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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更新时间:2023-11-06 08:00:44 阅读: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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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2023年11月6日发(作者:去笔画顺序)

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

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苏大教[2012]90

为促进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工

作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

育,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

则,坚持有利于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

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有利于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质量和招

生声誉。

二、组织与领导

1.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教务

处、研究生院、纪委等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共同组成,负责全

校推免生工作。具体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实施。

2.各学院(部)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部)分管领

导、系主任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具体实施本学院(部)的推免生工

作。

三、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

推免生从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

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中择优遴选。参加遴选的

学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

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二)具有学术研究的兴趣和潜力,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秀,

并已取得毕业要求总学分的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学分,且平

均学分绩点(GPA)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平均学分绩点(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相同的学生按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序。

(三)外语水平优秀,达到学校学士学位所需外语要求。

(四)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下简称“学

术特长生”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

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二)(三)的限制。 “学术特

长生”的具体条件见附件1《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说明》

四、推荐名额分配原则

学校根据当年度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名额,依据各学院(部)应

届本科毕业生人数、人才培养基地等情况,并考量各学院(部)上届

学生的出国深造率、研究生报考率和实际录取率等与人才培养质量相

关的因素,确定各学院(部)推免生推荐名额,名额分为内推和外推

两部分。

五、推荐工作程序

(一)动员和公告。各学院(部)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进行动员,

宣传学校各项推免政策、条件及学院(部)的推免工作程序,公布学

院(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推荐名额等。

(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填写

《苏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2),注明申

请内推和外推,不得兼报,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三)体检。凡申请者须前往校医院按照要求通过体检。

(四)学院(部)初选。学院(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

者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学院(部)的内推和外推名额分别进行排名

(符合基本条件(二)(三)及“学术特长生”的排名办法由学院决

定),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初选名单,并张榜公布。

(五)学院(部)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织对列入初选名单的申

请者进行面试,按推荐名额的1:1确定初步推荐名单,按推荐名额的

1:0.2确定候补推荐名单并根据面试成绩排序,在学院(部)内公示。

(六)部门审核。各学院(部)将经公示无异议的初步推荐名单、

候补推荐名单,以及列入名单者的学习成绩单、各种可证明其学术能

力和潜力的材料报教务处审核。

(七)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审。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

小组对经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审核的推免生推荐名单、候补名单以会议

的形式进行复审,确定拟推荐名单和拟候补名单。列入拟推荐名单和

拟候补名单的申请者,拟报考本校研究生的,均须参加本校研究生院

统一组织的复试;向校外推荐的,须由接收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

具同意接收的公函。

(八)复审、决定和公示。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复审经

研究生院复试合格报考本校的和具有接收单位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

具同意接收公函的报考外校的推免生名单,确定正式推荐名单,经校

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在校内网上公示。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九)公布。学校正式公布经公示一周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

(十)上报。教务处统一组织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参加全国硕

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填报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推荐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等材料,并报省级招生办公室备案。

六、有关管理事项

1.由研究生院公布接收内推学生的专业和名额。

2.根据教育部规定,确定为推免生的,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

生招生考试,不得放弃攻读研究生资格,不参加就业分配,不予办理

出国手续,并须签署《苏州大学推荐免试入学硕士研究生承诺书》(见

附件3)。

3.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的;

4)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七、附则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各学院(部)可

根据本办法制定工作细则。

附件1: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

究生的有关说明

附件2:苏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3:苏州大学推荐免试入学硕士研究生承诺书

附件1

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说明

根据国家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

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

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

推荐信要进行公示”,及其他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其中推荐

“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下简称

“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做如下说明:

1、被作为“学术特长生”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必须由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教授推荐信必须

负责、详尽地说明被推荐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突出

培养潜质”。推荐信还需进行网上公示。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视为有特殊学术专长或

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人才,参加由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

生”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

1)参加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并通过结题验收或

中期检查优秀(前三名);或参加省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

划并通过结题验收或中期检查优秀(前二名);或获得“

政学者”称号;

2)参加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取得指

导教师认可、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认定的研究成果(如收到论

文的用稿通知)

3)在核心期刊(自然科学以北京大学图书馆的《中文

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8版)》和《2009年中国科技论文统

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为准,人文社会科学

以北京大学图书馆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8版)

和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的《中文社会科学引

文索引(CSSCI)》为准)SCIEISSCI上发表论文1篇以

上者(原则上限第一名,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的可放宽到第

二名);或在省级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者(自然科学

类论文每篇的篇幅均不少于3个版面、人文社会科学类论文

每篇的篇幅均不少于6000字,且限第一名,指导教师为第

一作者的可放宽到前二名);或在省级学术刊物独立发表高

质量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者(自然科学类论文篇幅4个版面

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论文篇幅在8000字以上)

4)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教育部等中央政府部门或教

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国家一级学会[协会]组织的学科竞

赛)二等奖及以上(前三名)或省部级学科竞赛(省教育厅

等省政府部门或教育部内设司局机构或国家二级学会[协会]

或江苏省一级学会[协会]组织的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

(前三名);或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第一名)

或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第一名);或组织开展的与所学专

业或报考专业密切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获得全国表彰(团队

第一名或个人)

5)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前三名)

6)取得其他重要科研成果和进行相关实践。

3、学生提供的、可以证明其具有学术特长的所有材料,

均须进行网上公示。

附件2

苏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学号 姓名 出生日期

性别 民族 政治面目

学院

电子信

联系电话 手机

英语

等级

英语成绩 已获学分数 平均学分绩点

考试

成绩

何时受过

何种奖励

何时受过

何种处分

参加哪些

相片

科研工作,

有何学术

论文或著

(译)作

申请 内推 外推 外推院校

以上各项均由申请人本人填写。

申请人签名:

学生所在专业人数 在本专业综合排名

推荐校内硕士

学院(部)

学院(部)盖章

学院(部)推免生遴选工作分管领导签字

部门

初审意见

推荐校内 推荐

专业学位 校外

注:附成绩单和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3

苏州大学推荐免试入学硕士研究生承诺书

本人了解并理解学校关于免试推荐工作的有关规定,并作出如下

承诺:

1.被确定为20 学院 专业免试入学硕士研

究生后,不放弃硕士生入学资格,不参加就业分配。

2.被确定为20 年免试入学硕士研究生后,至研究生学业完

成期间,不办理自费出国手续。

3.本人保证遵守以上两条规定,如以各种原因放弃保研而使学

校浪费宝贵的保研名额,愿意接受处罚,允许学校将本承诺书寄承诺

人所去单位。

承诺人签名: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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