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律的认识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对自由的渴望和追求,是我们的共性。性
自由从一开始就受到来自两个方面的制约:一是自然规律;二是社会
规则。逾越这两者的行为,都不可能尝到自由的甘果。法,作为人类
选择、接受、沿袭下来的一种文化现象和社会规则,自产生之日起便
与人们获取或丧失自由息息相关。
本文所说的法律及法律传统是从广义的角度来理解的。狭义上,
法律仅仅是法律条文与法典;而广义上的法律及法律传统包括那些实
在法、法律程序以及法律的观念和法律传统的思维与价值判断的标
准。法律传统可以理解为在现代社会还在发生作用的,古代法律体系
中有生命力的法律文化传统。它应该是一个历时性概念,不仅存在于
古代社会中,而且存在于现存社会之中,是由传统法律生长和演化而
来的对现实社会仍发生作用和影响的未曾间断、不断延伸的法律文化
和精神。而传统法律则是一个历史性概念,时间上主要是指前近代。
传统法律资源就是所有前近代法律成果的总称,是一个国家法律发展
的根基。一定条件下,传统法律可以转化为法律传统。
法律现代化就是指一个国家的传统型法制向现代型法制变迁的过
程。在静态方面,法律现代化意味着已公布的法律是体系完整、层次
分明、结构均衡、规范协调、体例统一,并且体现人民意志、适应社
会发展、代表人类前进趋势的“良法”;在动态方面,其意味着法律“在
任何方面得到尊重而保持无上的权威”。简言之,法律现代化的目标
是“法治”(rule of law)的实现
法律现代化是一个世界性的普遍现象,法律发展的国际化和本土
化是这一过程中不可分割的两个侧面。传统法律是前近代以前的古代
法律。传统法律资源在法律现代化进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各
国在法律现代化过程中都十分注重选择、转化和利用传统法律资源。
中国的法律传统源远流长,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特点,存在着许多
有待人们发掘的历史遗产。中国的法律现代化必须对传统资源给予充
分的重视,在不牺牲法治根本价值的前提下,筛选传统法律的良性因
素并将其创造性地转化。
一般认为,无论中西法律传统,其中均包含有较多的道德伦理
因素,在法律现代化的过程中,由于人们将“现代”与“传统”完全对立,
漠视传统或有意地回避法律传统,其弊端已逐渐凸现。在我国,这种
情况尤为明显。自建国以来,尽管有很多观念与习惯受传统影响很重,
但我们的态度可以说是完全抛弃传统,把传统看作是“封建残留”,以
至面临更加尴尬的局面——信用缺失,道德滑坡等等,很多人把这些
不良社会现象归罪于市场经济,在笔者看来,这种局面的出现更多是
因为我们对待传统的态度上。要改变这一现状,就需要在一定程度上
向传统回归。
法律传统可以凝聚民族精神,为法律现代化提供所需的集体认同。
本文发布于:2023-11-05 01:18:4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69911832622810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对自由的渴望和追求.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对自由的渴望和追求.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