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31日发(作者:模板台车)1.人口与分布
朝鲜族先民原居朝鲜半岛,自17世纪20~30年代到20世纪40年代的300年间由于战争、政治、经济等各种原因从朝鲜半岛越过鸭绿江、图们江边界,陆续迁移到中国东北地区定居。由于长期在与朝鲜或韩国不同的自然、社会环境中生活,逐渐转变为有别于朝鲜半岛民族的中国朝鲜族共同体,成为中华56个民族大家庭的一员。
据2000年中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朝鲜族人口为192万3842人,其人口总数在中国56个民族中居14位。主要分布于吉林、黑龙江、辽宁等东北三省。居住在东北三省的朝鲜族人口为177万5198人,占朝鲜族总人口的92.27%。其中吉林省朝鲜族人口为114万5688人,占朝鲜族总人口的59.55%,黑龙江省为38万8458人,占20.19%,辽宁省为24万1052人,占12.53%。其余人口则分布在内蒙及关内的一些省市。
朝鲜族有一个自治州、一个自治县,均在吉林省。即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位于吉林省东部,地处中俄朝三国交界,南隔图们江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咸镜北道、两江道相望。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于1952年9月成立,是中国朝鲜族最大的聚居地区和东北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州。2002年延边总人口为218.8万,其中朝鲜族人口为83.4万,占延边总人口的38%、中国朝鲜族总人口的40%以上。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成立于1958年9月,地处吉林省东南部,隔鸭绿江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两江道相望。2002年,该县总人口为85,410人,其中朝鲜族人口为12,587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4.74%。此外,还有40多个朝鲜族民族乡,分布于东北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
改革开放前,朝鲜族作为农业民族,其人口多聚居于乡村,从事传统的水稻生产,兴办民族教育,比较完整地保存着自己的民族文化传统。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城乡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对外交流的扩大,朝鲜族社会在诸多方面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尤其是,随着市场意识的增强,朝鲜族经济改变了过去单一的水稻耕作,逐渐向多元化发展;其人口从乡村流入城镇,由小城镇流入大中城市,由东北的传统聚居地区流向关内发达地区和国外。仅就人口流动状况来看,朝鲜族一方面通过各种渠道向韩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输出劳务,另一方面由传统的居住地东北三省迁移到北京、天津及山东半岛、东南沿海地区,主要从事第三产业。据不完全统计,近十年来流动到国内大城市及沿海城市的朝鲜族人口为55万~60万,2008年9月为止,通过各种渠道劳务输出到韩国的朝鲜族人口为38万,另外缔结涉外婚姻和入韩国国籍的有8万。目
前在韩国的朝鲜族人口,共计46万,加上
在日本和美国的朝鲜族人口15万,在国外的朝鲜族人口达到60万以上。这就说,朝鲜族在国内外流动人口的总数达到120万,占朝鲜族总人口192万的60%以上。朝鲜族人口的城市化进程,走在国内其他民族的前列。伴随大规模流动人口,朝鲜族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由于时间的关系,这部分内容不能详谈。今天重点讲朝鲜族的形成过程,即移民到中国,成为中华民族56个民族大家庭中一员的过程。
2.朝鲜族的形成过程(朝鲜人迁入中国的历史)
由于便利的地理条件和历史文化的渊源关系,自古以来中朝两国之间的人员往来频繁,疆界观念淡薄,相互移居现象时有发生。但17世纪以前的古代朝鲜移民的后裔,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早已为汉族、蒙古族、满族以及其他民族所同化、吸收,不再是朝鲜民族群体的成员了。这些古代移民的痕迹也只有在历史文献、金石资料、家谱及部分后代们的意识中才能找得到。
到明末清初(1627年后金皇太极与朝鲜之间《江都会盟》)正式以鸭绿江和图们江定为中朝两国的疆界。那么,清代两国之间的移居主要是朝鲜北部边民向中国东北地区的移居。清朝前期两国均实施严格的边禁政策,阻止边民的自由越境,但由于国际国内复杂多变的情势,未能阻止朝鲜人向中国东北地区的移民潮,迫使中朝两国政府改变了以往的边禁政策,促成了近代朝鲜移民社会的形成。朝鲜族(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先民向中国移民的历史呢,最早可以追溯到明末清初,但大量地迁入我国且构成现在朝鲜族共同体成员的是在19世纪中叶以后开始。朝鲜族的迁移历史大体分为如下四个阶段:
在这里需要交代的是我所讲的“移民”一词专指中国朝鲜族及其祖辈从朝鲜迁入中国的所谓“国际迁移”,它并不包含一般的迁移或朝鲜族在中国境内的“国内移动”。
第一阶段:17世纪早期的战争移民
1616年原居住在辽东地区的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建立后金国,在统一图们江沿岸女真部落的战争中,经常侵犯朝鲜边境,掳掠朝鲜边民。1619年,努尔哈赤在萨尔浒战役中打败明军,为了支援明军而派去的朝鲜军都元帅姜弘立率中营降于后金,左、右营不战自溃。在一万三千余名朝鲜兵中除二千七百余名逃回朝鲜,四五百人被杀,还有一些人在逃亡路上饿死之外,其余都作了后金的俘虏,总数约五六千人。这是一次比较大的战争移民。之后,1727年和1636年后金及清的两次侵朝战争中又有几万朝鲜人被掳掠到我国辽东地区。
这两次所谓的“丁卯胡乱”及“丙子胡乱”中被掳的朝鲜人数,史书没有详细的
记载,但据朝鲜王朝昭显世子(1637~1644年做人质被掳到沈阳)的《沈阳日记》记载,1637年5月17日,朝鲜被允许赎还部分被掳人口时,聚集在沈阳南门附近等待赎还的朝鲜人数就有数万“其掳数万”在这一时期移居到我国的朝鲜人,其原籍主要在朝鲜北部,移居的地方主要在辽东一带。这些被掳之人口,有的被编入八旗充军,有的则被安置在庄田上充当庄丁。
这些被强迫移居到我国东北地区的朝鲜人,在封建制度束缚下长期与外界特别是朝鲜半岛失去了联系,而同满族和汉族人民长期生活在一起。在这个过程中,绝大多数人被完全同化,只有一部分人的后裔今天已恢复了朝鲜族的族籍。比如河北省青龙县八家子乡孟家窝铺姓朴的人们、辽宁省盖县陈屯乡朴家沟姓朴的人们和辽宁省本溪县山城子乡朴家堡村的姓朴的人们,这些人都是17世纪20~30年代被后金的女真及清朝的满洲人掳掠到我国的朝鲜人后裔。在长达350多年的岁月里,他们生活在其他民族之间,通过婚姻与不断的传宗接代,几乎完全失去了本民族的语言和风俗习惯。一直以来他们或被登记为汉族,或被登记为满族,直到1982年才恢复了朝鲜族的族籍。现在这些朴氏后裔,已经完全忘记了朝鲜族的语言与文字。但是,他们之间的老一代却保留了朝鲜族的风俗习惯。如:朴氏之间决不通婚;女子不缠足,决不娶缠足女人为妻;不做汉满族式的“水酱”而做朝鲜族式的“干酱”;洗衣洗被时要浆要捶;用餐时先奉上单桌给老人用餐等尊老风俗等等。尤其可贵的是,他们还保留着强烈的民族自我意识和民族感情。因为,他们世世代代都从父辈那里听惯了“我们是高丽人的后裔”的叮嘱。从民族学角度看,在共同民族文化基础上所形成的各民族的心理要素、民族意识以及民族感情等是民族构成诸要素中最稳定而能动的要素。民族语言、风俗习惯等虽然是一个民族的最突出的特点,但在与其他民族长期杂居长期交往过程中,易于消失。然而,民族的共同心理要素、民族意识等在一定时期还是保留着。由于每个民族具有共同的心理要素及民族意识,因此,在民族关系上经常考虑和关心本民族集体以及民族成员的地位、权利和利益等。上述三个地区的朴氏后裔尽管失去了本民族语言,也丧失了本民族的大部分风俗,但是正因为仍保留着朝鲜族的共同心理要素及民族意识,所以才能保留本民族的特点,才能在350年后还要求恢复本民族的族籍。
第二阶段:从17世纪70年代~1910
年犯禁潜入
这个阶段,以1881年为界,前一段是冒禁潜耕,后一段是自由移民。这个时期移居者绝大多数是朝鲜北部的贫
民,主要定居于鸭绿江和图们江北岸的边境地区。这与当时中朝两国的边疆政策与社会环境有关。
1644年清军入关,大部分满洲人也随军入关,致使整个东北地区人烟稀少、空旷荒凉。1677年清朝统治者以保护其祖先的“发祥地”为名,将长白山和鸭绿江、图们江以北千余里之地划为封禁区,严禁移垦、挖参、采珠、伐木和狩猎,并设许多皇家专用采珠、采参、狩猎之地即禁山围场,严禁异族迁入。由于沿江一带的朝鲜农民犯禁越江潜耕,时常引起清朝与朝鲜之间的外交纠纷,清政府多次派人勘查边界,并于1712年5月令乌拉总管穆克登与朝鲜官员在长白山勘立定界碑。并在边境设堡、哨、卡,建立统巡制,春秋两季分班巡视边疆,一旦发现越境潜耕者便毁田平舍,驱逐出境。同时,朝鲜王朝为了捍卫其国境,也为了减少与清朝间的外交纠纷,实行封疆锁国政策,陈兵边境,严禁越境,对犯越者以“越江罪”格杀勿论。具体措施是:在鸭绿江南岸设七邑(江界、渭原、楚山、碧潼、昌城、朔州、义州),在图们江南岸设六镇(庆兴、庆源、稳城、钟诚、会宁、富宁、茂山),通过把守,加强了封疆锁国政策。
长期以来,尽管清朝政府与朝鲜统治者封疆锁国,严密封禁边疆地区,但朝鲜贫苦农民“冒禁潜入”却从未中断过。清朝初期,朝鲜北部鸭绿江上游的平安、咸镜(现在慈江、两江)两道,山峦叠嶂,土地贫瘠,连年遭灾,农业不振,鱼盐绝路,贫苦的朝鲜边民,便从鸭绿江上游越江到我国的长白、临江、辑安等地。与此同时,图们江南岸的朝鲜贫民也从茂山、会宁、钟城等图们江上游越江,沿山谷溪间逐渐转向内地。越江私垦的朝鲜边民,初期“朝耕暮归”,凌晨越江垦种,日暮返家;进而“春来秋去”,于清明节前后携带耕畜农具越江垦种,秋后收获而归。后来,有些人则携眷造舍,长期耕作。1845年以后,随着两国封禁的松弛,越江私垦者迅速增多,朝鲜边民便大批迁入我国东北定居。
在19世纪中叶以前,朝鲜人越境基本以采参、伐木、捕貂为主,即使是有垦荒耕作者,大多数是单身,未带家眷,而且“朝耕暮归”、“春来秋去”,定居者很少。但自1860年以后,朝鲜人越境事件发生了质的变化,即由过去以采参、捕貂、伐木为主变为垦荒居住为主。开始有一些人携老扶幼进入今吉林、辽宁两省境内筑室定居,逐渐聚成村落。尤其是到了19世纪60~70年代,朝鲜人
大批迁入我国东北地区。这是因为,当时中朝两国都陷入内忧(农民起义)外患(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的困境,由于人力、物力的缺乏,无法固守封禁、封疆政策
。首先,清朝方面来看,由于镇压太平天国起义、捻军起义等大规模的农民起义,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同时因1858年的中俄《瑷珲条约》和1860年的中俄《北京条约》,失去了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140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清政府为了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和防御沙俄的侵略,不得不改变了封禁政策,实行移民实边政策,招民开垦荒地,允许关内的汉族农民到东北地区垦荒种田。1883年,奉天和吉林分别与朝鲜缔结了地方贸易协定(《奉天与朝鲜边民交易章程》、《吉林与朝鲜商民贸易地方章程》),废除了持续实行200多年的封禁政策。其次,从朝鲜方面看,19世纪60年代朝鲜半岛北部连续几年遭受了各种严重的自然灾害,加上没落封建王朝的残酷压迫与剥削,广大的农民饥寒交迫,挣扎在死亡线上的饥民纷纷背井离乡,不顾两国政府的封禁及边禁,犯越鸭绿江、图们江边境,冒禁潜入中国东北的荒芜地带垦荒种地。
在延边地区,为实行移民实边政策,清政府在珲春设立了招垦局,不仅承认朝鲜移民定居事实,还派人去关内和辽东招募移民。但由于交通不便,而且当时吉林和辽宁地区又有大片肥沃的荒地可供开垦,关内汉族农民移居延边的并不多,而仅仅以一江之隔的朝鲜北部贫民则络绎不绝地越江定居于延边。1885年清政府彻底废除封禁令,于是越江移居比较自由,越来越多的朝鲜农民移居到东北的鸭绿江、图们江流域。而且1885年清廷将图们江以北海兰江以南长700里,宽40~50里的地区划为朝鲜族移民专垦区,设“越垦局”,管理垦民事务,方便了朝鲜农民的越江垦荒。当时的延边地区处于开拓初期,人烟稀少,却到处是可垦荒之地,而且垦荒之头三年无须交租、上税,又不交荒价,三年后也只交收获量的三成左右的租,比起朝鲜之“地瘠民稠”、“三政之苛苦”(三政:田政、军政、还政)的条件好得多,因此,朝鲜北部农民源源不断地迁入到延边,不仅在海兰江以南地区,而且在越过布尔哈通河、嘎呀河,迁入到延吉汪清之地。这为后来延边成为朝鲜族聚居区创造了条件,也为朝鲜族共同体的形成创造了条件。当时,清朝对越江朝鲜移民强令薙发易服,遵守清朝风尚,否则不给土地主权,只许租佃佣工。一些有资有劳力的人为了取得土地,甘愿薙发易服,归化于清朝,领受土地执照,而大多数穷民则既无资力,又担心承受“
背叛祖先”之罪名,只好作满族旗人或汉族地主的佃农、佣工,或者领受官荒租种,而决不薙发易服。随着朝鲜族移民逐年激增,鸭绿江和图们江以北形成了许多朝鲜族农村。据不完全统计,1903年,长白
、临江、辑安、通化、宽甸、桓仁和安东等地有了37个朝鲜族村庄,共有16357户,55590人。另外,1897年清朝与俄国签订修筑中东铁路协定后于1903年通车,修筑工程大量雇佣朝鲜北部和早期迁入沿海州的朝鲜人劳工,铁路竣工后,不少劳工就在铁路沿线落户种田或从事其他苦役。
在鸭绿江流域,朝鲜族不仅比延边地区移居得早,而且直到19世纪90年代为止,迁入户数也比延边及其他地区多。但到20世纪头10年,延边地区的朝鲜族人口激增,1909年,在延边地区落户的朝鲜移民达34133户,184867名。而鸭绿江流域朝鲜族人口到1911年才增至58,950余人。图们江流域的延边地区比鸭绿江流域的东边道地区朝鲜族人口增加的迅速,逐渐成为中国朝鲜族聚居中心和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其主要原因如下:
首先,从鸭绿江流域的情况看:第一,鸭绿江中上游,土地较贫瘠,山地很多,朝鲜族移民只能在山坡上种旱田作物;第二,来自辽东的汉族移民早就占有了鸭绿江中下游地区的肥沃土地,并且陆续沿江上移。后迁入的朝鲜族移民难以立足,加之地瘠人稠,大批朝鲜族移民一有机会和条件便再迁移到土地肥沃的辽东、辽北的内地。第三,1875年清朝废除了东边道地区的封禁,先后在凤城、安东、宽甸、桓仁、辑安、临江、长白等地设立州县,管理民政。虽然默许朝鲜族居住,却不许朝鲜族拥有土地所有权,而除极少数入籍归化者外,大多数农民从迁入初就为汉、满地主做长工,或做佃农。有的越垦韩民租种官荒地,以辛勤的劳动开成熟地,但自1905年日本帝国主义入侵南满,中日矛盾逐渐激化后,奉天军阀把朝鲜族耕民耕作的官荒地作为“旧土”,限期收回,转卖给汉满地主。由于这些原因,东边道地区的朝鲜族移民自然逐渐减少。第四,自从1910年以后,安奉铁路改筑为广轨,鸭绿江铁桥修成,安奉铁路与朝鲜的京义铁路相联之后,朝鲜西部及南部移民便通过上述铁路,源源不断地移居于辽宁一带。
其次,从延边地区的情况看:第一,延边地区一向人烟稀少,土地肥沃,而从辽东地区迁徙来的汉族移民,由于路远偏僻,跋山涉水艰难,而宁肯留在松辽平原,不愿来到延边,而朝鲜咸镜道与延边只隔一江之水,朝发夕至,因而朝鲜移民迁徙至延边甚为方便。第二,清朝实行移民实边政策以后,允许越垦韩民之
居住,又把图们江北岸划为韩民专垦区。尽管清朝强制薙发易服才给予土地所有权,但是越垦韩民可租种官荒地,且不交荒价,不纳杂项租税,还可以通过佃民制获土地。第三,1909年,日本帝国主义侵入延边,签订《间岛协约》时,在条款第三
条和第五条中,规定朝鲜族在延边与汉满族一样,享有土地、财产之权,受中国官员管辖裁判权,而与汉满同等相待等。这就使延边地区比东北任何地区为朝鲜族的移居具备了有利条件。第四,1900年,东北地区掀起了义和团反帝反爱国运动,沙俄侵略势力以镇压义和团运动为名,派军分七路入侵东北。俄军先后占领珲春、局子街、敦化、吉林。在兵荒马乱中,有权有势的汉族和满族上层人士纷纷逃往吉林方面避难。朝鲜的亲俄派以沙俄势力为靠山,借口保护延边朝鲜族,于1903年擅自派李范允为间岛管理使,在龙井附近成立了私炮队。在这种情况下,朝鲜北部的农民移居延边者又增加了不少。
第三阶段:从1910~1931间的抗日移民
自1910年日本强迫朝鲜政府签订《韩日合并条约》,朝鲜沦为日本殖民地至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前的自由迁移与来华抗日时期。这一时期,除了因日本的土地调查政策而破产的朝鲜农民继续移入中国东北地区之外,还有大量的民族志士移居到中国从事抗日救国运动。
1905年11月17日,日本用武力强迫朝鲜签订了《乙巳保护条约》,朝鲜实际上沦为日本的殖民地。五年之后的1910年8月22日,日本通过《韩日合并条约》完全吞并了朝鲜。不愿当亡国奴的朝鲜人民纷纷起来抗争,抗日救国的义兵斗争遍及全国。但是由于力量差距太悬殊,在朝鲜国内的义兵斗争被镇压下去。有些义兵部队渡过鸭绿江和图们江,把根据地转移到我国的东北地区。除了义兵部队及各种反日武装团体的不断迁入之外,还有许多由于日本殖民统治当局的迫害而无法留在朝鲜的反日爱国志士及革命家们陆续移居东北各地,掀起了以反日复国为目标的政治流亡移民浪潮。这一浪潮在1919年朝鲜“三一独立运动”被日本军警野蛮镇压之后达到高峰。据不完全统计,自1910年至1920年,迁入鸭绿江以北的朝鲜族有98650人,迁入到图们江以北的朝鲜族也有93883人,共计192540人。1920年,东北的朝鲜族人口已超过459540余人。另据统计,1911年,我国东北地区约有朝鲜族168,450人,而到1922年增至515,865名。其中,62.7%定居于延边。
日本吞并朝鲜后,为了掠夺朝鲜农民的土地和粮食,实施了所谓的“土地调查事业”(1910~1918年)及“产米增产计划”(1920~1934年),导致数以百万计
的朝鲜农民破产。因破产而穷困潦倒的朝鲜农民纷纷移居于我国东北。据1931年统计,我国东北的朝鲜族人口增加到630,982人。这个时期,不但有朝鲜北部的农民大量移居我国,朝鲜南部特别是三南道(庆尚、忠清、全罗)地区的农民移居我国东北的日益增多。由于安奉线与京义线、天
图线与北鲜铁路连接了起来,这一时期的移居不必从图们江和鸭绿江上游渡江,朝鲜南部农民通过铁路直接进入沈阳,再从沈阳移居南满或北满各地;朝鲜北部农民也通过铁路经延边,再移居宁安、吉林、牡丹江、齐齐哈尔等地区。朝鲜族移民的增加,特别是来自朝鲜南部移民的增加,使我国东北地区的水田耕作大大发展。我国东北地区自古代渤海国被灭亡之后,就不再有人种水田。而近代以来,随着朝鲜移民的定居才有水稻的种植。尤其是日本侵略者想用朝鲜大米和中国东北大米来弥补日本粮食之不足,从1918年到1922年成立了东洋拓殖会社支店和东亚劝业会社,疯狂掠夺我国东北的土地,大办农场,雇用许多朝鲜族农民耕作水田,或者将土地租给朝鲜族农民,让其改种水田。结果东北地区水田的面积急剧扩大。当时,凡是有朝鲜族居住的地方就有水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国东北地区朝鲜族的移民史也就是近代水田的发展史。
第四阶段:自1931~1945年间的集团移民
自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后至1945年日本战败前朝鲜总督府强制移民时期。这一时期的特点,日本为了加强对东北地区的统治要把东北建成其物资供应基地,在组织日本农民移至东北地区的同时,还强制朝鲜农民移居中国东北。 “九·一八”事变发生后,中国东北地区沦为日本的殖民地,为了解决“老殖民地”朝鲜的失业问题,也为解决开发“新殖民地”(满洲国)所需要的劳动力,日本殖民统治者开始有组织、有计划地把朝鲜农民驱赶到东北地区。为了实施这一新殖民计划,成立新的殖民机构——“满鲜拓殖会社”。其总部设在新京(长春),此外在奉天、延吉、牡丹江设有分社。由于日本从殖民统治的需要实行“管理移住”,从1931年~1945年之间朝鲜移民急剧增加,达到以往移民总数的3倍。据1940年8月统计,自1937年到1940年,日本以“集团开拓民”名义强制移民到东北各地的朝鲜农户就达14725户。
经过上述几个阶段的移民,直到1945年日本战败前,在中国的朝鲜人数达216万5615人。(这里包括自1860~1945年在中国出生的朝鲜族人口)1945年8月日本投降,朝鲜光复以后,不少移居到中国的朝鲜人陆续返回祖国朝鲜,留在中国的朝鲜人至1949年中华人民
共和国成立后正式入中国国籍,分到土地,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民族,朝鲜族。1953年中国第一次人口普查时,朝鲜族人口为111万127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