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
速降费的指导意见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 【公布日期】2015.05.16
• 【文 号】国办发〔2015〕41号
• 【施行日期】2015.05.16
• 【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电子信息,通信业
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
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宽带网络是国家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高速畅通、覆盖城乡、质优价廉、
服务便捷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一举多得,既有利于壮大信息消费、拉动
有效投资,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又可以降低
创业成本,为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推
动“互联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对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
要意义。近年来,随着“宽带中国”战略的启动实施和持续推进,我国宽带发展水
平有了显著提升,但仍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和用户期望差距较大,网络速率相对国际
先进水平仍然较低,人均网费支出占收入的比重仍然较高,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
服务质量有待改善。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加快推进宽带网络基础设
施建设,进一步提速降费,提升服务水平。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
意见:
一、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大幅提高网络速率
(一)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全光纤网络城市和第四代移动通信
(4G)网络建设,2015年网络建设投资超过4300亿元,2016—2017年累计投资不
低于7000亿元。推进光纤到户进程,2015年完成4.5万个铜缆接入小区的光纤化
改造,新建光纤到户家庭超过8000万户。完善电信普遍服务,开展宽带乡村工
程,加大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宽带网络建设力度,2015年新增1.4万个行政村通宽
带,在1万个行政村实施光纤到村建设,着力缩小“数字鸿沟”。扩大移动通信覆
盖范围,鼓励移动用户向4G迁移,提升移动宽带速率。
到2015年底,全国设区市城区和部分有条件的非设区市城区80%以上家庭具
备100Mbps(兆比特每秒)光纤接入能力,50%以上设区市城区实现全光纤网络覆
盖;直辖市、省会城市等主要城市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达到20Mbps,其他设区
市城区和非设区市城区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达到10Mbps,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
广50Mbps、100Mbps等高带宽接入服务;95%以上的行政村通固定或移动宽带。建
成4G基站超过130万个,实现乡镇以上地区网络深度覆盖,4G用户超过3亿户。
到2017年底,全国所有设区市城区和大部分非设区市城区家庭具备100Mbps
光纤接入能力,直辖市、省会城市等主要城市宽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超过
30Mbps,基本达到2015年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其他设区市城区和非设区市城区宽
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达到20Mbps;8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光纤到村,农村宽带家庭
普及率大幅提升;4G网络全面覆盖城市和农村,移动宽带人口普及率接近中等发
达国家水平。
(二)提升骨干网络容量和网间互通能力。适度超前建设高速大容量光通信传
输系统,持续提升骨干传输网络容量。优化互联网骨干网络结构,大幅增加网间互
联带宽,2015年扩容600Gbps(吉比特每秒)。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快互联网
国际出入口带宽扩容,全面提升国际互联带宽和流量转接能力。
(三)加强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内容分发网络向大容量、广覆盖、智
能化演进,不断增强网络流量承载和分发能力。加大支持力度,促进向下一代互联
网演进升级。提升网站服务能力,增加主要业务应用带宽配置,实现互联网信源高
速接入、网络流量高效疏通,促进应用基础设施与骨干网络协同发展,持续改善用
户上网体验。
(四)深入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创新电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方式,加
快推进集中统一建设和专业化运营,全力保障4G网络建设进度,促进铁塔等电信
基础设施资源整合共享,提高效率和效益,避免重复建设。全面推进“三网融
合”,2015年底前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国。
二、 有效降低网络资费,持续提升服务水平
(五)推动电信企业降低网费。电信企业要增强服务能力,多措并举,实现网
络资费合理下降。鼓励电信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网费明显偏高的城市开展宽
带免费提速和降价活动,将具备网络条件的4Mbps以下铜缆用户接入速率免费提升
到4Mbps—8Mbps,下调百兆光纤接入网费,更多让利于民。引导和推动电信企业
通过定向流量优惠、闲时流量赠送等多种方式降低流量资费水平,提升性价比。鼓
励电信企业推出流量不清零、流量转赠、套餐匹配等服务,指导电信企业完善流量
提醒服务,让广大用户用得安心、实惠。鼓励电信企业向社会发布网络提速降费方
案计划,并进一步完善具体办法。
量,加快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七)有序开放电信市场。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创新活力,推动形成多种主体
相互竞争、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市场格局,通过有序竞争持续促进提升宽带服务
质量和降低资费水平。宽带接入业务开放试点企业2015年底前超过100家,带动
民间资本投资超过100亿元,试点城市由16个增加到30个以上,2017年试点城
市范围扩大到全国各地区。继续推进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开放试点,2016年实现全
面开放。充分发挥通信网和有线电视网信息基础设施的作用,加快全国有线电视网
整合,推动基础信息网络平等互联,尽快提升网络能力,为消费者提供高速优质服
务。
(八)加强电信市场监管。加强电信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维护好宽带市场竞
争秩序。加强资费行为监管和宽带接入服务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以及虚假
宣传、非法网站和应用程序窃取用户流量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规范市场秩序。加强互联网骨干网通信质量监管,保障网间互联畅通。加大网络数
据和用户信息保护力度,加快网络信息安全配套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对木马和僵尸
病毒、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的监测和处置等技术手段,建立完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
序安全管理机制,营造安全可靠的网络运行环境。
(九)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实施信息惠民等工程,建立公共信息服务
平台,推进教育、医疗优质资源共享,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加快就业等信息实现
全国联网,充分发挥宽带网络提速降费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与扩大应用推动网络建设
件。要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加快实
现网上申请、受理、审核流转、公示审批结果等,着力提升工作效率,不断提高服
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十一)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要加快
完善以宽带为重点内容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加快农村宽带基础设施建设。结
合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统筹使用,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持续支持农村及偏远
用。积极探索通过推动地方性法规建设,进一步明确宽带网络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设
施属性,切实保障宽带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通行权。
(十四)规范通信建设行为。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新建住宅小区和住宅建筑内光
纤到户通信设施规划建设和验收备案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规
范,落实小区红线内通信管道等配套设施建设。支持现有住宅小区光纤改造,禁止
任何机构和个人无故阻碍通信设施建设或收取不合理费用,切实保障用户的公平选
择权。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的宽带网络设施迁移或毁损,严格按照有关
标准予以补偿。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
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按照本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好各项任务措施。充分发挥“宽带中国”战略实施部际协
调小组作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
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积极制定实施财税、土地、建设、环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
等方面支持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做好统筹推动和督促
检查,每年向社会公布全国和各地区实施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重大情况及时报国
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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