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1《流动性期限缺口统计表》填报说明
第一部分:引言
本报表旨在收集填报机构资产和负债到期,以及填报机构表外收入项、支出项有
关情况,用于计算填报机构在各期限内的期限缺口,以便对填报机构的到期期限缺口
和累计到期期限缺口进行分析、评价和预测。
第二部分:一般说明
1.报表名称:流动性期限缺口统计表。
2.报表编码:银监统0014号。
3.填报机构:各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外资法人银行、外
国银行分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邮政储蓄银行。
4.报送口径、频度及时间:法人汇总数据(季报)为季后18日内。
5.报送方式:以电子报表形式报送银监会。
6.数据单位:万元
7.四舍五入要求:金额保留两位小数。
8.填报币种:本表要求以本外币合计人民币填报。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外币折算为人民
币时,应按照报告期末最后一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的
基准汇价进行折算。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等四种主要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对人民币的折
算汇率,以报告期末最后一天美元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与同一天上午9时国际外汇市场其他
货币兑美元汇率套算确定。
第三部分:具体说明
本表分为资产、表外收入、负债、表外支出和到期期限缺口五部分。反映表内外的各项
资产和负债由报告日至到期日的到期期限缺口。
[A剩余期限]-[F剩余期限]:指各项资产及负债由报告日(每季度最后一日)至到期
日的剩余期限,分为“次日”、“2日至7日”、“8日至30日”、 “31日至90日”、
“91日至1年”、“1年以上”六类。对“到期剩余期限”作如下约定:
“次日”指下一个营业日。对在非营业日到期的项目应该视为在紧接的下一个营业日到
期。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中,超额准备在次日填列,法定准备金部分在未定期限填报,农村商
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存放中央银行特种存款按照实际到期日填列。
各项活期存款、活期储蓄存款及活期的同业存放款项、活期的存放同业款项余额在“次
日”栏内填列。
通知存款,除在报告日收到通知且需在下一个营业日支付的列入“次日”,其余的部分
全部在“2日至7日”栏内填列。
免息期内的信用卡透支及协议期限内的协议存款透支在“次日”栏填列。
对分期付款的贷款原则上应按照分期付款日进行拆分填列,如无法拆分应以贷款合同到
期日计算。
对自动转存的存款,到期日为下一个自动转存日。
系统内往来项目轧差后有余额的在“次日”栏填列。该项目反映在“其他有确定到期日
的资产”或“其他有确定到期日的负债”中。
纳入交易账户管理的证券投资按照市场价格填在“2日至7日”栏内,纳入银行账户管
理的证券投资以账面价格按照剩余持有期限填报。
[G未定期限]:指没有确定具体到期日的各项资产及负债。包括①没有明确的到期日或
不涉及现金支付的资产与负债,包括固定资产、商誉及其他无形资产、部分应收款项及预付
款项等;②其他资产和其他负债中无法明确划分期限的少量资产和负债,如其他应付款中的
部分项目。
[H逾期]:指资产中的本金或利息发生逾期的存放同业款项、拆放同业、买入返售资产、
各项贷款、债权投资和其他有确定到期日的资产。
对于分期付款的消费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偿还贷款,应还未还的金额计为逾
期本金;超过合同约定三个月的,尚未偿还的贷款本金全部计为逾期本金。
[I总计]:各项资产及负债由报告日(每季度最后一日)至到期日的“次日”、“2日
至7日”、“8日至30日”、“31日至90日”、“91日至1年”、“1年以上”、“未定
期限”和“逾期”的之和。主要目的是将本表内的相关数据与资产负债表相关数据对应。
(1)资产部分(行:[1]-[10];列[A]-[I]):
[1.资产总计]:指报告期末填报机构各项资产之和。
[1.1现金]:指填报机构库存以及运送中的人民币和外币现金。
[1.2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划缴中国人民银行和外国中央银行的各
种存款。存放中国人民银行款项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
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按规定缴存的法定准备金以及存放中央银行特种存款等。不含存放
中央银行财政性款项。
[1.3存放同业款项]:本项目反映存放于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
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存放联社款项。
[1.4拆放同业]: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拆借及借款给境内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包括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调出调剂资金”。
[1.5买入返售资产(不含非金融机构)]: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与金融机构在返售协议
下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不包括从企事业单位买
入返售资产等。
[1.6各项贷款]:指填报机构对借款人融出货币资金形成的资产。主要包括贷款、贸易
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从非金融机构买入返售资产、透支、各项垫款等。本项目按人
民银行“全科目”统计口径进行调整。
[1.7债券投资和债权投资]:指填报机构的债券投资和各种债权投资,投资品种主要包
括债券、次级债务、中央银行票据。债券指境内外机构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
的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债券及票据、企业债券、金融债券以及境外融资性票
据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持有的“中央银行专项票据”填报在此项目中。
[1.8其他有确定到期日的资产]:指在填报机构资产负债表上未列入上述资产项目且有
确定到期日的资产。黄金一般应填列在次日,在运输途中的黄金,按照合理的预期日期填报。
缴存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与财政性存款轧差后资产方净额根据预计到期日期填报。
[1.9没有确定到期日的资产]:指填报机构资产负债表中没有确定到期日的资产,如固
定资产、商誉及其他无形资产、部分应收及预付款项。贷款损失准备和减值准备以负数在此
填报。债券投资和债权投资的市场价格或估值与账面价值差额在此填报。
(2)表外收入部分(行:[11]-[13];列[A]-[I]):
[2.表外收入]:指填报机构表外收入项中有确定到期日和没有确定到期日之和。
[2.1表外收入项-有确定到期日]:指客户同填报机构签订的一种不可撤销的具有法律
约束力的合约,向填报机构做出在未来某个确定时间按商定的条款为填报机构提供约定数额
贷款、同业存放、同业拆入或存款等的承诺。如果确定的是未来某个时段,剩余期限按报告
期至该时段的次日计算。
[2.2表外收入项-没有确定到期日]:指客户同填报机构签订的一种不可撤销的具有法
律约束力的合约,向填报机构做出在未来按商定的条款为填报机构提供约定数额贷款、同业
存放、同业拆入或存款等的承诺,未进表内的收入项又没有明确具体支付日期。没有确定到
期日的剩余期限应按未定期限填报。
(3)负债部分(行:[14]-[24];列[A]-[I]):
[3.负债合计]
[3.1向中央银行借款]:指填报机构向中央银行借入的款项,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
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向中央银行借入的支农再贷款。
[3.2同业存放款项]:本项目反映其他金融机构存放于填报机构的款项,包括农村商业
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信用社上存联社款项”。填报时,将同业存放的活期部
分,参照[7.活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的填报方式进行填报。即,同业存放活期部分中
较为稳定的部分填入“一年以上”,活期部分中的其余部分平均列入一年以内的各剩余期限
内(以各时间段期限占比进行分配)。同业存放活期部分中较为稳定的部分,根据过去12
个月最低同业存放活期部分的金额进行填报。
[3.3同业拆入]:指填报机构从境内外金融机构拆入和借入的款项,包括农村商业银行、
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调入调剂资金”。
[3.4卖出回购款项(不含非金融机构)]: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在回购协议下按照先卖
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的票据、证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不包括从企事业单位卖出回购
款项。
[3.5各项存款]:填报机构吸收的单位和居民个人的存款。具体内容包括:企业存款、
私营及个体存款、事业单位存款、机关团体部队存款、居民储蓄存款、保险公司存放2009
年1月1日前签署的邮政储蓄协议存款、住房公积金机构存款、保证金、应解汇款及临时存
款等。本项目与人民银行“全科目”统计口径相同。
[3.5.1其中:定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指填报机构吸收的有约定期限的单位和
居民个人的存款,包括单位定期存款和定期储蓄存款。单位定期存款,指填报机构吸收单位
存入的定期款项,包括单位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定期储蓄存款,指填报机构吸收的储户个
人定期储蓄存款,包括整存整取、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定活两便、大额可转让
个人定期存单等定期储蓄存款,以及填报机构吸收的个人通知存款。
[3.5.2活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指填报机构吸收的活期存款和活期储蓄存款。
单位活期存款,指填报机构吸收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下同)存
入的活期存款。活期储蓄存款,指填报机构吸收的储户个人活期储蓄存款。
[3.6发行债券]:本项目反映填报机构为筹集资金而实际发行的债券。
[3.7其他有确定到期日的负债]:指资产负债表上未列入上述负债项目有确定到期日的
负债。缴存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与财政性存款轧差后负债方净额根据预计到期日期填报。
[3.8没有确定到期日的负债]:指资产负债表没有确定到期日的负债。
(4)表外支出部分(行:[25]-[27];列[A]-[I]):
[4.表外支出]:指填报机构表外支出项中有确定到期日和没有确定到期日之和。
[4.1表外支出项—有确定到期日]:是指填报机构同客户签订的一种不可撤销的具有法
律约束力的合约,向客户做出在未来某个确定时期按商定的条款为该客户提供约定数额贷款、
存放同业、拆放同业或存款等的承诺。如果确定的是未来某个时段,剩余期限按报告期至该
时段的次日计算。
[4.2表外支出项—没有确定到期日]:指填报机构同客户签订的一种不可撤销的具有法
律约束力的合约,向客户做出在未来按商定的条款为该客户提供约定数额贷款、存放同业、
拆放同业或存款等的承诺,未进表内的支出项又没有明确具体支付日期。没有确定到期日的
剩余期限应按未定期限填报。
(5)到期期限缺口部分(行:[28]-[29];列[A]-[I]):
[5.到期期限缺口]:指填报机构在报告日(每季度最后一日)至到期日的“次日”、“2
日至7日”、“8日至30日”、“31日至90日”、“91日至1年”、“1年以上”六类剩
余期限中对应的资产与负债之差。如到期期限缺口“8日至30日”是“8日至30日”的资
产加表外收入,与负债加表外支出之差。
[6.累计到期期限缺口]:指填报机构在报告日(每季度最后一日)至到期日的“次日”、
“2日至7日”、“8日至30日”、“31日至90日”、“91日至1年”、“1年以上”六
类剩余期限中对应的资产与负债缺口之和。如“8日至30日”对应的累计到期期限缺口是
“30日以内”的累计到期期限缺口,分别是“次日”、“2日至7日”和“8日至30日”
到期期限缺口之和。
(6)附注部分(行:[30];列[A]-[I]):
[7.活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指填报机构吸收的活期存款和活期储蓄存款。单位
活期存款,指填报机构吸收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下同)存入的
活期存款。活期储蓄存款,指填报机构吸收的储户个人活期储蓄存款。活期存款的具体填报
方法为:活期存款中的较为稳定的部分填入“一年以上”,其余部分平均列入一年以内的各
剩余期限内(以各时间段期限占比进行分配)。活期存款中的较为稳定的部分根据过去12
个月最低存款额填报。例如,某银行在2009年3月底的活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为150
亿元,在过去12个月中最低活期存款额(不含财政性存款)是80亿元,那么该银行一季度
末活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中较为稳定的部分就是80亿元,应在“一年以上”项目下
填入80亿元;其余部分即(150-80)亿元,要平均列入一年以内的各剩余期限内(以各时
间段期限占比进行分配),如在“2日至7日”项目下应填入((150-80)/360)*(7-2+1)
亿元。
第四部分:核对关系
(1)表内核对关系
[1.]=[1.1]+[1.2]+[1.3]+[1.4]+[1.5]+[1.6]+[1.7]+[1.8],适用于[A]列
[1.]=[1.2]+[1.3]+[1.4]+[1.5]+[1.6]+[1.7]+[1.8],适用于[B]、[C]、[D]、[E]、[F]
列
[1.]=[1.2]+[1.9],适用于[G]列
[1.]=[1.3]+[1.4]+[1.5]+[1.6]+[1.7]+[1.8],适用于[H]列
[1.]=[1.1]+[1.2]+[1.3]+[1.4]+[1.5]+[1.6]+[1.7]+[1.8]+[1.9],适用于[I]列
[2.]=[2.1],适用于[A]、[B]、[C]、[D]、[E]、[F]列
[2.]=[2.2],适用于[G]列
[2.]= [2.1]+[2.2] ,适用于[I]列
[3.]= [3.1]+[3.2]+[3.3]+[3.4]+[3.5]+[3.6]+[3.7],适用于[A]、[B]、[C]、[D]、
[E]、[F]列
[3.]=[3.8],适用于[G]列
[3.5]≥[3.5.1]+[3.5.2] ,适用于[A]、[I]列
[3.5]≥[3.5.1] ,适用于[B]、[C]、[D]、[E]、[F]列
[3.]=[3.1]+[3.2]+[3.3]+[3.4]+[3.5]+[3.6]+[3.7] +[3.8] ,适用于[I]列
[3.5.2A] = [7.I]
[4.]=[4.1],适用于[A]、[B]、[C]、[D]、[E]、[F]列
[4.]=[4.2],适用于[G]列
[4.]=[4.1]+[4.2],适用于[I]列
[5.]=[1.]+[2.]-[3.]-[4.],适用于[A]、[B]、[C]、[D]、[E]、[F]列
[6.A]=[5.A],[6.B]=[6.A]+[5.B],[6.C]=[6.B]+[5.C],
[6.D]=[6.C]+[5.D],[6.E]=[6.D]+[5.E],
[6.F]=[6.E]+[5.F]。
[I]=[A]+[B]+[C]+[D]+[E]+[F]+[G]+[H],适用于[1.]行
[I]=[A],适用于[1.1]、[3.5.2]行
[I]=[A]+[B]+[C]+[D]+[E]+[F],适用于[2.1]、[3.1]、[3.2]、[3.3]、[3.4]、[3.5]、
[3.5.1]、[3.6]、[3.7]、[4.1]、[7.]行
[I]=[A]+[B]+[C]+[D]+[E]+[F]+[H],适用于 [1.3]、[1.4]、[1.5]、[1.6]、[1.7]、
[1.8]行
[I]=[A]+[B]+[C]+[D]+[E]+[F]+[G],适用于[1.2]、[2.]、[3.]、[4.]行
[I]=[G],适用于[1.9]、[2.2]、[3.8]、[4.2]行
表中灰色阴影部分不填报数据;虚线阴影部分可以自动计算汇总。
(2)表间核对关系
G21_[1.I]=G01_[25.C]
G21_[1.1I]=G01_[1.C]
G21_[1.2I]=G01_[3.C]
G21_[1.3I]=G01_[4.C]
G21_[1.4I]=G01_[10.C]
G21_[1.5I]=G01_[13.1C]
G21_[1.6I]=G01_[62.C]
G21_[3.I]=G01_[49.C]
G21_[3.1I]=G01_[28.C]
G21_[3.2I]=G01_[29.C]
G21_[3.3I]=G01_[30.C]
G21_[3.4I]=G01_[31.1C]
G21_[3.5I]=G01 [61.C]
本文发布于:2023-10-31 12:01:0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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