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的发展及完善

更新时间:2023-11-07 17:39:47 阅读: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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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的发展及完善
2023年11月7日发(作者:勿忘国耻作文)

浅析我国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的发展及完善

412000

湖南工业大学株洲湖南

在国际人权保障强化及老龄化进程发展快速的背景下老年人的数量会逐渐增多老年人面临着诸多养老困境

应对这一现实需求成年监护制度应运而生许多国家或地区的成年监护制度一直在不断的发展当中各国各地区的立法形态虽然

十分丰富

但立法趋势却相对一致即基本都是以意定监护为主要模式法定监护为辅助模式我国监护制度的体系虽不够完善

但也在逐步发展本文分析了意定监护在我国的发展历程解读当前意定监护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剖析意定监护制度的必要性

提出相关能够完善意定监护制度及建立监护监督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意定监护制度发展历程必要性监护监督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这表明意定监护双方达成的口头约定无效德国除有关

20121228

修订稿中就规定了老年人的意定监护制度

2017315

日通过采取医疗措施的事项需要被授权人取得书面授权外其他

事项无需通过书面形式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第条就对意定监护制度进行而在日本意定监护协议的成立则需经过公

了规定证机关的公证

202111

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依旧

采纳了该条文

我国的法律体系对老年人监护制度这一块也是十分第四意定监护制度的生效时间比较特殊是在该成年人丧失

关注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才正式生效

对通过监护手段来进行养老保障也是立场坚定的签订协议时协议成立

我国意定监护制度的立法发展及其解读

立法发展即法院选任好监护监督人后

198711

日生效的民法通则虽然确立了我国的监护制

但其规定的范围很局限监护对象仅包括未成年人和精神病老龄化社会的现实需求

没有提及其他意定监护的内容当前中国的老年人口比重一直居高不下中国统计年鉴

200212

月立法机关在审核民法草案也没有规定

比较完善的意定监护制度

20186516658

2010

年初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首先实现对老年监护制

度的改革着因高龄而担忧老年生活的安排及照料的问题

向意定监护制度的全面改革迈进一大步如身体的照顾

20121228

日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稿中就规

定了老年人的意定监护制度

261

其第条第款主要规定具备完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有部分条文明确了意定监护这一制

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

可以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可是当前的意定监护制度根本没办法完全满足高龄老年人权益

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的保障和平常化生活的需要

依法承担监护责任尽管因此意定监护制度的设计要注重老年

内容相对简单人因高龄化引起的辨识能力衰减

但还是在立法层面规定了老年意定监护制度不仅身体机能下降等现实问题所以

仅为老年人的保护提供了立法依据针对意定监护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不仅要全面

还给成年监护制度提供依据系统还要

促进了成年监护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切实可行

201731533

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第

条就对意定监护制度进行了规定可以说这一条文确立了成年监护

制度排被监护人的人身及财产事务时

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依旧使用最大限度地尊重其意思表示同时尊重行为人在有行为能力时对其

202111

了该条文丧失行为能力后所作的预设性安排

可见我国的意定监护制度在缓慢地发展但这些规定与其他保护其享有平等参与

民法主流国家相比还是有一定差距社会生活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意定监护制度的解读

第一首先行为人与他人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时要完全具有民事以及采取相关措施来支持其自主权

行为能力监护人不仅仅只能被社会定义为医疗和福利的对象

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由他们也是正常

法定监护人或者法院指定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生活的参与者

第二意定监护协议即委托监护协议的内容由监护委托人来要求监护人履行职责即以监护哪种行为或

和监护受托人双方自行协商方式是最有利于被监护人

坚持合同法的意思自治原则法律不但是这一原则很容易造成监护人忽视掉

做过多干预被监护人的人身权益而注重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的现象

第三意定监护协议具有形式上的要求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民法总则也体现了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这一点

但还未生效在德国日本及韩国其意定监护协议的生效还需要

具备一个条件

设立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的必然性

20196017.88%

统计我国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高达

截至年底我国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达万人老年抚

养比也是逐年增长

201816.8%

年底统计达到更多老年人面临

产的管理

及其他相关监护的问题我国目前还只是在民法总

贴合实际

较以往立法模式更尊重老年人的自我决定权

尊重自我决定权是上个世纪产生的一个全新理念旨在安

要求考虑被监护人的残存能力

实际上贯彻这一理念就是注

重保护被监护人的人格尊严不被侵犯的权利

维护其生活正常化的权利

尊重自我决定权实际上强调了被监护人在丧失或者部分丧

失行为能力后的基本人权

也是社会平等生活的判断者我国一直以最有利

于被监护人的原则

不过

在我国

作者简介黄曼汉族湖南岳阳人法学硕士湖南工业大学研究方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1996

267

理念尤其在第条规定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时该条的第监督监护人执行的重大具体行为如批准一些涉及被监护人人

35

第三款都强调了要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从这一视角看财产利益的重大行为等而监护监督人则主要负责监督监护人

我国监护制度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就上述以公证处作为监督机构之一的情况下在意定

我国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的完善

尊重自我决定权的优先性人民法院可以选任监护人监护

传统的监护制度都是以最有利于被监护人为原则所以会导致依据职权同意或批准监护人实施的涉及被监护人人身和财

忽视被监护人的意志产的重大行为

而以监护人的意志为主在国际社会人权保对于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要妥善管理要求监

障新理念中护人按规定制作财产清单

逐步衍生出尊重自我决定权活用残存的能力事务报告等书面文件原有的撤销相关

以及正常化的共同理念这种自治式的意定监护制度相对甚至可以设立专门的家庭或监护法院专门管理

家庭和监护事宜

他治时的监护理念更先进制度更加优化监护监督人的职责主要是协助并核实监护人制

日本对于意定监护优于法定监护的看法是理念上和法制层面上事务报告及时向法院报告监护违法事宜并协助法

的考虑院发挥监督职权

从理念上来说意定监护更加注重对本人意愿的尊重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等事宜

定监护注重的是保护本人并兼顾交易安全

由此来看意定监护更建立完善具体的意定监护规则

加注重现代人权理念的保障

从理念上更加占据优越性从法制层建立完善的意定监护监督制度可以从事前的启动规则事中的

面上来说管理规则和事后的终止和救济规则三个方面着手

意定监护体现了法律的妥当性民事主体从出生到具有

充分意思能力至其意思能力衰退

监护制度体现在民事主体生命的第一事前的启动规则包括意定监护协议的订立意定监护登

始与终记制度及对成年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

凸显了民法的妥当性价值意定监护是在行为人有意思能由公证处

力之时对于本人的人身及财产等事务作出的意思表示帮助审核意定监护协议

以保障本人公证处或者民政局来承担监护协议的登

在丧失或部分丧失行为能力之后的生活

被可以被看做是一种事前人民法院依职权对是否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进行宣

的自力救济

至于法定监护是在行为人本人欠缺行为能力的事实确定每一步的监督主体也更有利于明确划分责任

发生之后被动接受保障的一种监护制度

实际上是一种事后的公力第二事中的管理规则主要就是监护监督人的职责监护监

救济督人可按照意定监护监督协议或者监督人这一身份固有的职责来监

从监护措施上看意定监护制度因人而异具有灵活性

意定监护监督机制的设立并协助法院进行监督事宜

我国现行的监护制度中有一明显的缺陷即缺少监护监督机第三事后的终止和救济规则这一方面主要由人民法院来承

这一机制对于意定监护而言更为迫切虽然在民法典的第依据现有民法的规定法院原本就是撤销监护人资格的主体

36

条中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意指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行使监护监督权但是而法院也是宣告主体在法定的监护关系的终止之外根据意

意定监护监督制度应当被作为一个单独的制度来看待法律对其进法院也可以依职权终止监护关系保障被监护人

行详尽的规定后的权益

意定监护人的监护行为在监督进行否则当意定再为其选任监护人在监护终止时监护人应当进行相关

监护协议生效事宜的交接

意定监护人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时就缺少切实清算被监护人的财产并将财产移交给被监护人

有效的监督措施和能够切实有效地行使监督权的人的监护人或者监护人的继承人

建立并完善意定监护监督制度要从主体和客体两个层面来考依职权也是由法院来承接所以救

济责任也由法院承担

从主体层面来说即确立监护监督人从我国当前的民事立法

的内容来看

我国对意定监护的监督制度规定得比较模糊没有事

前与事中的监督机制

事后的监督也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可操作

性并不强

1J

理论上看监护制度不仅限制了本人的基本权利和自刘红艳浅析我国意定监护制度的细化及完善文化学

还干预了本人的正常化生活因而所以监护对本人而言具有

两面性

2J

在当前的法律制度下在监护人执行职务时是否对监护杨立新我国民法总则成年监护制度改革之得失

人造成侵害

很大程度上靠监护人的道德良知所以确定监护监督

人刻不容缓

3J

根据我国固有的家庭养老模式来看建立以监护监督人为主

监护监督机构为辅的双重监督机制比较适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确杨立新民法总则制定与我国监护制度之完善

4J

定了意定监护人之后

意定监护人的近亲属不能担任监护监督人

但监护监督人是意定监护监督人或者意定监护人原本就是本人的直焦富民民法总则编纂视野中的成年监护制度政法论

系血亲的除外

这一点除外规定还是出于尊重本人的自我意愿以及

对我国传统家庭美德的信任而考量的

6J2015

在私力之外还需要相关的李霞成年监护制度的现

公力机关来对监督事务进行介入

02199219.

而公证处和人民法院在监督事务

的处理方面非常合适的

7

从客体层面来说即应采用列举方式来确定监护监督的职责

根据域外经验国家公权力监督机关从源头及宏观方面进行监督

一般负责监护的设立监护人的选任监护监督人的选任等李霞意定监护制度论纲法学

8J2011,(04118-128.

268

的具体行为

监护中主要表现在对监护协议的审查

可以说是事前预防机制

人民法院作为另一监督机构来说

监督人

监护人的资格等

作的财产报告

督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照护

且意定监护协议的生效是在成年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定监护的特殊性

若监护人给被监护人造成伤害

论是民事还是刑事方面的责任

参考文献

2020,(08150154.

贵州省党校学报

2017,(032329.

刘金霞监护监督的必要性及其制度构建三峡大学学

2017,(026469.

人文社会科学版

学家

2016,(0195104+178.

5J

2015,(062129.

陈苇李欣私法自治国家义务与社会责任成年监护

制度的立法趋势与中国启示

J201201

学术界

178188+288.

农村综合改革-讲师介绍模板

浅析我国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的发展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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