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55号――关于批准海关行业
标准《海关物流监控前端集成系统建设》的公告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公布日期】2012.11.08
• 【文 号】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55号
• 【施行日期】2012.12.01
•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海关总署公告
(2012年第5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海关
行业标准《海关物流监控前端集成系统建设》,现予以公布(标准编号名称见附
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
海关总署
2012年11月8日
附件:
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
序号 海关标准编海关标准名称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号
1
HS/T 《海关物流监控前端 2012年11 2012年12
37-2012 集成系统建设》 月8日 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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