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辅导员”评选细则
一、 评选范围及人数
我院入职时间满一年的学生专职辅导员,每年评选5-6名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注重个人道德修养。为人师表,积极提高政治素养,
能以正确的思想教育引导学生。
2、严格履行辅导员查课、查寝职责,关心、关爱学生。
3、工作到位务实。全面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思想状况,及时发现问题、
加以正确的教育和引导,圆满解决问题,未发生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事故。
4、业务能力强。善于与学生交流沟通,处理问题公平公正,对学生进行有
效管理,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
5、学风建设卓有成效。所带学生具有良好的学习风气,考风优良,成绩优
良,在校各项评比活动中成绩优良。
6、把学风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来常抓不懈,
7、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学生评价良好。
三、奖励方式
颁发荣誉证书、现金奖励
四、奖励金额
800-1000元
五、评奖程序
1、优秀辅导员的评选由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并进行表彰。具体由学生处牵
头组织。
2、二级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根据辅导员考评细则,从工作态度、对日常
工作履行情况、工作成果等几方面对本学院辅导员进行考评;同时结合上一学年
辅导员工作业绩及日常表现,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推荐人选,撰写推荐材料和《重
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优秀辅导员评审表》并报学生处。
3、学生处汇总后,组织人员就优秀辅导员候选人个人先进事迹材料进行调
查。结合辅导员月考工作业绩和学生对辅导员评价结果,确定正式人选,报学院
审查批准。
4、获得学院“优秀辅导员”称号者,才有资格推荐评选省(市)级以上“优
秀辅导员”。
附件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优秀辅导员评审表
姓 名 性 别
学 历 出生年月
所在学院
入职时间
主要业绩(可附页)
所带班级
所在学院意见
学工助理签字:
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评价结果
学生处审核意见
学生处领导签字:
主管院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先进学生工作者”评选细则
一、评选范围及人数
我院入职时间满一年学生处工作人员及学生工作助理,每年评选2-3名。
二、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坚定,热爱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政治敏锐性;
2.熟悉与本职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以身作则,具
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善于总结经验,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在本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业务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
4.团结,乐于助人,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和工作失误问
题,能够成为全体工作人员学习的榜样。在学生中有良好的口碑和较高的威望。
三、奖励方式
颁发荣誉证书、现金奖励
四、奖励金额
800-1000元
五、评奖程序
1、先进学生工作者的评选由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并进行表彰。具体由学生
处组织。
2、学生处对学生处工作人员及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助理进行年考,参考日常
考核,从工作态度、对日常工作履行情况、工作成果等几方面对参评人员进行考
评;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推荐人选,撰写推荐材料和《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先
进学生工作者评审表》并报学生处。
3、学生处汇总后,组织人员就先进学生工作者候选人个人先进事迹材料进
行调查。确定正式人选,报学院审查批准。
4、获得学院“先进学生工作者”称号者,才有资格推荐评选省(市)级以
上“先进学生工作者”。
附件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先进学生工作者评审表
姓 名 性 别
学 历 出生年月
职 务 入职时间
主要业绩(可附页)
学生评价结果
学生处审核意见
学生处领导签字:
主管院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本文发布于:2023-10-31 16:15: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69874010020224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优秀辅导员及先进学生工作者评选细则.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优秀辅导员及先进学生工作者评选细则.pdf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