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hanxi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Jan.,2014
Vo1.41 No.1
第41卷第1期
社会公正视域中大学社会责任的伦理考量
陶培之
(苏州大学艺术学院,江苏苏州215123)
摘 要:社会公正是人类社会的基本行为准则,其基本出发点和价值指归点是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调平
衡。社会公正视域中的大学社会责任,意蕴着必须保障作为责任主体存在的大学享有权利与担当义务的相切
性。大学使命是基于对高等教育“内在属性”和“外在形态”把握基础上对其应有价值的判断,而承载着高等教
育活动各种伦理关系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的大学职能则构成了大学社会责任的“可行能力”。现实中大学是否
担负起一定的社会责任,既取决于对自身基于权利与义务统一基础上所肩负使命的自觉意识,也决定于一定社
会基本结构、制度性安排的社会角色的“职责义务”。
关键词:大学;社会责任;社会公正;大学使命;大学职能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957(2014)O143119-04
大学社会责任是从总体上描绘大学区别于其他
类型组织而存在的理由与价值。随着大学社会责任
实践运动的不断推进,大学在履行社会责任中必须
明确以下问题:大学何以必须担当社会责任?大学
何以能够履行社会责任?大学应该承担哪些社会责
任?从社会公正视角审视以上问题,我们认为大学
履行社会责任既取决于对自身基于权利与义务统一
基础上所肩负使命的自觉意识,也决定于一定社会
基本结构、制度性安排的社会角色的“职责义务”。
一
人和事。”… 从伦理价值的视角一般可将公正分为
个体公正和社会公正,个体公正侧重于个人美德的
品质,社会公正则作为评价社会生活的一种标准或
尺度。古代公正观的界定和阐释主要偏重于善、幸
福、正义等伦理范畴。当人类社会重心进入到“人
的发现和世界的发现”时,“公正概念仅仅适用于一
个人的意志同另一个人的意志的关系,而不是同关
注仁爱慈善行为的愿望或欲望(甚至仅仅是需要)
的关系。……因此,公正是一种总合状态,在这种状
态下一个人的意志可以在合乎普遍的自由法则的前
提下同别人的意志相结合”l2I4船。可见,此时的公正
观表达着人类对自由的向往和对自身利益的追求,
、
社会公正及其基本要义
社会公正作为一项社会伦理原则,意味着一个
公正社会的实现必须要求社会主体(包括社会组织
和个体)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履行相应的义务,
担当起一定的社会责任;一个公正的社会必须保障
责任主体享有权利与担当义务(责任)的相切性。
公正历来是人类社会的基本价值理念和基本行
更多表达的是人们希望的一种权利与义务在一定利
益主体问平等而合理分配的社会状态。
社会公正的基本要义是“平等权利和平等义务
的统一”。权利与义务是人类社会活动最为基本的
价值关系,而社会公正则为人类生产与生活提供基
本价值理念和基本行为准则。社会公正的根本问题
为准则。具体来讲就是:“从一定原则和准则出发
对人们行为和作用所作的相应评价,也指一种平等
是社会对于权利与义务的分配,其基本要义有人认
为是权利与义务的“逻辑相关性”,即指一个人的权
利,必然是他人的义务;反之,一个人的义务,必然是
的社会状况,即按同一原则和标准对待相同情况的
收稿日期:2013.10—28
基金项目:江苏省高校社会科学项目(2013SJB880074);苏州大学教师博士后期资助项目(RB103003)
作者简介:陶培之(1973一),女,安徽霍邱人,苏州大学艺术学院副研究员,哲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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