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高校引入社会餐饮企业承
包经营食堂开展检查的补充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
• 【公布日期】2012.06.12
• 【字 号】苏教办安[2012]7号
• 【施行日期】2012.06.12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高校引入社会餐饮企业承包经营
食堂开展检查的补充通知
(苏教办安﹝2012﹞7号)
有关高校:
根据高校申报检查情况,现对高校引入社会餐饮企业承包经营食堂管理开展检
查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6月19日至6月24日。各检查组根据情况自行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
工作。为便于充分做好检查准备,各检查组须提前1天通知被检查学校。
二、检查方法
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调查了解、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
对在不同地区学校承包经营食堂的同一社会餐饮企业,各检查组分别进行检查,最
终检查成绩统一评定。对在同一地区不同学校承包经营食堂的同一社会餐饮企业,
各检查组可依托一所学校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其余则着重检查承包经营食堂规范化
管理情况,检查成绩分别进行评定。对在同一所学校承包经营多个食堂的同一社会
餐饮企业,各检查组可选择规模较大的一个食堂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其余则着重检
查承包经营食堂规范化管理情况,最终检查成绩综合评定。
三、检查人员组成及任务区分
本次检查共组成7个检查组,分地区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人员组成及
任务区分如下:
第一组:
组长:陈桂林,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组员:冯凤麟,淮海工学院饮食服务总公司总经理;
骆嘉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后勤集团副总经理;
崔新明,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处长。
负责检查徐州、淮安、盐城地区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
院、淮阴工学院、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淮安信息职业
技术学院、盐城工学院、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等9所学
校,计14个社会餐饮企业。
第二组:
组长:叶柏森,扬州大学副校长;
组员:施云兵,常州大学后勤集团总经理;
王金陵,南京林业大学饮食服务公司经理;
章丽龙,江苏警官学院后勤处副处长。
负责检查南通、扬州、泰州地区南通大学、南通职业大学、南通航运职业技术
学院、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江海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等7所学校,计16个社会餐饮企业。
第三组:
组长:王保平,东南大学副校长;
组员:黄在宇,原东南大学后勤集团书记;
石大庆,江苏科技大学后勤集团正处级调研员;
张家玫,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后勤服务中心总经理;
陈春义,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后勤集团总经理。
负责检查南京地区河海大学(江宁校区)、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
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审计学院(浦口、莫愁校区)等6所学校,
计16个社会餐饮企业。
第四组:
组长:刘刚,南京理工大学副校长;
组员:殷大云,盐城师范学院后勤集团正处级调研员;
王继军,南京工业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副总经理;
程则思,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后勤集团总经理。
负责检查南京地区南京晓庄学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海事职业技术
学院、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学校,计14个社会餐饮企业。
第五组:
组长:董跃进,盐城工学院副院长;
组员:钱云福,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总经理;
朱国平,南京邮电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副总经理;
徐秀兰,南京农业大学后勤集团总经理助理。
负责检查南京地区东南大学、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
院、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应天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工程高
等职业学校等7所学校,计12个社会餐饮企业。
第六组:
组长:田备,江南大学副校长;
组员:王凤英,苏州大学后勤管理处副处长;
蒋元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后勤服务总公司总经理;
王同华,江苏师范大学后勤集团副总经理;
陆宏彬,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后勤与基建处处长。
负责检查镇江、常州、无锡地区江苏大学、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大
学、河海大学(常州校区)、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工学院、江苏技术师范
学院、常州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江南大学、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
院、无锡科技职业学院等15所学校,计16个社会餐饮企业。
第七组:
组长:杨明生,南京大学校长助理;
组员:兰家勇,南京大学膳食中心主任;
相井成,淮阴师范学院饮食总公司总经理;
顾金奎,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副总经理。
负责检查苏州地区苏州大学、苏州科技学院、常熟理工学院、苏州经贸职业技
术学院、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工业园区职业
技术学院、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健雄职业技术学院等9所学校,计13个社会
餐饮企业。
省教育厅视情现场检查指导工作。
四、有关要求
1.各有关高校要精心组织安排,充分做好准备,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学校汇报内容包括:学校引入社会餐饮企业承包经营食堂的主要做法与经
验,社会餐饮企业承包经营食堂的特点与实效,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与问题,下一
步整改措施与建议等。汇报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要将汇报材料电子文稿发至
邮箱:**************.。
3.学校主管伙食工作的相关领导和社会餐饮企业负责人要参加具体检查和意见
反馈。
五、其他事项
各检查组车辆由组长单位负责保障,检查人员食宿等费用回单位报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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