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d by JIEK MA on December 15th, 2012.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单位公章(以下简称公章)管理,完善公章使用手续,
杜绝漏洞发生,促进公章使用和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章使用和管理正
确、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专人管理公章。公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不得动
用,专管人员也不得将公章交给他人使用和管理。公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
因不在岗位时,办公室应指定人员代管,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
注意事项。公章专管人员调离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二、严格审批手续。使用印章应坚持“先批准、后用章”的原则。批准人应当在
公文送审稿或用章资料原件上签字。事情特急而批准人又无法签字的,经请示批准人
同意后,可先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盖章后的材料复印备存,并注明请示人、请示时
间,事后补办签字手续。
三、审批权限。
(一)单位行政章。所有上行文、重要平行文、下行文中涉及全局性工作、重要
政策、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等,须报经(单位一把手)
签字批准后用章。其他一般对外工作联系函、回复函、议提案答复意见等平行文和一
般下行文,须报经分管副职领导签字批准后用章。凡以单位名义制发的各类证书等,
需盖钢印的,须报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或持相关文件办理,并加盖单位证件专用章。
(二)单位党组印章。须报经单位党组书记签字批准后用章。
(三)单位领导名章。须报经单位领导本人或委托的其他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用
章。
(四)业务章。按业务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批准后用章。
(五)财务章。政府采购支出、业务经费支出、出国费用支出、慰问支出以及其
它支出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元的支出等重要支出须报单位一把手批准,一般支出由
分管副职批准。与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支付等事项须加盖单位法人章,由一
把手签字。
(六)办公室等处室印章。经处室分管领导或处室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用章。
其中,对外用章,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对内可由处室主要负责人批准。
(七)因专项工作需要刻制的印章。须经专项工作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用
七、需刻制新公章时,须报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公章专管人员到公
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新公章启用时,要进行登记,并印发启用通知,明确启
用新公章、作废旧公章的年月日。停止使用的旧公章,应按规定上交、封存。
八、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关于公章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本文发布于:2023-11-04 22:01:1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69910647481672.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公章使用管理规定.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公章使用管理规定.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