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个金业务内控风险自查报告

更新时间:2023-10-31 12:02:21 阅读: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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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个金业务内控风险自查报告
2023年10月31日发(作者:大学实践报告)

按照总行浦发银〔今年〕第 70 号文件的要求,在分行统一安排

布置下, 个金部组织专人, 于今年 3 21 日至今年 3 25 日对所辖

支行的 8 个网点及分行卡中心、个贷中心进行了全面自查。

本次自查主要采取逐一对照总行下发的检查提纲, 开展问询调查

及业务档案抽查的方式。 自查结果, 我行个金业务总体上能够落实总

行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业务操作基本规范,基本符合内控要求,但

个别业务操作在手续方面不够完善, 业务档案中也存在一些细小的差

错。

现将本次自查情况逐条对照总行检查提纲报告如下:

1、东方卡客户资料真实性管理

(1)以个人名义申领东方卡的均能做到申请表资料真实、完整并与

业务系统内的个人客户资料一致。

但有部份支行个别客户的预留资料不够完整, 主要表现在只预留

了客户的证件号码、姓名, 并且有一部份客户签名遗漏的现象;申请

表上摘录的发卡号不完整,经办人员未签章。

(2)以单位名义批量申请个人东方卡的,均能做到批量申请名册要

素填写齐全,与业务系统内持卡人资料一致、真实、完整。

但是有部份支行没有预留申请名册。

(3)以个人名义担保的有透支额度的信用卡,是否做到业务系统内

客户信息与申请表中担保人资料要素一致、真实、完整,担保人影印

证件齐全。

(4)以单位名义担保的有透支额度的信用卡,是否做到业务系统内

客户信息与申请表中担保单位资料要素一致、真实、完整,单位营业

执照、法人代码证书影印件齐全。

此部份的(3)(4)项,由于昆明分行没有开办信用卡业

务所以没有检查。

2、信用卡授信抵、质押资产的真实性管理。

我行目前仅开办了借记卡业务,还未开办信用卡业务。

()业务风险防范检查

1、空白重要凭证的管理

(1)空白东方卡均做到专人保管,制卡人员与空白卡保管员分设。

(2)各类东方卡均纳入表外管理,会计主管人员均每月不少于一次

不定期检查账实情况,确保账实一致,并做好检查记录。

(3)制卡人员与空白卡保管员之间的日常卡片领用与交回均做好交

接纪录。

(4)空白卡、未领用卡保管人员或者使用人员调动均做到顶班交接

录完整、各类卡片交接记录完整。

(5)在未领用东方卡和密码封是否做到分人保管,营业日终未领用

东方卡应入库保管, 密码封应入钢箱保管方面, 我行有部份支行没有

做到东方卡和密码封分人保管。

对于此违规行为, 我部已经当场要求整改, 并且随后下发了整改

通知。

(6)拾遗卡、损坏卡、销户卡、均做到当日列表外控制管理,并及

时对芯片、 磁条做损毁处理。 但是对于吞没卡吞没卡各支行均没有在

电脑内建立表外控制管理,只建立了登记簿登记备案。

对于此违规行为, 我部已经当场要求整改, 并且随后下发了整改

通知。

2、东方卡密钥的管理

(1)分行均根据总行密钥管理办法建立有相应的实施细则。

(2)本行密钥中心对密钥的管理均能做到落实专人管理。

(3)密钥的使用均按规定做到双人会同的原则,并做好密钥使用登

记。

(4)对出于制卡需要,独立于密钥中心之外保管的用户卡制卡密钥

均做到密钥保管人员与制卡人员的分离,密钥日常领用交接记录完

整,日终密钥入密码保险箱保管。

(5)密钥经管人没有由技术人员担任的情况。

(6)对由密钥中心统一保管的密钥,均建立完备的密钥领用交接手

续,并做成记录。

我行尚未开办信用卡业务。

1、收单行均遵照商户管理规定执行对收单商户准入的审核。

2、收单商户在我行业务系统内设置的行业属性等相关参数均真实、

准确。

3、对收单商户的收单业务规则, 包括银行卡辨识、 收单结算、 POS

具使用管理的培训均落实专人负责。

1、代收付业务的管理:代收付业务没有按规定执行相应的盘片交接

制度; 没有严格按照像关规定装订代收付业务盘片交接清单和代收付

业务清单; 负责实时代收付业务的操作员均按业务管理要求使用操作

员号和密码; 均遵照反洗钱管理规定监督代发业务的开展, 规避相应

的系统风险。

对于该项业务中没有建立盘片交接制度方面,我部已经现场

进行了整改,并且随后下发了整改通知。

2、制卡业务系统的管理:制卡室均独立封闭,制卡工作均在监控环

境下完成;密码封打印完毕后,均对密码封第一联及时销毁。

3、汇款业务风险管理:均遵照反洗钱的相关管理规定履行对汇款业

务的监督管理,规避相关的系统风险。

1、现有储蓄业务常规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1)储蓄均能按照开户实名制的规范执行。

(2)代办开户手续均能按照像关规定执行。

(3)单位申请开户均能按照像关规定执行。

(4)客户提前支取定期储蓄存款均按照像关制度执行。

(5)受理储户的挂失止付业务均能按照像关制度执行。

(6)受理储户的挂失结清或者挂失换发新存单()业务均能按照

关制度执行。

(7)受理有关部门要求没收存款、冻结储蓄存款账户、撤销冻结均

能按照像关制度执行。

(8)办理原期起息的定期储蓄业务均按照像关制度执行。

备注:我行没有原期起息的定期存款业务。

(9)受理储户存单、折的密码查询均按照像关制度执行。

(10) 客户开通个人网上银行专业版功能或者银证转账、 银证通及开

式基金等功能均按照像关制度及执行。

(11)出具定期储蓄《存款证明书》均按照像关制度建设及执行。

(12)储蓄柜员办理账户查询均按照像关制度建设及执行。

2、新业务的开办、新产品的引入等特色业务的管理制度建设。

对银行卡和储蓄业务, 我行目前尚未有过新产品的引入及开办情

况。

3、防止洗钱、欺诈等外部案件发生等的制度建设。

(1)均建立大额可疑支付报告制度。

(2)均定期向外部监管部门报送数据。

4、规范理财产品的风险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方面,我行的经办人员在

客户购买理财产品时均对客户披露了相应的风险信息。

5、柜面受理质押贷款相关管理办法及制度执行方面,在检查中发现

人民西路支行有 1 笔贷款没有按照像关规定办理, 人民币质押贷款的

质押率达到 93%;对于该笔贷款,检查人员发现后已经现场进行了

整改, 要求即将联系客户办理相关还款事宜。 其他支行在此项制度的

执行情况良好。

6、各支行均建立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各项重要资料或者凭证等的保管规范性

1、密码的保管均符合总分行相关规定。

2、授权卡的保管是否符合总分行相关规定。

昆明分行没有使用授权卡授权,而是直接使用密码授权。

3、有价凭证或者重要空白凭证的入库,登记和保管均符合总分行相

规定。

4、图章的保管均符合总分行相关规定。

5、重要空白凭证的领用、签收均建立相应的交接制度。

(1)有价凭证或者空白重要凭证的印制、入库、领用、调拨、保管、

接、 核查、 收缴、 销毁等制度的执行, 均符合会计部门的相关要求。

(2)业务公章的刻制、颁发、保管、交接、核查、收缴、销毁等制

度的执行,均能配合会计部门执行。

(3)重要资料,如个人存款账户的资料、有关业务的客户申请书、

大额存取款记录资料的使用、保管均符合相关规定。

6、相关的统计报表均能及时准确上报。

(1)银证通资金清算均通过管理机每天预清算、打印《券商资金清

算表》,以及与券商核对。

(2)发现客户账户情况异常或者发生清算异常情况,均能按照规定

程,分析原因, 联系技术部门进行故障排查,并对客户资金进行

控制 或者调整。

1、业务分工均制定明确的岗位分工职责。

2、重要业务或者事项均设立了授权规则。

3、特殊业务权限业务均建立了相应的控制管理。

4、外汇宝,银证通管理机均设定专人管理,密码控制。

1、重大产品的推出已经建立了相关部门的会签制度。

2、合同文本必须经由法律事务所审核并确认方面,我行所使用的合

同文本均为总行提供。

3、新产品,新业务的推出初期请风险管理部参预风险评估方面,我

行至今没有新产品,新业务的推出。

()

对客户查询密码、 东方卡交易密码、 挪移证书解锁等业务操作流程中

的风险点没有提出改进措施,规避操作风险。

()

客户查询密码、部门东方卡交易密码为明码问题是否提出防范风险的

整改意见方面, 我行现在使用的东方卡均已经使用了密码封, 不存在

明码现象。

()

1、是否制定存款机假钞风险责任分担制度及相关防范措施方面,我

行现在没有存款机业务。

2、密码、钥匙的均做到了双人保管。

3、监控设备的有效性、可用性,如焦距、位置、角度,设备的完好

等方面,我行的监控设备均有效、可用。

4ATM 加钞均做到了双人操作。

5、加钞人员不能是前台柜员方面。

在此方面有部份支行 ATM 机的加钞工作没有按照规定执行,加钞人

员有前台柜员代替的现象,我部已经要求有此现象的营业部即将整

改,并且随后下发了整改通知。

(234 项各分行由会计清算部门负责管理)

()

均已经提高技防能力。

() ATM 的日常管理

1ATM 的装卸钞箱及清点钞券均严格遵守双人会同的原则,且装钞

人即卸钞人。

2ATM 的钞箱清点均做到在监控下清点,且存款钞箱和取款钞箱均

做到了分别清点,不得交叉清点。(备注:昆明分行没有存款机。)

3ATM 的顶班均执行定向顶班的原则,对涉及钞箱密码掌管人员变

更的,均及时变更钞箱密码。

4ATM 封包存款的清点最迟不得超过存款日的次日方面。我行没有

ATM 封包现象。

5、实行 24 小时工作的 ATM 机的钞箱清点最长不得超过 7 天方面。

有部份支行 ATM 机的钞箱清点工作未按照规定执行,没有留下清点

记录,没有执行 ATM 机的钞箱清点最长不得超过 7 天的规定;对于

有此现象的营业部, 我部已经即将要求其整改, 并催收下发了整改通

知。

6ATM 机的日常吞没卡应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相关的表外核算并严格

执行相应的用户领用手续。

我行所有支行的吞没卡均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相关的表外核算, 只是建

立相应的登记工作。 对于有此现象的营业部, 我部已经即将要求其整

改,并催收下发了整改通知。

()个贷业务组织架构、人员配备、岗位设置情况

1、市场营销与贷款审批部门是否分立。

我行个贷营销与审批目前集中在分行个人贷款中心, 但岗位是独立分

开的。

2、放款监督与贷款审批岗位是否分立。

是分立设置。

3、审查审批岗位是否专职。

个贷中心设有专职审查岗位, 审查程序为专职审查岗位、 个贷中心副

主任、主任、个金部总经理。

4、抵押登记岗位是否专职。

抵押岗位是专职设立的。

5、贷后管理和催收保全岗位是否设置。

贷后管理和催收保全岗位是专职设立的。

6、具有审批权的支行岗位设置是否符合业务要求。

我行个贷管理模式为分行集中统一授信审批, 支行的审批权已全部上

收分行,支行无审批权。

7、审查审批人员任职资格是否符合岗位设置要求(风险管

理部专职审贷人员资格考试)

个贷中心的审查审批人员目前均未通过风险管理部专职审贷人员资

格考试。

8、个贷人员配备情况及考核管理办法建设情况。

目前我行个贷人员配备 8 名,其中客户经理4 名,专职审查 1 名,档

案管理 1 名,催收 1 名,抵押登记 1 名。

()个贷产品授权和转授权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1、分行受理的业务品种是否经总行授权。

各项业务品种均经过总行授权。

2、分行审批的业务权限是否经总行授权。

均经过总行授权。

3、分行实施转授权是否按照像关规定执行(风险管理部授

权和转授权实施细则)

分行实施转授权是严格按照像关规定执行的。

4、分行是否制定相应的转授权管理办法和定期评价制度。

已经制定相应的转授权管理办法,但定期评价制度未建立。

5、分行是否建立个人贷款贷审会制度。

我行已建立了个人贷款贷审会制度。

6、分支行是否执行贷款分级审批制度。

目前我行各支行无贷款审批权限。

7、分支行是否归档保留转授权书面文件。

目前我行个贷集中管理,不对各分支行的个贷审批的转授权。

()个贷业务规章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

1、分行所有个贷产品的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操作规

程等规范性文件是否按照总行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规范操作。

我行所有个贷产品的业务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操作规程等规范性文

件是严格按照总行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分行实际情况制定和进行

规范操作。

2、分支行自拟文件是否在总、分行文件规定框架内未有突破。

是在总、分行文件规定框架内未有突破。

3、分行新开办个贷业务品种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总行有关部门审

核批复。

是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总行有关部门审核批复。

4、分行新的业务模式或者业务流程改变是否经过分行风险管理部门

或者 总行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复。

分行新的业务模式或者业务流程改变是经过分行风险管理部门的审

批复。

5、分行对合作的担保公司、评估公司、律师事务所是否建立招投标

制度和评价筛选制度。

只建立了评价筛选制度。

6、分行对贷款审批流程中密码、印章管理是否提出明确要求,保管

不善造成风险是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分行对贷款审批流程中密码、印章管理实行的是个人负责制。

7、分行是否制定客户经理相关代办业务的操作规范。如不得代办保

管现金、代办保管印章、证件、存折,代办提前还款等。

已制定了后台专人办理制度,客户经理不得相关代办业务。

()贷款审批流程中岗位设置和执行情况

1、审查审批岗对借款人收入的审查,是否按照总行《个人信贷业务

操作规范》要求, 客观评价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并以此为基础做出贷

款决策。

基本能够按照总行《个人信贷业务操作规范》要求,并结合借款人的

实际情况较为客观评价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并以此为基础做出贷款决

策。

2、审查审批岗是否存在因关系贷款放松对贷款的审查,造成信贷风

险的情况。

不存在这样的情况。

3、审查审批岗是否重视贷款申请资料真实性的核查,有无骗贷、欺

诈等隐性风险。

比较重视贷款申请资料真实性的核查,无骗贷情况。

4、审查审批岗是否存在放松对开辟商、汽车经销商、评估公司等合

作商户的资质与实力、 楼盘项目状况及定价合理度审查, 以至浮现虚

假按揭、暗箱操作等问题,给我行资产带来风险。

不存在这样的情况。

5、审查审批岗对抵押物的真实性、合法性、权属完整性是否进行严

格审查并坚持上门核查制度。

我行对抵押物进行严格审查, 但未要求逐笔上门核查, 只针对个别把

握不许的贷款进行上门。

6、审查审批岗对贷款用途的审查是否严格, 是否存在挪用贷款资金,

特殊是将消费用途的贷款挪作生产经营之用的情况。

对贷款用途的审查按照客户经理上报的资料,能够严格审查贷款用

途, 但由于贷款发放后对客户的实际资金用途难以监控, 不排除一些

客户改变贷款实际用途的可能。

7、审查审批岗是否存在化整为零突破授权权限审批贷款的情况,对

开辟商授信额度的审批是否经过分行风险管理部。

不存在化整为零的情况, 对开辟商授信额度的审批是经过分行风险管

理部的。

8、审查审批岗是否执行总行阶段性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如 2004

11 月份开始经营性贷款、消费贷款、商业用房贷款、一人多套等高

风险品种是否已经集中分行审批。

审查审批岗是严格执行总行阶段性相关风险控制措施的。我行已于

2003 11 月份起对所有个人贷款品种均集中于分行个贷中心审批。

9、抵押办证岗对抵押登记手续办理是否及时,确保抵押登记真实有

效,有无违反规定由借款客户代办相关手续等现象。

我行个贷中心抵押办证专岗人员对抵押登记手续办理能够做到及时,

确保了抵押登记的真实有效,无客户代办相关手续等现象。

10、放款监督岗对借款合同填写是否规范, 各项要素是否齐全进行检

查,是否存在因营销与竞争因素, 降低对贷款担保合规合法性的要求。

借款合同及相关文本基本填写规范, 要素齐全, 但个别有遗漏差错问

题。不存在降低对贷款担保合规合法性要求的情况。

11、放款监督岗是否严格按要求落实放款前与借款人核查制度。

均做落实。

12、放款监督岗对贷款审批意见是否严格逐条落实后发放贷款。

是。

13、放款监督岗是否对房产权属状况、抵押登记结果进行核实。

进行抵押登记核实或者预登记、阶段性担保落实后放款。

14、放款监督岗是否对贷款档案及时归集整理。

放款监督岗自贷款发放后 5 天内对贷款档案及时归集整理。

()贷后管理岗位设置及执行情况

1、贷后管理岗是否对贷款发放账户进行管理与核查。

普通由后台人员在上报贷款业绩时进行管理与核查。

2、贷后管理岗是否及时准确统计相关信息, 定期提交检查分析报告。

我行由中心的贷后催收管理岗位每日、 每月、 每季进行全行个人贷款

的五级分类工作并准确统计相关信息,按月提交检查分析报告。

3、贷后管理岗是否及时准确统计核查个人贷款五级分类数据;是否

监督支行个贷“五级分类”标准的执行情况。

已做到及时准确统计核查个人贷款五级分类数据, 并按分行信贷管理

部的标准,统领全分行的个贷“五级分类”工作。

4、贷后管理岗是否对不良贷款定期提交分析报告,分析不良贷款成

因及应对措施。

每月提交分析报告一次并进行不良贷款成因分析及应对措施。

5、贷后管理岗是否建立归档、出借、调阅相关制度;贷款档案管理

的规范性文件建设及执行情况, 是否存在资料缺失、外借未还等情况。

已建立归档、出借、调阅相关制度,贷款档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由专

人负责。

6、催收保全岗与分行资产保全的部门的职能界定是否清晰。

双方部门的职责基本能够清晰界定。

7、催收保全岗是否履行催收职责,是否保留相关催收记录。

已履行催收职责并已保留相关催收记录。

8、催收保全岗是否及时履行法律诉讼程序。

是。

9、催收保全岗是否及时上报贷款核销资料。

催收保全岗根据分行个人信贷评审委讨论, 形成意见后将贷款核销资

料上报分行信贷管理部和资金财务部。

1、是否严格执行人民银行、总行利率政策。

是。

2、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上下浮动(根据人民银行规定,对于抑制炒房

行为而进行利率上浮的情况除外) ;其他个人贷款利率下浮不超过基

准利率的 10%

在人行今年 3 17 日新的房贷利率政策之前,我行住房贷款利率只

对人行界定的可上浮的对象进行上浮(即按同期同档次利率执行)

其他无贷款利率下浮的情况。

3、利率浮动是否经过有权人审批。

是。

1、抵押物所在区域是否为我行限定范围。

我行抵押物所在区域基本界定为昆明市。

2、抵押物房龄、面积是否符合我行业务定位,抵押物权属状况是否

经过查证,抵押物价值是否经过合理评估。

抵押物房龄、 面积是基本合我行业务定位, 抵押物权属状况是经过查

证的(若是一手房的做预登记查证),抵押物价值若是以房抵押的且

购房时间超过 2 年以上的必须经评估认定, 若是一手房的以购房合同

中的价格认定。

3、抵押物是否购置保险,期限是否与贷款期限匹配。

我行根据昆明地区同业业务惯例,对抵押物不强制要求购置保险。

1、贷款担保是否足额、有效。

我行根据不同的贷款品种设定不同贷款担保底限,一手房不得超过

80%,二手房和其他贷款不得超过 70%。做到了足额、有效。

2、抵、质押物价值是否定期重估。

抵、质押物价值没有做到定期的重估。

3、是否继续办理保证、信用贷款。

没有办理。

4、是否制定此类存量贷款的清收措施或者清收计划。

已成立了分行个贷清收小组对新增和存量贷款进行清收并相应制定

了清收措施和工作目标计划,按照目标考核管理。

1、一手房风险点:期房开辟商是否按期交付,开辟商经营状况和资

金实力是否发生突变或者不利影响。

到目前为止与我行合作的期房开辟商运作较为正常和平稳, 项目能够

按期完工, 没有浮现开辟商经营状况和资金实力发生突变或者不利影

的情况,也未浮现期房烂尾情况,。

2、二手房风险点:评估价格是否虚高,房产是否为我行受理范围,

房产产权是否清晰,抵押登记有效。

我行对二手房业务开展较为谨慎, 对二手房业务有一定的选择性,

产符合我行受理范围,房产产权清晰,房价合理,抵押登记有效。

3、经营性贷款: 贷款用途是否与申请一致、是否采用抵押或者质押

式。

是一致的,采用抵质押方式。

4、汽车按揭贷款:是否住手营运及工程车辆按揭、是否住手受理由

经销商引荐的贷款申请。

我行已于 2004 3 月住手对外办理各类汽车贷款,包括营运及工程

车辆按揭。

5、存单、国债质押贷款:是否履行相关冻结手续和存单(质押品)

入库保管制度。

是。

()个贷检查范围

1、个贷系统中的所有资料。

个人系统中的所有资料与贷款档案的书面资料核对向来,基本吻合。

2、岗位设置、职责分工书面资料。

岗位设置已根据我行管理实际和业务处理模式制定并形成书面资料

上报总行备案,岗位职责分工明确有书面资料。

3、个贷产品规章制度(包括总行下发与分行细化)

严格按照总行下发的个贷产品规章制度执行, 及时转发并结合昆明分

行实际制定相应的施行细则。

4、原始业务档案资料(包括“个案资料”与“合作企业资料”,如

房产商、汽车经销商、公积金管理中心等)

完整齐备并及时归档保管。

5、贷款调查报告、申请审批表、贷审会决议、超授权业务上报总行

的报告及批复件。

完整齐备并及时归档保管。

6、各类业务报表、统计分析报告。

基本做到了完整齐备,准确并及时归档保管。

五、集中反映出的问题

经过自查, 我行个金业务总体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较好, 没有发

现大的问题, 业务发展是健康的。 检查中发现的一些较为普遍和集中

的问题如下:

()储蓄及卡业务方面

1 分支行在以个人名义申领东方卡时,个别客户的预留资

料不够完整,主要表现在只预留了客户的证件号码、姓

名,并且有一部份客户签名遗漏的现象;申请表上摘录

的发卡号不完整,经办人员未签章;

2 以单位名义批量申请个人东方卡时,部份支行没有预留

申请名册;

3 部份支行柜员的未领用东方卡和密码封没有做到分人保

管;

4 全部支行对于 ATM 吞没卡均未做到列表外控制管理,但

都建立了登记薄;

5 全部支行在代收付业务管理方面,均未做到相应的盘片

交接制度, 没有交接清单, 部份支行没有保留代发清单;

6 在自助银行的管理方面,部份支行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相

关操作,加钞人员为前台柜员;

7 在柜面受理质押贷款方面,人民西路支行有 1 笔贷款没

有按照像关规定办理,人民币质押贷款的质押率达到

93%;对于该笔贷款,检查人员发现后已经现场进行了

整改,要求即将联系客户办理相关还款事宜;

8 有部份支行 ATM 机的钞箱清点工作未按照规定执行,没

有留下清点记录,没有执行 ATM 机的钞箱清点最长不得

超过 7 天的规定;

()个贷业务方面

12003 2004 年期间发放的汽车贷款浮现不良较多,操作

也不够规范,客户资信调查薄弱,后期管理也未跟上,

已形成难以催收消化的包袱。

22003 年先后发放的一批信用担保贷款,虽然总数不多,

但大部份形成不良。

3、部份消费贷款实际用途是经营性贷款。

4、部份贷款档案要素不全,并有差错。

5、对逾期三个月以内的贷款催收不够及时,催收力量单薄。

6、信雅达系统客户资料信息维护不够。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我行将引起高度重视, 并采取如下措施尽

快整改:

()储蓄及卡业务

1 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可以当时解决的问题,我行已要求现

场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了检查。

2 对各检查网点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

落实,并进行后检查。

3 要求各网点组织一次全面的业务学习,加深对规章制度的

理解和掌握,并认真贯彻执行。

() 个贷业务方面

1 加强不良贷款的催收。个金部本周内作出个金不良贷款的

专题分析报告,对不良贷款逐户分析,制定催收方案,并

将催收任务分解落实到个人。个金部内调整充实催收人员

力量,增派三名后台人员主办逾期 1 个月贷款催收,安排

所有客户经理负责逾期 2-3 个月贷款催收,指定催收小组

负责逾期 3 个月以上贷款催收,形成三道防线,按月下达

催收任务并与当月奖金挂钩。加大与律师事物所、保险公

司、司法部门的合作,借助外部力量多头并举抓催收。

2 制定个人信贷档案管理办法,指定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个贷

档案全面清理,查缺补漏,完善要素。

3 目前已基本停办了汽车类贷款和个人信用担保消费贷款。

加强对消费类贷款的审查,原则上对消费类贷款再也不实

到期一次性还本方式,改为按月还款方式。

4 加强个人贷款贷前、贷中、贷后三个层面的风险控制,完

善个贷中心的岗位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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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个金业务内控风险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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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个人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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