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正确使用关系到
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了加强公司的行政管理,规范公司印章的保管和使用,使管
理者明确职责,有章可循,以杜绝隐患,保证印章在内外事务中发挥正确的作用,特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公章管理遵循“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印章保管人员需报经监事长同意
后,方可任职。
第二章 印章类别
公司印章包括:公章、专用章(包括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及其他
专用章)、银行预留印鉴、部门章、人名章(包括法人章、法人手签章)等各类印章。
第三章 印章的刻制
第一条公司的公章、各部门章和专用章等的刻制必须报监事长批准,印章的变更、注销、
归档等工作统一由财务部负责。
第二条印章刻制流程:
1.公司内增设机构、机构更名或新增机构专用章,需刻印章或更换旧章的,须填写《刻章
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2.公司公章和人名章:监事长签字后,将《刻章申请单》交采购部进行刻制,刻制后的公
章需立即交由印章保管人处进行保管;
3.专用章、银行预留印鉴、部门章:监事长签字后,将《刻章申请单》交采购部进行刻制,
刻制后的章需立即交由使用部门使用。
4.新刻制或更新的印章,使用前一律用印油留取印痕,印章保管人填写《印章保管人责任
书》,报公司档案室备查,永久存。更新印章需交回旧章;
5.有印章的部门撤销后一周内,主管部门须将印章交回印章保管人处;
6.未经上述审批程序私自刻制的,将追究责任。
第四章 印章的管理
第一条 公司印章原则上由监事长负责保管,各部门印章或专用章由部门负责人或部门指
定专人保管与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第二条 各印章保管:
1.公司公章、人名章及各类专用章由监事长或监事长授权公司专人保管并盖章;
2.各部门印章分别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并盖章;
3.印章保管人和部门主管必须签订《印章保管人责任书》,由公司档案室统一存档保管。
第三条各式印章原则上只准许保留一枚,因业务需要加刻的,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提交
监事长审批同意后刻制。同一名称印章有多枚的,需编号区分。
第四条 印章保管员暂离岗位时,可临时委托办公室其他人员保管,但必须做好交接手续。
第五条 所有用印文件,必须打印清晰、整洁、规范。
第六条 各种印章如有遗失或误用的,由印章管理的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
第七条 严禁涂改印章,如将部门专用章改换成公章使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八条 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的,须办
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九条因撤销或因其他原因不再使用的机构或部门的印章以及因业务撤消或调整不再使
用印章,应于机构调整文件下发后三日内上缴印章至公司印章保管处,报监事长封存。
第五章 印章的使用
第一条 使用印章时,用印人需详细填写《用章申请表》,将其与所需用印的资料上报监事
长批准后,印章保管人方可盖章。各部门各类文件需加盖公章时需先填写《用章申请表》
说明情况,由部门总监或经理认真审核,并在申请表上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如遇部门总
监或经理不在,需提交《用章签字授权书》至印章保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办理;或者由部
门主管通过手机短信、微信方式知会印章保管人先盖章,回公司后补交《用章申请表》即
可。
第二条 公司的各类印章原则上只限在公司内部使用,因公外出或特殊情况(成批加盖不
方便搬动的证书、报表、文件等)需使用的,必须填写《借章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批
准后,报监事长审批,借用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第三条 除正常业务和事务用章外,各部门严禁滥用公章,不得盖私人章、私事章,不准
盖人情章、违反公司制度章。
第四条印章管理人员在盖章前应对所需盖章的文件进行审阅,如在文书的内容、手续、格
式等方面发现问题或疑问,应请示领导。在一些重要的用印情况下,更要加强审阅工作,
经核对无误后方可盖章。对违反或不符合公司规定的用印,印章管理人员应拒绝盖章。
第五条 公章管理人员每月必须将《用章申请表》、《借章申请表》存档。
第六章 盖 印
第一条 盖出的印章要位置恰当,图案清晰,文字端正。
第二条 有固定或指定盖章处的文件应在规定盖印处盖章,如果没有指定,盖印人应参照
有关规定,选择适当位置盖印,通常盖在文章末尾与年、月、日之间,具体位置要求:上
部不压正文、下部不骑年跨月。
第三条 正式印章应用红色印泥或印油,专用章或其它印章根据有关规定可用红色、 蓝
色或紫色印泥或印油。
第四条 如果文件需盖多个印章,各印章不能交叉重叠,不能压正文,不能盖出纸边。
第五条 严禁在空白纸张上或纸张的空白部位上盖章。
第六条 各类资料盖章须留文存档,使用人向印章保管部门提供一份盖章资料复印件,以
备查阅。
第七章 责 任
第二十六条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未经批
准擅自动用印章或擅自携章外出发生丢失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或行政处理,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制度使用印章,未经本制度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
用。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制度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根据违章制度直接追究印章主
管人和侵权行为人的责任,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印章保管人责任书
为规范印章的使用和保管,杜绝隐患,按照《印章管理制度》第二条规定“谁管理、谁负
责”的原则,签订本任职责任书。
一、印章保管人员权责:
1.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按制度办事。
2.任何未经主管审核的申请一律不得盖章,任何未完善相关手续的借章一律不得进行,任
何超出印章保管使用范围且未经其他审批的用章一律不得进行。
3.禁止滥用印章,除特殊情况并能证明的,不得盖私人章,私事章,不准盖人情章或违反
公司制度章和先斩后奏章。
4.注意用章质量、颜色要朱红、油量适中,章位要端正,不得脱离落款单位名称和日期处。
5.监督印章的正确使用。切实做好印章使用的记录和统计工作,及时上报所保管印章的使
用情况.
6.对违反公司制度和规定、发现明显错误及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不利等用章情况有权拒绝盖
章,并向监事长报告。
7.印章保管人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所保管印章,并与新印章保管人办理移交印章手续,
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人承诺:
1.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本责任人承诺严格履行印章保管人职责,正确行使印章保管人
权利。如因本责任人的工作失误按考核进行扣分,如因无审批盖章、无记录盖章及盖人情
章等故意违规行为履行的盖章手续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法务损失或其他纠纷的,自愿接受
公司的相关处罚及问责,情节严重的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2.本人因工作需要保管该印章,本人承诺任何未经部门领导审批并备案的以本人名义或与
本人相关人员名义与该公司签署的任何恶意债务的行为或协议均无效。
3.印章保管承诺人:
身份证号: 日期:
三、保管印章部门主管承诺:
本人因部门工作职责需要,同意 保管该印章(印章名
称 ),本人对该印章使用的风险已
知悉,承诺严格审核并监督该印章的使用,愿意承担保管该印章的部门主管管理责任,并
自愿接受公司的相关处罚及问责。
印章保管部门主管承诺人:
身份证号: 日期:
刻章申请单
年月日
申请部门 印章数量
印
章
印章类型 印章数量
内
容
样
印章用途 印章数量
部门负责人
审核
监事长审核
式
董事长审批
备注
用章签字授权书
部门
授权明细
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注:授权明细指公司印章名称及数量;
授权人或被授权人任何一方因工作或职务变动此授权书自动失效。
用章申请表
用章时间 用章部门
用章份数 用章名称
用章资料明细
注:用章资料明细指需盖章的资料清单及数量,请用蓝黑、黑色墨水或黑色签字笔书
写,字迹清晰,涂改无效。
申请人: 部门负责人: 监事长:
借章申请表
借章时间 借章部门
归还时间 借章名称
借章用途
注:借章申请单请用蓝黑、黑色墨水或黑色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晰,涂改无效。
申请人: 部门负责人: 监事长:
本文发布于:2023-11-04 19:31:5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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