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章规则:
公章尺寸大小规定
1、党章一律为圆形,中央刊镰刀、斧头,直径为4.2cm, 圆边宽
为0.1cm,镰刀、斧头外刊党组织名 称,自左而右环行,印章使用
简化的宋体字。
2、工会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外边为双边,外边为粗
边,边宽为0.1cm,内边为细边,边宽为0.01cm.上弧为单位名称,
自左而右环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3、 国有企业、国营股份制企业等公章(包括公司章、部门章)
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中央一 律刊五角星,星尖直径为1.4cm,
圆边宽为0.12cm,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 名称
的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即单位部门名称放在星下
方作横排,印文使用简 化的宋体字。
4、专用章一律为圆形,中心部位一律为空白,直径为4.0cm,
圆边宽为0.1cm, 上弧为单位名称, 自左而右环行,专用章内容放
在章的下边作横排,印文 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5、其他企业所属部门及个体、私营企业的印章规格为圆形,直
径为3.8cm,圆边宽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印章上刊刻营业执照
上核准的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文字体一律使用简化的宋体。
6、工商企业合同专用章不论何种经济成分一律为圆形,直径为
5.8cm,圆边宽为0.15cm,上刊企 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中央不
刊五角星,企业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电话号码及企业地址,自上而
下横排,如刻 多枚合同专用章,印章下端应加刻编号,印文使用简
化的宋体字。
7、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0cm,专用章和
公司所属部门印章直径为3.8cm,圆边宽 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
五角星外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
后段自左而右横行,印文使有简化的宋体字。
8、 股份有限公司印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圆边宽为
0.12cm,专用章和公司所属部门 印章 直径为4.0cm,圆边宽为
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
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排, 印章使用简化的宋体
字。
9、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印章规格为椭圆形,
横径为4.5cm,竖径为3.0cm,中央 不刊五角星(要求刻企业标志可
准予),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自左而右横排,根椐用章单位的
要求,可刻制钢印和中英文印章。
10、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印章规格为圆形,直径为4.2cm,中央刊
五角星,五角星外刊社会团体名称, 左而右环行,印文使用简化的
宋体字
无手续刻章违法:
1、凡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 申请刻制
印章,应具备的条件:
(1)新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公章,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需由企业出具刻章证明、
法人授权委托书,是分支企业的,证明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要总公
司盖公章,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注:
必须在《营业执照》签发日期起一个月之内办好刻章备案,有特别原
因延误的,可以在刻章证明上说明合理的原因才接受印章备案,否则
公安机关不再接受印章备案。)
(2)已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部门章或专用章,须持《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需由企业
出具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与发证日期不一
致的,要提供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注:公章未在公安
机关备案的,不接受部门章及专用章备案,必须先把公章在公安机关
备案,方可以再接受其他印章的备案。)
2、党、政、军机关和事业单位申请刻制公章应具备的条件:
(1)党、政、军机关和事业单位申请刻制印章,需持政府批文
或本部门上一级主管单位的文件(有效凭证);法人(负责人)身份
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并出具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申请刻制印章的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
(注:必须在《有效凭证》签发日期起一个月之内办好刻章备案,有
特别原因延误的,可以在刻章证明上说明合理的原因才接受印章备
案,否则公安机关不再接受印章备案)
(2)社团组织申请刻制印章,需持市民政局合法的团体登记证、
出具刻章证明、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负责人)身份证
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注:必须在《社团登记证》
签发日期起一个月之内办好刻章备案,有特别原因延误的,可以在刻
章证明上说明合理的原因才接受印章备案,否则公安机关不再接受印
章备案)
(3)外地驻穗机构、境外企业驻穗办事处(代表处)申请刻制
印章,凭登记证和派出机构出具的刻章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派出
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派出机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办事处(代
表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注:必
须在《登记证》签发日期起一个月之内办好刻章备案,有特别原因延
误的,可以在刻章证明上说明合理的原因才接受印章备案,否则公安
机关不再接受印章备案)
3、补办遗失公章,单位更名重刻公章应具备的条件:
(1) 单位公章遗失补刻,应持属地派出所报案回执、登报声明、
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补刻公章证明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各
一份、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法人授权委
托书,股份制公司需要补刻公章的,除需上述条件外,还须提供各股
东共同签名的补刻公章申请书。
(2)单位部门章或专用章遗失补刻,应持登报声明,本单位出
具的补刻证明,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
权委托书。
(3)单位更名后申请刻制新公章、单位部门章或专用章,(股份
制公司另需提供股东名册,各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各股东共同签名的
刻印章申请书)需把旧印章交回公安机关销毁,还须持《营业执照》
复印件、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各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需由企业出具旧印章销毁证明、
法人授权委托书。(注:必须在《营业执照》签发日期起一个月之内
办好刻章备案,有特别原因延误的,可以在刻章证明上说明合理的原
因才接受印章备案,否则公安机关不再接受印章备案)
(4)单位印章损坏后申请补刻新公章、单位部门章或专用章,
本单位应出具的补刻印章申请证明书需把旧印章交回公安机关销毁,
还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经办
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需由企业出具旧印章销毁证明、法人授权委托
书,《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与发证日期不一致的,要提供工商变更核
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注:原公章未在公安机关备案的,不接受部
门章及专用章备案,必须先把公章在公安机关备案,方可以再接受其
他印章的备案。)
4、查询印章档案资料有关规定:
(1) 公、检、法及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查询印鉴资
料,须持处以上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到广州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大厅查
询。
(2) 企业单位涉及经济纠纷或其他案件,需要查询、取证有关
印章资料的,必须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持律师证、介绍信办理,公安
机关不受理企业自行查询印章资料事宜。
本文发布于:2023-11-04 18:57:1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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