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分哪⼏种,分别有什么⽤途
1.公章,⽤于公司对外事务处理,⼯商,税务,银⾏等外部事务处理事需要加盖。2.财务专⽤章,⽤于公司票据的出
具,⽀票等在出具时需要加盖,通常称为银⾏⼤印鉴。3.合同专⽤章...下⾯店铺⼩编就企业印章的相关问题进⾏详细
的介绍,欢迎⼤家的阅读,希望能带来更好的帮助!
⼀、公司印章分哪⼏种,分别有什么⽤途?
答:公司印章主要分为五种:
(⼀)公章,⽤于公司对外事务处理,⼯商,税务,银⾏等外部事务处理事需要加盖。
(⼆)财务专⽤章,⽤于公司票据的出具,⽀票等在出具时需要加盖,通常称为银⾏⼤印鉴。
(三)合同专⽤章,顾名思义,通常在公司签订合同时需要加盖。
(四)法定代表⼈章:⽤于特定的⽤途,公司出具票据时也要加盖此印章,通常称为银⾏⼩印鉴。
(五)发票专⽤章,在公司开具发票时需要加盖。
⼆、刻制公司印章需要什么程序和⼿续?
答:通常来说,企业需要拿着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法⼈⾝份证,先到公安局登记备案,公安局开出
证明后,到指定的地点刻章,⼀般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刻制公司印章有什么特别的要求?
答:《国务院关于国家⾏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对公司印章的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要
求:
(⼀)圆形;
(⼆)直径不得⼤于4.5厘⽶,中央刊五⾓星,五⾓星外刊单位名称,⾃左⽽右环⾏;
(三)所刊名称,应为法定名称。如名称字数过多不易刻制,可以采⽤规范化简称;
(四)印章所刊汉字,应当使⽤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字体为宋体;
(五)其他专⽤印章(包括经济合同章、财务专⽤章等),在名称、式样上应与单位正式印章有所区别,经本单位领导
批准后可以刻制;
(六)应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
四、印章被盗、抢或丢失了怎么办?
答:如果确属印章被盗(抢),则该因印章的使⽤⽽发⽣的纠纷,企业不承担责任。
⾸先因为公章在公安机关有备案,所以丢失后第⼀步应该由法⼈代表带⾝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商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
接着要让公众知晓你丢失的公章已经作废,所以公章丢失后的第⼆个步骤就是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商营业
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公开发⾏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报纸会在第⼆天刊登。在哪个
报纸登报声明可询问当地⼯商局,每个地⽅规定不同。⽽这⾥需要提醒⼤家注意的是,⼤部分报社都会要求公司全体
股东到场签署同意登报声明才许可予以登报,这也为许多公司的公章遗失补办设置了⼀定障碍。
第三个步骤就应该持以下⽂件到公安局治安科办理新刻印章备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份证
复印件2份、企业出具的刻章证明、法⼈委托授权书、所有股东⾝份证复印件各⼀份、股东证或者⼯商局打印的股东
名册、派出所报案回执及登报声明的复印件
第四个步骤,办理好新刻印章登记后就可以在公安局治安科的指导下新刻印章了,新刻的印章需要与之前丢失的
印章有不同,些许不同也可以。
给予办理印章的丢失备案,即⽐较难以获得印章的重新刻制,⽽且即使重新刻制,公司还是会⾯临两枚印章具有同等
法律效⼒的局⾯。
六、能否只⽤公章不⽤其他印章?
答:不能。法律对某些情况下该⽤何种印章有强制性规定。如《中华⼈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明确发票只能加
盖发票专⽤章。
七、不同的印章是否有法律效⼒⼤⼩的区别?
答:没有严格意义上法律效⼒⼤⼩⾼低的区别,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盖章要求并且意思表⽰真实,印章均为有
效。但是,由于印章的使⽤范围⼤⼩不同,导致⼈们以为印章有效⼒⼤⼩之分。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的使⽤范围,是法⼈权利的象征,在现⾏的⽴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公
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和⽣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意志,
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件,具有极⾼的法律效⼒,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
他公司材料均可使⽤公章。
⼋、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章吗?
答:可以。
在合同、协议的签订中,公章和合同专⽤章具有同等法律效⼒。《最⾼⼈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
经济犯罪嫌疑若⼲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将公章与合同专⽤章并列使⽤,也⾜以说明公章与合同专⽤章在合同签订⽅⾯
的效⼒是⼀样的。
九、公章可以代替法定代表⼈章吗?
答:视具体情况⽽定,如委托授权书上应有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此时仅有公章是不⾏的。
⼗、什么是电⼦印章?
答:⾃《电⼦签名法》实施后,电⼦印章(签名)就具有了合法地位。
所谓电⼦印章(签名)并不是实体印章的图像化,⽽是数据电⽂中以电⼦形式所含、所附⽤于识别签名⼈⾝份并表
明签名⼈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通俗点说,电⼦印章(签名)就是⼀个能够识别出具体盖章⼈(签名⼈)的电⼦数据密钥。
⼗⼀、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电⼦印章,什么情况下不⾏?
答:除了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电⼦⽂书的情况,都可以约定使⽤电⼦印章。
电⼦印章不适⽤于:
(⼀)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关系的;
(⼆)涉及⼟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
(三)涉及停⽌供⽔、供热、供⽓、供电等公⽤事业服务的;
(四)法律、⾏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电⼦⽂书的其他情形。
⼗⼆、合同上没有加盖合法有效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签字,合同是否有效?
答:有效,除⾮约定合同⽣效需签字并盖章。
《民法典》(2021.1.1⽣效)第四百九⼗条 【合同成⽴时间】当事⼈采⽤合同书形式订⽴合同的,⾃当事⼈均签
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已经履⾏主要义务,对⽅接受时,该合
同成⽴。法律、⾏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约定合同应当采⽤书⾯形式订⽴,当事⼈未采⽤书⾯形式但是⼀⽅已经履⾏
主要义务,对⽅接受时,该合同成⽴。
⼗三、合同所盖印章并⾮合同专⽤章,⽽是采购专⽤章、项⽬部专⽤章等,合同是否有效?
答:除⾮有证据证明相反事实,否则⼀般认定为有效。
合同上加盖的印章虽然并⾮合同专⽤章,不符合签订合同的⼀般原则和规定,但这是该公司⾃⾝管理⽅⾯存在的
漏洞,如该公司不能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合同所涉印章与公司⽆关或为他⼈私盖,即应认定公司承认合同的效⼒。
另⼀⽅⾯,《民法典》(2021.1.1⽣效)第四百九⼗条 【合同成⽴时间】当事⼈采⽤合同书形式订⽴合同的,⾃
当事⼈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已经履⾏主要义务,对⽅接
受时,该合同成⽴。因此如果对⽅已按合同履⾏主要义务⽽该公司接受的,则合同⽆须签字、盖章也已经成⽴⽣效。
⼗四、公章外借他⼈使⽤,他⼈私下签订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答:有效。公司作为独⽴的企业法⼈,公司印章是其对外进⾏活动的有形代表和法律凭证,公司负责⼈或其他管
理⼈员,经过公司授权后,只是印章暂时的持有者和保管者,其⾏使公司印章所产⽣的权利义务,应由该公司来承担
责任,⽽不应由持有者或保管者承担责任。公司⾃愿将公司印章外借他⼈使⽤,应视为公司授权他⼈使⽤公司印章,
该印章所产⽣的权利义务关系应由该公司承担。因此,公章外借他⼈使⽤并私下签订的担保合同有效,公司需要承担
担保责任的。
⼗五、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印章的使⽤规则吗,违反章程使⽤印章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答: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印章的使⽤规则,但由于章程仅对内有约束⼒,如果相对⼈是善意的,即使印章的使⽤违
反章程,合同也有效。但是,违反章程使⽤公章损害公司利益的⼈需要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六、合同上加盖分公司的印章是否有效?
答:分公司虽然没有独⽴法⼈地位,但分公司也领取营业执照,能够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因此在合同上加盖分
公司的印章,⼀般也认定合同有效,相关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七、公司经营过程中在印章⽅⾯会遇到哪些风险?
答:公司在印章⽅⾯常见的风险主要有以下⼏种:
(⼀)他⼈使⽤假冒的印章。
(⼆)他⼈使⽤扫描打印出来的印章。
答:
(⼀)印章刻制的业务流程不清晰,没有审批程序,只要业务需要,领导或部门就可随便刻制印章,刻制后没有下
发正式启⽤⽂件,没有明确印章使⽤范围和使⽤时间。
(⼆)印章刻制不在公安部门指定的单位进⾏,不在公安机关备案,随便找⼀家单位刻制公章,刻完就⽤,为以后
发⽣印章使⽤风险埋下了隐患。
(三)个别企业没有印章管理⽅⾯的规章制度,使⽤印章未经过严格审批。印章管理⼈员对使⽤印章材料不严格审
查,更有甚者在空⽩介绍信或空⽩纸张上⽤印。印章保管者让印章离开⾃已的视线或因⾃⼰没时间让他⼈代为盖章,
在没有监管⼈的情况下允许他⼈携带印章外出。
(四)个别企业没有统⼀的印章使⽤台账,采⽤⼀页纸请⽰的⽅式,请⽰完成后,领导审批⽤印的签批单由经理办
公室保存,时间长了很容易丢失,⽆法追溯。个别单位虽有统⼀的⽤印台账,但对领导在材料上签字直接上报的⽂件
答:
(⼀)企业要建⽴岗位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印章管理岗位⼈员要签订法律风险岗位承诺书,明确印章管理岗位的法
律风险防控职责;同时,要加强对印章管理岗位⼈员法律风险防范的教育,使其认识到印章对企业管理的重要意义,不
断提⾼印章管理的技能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企业要制定印章管理规定,指定印章归⼝管理部门,明确企业各部门印章管理职责,明晰印章刻制、使⽤的
业务流程,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三)企业新注册设⽴的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直接到⾏政服务中⼼公安机关刻制印章并备案。企业临时刻制
印章,包括项⽬部印章,必须由印章管理部门统⼀提出,经过法律部门、专业部门审查,报公司主要领导审批。经批
准后,由印章管理部门统⼀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单位刻制并备案。印章管理部门在印章交付使⽤前,应下发印章启⽤⽂
件,未经启⽤的印章不能使⽤。
(四)企业应当建⽴统⼀的印章使⽤台账,制定印章使⽤申请表。申请使⽤印章的单位必须按印章管理规定履⾏审
批程序,经过有权部门和企业领导批准。经企业领导批准后,印章使⽤单位应填写统⼀的⽤印登记表,企业⽂书⼈员
对⽤印⽂件要认真审查,审核与申请⽤印内容、⽤印次数是否⼀致,然后才能在相关⽂件上⽤印。⽤印时必须由印章
保管⼈员亲⾃⽤印,不能让他⼈代为⽤印,同时不能让印章离开印章保管⼈员的视线。
(五)印章保管⼈员必须加强对印章的保管,未经企业主要领导批准,不允许将印章携带外出,特殊情况下需携带
外出时,必须指定监印⼈随同。印章遗失必须在第⼀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取得报案证明,同时在当地或项⽬所在
地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六)禁⽌在空⽩介绍信、空⽩纸张、空⽩单据等空⽩⽂件上盖公章。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且
公章使⽤⼈应在《公章使⽤登记表》上写明⽂件份数,在⽂件内容实施后,应再次进⾏核准登记。公章使⽤⼈因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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