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行业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修改版]

更新时间:2023-11-05 01:04:54 阅读: 评论:0

四辩稿-黄奕离婚

医药行业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修改版]
2023年11月5日发(作者:我的漫画老师)

第一篇:医药行业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医药职业道德培训

药学道德规范的是根据马克思主义职业道德理论和药学道德的基本原则制定的药学人员的行为准则;

是衡量和评价药学人员道德基本水平与行为道德的具体标准;是社会对药学人员基本要求。

药学道德的基本规范的基本要求是:遵守社会公德,我国宪法中规定的社会公德是爱祖国、爱人民、

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每个公民都应遵守的。当然也是药学人员首先应遵守的社会公

德。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是高尚药学道德的表现。在科学实践中树立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热爱药学事

业努力学习药学学科的新理论、新知识、掌握现代最进步的专业知识,是高尚药学道德的具体行为。工作

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

能力。

21世纪是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是现代科技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这就是要发扬对科学技术精益

求精的态度。为此药学人员首先要有刻苦学习的精神,不但要学习本学科国内外最新的发展动态、科研成

果,而且努力学习掌握与本学科相关的其它学科知识,以加速药学学科的发展,推动我国制药式业研究开

发和生产的现代化,提高药品质量,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

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注重调动药学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责任心。经济效益不能靠减料

投产,粗制滥造、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虚高定价、坑害群众等违背药学道德原则的行为。创收与反对浪

费相结合,提倡节约,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注重经济效益时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

医药行业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一、医药行业职业道德的含义

医药道德是社会道德在医药领域中的一种表现,它具有医药职业特征的行为规范。因为医药职业道德

紧密联系医药实践,它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健康,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悲欢离合,所以,医药职业道德在

整个职业道德体系中工其特殊地位,为全社会亿关注。 二.社会主义医药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社会主义医药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提高医药质量、保证医药安全有效、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

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这一基本原则集中反映了社会主义医药工作领域普遍的道德要求,指明了它是衡

量医药人员行为和品质的标准。

社会主义医药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

医药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是医药道德原则的具体表现。医药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我国广大医药人员生

产、经营、储藏等实践活动强所遵循的处理个人与患者之间医药人员相互之间关系的和为准则,是衡量医

药人员道德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也是社会和人民群众对医药人员行为基本要求的概括。

社会主义医药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的内容有: 1 2 忠诚医药事业、立志献身。 尊重患者、一视

同仁。 3 4 5 6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文明经营、热诚服务。 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谦虚谨

慎、团结协作。

第二篇:医药行业职业道德调查报告

医药行业职业道德调查报告

医药行业是十分特殊的行业,它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健康利益。医药行业基本的职业道德是培

养医药行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根本措施和重要保证。因此,作为一名医药行业者必须拥有基本的职业道德。

中国执业药师论坛2006年年会上,中国执业药师协会会长张文周宣读了新制定的《中国执业药师职业

道德准则》,内容是:“以专业知识、技能和良知,尽心尽职尽责为患者及公众提供药品和药学服务,保证

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近些年来,国家颁发一系列法律法规,净化医药市场,医药企业和医

药企业家的职业道德得到规范。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医药企业和医药企业家在职业道德建设方

面仍存在差距和不足,有淡化和失衡的趋势。其主要表现在:

职业道德教育重视不够。医药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标准和原则在医药职业活动中的具体体现。但是,

有些医药企业“重经济效益、轻职业道德”,认为抓经济效益是实的,抓职业道德建设是虚的,存在“一手

硬、一手软”的倾向,过于追求经济利益和物质因素,放松了职业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对市场经济

条件下的医药企业家职业道德建设研究、探讨不够,原则要求多、具体指导少,总结交流、推广落实职业

道德的工作做得不够,缺乏有力的宣传监督机制。

少数企业质量意识不强,有的弄虚作假。一些医药企业忽略药品质量的监督控制,在药品生产中,不

重视基本条件、基本设施的建设,缺少必要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制度;不讲究文明生产,存在随意简化或更

改工艺操作规程、标准,出现粗制滥造、不负责任的现象;在药品流通领域中存在无证经营、强行推销、

销售假劣药品、哄抬价格、贿赂利诱的问题;药品广告发布出现言过其实、任意夸大、以假乱真的现象。

一些企业过分强调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一些医药企业把经济效益放在重中之重,而忽视社会效

益,其实医药企业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是统一的,社会效益是产生经济效益的基础,医药企业应当把不

断增长的经济效益建立在不断提高的社会效益的基础之上。

环保意识亟待加强。虽然不少医药企业已经建立了“三废”排放的处理,但医药企业环保意识仍然需

要加强。一些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不惜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不愿投入资金、人力物力治理污染,一

些制药企业排出的废水、废气中有害物质严重超标,直接威胁着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

问题药品召回未形成制度。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药品都应该召回,这是企业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律

义务,但我国现行的药品监管制度中尚无药品召回的相关规定,“药品召回”属于企业自发和自觉的行为。

药品质量关乎人的性命,建立和完善在召回制度方面,医药行业应该走在其 他行业的前面。从消费者

安全、从医药经济的健康发展,从保持医药生产经营企 业的根本利益等多方面考虑,问题药品召回应该成

为医药企业的共识。但一些医 药企业因为担忧公开召回问题药品会影响公司的产品质量形象,对已经发现

存在 安全隐患的药品采取隐瞒、放任、侥幸的态度,不敢直面这些问题。而实际上, 敢于自曝家丑、自

的养成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如果在职医药行业者忽略医药行业职业道德,对其放任自流,很容易

导致其人道德和企业发展的滑坡。而“重专业重技术、轻社会轻人文”的倾向往往导致医学生从心理上抵

触外界的社会教育和道德教育。但医药行业具有严谨性,体现在哪怕是药名上、剂量上稍有差错都有可能

酿成重大的医疗事故。因此,作为一名医药行业者必须坚决做到尊重患者、进德修业、珍视声誉,严格遵

守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依法独立执业,科学指导用药,确保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质量,

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用法律制约不良行为,用法律维护自身及企业利益,用职业道德

规范自己的职业行为。为了适应市场竞争要求,不仅要在医药事业需要专业知识本领过硬的专才,还要强

调对将来从事医药行业的学生进行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要求更多的是复合型的通才。

总之,在我国各大企业蓬勃发展的今天,职业教育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和挑战。然而,社会对人才需求

的层次性决定了社会的进步离不开职业教育的发展。我们必须因地制宜,因材施教,不断探索医药职业将

来的发展之路,做到有着过硬业务本领和综合素质的医药行业者,以适应社会的需要,从而为广大人民群

众造福。

第三篇:北京医药行业职业道德准则

北京医药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试行)

依法经营,遵纪守法,严禁违法乱纪行为。 绿色环保,低碳经营,践行科学可持续发展。 规范生产,

质量第一,自觉执行GMP规程。 弘扬药德,崇尚生命,奉献百姓放心药械。文明经商,严守

诚信为本,公平竞争,反对市场欺诈行径。敬业爱岗,钻研技艺,争做民众健康卫士。解放思想,开

拓创新,追赶世界科技前沿。热心公益,扶贫就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急救抢险,救死扶伤,实行革命

人道主义。 GSP,杜绝假冒伪劣危害。

第四篇:医药行业基本概念大全

[]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由甲类药品目录和乙类药品目录两部分组成。

医保甲类

甲类药品是指由国家统一制定的、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物中价格低的药物,使

用这类药物所发生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支付费用。乙类药

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较高的药品。

甲类药品100%按照报销比例报销。

例:某统筹地区一职工发生住院医疗费20000元,其中药品费用7000元,分别是甲类药品5000元,

乙类药品1000元,非《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费用1000元。则该职工住院医疗费用支付办法如下:

1 非《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费用1000元,由该职工全部自付;

2 乙类药品费用1000元,由该职工首先自付20%,即200元;

3 甲类药品费用5000元和乙类药品费用的80%(即800元),共5800元与其他应纳

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一起,按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费用报销规定予以支付。

甲类的otc标识为红色标记,乙类的otc标识为绿色标识,甲类乙类药品都是医保范围内的。

非处方药管理办法中甲类必须在药店销售,乙类除可在药店销售外,还可在普通商业企业等地方销售,

但必须经过当地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登记,符合条件的颁发乙类非处方药准销标志。

而医保目录是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筛选的,甲乙类是按照疗效价格比确定的,也就是说疗效确切且费用低

廉的均被列入甲类,不需自付.而乙类基本有自付比例,具体由各地方定;还有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医保乙

类品种有调整权利,调入和调出总量控制在品种数量的15%以内,而各地均无权对医保甲类品种做调整.

门诊使用时,都可以用卡上的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住院使用时,乙类药品与其他乙类费用,参保人结算时,乙类先自负10%后,和甲类费用一起算基本

医疗费用,超过医院门槛费的部分一起享受统筹支付比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百分之八十几,城镇居民医

疗保险百分之四五十)

简单地说,乙类费用在住院时,自己出钱多一些。医保住院报销——自费除开,乙类费用先自付10%

后,超过门槛费的部分,就可以“报销”百分之八十几了(职保)。不是你垫付现金以后凭票据报销,而是

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时,出具医保卡,让统一的医保结算系统读取参保人资料,办理住院号,在出院

结算时,医保系统就不收取你“该报销的”部分——统筹支付部分。

基本药物纳入医保甲类目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91130日正式发布2009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

险药品目录》,将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治疗性药品全部纳入《药品目录》甲类部分。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管理的一项重要

标准,原劳动保障部先后在2000年和2004年发布了两版药品目录,两版药品目录在全国各地得到了普遍

执行,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基本用药需求。

扩大用药范围提高用药水平

《药品目录》分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3部分。其中,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用准入法,规定基金

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区分甲、乙类,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时不分甲、乙类;中

药饮片部分用排除法,规定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药品。

按照规定,统筹地区对于甲类药品,各地需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全额给付,不得再另行设定个人

自付比例。对于乙类药品各地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先设定一定的个人自付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

定给付。

据介绍,这次药品目录调整主要针对西药和中成药,2009年版《药品目录》在保持参保人员用药政策

相对稳定连续的基础上,根据临床医药科技进步和参保人员用药需求变化,适当扩大了用药范围和提高了

用药水平。新版《药品目录》的西药和中成药共有2151个,西药部分共有药品1164个,其中甲类349个,

乙类791个,另有20个仅限工伤保险用药,4个仅限生育保险用药。中成药部分共有药品987个,其中甲

154个,乙类833个。

新版的变化

2004年版《药品目录》相比,新版《药品目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全都纳入《药品目录》的甲类部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

定,甲类目录的药品参保人员不设个人自付比例且各地不得进行调整,因此,可以保证国家基本药物的报

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要求各地在12月要开始执行甲类目录。考虑到各地用药习惯的不同,地方对乙类

目录可以在15%的范围内进行调整,并在明年3月底前完成调整工作,尽快执行新的药品目录。

二是适当增加了新药品种,2004年版药品目录相比,新版药品目录共增加了260个药品,增幅13.7%

增加的药品都是近几年上市的经临床验证疗效确切、安全性高的新药。

三是对原目录中部分可以被更好的药物替代或无人使用的药品调出,使药品目录的结构更趋合理。

四是加强对医疗机构用药的管理,对于同类药品要求不能叠加使用,以防药品滥用,对部分易滥用的

药品在支付范围上进行了限定,一方面保证参保患者的治疗需要,另一方面也避免药品滥用,控制药品费

用不合理支出。

五是对目录外的临床紧急抢救和特殊疾病治疗必需的药品,要求各地要建立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制度并

明确相应的审核管理办法,对部分临床疗效确切,有重大创新价值、但价格昂贵可能对基金产生风险的药

品,另行制订谈判准入的办法。

第五篇: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与规范

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与规范

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一定阶级和社会对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提出的根本要求,是教师在教育活

动中处理各种利益关系、调节和评价一切道德行为的根本规则。

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是根据社会或阶级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和教师职业的实际需要提出的,是对

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高度概括。

教师职业道德原则不同于一般的教师道德规范的基本依据之一,是教师职业中最根本、最具普遍性的

道德规则,对建立和评价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教师职业道德原则反映了对教师

这一职业最根本的道德要求,是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处理和解决各种问题,进行道德修养必须遵循的主要规

则,对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具有广泛的引导功能和规范功能。

教师职业道德原则不同于一般的社会道德原则,也不同于其他职业道德原则,它是教师这一职业中所

特有的。教师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共道德有密切的联系,教师职业道德虽然反映出不少社会公共道德原则和

价值观,但其原则并不是对社会公共原则原样不动地加以体现,而是把这些与教师职业特有的问题相结合,

表现出它特有的面貌。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是教师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共道德和其他职业道德相区别的根本

所在,表现了它对教师职业所特有的最一般的道德要求。

基于以上认识和教师工作特点,我们认为教师职业道德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教书育人原则

教书育人就是指传授知识,培养人才。作为教师职业道德的一个基本原则,教书育人要求教师在其职

业活动中,既要努力教授学生学习知识,又要培育学生成人成才,要把两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更好地实

现教育目的。

教书育人反映了教师这一行业的本质特征,指出了教师这一行业与其他行业区别的根本所在,它昭告

人们,教师这一行业是教书育人的行业。同时,教书育人也是教师基本职责的概括,指出了教书育人是为

师从教,就有这个职责,不认真履行这一职责或不履行这一职责,就不是一个称职的教师或根本就不配做

一个教师。可见,教书育人作为教师职业道德的一个基本原则,是由教师职业的本质特征和职责所决定的。

同时期,教书育人也是古今中外许多典籍著述和先哲大师所一直强调的。古代《礼记》中就有“师也者,

教之以事而喻诸德也”之说。强调教师既要教给学生有关具体事物的知识,又要让学生知晓立身处世的品

德。唐代韩愈在其所著的《师说》中,以“伟道、授业、解惑”概括了教师应有的教书育人的职责。当代

教育家徐特立把“经师”和“人师”统一看作搞好教书育人的根本,他认为,为师的有两种他都不赞成,

一种是“经师”,一种是“人师”“经师”是教学问的,“学生的品质、学生的作风、学生的生活、学生的

习惯,他是不管的。“人师就是教行为,就是怎样做人的问题。”他主张,“我们的教学是要采取人师和经

师二者合一的。”从以上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到,作为一名教师,如果只注意传授知识,不注意培养学生如何

做人,就是没有尽到教师的责任,因此自古以来,教书育人一直成为衡量和判断教师工作优劣的根本标准,

也自然成为指导教师一切教育工作的根本原则。

二、乐教勤业原则

乐教勤业原则是指教师要乐于从事教育事业,勤奋地工作。这是对教师提出的基本道德要求。

教师乐教勤业,是由教育实现自身效益和社会价值的内存需要决定的。任何一种职业的存在,不仅是

人们生计的需要,也是社会的需要,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一个行业在努力实现社会价值的过程中,必然

会产生对职业活动效率和效益的追求,从而唤起从业人员对本职业的敬重感,使之乐于从事此业。勤奋工

作是获得行业活动质量效益的分配保证,教育也是如此。它的育人毛茸茸战乱自身效益、社会价值实现的

需要,内在地决定了它的从业者能够乐于从教、勤奋工作。

乐教勤业,也是教师胜任教育工作,做好教育工作的首要条件。乐教才能勤业,勤业能强化乐教。乐

教是勤业的内在动因,是勤业的动力和能源;勤业是乐教的具体体现,是满足乐教职工需要的基本途径。

是否乐教,影响着是否能够做到勤业;是否勤业,反映着一个教师是否乐教。可见乐教勤业是制约教师教

育工作成效的主要内在因素。只有乐教勤业,才能做好教育工作。

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也决定了教师要有乐教勤业精神。人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点,没有东于从教

和勤奋工作的毅力,是很难在育人中取得良好效果的。在当前,坚持乐教勤业,有利于树立良好的行业形

象,形成良好的行业风尚。

三、人格示范原则

人格就是人作为教育活动主体的资格,它集心理价格和道德人格于一身。从伦理学哲学的角度来看,

它是由教师的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构成的。其中,教师的道德品质是教师职业人格的急诊部行为特征,是

师徒品质的留存表现。

人格示范是一种重要的教育力量。乌申斯基认为:固然,许多事有赖于学校的一般规章,但是最重要

的东西永远取决于跟学生面对面交往的教师个性,教师的个性对年轻的心灵的影响所形成的那种教育力量,

是无论靠教科书、靠道德说教、靠奖惩制度都无法取代的。决定着儿童对教师的进一步关系的建立的,还

是教师的工作伤风和他的价格品质。

教师良好的人格是一种对学生有着直接影响的教育因素。乌申斯基认为,只有人格才能够影响到人格

的发展。斯宾塞认为:“野蛮产生野蛮,仁爱产生仁爱,这就是真理。等儿童没有同情,他们就变得没有同

情;而以应有的友情对待他们,就是一种培养他们友情的手段。”而研究表明,学生具有强烈的向师性和模

仿性。所谓“向师性”是指学生尊重、崇敬教师,乐于接受教师教导的自然货币和希望得到教师的注意、

重视、关怀和鼓励、热情而认真负责地教育自己的特点。对幼儿和初入小学的儿童来说,这种向师性表现

为对教师情感依赖,之后逐渐发展为对满足求知欲和人格完善的需要。因此,教师的世界观,教师的品行,

教师的生活,教师对每一现象的态度都不得深深影响着全体学生。“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教师应当

给学生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以自己高尚的人格力量来教育和塑造学生的人格形象。

10月16号-黑龙滩

医药行业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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