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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亦尝闻天子之怒乎”中“之”作何解
作者:方关军
来源:《语文教学之友》2011年第09期
听课发现,不少教师在执教《唐雎不辱使命》一文时,将“公亦尝闻天子之怒乎”一句中
“之”字解释为“用在主谓结构当中,取消句子独立性”。他们的理由很简单,一因为人教版《教
师教学用书》上对这句话是这么翻译的:“您曾听说过天子发怒吗?”“天子发怒”就是一个主谓
结构;二因为互联网上也多作这样的解释。经查阅,果如此。而凭本人的语感直觉,这种解释
是不正确的。
为便于说清问题,不妨把《唐雎不辱使命》的相关原文引述如下:
秦王怫然怒,谓唐雎日:“公亦尝闻天子之怒乎?”唐雎对日:“臣未尝闻也。”秦王日:“天
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唐雎日:“大王尝闻布衣之怒乎?”秦王日:“布衣之怒,亦免
冠徒跣,以头抢地耳。”唐雎日:“此庸夫之怒也,非士之怒也。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
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仓鹰击于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_-2
也,怀怒未发,休稷降于天,与臣而将四矣。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今
日是也。”挺剑而起。
要讨论“之”的作用,关键是要弄清这里的“怒”字是什么词性,“天子之怒”是什么结构。根
据这段文字,画线的句子中六个加点的“之”应该是同一种用法。从语义分析,秦王与唐雎在谈
论什么?是“不同的人的发怒的情景状态”问题,即何为“天子之怒”,何为“布衣之怒”,“士之怒”
与“庸夫之怒”有何区别,是关于“怒”的概念的讨论。可见“怒”应该翻译为“怒态”或“发怒的情景
状态”。当代古文普通话翻译家于在春把它翻译为“威势”(《文言散文的普通话翻译》,上海教
育出版社1978年版第48页),都属名词或名词性短语。那么,“天子之怒”就应该是一个偏正结
构,翻译成现代汉语即为“天子的怒态”,或“天子的威势”。这个意思,按照现代汉语的习惯,
也可以翻译成“天子的发怒”,这里的“发怒”看似动词,其实是指带有名词性质,通常都会把它
理解为“发怒的情景状态”。故此,这里的“之”字无疑应该理解为结构助词“的”。
再则,判定用于主谓结构当中的“之”字有一条规律,即如果把“之”字去掉,其句意不会改
变。如上文中“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
也,仓鹰击于殿上”等句中的“之”,都可以省略,其句意不变。那么,现在再来看一看“公亦尝
闻天子之怒乎”这个句子是否也是如此呢?从语境分析,它显然是一般疑问句,秦王问“你也曾
听说过天子的发怒(的状态)吗”括号里的话无需补出,就知道问“你曾否听说过天子的发怒是什
么状态”。故而唐雎也不会听错,他的回答就是“臣未尝闻也”。而秦王后面的话也恰好印证他
这句话的意思:“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这显然就是指发怒的状态与结果了。那
么,如果去掉这个“之”字,翻译成“你也曾听说过天子发怒吗”意思是否也一样呢?其差异是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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