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制公章申请书通用5篇
关于公章刻公章申请书 篇一
一、管理:
1、经总经理授权由公司行政部负责公司行政公章以及合同专用章的印章管理工作,监
督行政公章以及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财务专用章的印章管理工作,
监督财务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2、公司设立印章管理登记制度,使用以及领取、归还印章时应予以登记和审批;
3、公司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刻制公章。
二、保管及使用:
1、公司行政公章以及合同专用章由行政部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保管;
2、保管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保证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除总经理同意外,不
得擅自转交他人代管;
3、保管人员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审批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
无误的方可盖章;
4、未经总经理同意,不得在空白公文纸和未填好内容的介绍信、证明以及合同上盖章。
5、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对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在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
时载明事项,经总经理审核同意后,由两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携带使用。
三、审批:
3.1 公司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使用审批手续
1、公司各部门因公务需加盖公司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的,由经办人填写《印章使用
审批单》;公司员工因私事需出具证明而使用公司行政公章的,由需使用的员工在公司行政
部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
2、经部门经理或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审批;公司员工因私事需出具证明而使用公
司行政公章的,根据所证明的事项涉及的部门由相关部门经理或者负责人签字,总经理审批;
3、行政部盖章,并将盖章的文件原件存档保管,在确实无法留存原件时以复印件存档;
4、已盖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须交回行政部销毁。
3.2 财务专用章使用审批手续
1、财务部使用的常规性、一般性的表格、函件,如规范性的各类报表等,由财务部负
责人审批后盖章;
2、公司其他各部门若需加盖财务财务专用章,由经办人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
3、经部门经理或负责人签字,总经理审批;
4、财务部盖章,并将盖章文件的原件交行政部存档保管,在确实无法留存原件时以复
印件存档,。财务部使用的常规性、一般性的表格、函件,如规范性的各类报表等除外;
5、已盖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须交回财务部销毁。
个人刻章申请书 篇二
xx市公安局:
我公司于20xx年5月25日办理核准登记注册,注册号为xxx,已刻制公章,现因业务
需要,需刻“xx公司技术中心”章壹枚,望贵局给予办理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
20xx年3月6日
刻章申请书 篇三
________________:
我公司于20XX年5月25日办理核准登记注册,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_,已刻制公
章,现因业务需要,需刻“xxx公司技术中心”章壹枚,望贵局给予办理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xxxxxxxx公司
20XX 年 3 月 6 日
刻章申请书 篇四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现要求制项目技术专用章,专用于项目技术资料鉴印,保证不用于工程施工、材
料购销等经济合同。我已详细阅读、了解公司的。印章管理规定,对印章的使用与保管我们
坚决按公司印章管理规定执行,接受公司办公室及各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有违反,本人愿承
担由此造成的刑事、行政、民事责任,同时接受公司办公室1万元至10万元的经济处罚。
工程验收完成竣工资料后即将印章送还办公室保存。
承诺人:
年 月日
关于公章刻公章申请书 篇五
规格尺寸:
1、党章一律为圆形,中央刊镰刀、锤子,直径为4.2cm, 圆边宽为0.1cm,镰刀、锤子
外刊党组织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章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2、工会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外边为双边,外边为粗边,边宽为0.1cm,内边
为细边,边宽为0.01cm.上弧为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3、国有企业、国营股份制企业等公章(包括公司章、部门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
中央一律刊五角星,星尖直径为1.4cm,圆边宽为0.12cm,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
环行,或者名称的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即单位部门名称放在星下方作横
排,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4、专用章一律为圆形,中心部位一律为空白,直径为4.0cm,圆边宽为0.1cm,上弧为
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专用章内容放在章的下边作横排,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5、其他企业所属部门及个体、私营企业的印章规格为圆形,直径为3.8cm,圆边宽为
0.1cm,中央刊五角星,印章上刊刻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文字体
一律使用简化的宋体。
6、工商企业合同专用章不论何种经济成分一律为圆形,直径为5.8cm,圆边宽为0.15cm,
上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中央不刊五角星,企业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电话号码及企
业地址,自上而下横排,如刻多枚合同专用章,印章下端应加刻编号,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
字。
7、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0cm,专用章和公司所属部门印章直径为
3.8cm,圆边宽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
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8、股份有限公司印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圆边宽为0.12cm,专用章和公司所
属部门印章直径为4.0cm,圆边宽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业名称,自左而
右环行,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排,印章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9、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印章规格为椭圆形,横径为4.5cm,竖径为
3.0cm,中央不刊五角星(要求刻企业标志可准予),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自左而右横
排,根椐用章单位的要求,可刻制钢印和中英文印章。
10、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印章规格为圆形,直径为4.2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社
会团体名称,左而右环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11、学校及其所属职能机构的印章一律为圆形,高等学校印章,直径为4.2cm,中心部
位刊五角星或校徽,所刊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其所属职能机构印章,直径为4.0cm,自左而
右环行学校名称,职能机构名称垂直于学校名称自左而右横向排列,中心部位一律空白,中
等(含中等)以下学校印章,直径为4.0cm,,中心部刊五角星或校徽,所刊名称自左而右环行,
其所职能机构印章直径为4cm,自左而右环行学校名称,能机构名称垂直于学校名称自左而
右横向排列。中心部位一律空白,各级各类学校钢印,直径一律为。3.6cm
12、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
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
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使用多枚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发票
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2)……"字样。
发票专用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简化字,字体为仿宋体;"发票专用章"字样字高4.6mm、
字宽3mm;纳税人名称字高4.2mm、字宽根据名称字数确定;纳税人识别号数字为arial体,
数字字高为3.7mm,字宽1.3mm。
公章材质:
公章最好使用铜、不锈钢、牛角或木头的材质,因为如需在银行开对公账户时红胶、光
敏印等属偏软材质,银行不给予备案,无法完成留印鉴的程序。
以上公章规格、尺寸仅供参考,实际请依照所在地公安局规定的尺寸。
各个公司都有自己的
项目部印章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项目部印章刻制、保管、使用、收回进行规范管理,从源头上预防项目部印章
因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经济纠纷,特制订项目部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 项目部印章由项目部负责人向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
报公司审批,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在公安机关指定并备案的刻章点刻制,项目部无权刻制,
未通过公司刻制且未在综合办公室备案的印章均为非法印章,由项目负责人承担非法印章刻
制产生的所有后果。
第二条 项目部印章由公司或项目负责人指定的专人保管,领用人必须在《项目部印章
使用责任承诺书》上签字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如因个人原因不慎丢失印章或被盗,专管
员要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刊登遗失公告,必要时予以报警处理。
第三条 印章专管员必须按照公司的印章使用程序和使用范围用印。
第四条 项目部技术资料专用章只能用在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资料、质量资料、安全资
料;与工程相关方的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备忘录、工程往来文件、施工方案、向业主请
款报告、与业主各类签证,与上级往来文件等资料等,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直接用印。
项目部技术资料专用章严禁用在项目部分包合同及结算单等经济资料上。
第五条 项目部公章用在本办法第四条相关资料上时,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直接用
印,项目部公章用在项目部分包合同及结算单等经济资料上时,必须通过公司工程部的审核,
经批准后方可用印。
第六条 项目部印章严禁对外进行经济合同与协议、投资、垫资、经营、贷款、担保、
公证、抵押和处置资产等事项。
第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予以收回项目部印章,构成违法犯罪
的报请公安部门处理。
1、项目部印章用于非项目工程资料使用的;
2、利用项目部印章从事诈骗等非法经营活动的;
3、未经批准擅自刻制项目部印章。
第八条 项目部印章专管员是项目部印章管理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因管理使用不当引起
的经济纠纷由印章专管员及项目负责人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违反印章管理制度的,公司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调离岗位、单处或并处
200元~500元罚款。
第十条 私自刻印技术资料专用章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项目部伍仟元至壹万元处罚
并交回公司销毁,并由责任人承担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技术资料专用章使用在
劳务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结算资料等经济文件上时,处罚责任人贰仟元至伍仟
元。。
第十一条 私自刻印项目部公章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项目部壹万元至伍万元处罚并
交回公司销毁,并由责任人承担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私自刻印公司合同专用章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项目部伍万元至拾万元处
罚并交回公司销毁,并由责任人承担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私自刻印公司公章或公司财务专用章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项目部拾万元
至贰拾万元处罚并交回公司销毁,并由责任人承担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涉及到印章的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
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
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
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
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七十五条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武装部队
公文、证件、印章罪;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
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
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下有期徒刑。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伪造、盗窃、买卖或者非法提供、使用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情节严重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本文发布于:2023-11-04 21:00:4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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