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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与哈萨克斯坦海关合作的机制保障
作者:杨 芳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01期
摘要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经贸领域合作的发展促使了两国在海关方面开展丰富的合作,协调
和简化海关手续对两国来说都有重要的意义,而中哈之间的合作机制是中哈海关合作的重要保
障。对此,本文简要的论述了中国与哈萨克斯坦海关合作的保障机制。
关键词海关合作 合作机制 保障
中图分类号:D8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1-183-01
在中亚五国中,哈萨克斯坦是我国最大的贸易伙伴,中、哈两国在交通、能源和贸易等经贸
领域开展了广泛的合作,而这些合作都涉及海关方面的工作。因此,加强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之间
的海关合作,协调、简化海关手续对两国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而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之间
的合作机制是中哈海关合作的重要保障。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海关合作是多层面多角度的交流
和合作。
一、国家层面的合作
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国家层面的合作主要表现两个方面:
第一,中、哈可以借助多个国际组织开展合作。比如,中国与哈萨克斯坦都是CCC/WCO的
成员,两国可以在世界海关组织的各类委员会下开展合作。同时,中国与哈萨克斯坦还是上海合
作组织的成员,以及中亚区域海关合作委员会的成员,通过这些平台,两国政府间可以更好加深合
作。
第二,中、哈海关领域的双边合作包括签署有关海关合作的双边条约,以及中哈合作委员会
口岸和海关合作分委会机制下的合作。双边条约的签订使海关合作更具体和具有操作性。例
如,1997年9月26日,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在阿拉木图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
共和国政府海关合作与互助协定》。2000年12月25日,两国在北京签署了《中国海关总署和
哈萨克斯坦国家收入部海关委员会关于对外贸易海关统计方法和信息合作议定书》。2000年
12月25日两国在北京签署了《中国海关总署和哈萨克斯坦国家收入部海关委员会关于相互承
认海关单证和标识的合作议定书》。
二、海关总署层面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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