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小学北校
“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方案(草案)
为了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辅导员队伍的政治素
质和业务能力,鼓励先进,促进辅导员队伍的良性发展,切实提升辅
导员在学生的政治指导、思想教育、行为引导以及日常事务管理等方
面的骨干作用,学校将在辅导员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每年开展一次“十
二小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十二小北校全体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一)必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道
德素质;
(二)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热爱学生,具有高度的责任
感和奉献精神,工作中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
(三)努力学习并掌握从事少先队工作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熟悉并合理运用教育规律,善于总结、发现并处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中的问题,文化素养较高;
(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和调研能力;
(五)品行端正,人格健全,作风正派,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从事辅导员工作满一年。
三、评选程序及比例
(一)依据十二小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将辅导员本年度的基础得
分、少总部考核得分和加分汇总,形成辅导员年度考核最终得分;
(二)少总部根据每个大队的工作,按30%的比例评选出本年度“十
二小优秀辅导员”,予以表彰。
(三)评选结果上报校长室审核,无异议后公示。
四、有关要求
(一)少总部成立考核评比小组,组织 “优秀辅导员考核评比”
工作;
(二)评比工作要坚持原则,体现客观公正,注重德、能、勤、
绩,评比过程要公开,评比结果与辅导员本人见面。
五、量化分值
1、辅导员基础分为50分。包括道德品质、业务技能、工作计划、备
课、双周的队会课实效等方面。(缺一扣除2分,次数可以累加计算)
1、 一学年的卫生总评星数(一星一分)。
2、 中队积极参与活动情况:校级2分;区级4分;市级6分;省
级10分。
3、 论文获奖或者发表:校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加3分、2分、
1分;区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加5分、4分、3分;市级分
别加7分、6分、5分;省级分别加10分、9分、8分、7分。
4、 黑板报等活动评比: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加5分、4分、2
分。
5、 结合值周情况,按大队取前三名,分别加5分、4分、2分。
6、 特殊情况加分因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上报校长室待定。
宿州市十二小北校少总部
20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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