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行政学院学报 2013年第4期(总第82期)
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就会监督行政
权力硇新思考
鹿 斌
(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苏州215 123)
[摘要]从公民社会角度出发,审视现阶段行政监督的现状,还存在着监督主体转型缓慢、被
监督者制约发展、监督参与渠道尚不完善等障碍性的因素。因此,应以公民社会建设为突破口,
从公民、政府和渠道三个角度系统地思考新的建设道路,以完善行政监督模式架构。
[关键词]市场经济;行政监督;公民社会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6566(2013)04—0010—04
我国市场经济是借助于政府权力和政策的支持而得以形成和发展,因而在其深入发展的同
时,也造成了政府权力的无限扩张和任意行使。由于“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
腐败”[”,因此,对权力的监督势在必行。但在实际中,传统的行政监督模式其制约效果不尽人意,
这就有必要寻找新的监督途径实现对权力的有效约束。
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社会监督的必然性
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基础的资源配置方式和经济运行调节方式,它以自由、竞争、平等的
一
、
参与过程为特点。公民成为参与主体,在平等与自愿的基础上实现商品的交换。经济环境与参
与主体的变革成为公民社会监督构建的必然趋势。
其一,公民社会崛起突破了单一模式。市场经济的作用在经济总量增长的背后,也极大地
推动了精神层面的解放,开启了人们重新认识自我的闸门。以市场精神为基础,以尊重人权、
独立人格为核心的现代公民逐渐成为社会主体,并实现从经济领域向政治领域的跨越,使得公
民社会逐渐崛起。公民在广泛的参政议政过程中,逐渐从“各自为战”向“共同关注”发展,
由此而兴起的社群主义更好地整合了社会资源,构建出一个拥有共同价值、规范和目标的社会
实体。“公民社会是国家和家庭之间的一个中介性的社团领域,这一领域由同国家相分离的组
织所占据,这些组织在同国家关系上享有自主权并由社会成员自愿地结合而成,以保护或增进
他们的利益或价值0”[2]公民社会崛起产生了除国家、政府和个人之外的第四方力量,在监督政府
权力上,突破了传统监督中由内而外的单一模式,提供了多元的、有力的、广泛的主体条件。
其二,公共领域拓展促进了空间外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使得私人领域与国
家领域相分离,并且在这之间形成了第三域,即“公共领域”,这是“介于国家与社会之间进行
调节的一个领域”,是“国家与社会之间充满张力的区域。” 在公共领域中,各种社会要素相互
融合和碰撞,不断扩展公共事务的范围、深度和广度。更值得注意的是,公共领域的动态特性
使其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扩张空间,尤其是进入21世纪之后,网络时代的出现为公共
领域的拓展开辟了新的路径,公共领域由实体空间向虚拟空间延伸。
其三,行政理念转变推动了行为转型。公民社会崛起和公共领域拓展迫使政府行政理念相
[收稿日期]2013—06-07
[作者简介]鹿斌(198 一),男,江苏徐州人,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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