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5期
(总第117期)
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FU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No.5 2013
Serial No.1l7
论社会冲突的演化及消解
沈承碱
(苏州大学中国特色城镇化研究中心,江苏苏州215123)
摘要:从范畴上看,社会冲突可框定为国家与社会关系失衡的一种表状。对社会冲突的化解自然不能简单囿于
微观利益维度,而应从国家与社会的宏观关系入手。哈贝马斯倡导的“公共领域”是实现国家与社会关系
良性互动的栽台与机制。塑造这一栽台就必须实现国家与社会权力的合理界分,在合理界分的基础上,
实现权力问的良性交互,促成社会冲突的消解。
关键词:利益分化;转型社会;社会冲突;权力;互动
中图分类号:D5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3321(2013)05—0018—04
一
、
社会冲突的范畴框定:国家与社会关系的
元分立结构,采用体现国家高于市民社会的上下
式结构,其基本内容为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是
一
失衡与冲突
“国家与社会”是西方政治学研究,特别是政 种相互区别又相互依存的关系,但又处于不同
治社会学研究的重要分析框架,这一分析框架建
构了一种区别于意识形态及现代化理论的话语空 位超越市民社会,同时,由于市民社会是由非道德
间与话语体系,这既成为学理分析的解释框架,又
成为制度创新的规范框架。作为对“国家主义”…
范式的批判,“国家与社会”的研究脉络可追溯到
洛克与黑格尔。洛克认为国家是由个体契约形成 论是强调国家高于社会,还是坚持社会高于国家,
的,强调社会先于国家,即国家的存在是为了维护
个人的天赋,而个人权利的结构与内容建构了国
家权威及其活动的边界。孟德斯鸠承继这一观念
并提出分权制衡思想。相反,黑格尔认为“国家” 体,公民社会日益作为独立的利益主体参与到社
是高于市民社会的。黑格尔这里所谓的“国家”并
不等同于现实政治实体,而是为凸显“绝对精神”
的重要性。.正如黑格尔所言,“国家是伦理理念的
层次,国家不是手段而是目的,可以利用自己的地
的因果规律所支配,在伦理上表现为一种不自足
的地位,因此对这种不自足状况的救济甚至干预,
只能诉诸于国家这一惟一真正的道德力量。_4 无
都可能导致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失衡,引发持续性
的社会冲突。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家国同构”格局日益解
会治理之中。社会冲突作为一种问题化的政治形
态,是分析现实政治的重要载体。另外,从根本上
讲,单向度地附和“国家高于社会”或“社会先于
(外于)国家”均无法有效阐释中国社会发展现状。
毕竟,改革开放的内在逻辑就在于变革“国家本 中完成巨大统一的那种伦理和精神”¨3 J。因此,黑
位”及“全能政府”状况。然而,“社会先于国家” 格尔的“国家——市民社会”框架区别于洛克的二
现实”_2 J、“国家是个体独立性和普遍实体性在其
收稿日期:2013—06—18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经济性特区治理体制变革与地方政府核心行动者研究”(11CZZ038);教育部人文社
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苏州大学中国特色城镇化研究中心资助课题(GJ313137);苏州大学青年教师后期资助项目。
作者简介:沈承诚,男,江苏淮安人,苏州大学中国特色城镇化研究中心研究人员,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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