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师范大学印章和所属单位印章是学校、单位权威的象征,在
校内外起着职责、权利的凭信作用。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校内
印章管理,保障学校权益,明确职责,规范程序,根据国务院《关
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
〔1999〕25 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印章及规格
1、学校印章为“ 师范大学”印章和“ 师范大学”钢印。
2、各院系所、各职能部处、校内其它处级单位印章为刊明单
位全称的印章。
3、学校印章直径为4.2—4.5厘米,学校钢印直径不超过4.2
厘米。
4、校内处级单位印章直径为4.0 厘米,科级单位为3.8厘米。
5、印章字体为宋体。
二、印章刻制
1、学校印章由省教育厅核准出具公函刻制。
2、校内单位印章由学校批准刻制,学校印发正式文件批准成
立的单位均可刻制单位印章。
3、印章刻制程序
①新成立的行政、教学单位刻制印章,应持学校批准成立该
单位的正式红头文件和单位刻章申请到校长办公室办理“申请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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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印章公函”。持学校办理的公函到新乡市公安局办理刻章登记手
续后,到公安局指定的经公安部门批准并颁发特种行业营业执照
的刻章单位刻制印章;
②因单位印章磨损需刻制新印章,须持单位刻章申请到校长
办公室办理“申请刻制印章公函”。持学校办理的公函到新乡市公
安局办理刻章登记手续,然后到公安局指定的经公安部门批准并
颁发特种行业营业执照的刻章单位刻制印章。
三、印章启用
新成立行政、教学机构刻制好的印章和因单位名称变更、机
构撤并、公章样式改变等原因刻制的印章均须送校长办公室备案,
同时将原机构印章交回保存或销毁。校长办公室印发印章启用通
知后,新刻制的印章方可使用,原机构印章同时作废。
四、印章保管
1、河南师范大学印章由校长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保管。
2、校内单位印章由各单位指定综合素质好、保密观念强、坚
持原则的人员保管。
3、印章管理人员调动工作岗位时须做好印章和用印记录移交
登记手续。
4、印章原则上不带出办公室使用,特殊情况须报主管领导批
准。
五、印章使用
1、用印时精神集中,保证环形字组成横排,字体端正无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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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美观。
2、正式公文只在文末落款处盖章,并做到上不压正文,下压
成文日期(年、月、日),且齐年盖月。
3、印章管理人员不得在空白凭证或空白纸张上签章。
六、印章使用范围
1、河南师范大学印章使用范围
①以河南师范大学名义向上级领导机关和主管部门报送的正
式公文;以河南师范大学名义向校内单位印发的文件;以河南师
范大学名义向校外发出的函件;
②以河南师范大学名义签署的对外合作交流协议、经济合同;
③以河南师范大学名义颁发的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结
业证、进修证、荣誉证、聘书等;
④以河南师范大学名义开具的用于对外联系工作、考察调研、
处理公务、办理因公因私出国手续的介绍信;
⑤校内单位申报国家、部委、省、市科研课题和购买设备等
相关文件及材料;
⑥校内人员因公、因私办理出国审批手续时的相关文件及材
料;
⑦按照有关方面要求应加盖学校印章的文件、材料等。
2、校内单位印章使用范围
①向校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报送的请示、报告、情况通报等;
②校内单位申请使用校印时的“河南师范大学印章使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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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以下简称“用印申请表”;
③因公务需要由单位开出的向校长办公室申请办理“学校介
绍信”、“证明信”的介绍信和证明信。
七、申请使用学校印章程序
1、以河南师范大学名义向校外发出的文件或向校内单位印
发的文件
①拟文单位报校长办公室秘书科修改、审核文件;
②拟文单位报主管校领导签发文件;
③校长办公室秘书科核稿、印制文件并通知起草单位确认;
④文件起草单位持校领导批件(需留存校办)或手续齐全的
“用印申请表”到校长办公室用印。
2. 校内单位报请校领导审批的文件
①送校长办公室登记并转呈校领导审批;
②主管校领导将审批文件返回校长办公室;
③校长办公室通知报送单位领取批件;
④报送单位持校领导批件(需留存校办)或手续齐全的“用
印申请表”到校长办公室用印。
3、以河南师范大学名义签署的对外合作交流协议、经济合同
①报送单位将协议、合同文本及审批请示送校长办公室;
②校长办公室登记并转呈校领导审批;
③主管校领导将审批文件返回校长办公室;
④校长办公室通知报送单位领取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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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报送单位持校领导批件(需留存校办)或手续齐全的“用
印申请表”到校长办公室用印。
4、按照有关要求应加盖学校印章的文件、材料、图纸等
①送学校办公室登记并转呈校领导审批;
②主管校领导将审批文件返回校长办公室;
③校长办公室通知报送单位领取批件;
④报送单位持领导批件(需留存校办)或手续齐全的“用印
申请表”到校长办公室用印。
5、以河南师范大学名义颁发的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结
业证、进修证、荣誉证、聘书等
①证件制发单位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印章使用申请表”;
②证件制发单位负责人在“用印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
印章;
③证件制发单位持办妥上述手续的用印申请表和证书名册到
校长办公室用印。
6、学校授权职能部门代为审批的文件、材料
①持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的相关文件到有关职能
部门办理“河南师范大学印章使用申请表”;
②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用印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职能部门
印章;
③持职能部门出具的办妥上述手续的用印申请表和相关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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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校长办公室用印。
7、以河南师范大学名义开出的对外联系工作、证明身份的介
绍信
①到单位开具办理学校介绍信的证明;
②持单位证明到校长办公室办理学校介绍信。
8、办理中英文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①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本人现所属单位介绍信到教务处
办理学籍档案复印、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等手续;
②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中英文复印件和加盖学籍管理专
用章的学籍档案复印件到校长办公室用印。
八、学校印章用印程序
1、校长办公室审查用印审批手续
①了解用印内容,检查审批手续是否齐备;
②审查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结业证、进修证、荣誉证、
聘书等是否有领导签字批准的书面材料;核对证书与名册的姓名
是否相符;清点证书数量与名册人数是否相同;
③超出用印审批范围的应请示有关校领导批准。
2、校长办公室对审核无误的文件材料加盖校印
①申请用印单位登记用印情况;
②一般性信函应保留校领导签批的草稿;
③上报文件、协议书、合同、建筑设计图纸须保留一份文本;
④没有留存材料的要详细记载用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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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此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1. 河南师范大学印章使用申请表
2. 河南师范大学印章使用流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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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3-11-04 19:50:3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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