全结束,
社会秩序尚不稳定的情况下进行的。在进行中,基本上没有发生生产停顿,企业设
备被破坏的现象。如沈阳接收工作,尽管准备时间仓促,但接收工作是顺利的,“一
般国民党未搬走的工厂机器,均保持得完整无损。”这说明中共中央制定的接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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僚资本企业的方针政策是正确的。
从1946年解放哈尔滨开始对官僚资本的接收,到1949年底,全国共计没收官僚资
本工业企业2858个,拥有职工129万人,其中包括发电厂138个,采煤、采油企业120
个,铁锰矿15个,有色金属矿83个,炼钢厂19个、金属加工厂505个,化工厂
107个,造纸厂48个,纺织厂241个,食品企业844个。另外还有“四行两局”(即
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中央信托局和邮政储金汇业局)
系统和国民党省市地方系统的银行2400多家,十几个垄断性的贸易公司,以及国民
党政府所属全部交通运输企业。这些企业包括了官僚资本的最主要部分,没收了它
们,官僚资本就基本上被消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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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针对在某些私营企业中还隐藏着一些官
僚资本股产的情况,颁布了《企业中公股公产清理办法》、《关于没收战犯、汉奸、
官僚资本家及反革命分子财产的指示》,对隐藏在民族资本企业中的官僚资本,做了
一次彻底的清理和处理。圆满地完成了没收官僚资本的任务。这是中国人民几十年
来流血牺牲艰难奋战的一个重大成果。
在接管城市、没收官僚资本企业的同时,帝国主义的在华种种特权也随之被破
除。人民政府收回各口岸的海关管理权,掌管了中国大门的匙钥,结束了近百年来
由外国人掌管中国海关的耻辱历史。
列宁曾经说过:“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的最充分的物质准备,是社会主
义的前阶,是历史阶梯上的一级,在这一级和叫做社会主义的那一级之间,没有任
何中间级。”这段话也适合于旧中国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没收官僚资本企业,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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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转变为国营经济,随着其所有制关系的改变,在性质上就发生了根本变化。《共同
纲领》明确指出:“国营经济为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是“整个社会经济的领导力量。”
当时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除了没收官僚资本,把它改造成国营经济外,还包
括各革命根据地建立的公营经济;包括陆续收回的外国资本企业改造成的国营经济。
1950年12月,政务院发布《关于管制美国在华财产冻结美国在华存款的命令》,此
后,包括其他外国垄断资本在华企业共1000多家,分别采取管制、征购、征用、代
管等措施,先后转归人民共和国所有,成为国营经济的一部分。
没收和改造官僚资本,使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得到空前的发展壮大。1949年,社
会主义国营工业在全国大型工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为40.3%。国营经济已拥有全国
发电量的58%,原煤产量的68%,生铁产量的92%,钢产量的97%,水泥产量的68%,
棉纺产量的53%。国营经济还控制了全国的金融、对外贸易、铁路以及大部分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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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交通运输事业。
没收官僚资本,使其所有制的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但是,在没收这些企业时,
由于采取了“原封不动”的政策,因而保留了许多旧的制度。一些过去骑在人民头上
横行霸道的封建把头和反革命分子还没有得到处理。在这种情况下,从1950年开始,
党和人民政府在这些企业中开始了民主改革。2月28日,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发出《关
于国营、公营工厂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的指示》。在民主改革中,要清除隐藏在企业
内部的反革命分子和封建残余势力,彻底废除包工制、把头制和搜身制等压迫工人
的制度。通过近两年的民主改革,国营工矿交通等企业部门,不同程度上改革了帝
国主义和官僚资本原来在企业内部所形成的种种吸血的不合理制度和封建把头制
度。不同程度上打击了掩藏在企业内部的反革命分子。特别是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
残余的反革命势力已经遭受了很大的打击。但是在大部分企业中,还没有进行系统
的清理。其中还混有大批的反动党团、反动会道门分子和少数潜伏的逃亡地主、土
匪、恶霸、特务、间谍分子;有些过去曾与国民党反动统治者狼狈为奸的封建把头,
还未受到应有的惩治或改造;有些反革命分子,甚至混入了党和青年团内,或者把
持了工会。他们在各方面进行破坏活动,压制着工人的政治积极性和生产积极性。
在上述情况下,1951年11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清理厂矿交通等企
业中的反革命分子和在这些企业中开展民主改革的指示》,要求各地用足够的力量,
发动与依靠工人群众,有计划、有领导、有步骤地清理残存在各企业中的反革命分
子,并对旧制度进行民主改革。指示发出后,通过放手发动工人群众,对那些反革
命分子和封建把头进行了揭发、控诉和斗争;采用批评自我批评的方法,团结、教
育、改造了旧的技术人员,使他们自觉地为人民服务;清除了工人中的行会帮派思
想的影响,增强了工人内部的团结;废除了包工、工头、搜身、私刑、不合理的处
罚规则和奴役工人的制度;改革了企业的领导机构与行政机构,建立有工人代表和
技术人员代表参加的工厂管理委员会、职工代表会,提拔工人群众中有威信的先进
分子参加管理等等。随着国营企业民主改革的开展,私营企业也逐步进行了民主改
革。1952年整个工矿交通企业的民主改革基本完成。通过这一改革,调动了工人的
生产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对官僚资本的没收和改造,具有双重的革命性质。一方面,官僚资本是封建的
买办资本,没收官僚资本,消灭它的封建性买办性,摧毁国民党反动统治的经济基
础,这是民主革命的任务;另一方面,没收官僚资本,建立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又
具有社会主义革命的性质。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发展壮大,直接掌握了国家的经济
命脉,为建国初期统一财政经济,平稳物价,恢复国民经济,开始有计划的经济建
设,创造了条件。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的比例是八比二,没收官僚资本,就彻底改
变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力量对比,使资本主义的其余部分,即民族资本主义工
商业不得不依赖于社会主义国营经济,这就为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利用、限
制和改造的政策,以及引导个体农民、手工业者逐步实现合作化,稳步地实现我国
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创造了物质条件。
(选自何理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中国档案出版社199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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