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员的职责和权限

更新时间:2023-10-31 10:26:38 阅读: 评论:0

文献综述范文-教师道德

出纳员的职责和权限
2023年10月31日发(作者:峨眉山景点介绍)

出纳员的职责和权限

根据《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规,出纳员具有以下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出纳

员应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非现金结算范围不得用现金收付;遵守库存现金限额,超限额

的现金按规定及时送存银行;现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每日下班前应

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也要及时核对,如有不符,

立即通知银行调整。

2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时,要严格审核有关原始凭证,

再据以编制收付款凭证,然后根据编制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

记账,并结出余额。

3)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和对购汇制度的规定及有关批件,办理外汇出纳业务。

4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为其他单位办理结算。

5)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如,国库券、债券、股票等)的安全与完整。

6)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

出纳基本业务

1 出纳人员的基本条件和素质有哪些要求?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出纳人员要有较高的政策水平,随时学

习、了解、掌握财经法规和制度,提高政策水平;作为专职出纳人员,不但要具备处理一般

会计事项的财会专业基本知识,还要具备较高的处理出纳事项的出纳专业知识水平和较强的

数字运算能力,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出纳人员要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要增强自身的保安

意识,把保护自身分管的公共财产物资的安全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来完成;出纳人员应具备

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规定,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主要包括:

敬业爱岗、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保守秘密六个方面。

2 出纳人员的职责有哪些?主要负责哪些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会法规,出纳人员具有

以下职责: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 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严格 审核有关原始凭证,据以编制收、付款凭证,然后根据收、付款 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

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 随时查询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保证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的安全与完整;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和

结汇、购汇制度的规定及有关批件,办理外汇出纳业务;但出纳人员不得负责登记除现金日

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外的任何账簿。

出纳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货币资金核算、往来结算、工资核算等三方面的内容。货币资金核

算包括:办理现金收付;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登记日记账,保证日清月结;保管

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复核收人凭证,办理销售核算;保管有关印章。往来结算包括:建立

往来款项的结算业务,建立清算制度;核算其他往来款项,防止坏账损失。工资核算包括:

执行工资计划,监督工资使用;核算工资单据,发放工资奖金。

3 出纳人员与会计人员在工作中有哪些联系?如何协作?

会计与出纳之间是分工与协作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作为记账凭据的会计凭证必须在出纳、

明细账会计、总账会计之间按照一定的顺序传递。它们相互利用对方的核算资料,共同完成

会计核算任务,缺一不可。同时,他们之间互相牵制。出纳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与总账

会计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总分类账,总分类账与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明细分类账中的有价证

券账与出纳账中相应的有价证券账,均有金额上的等量关系。这样出纳、明细账会计、总账

会计之间必须相互核对账目以保持一致。会计工作必须实行钱账分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

核和会计档案保管,不得负责收人、费用、债权债务等账目的登记工作。总账会计和明细账

会计则不得管钱管物。

4 现金日记账的设置、登记要求和依据是什么?

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一般为三栏式账页格式(如

果收、付款凭证数量较多时,也可以采用多栏式),由出纳人员根据现金收付款凭证,按照

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人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

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随时发生随时登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的企业,应当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5 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设置、登记要求和依据是什么?

企业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存款

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一般为三栏式账页格式(如果收、付款凭证数量较多时,也可

以采用多栏式),由出纳人员根据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

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度终了,企业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则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有外币现金的企业,应当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6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如何结账?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每日结出余额。

结账前,必须将本期内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人账。

结账时,应当结出每个账户的期末余额。需要结出当月发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

余额”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

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

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面应当通栏划双红线。

年度终了结账时,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年度终了,要把余额结转到下一个会计年度,

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个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

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7 国家对现金的使用和管理有哪些规定?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现金的使用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2)个人的劳务报酬。包括如设计费、装潢费、安装费、制图费、化验费、测试费、法律

服务费、技术服务费、代办服务费及其他劳务费用等。

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

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如退休金、抚恤金、学

生助学金、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等。

5)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例

如,金银、工艺品、废旧物资等的价款。

6)单位预借给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按规定结算起点为1000元,超过结算起点的,应实行银行

转账结算。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例如,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

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的支出。对于这类支出,

开户单位应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

予以支付现金。

凡不属于国家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一律不准使用现金结算,而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8 在银行可以开设哪些存款账户?如何开设?各有哪些规定?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银行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

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

付,只能通过本账户办理。下列存款人可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企业法人;法人内部单独

核算的单位;管理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财政部门;实行财政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

单位;县级(含)以上军队、武警单位;外国驻华机构;社会团体;单位附设的食堂、招待

所、幼儿园;外国常设机构;私营企业、个体经济户、承包户和个人。存款人应持下列文件

之一,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

业执照》;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军队军以上、武警总队财会

部门的开户证明;驻地有关部门对外的常设机构的批文;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个人居

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开户程序为: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本办法规定的证件,送交盖有存款

人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并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开

立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

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存款人可以通过此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

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付。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取得借款 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开

立一般存款账户,必须向开户行出具借 款合同或借款借据;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

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必须向开户行出具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

人同意开户的证明。

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存款人可以通过此账户办理转账结

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外地临时机构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时,应当

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临时执照或者出具当地有关部门同意设立外来临时机构

的批件。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特定用途的资金包括:基本建设资金;

更新改造资金;其他特定用途、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存款人申请开立时应出具经有关部门

批准立项的文件或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

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本办法规定的证明文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

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后开立账户。

9 单位的库存现金的限额最多少?日常工作中有哪些业务可以支付现金?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企业日常零星支付,按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的最高数额。核定限

额的依据一般是企业35天的正常零星开支量。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企业可以根据

情况适当放宽,但最高不超过15天。对开户单位超出核定的库存限额留存现金的,开户银

行可根据情节的轻重处以罚款。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日常工作中,可支付现金的业务主要有:

1)支付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支付个人的劳务报酬;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支

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2)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时支付的现金。

3)单位预借给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5)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10.什么用途可以到银行提取现金?如何提现?

各单位需要用现金发放工资或其库存现金小于库存限额时,除了按规定可用非业务性现金收

人补充以及国家规定可以坐支外,均可以按规定从银行提取现金。

提取现金的程序为:出纳员先认真填写好现金支票,由各单位取款人持现金支票到银行取款。

银行经办出纳人员对支票进行审核,办理规定的付款手续。手续齐备后呼叫领取单位名称,

并询问取款数量,核对无误后银行经办人员即照支票付款。各单位用现金支票提取现金,

根据支票存根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借记“现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11.现金长款和短款如何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

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属于现金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

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现金”科目;属于现金溢余,按实际溢

余的金额,借记“现金”科目,贷记“待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待查

明原因后做如下处理:

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款(XX

个人)”或“现金”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属于

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

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后

处理,借记“管理费用——现金短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

溢”科目。

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

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XX个人或单位)科目;属于无

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贷记“营业外收人——现金溢余”科目。

12.什么时间进行银行对账?对账单如何取得?如何对账?对账出现不符如何处理?

企业应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

银行对账单是银行记录企业在银行存取款的明细账的复写联,由银行定期送交企业进行账目

核对。一张银行对账单,经管人应在三日内核对完毕,每月编制一次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会计主管人员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写出书面检查意见。

在同银行核对账目之前,应先详细检查本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再根据银

行送来的对账单逐笔核对。

但是,即使银行对账单上的存款余额与本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上的存款余额都没有错误,

可能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这是由于发生未达账项造成的。所谓“未达账项”是指由于双方

记账时间不一致而发生的一方已人账,另一方尚未人账的会计事项。 如发现有未达账项,

应据以编制未达账项调节表,以便检查双方的账面余额。调节以后的账面余额如果相等,

示双方所记账目正确,否则,说明记账有错误,应及时查明原因予以更正。此外,还应注意

的是,调节账面余额并不是要更改账簿记录。

出纳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环节,涉及的是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等活动,而这些又直接关系到职

工个人、单位乃至国家的经济利益,工作出了差错,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明确

出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是做好出纳工作的起码条件。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等财会法规,出纳员具有以下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出纳员应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非现金结算范围不得用现金收付;遵守库存现金限额,

限额的现金按规定及时送存银行;现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每日下班

前应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对;银行存款账与银行对账单也要及时核对,如有不符,应立

即通知银行调整。

2)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时,要严格审核有关原始

凭证,再据以编制收付款凭证,然后根据编制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

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

3)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和结汇、购汇制度的规定及有关批件,办理外汇出纳业务。外

汇出纳业务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国际间经济交往日益频繁,

汇出纳也越来越重要。出纳人员应熟悉国家外汇管理制度,及时办理结汇、购汇、付汇;避

免国家外汇损失。

4)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为其它单位办理

结算。这是出纳员必须遵守的一条纪律,也是防止经济犯罪、维护经济秩序的重要方面。出

纳员应严格支票和银行账户的使用和管理,从出纳这个岗位上堵塞结算漏洞。

5)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如国库券、债券、股票等)的安全与完整。要建立

适合本单位情况的现金和有价证券保管责任制,如发生短缺,属于出纳员责任的要进行赔偿。

6)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印章、空白票据的安全保管十分重要,在

实际工作中,因丢失印章和空白票据给单位带来经济损失的不乏其例。对此,出纳员必须高

度重视,建立严格的管理办法。通常,单位财务公章和出纳员名章要实行分管,交由出纳员

保管的出纳印章要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各种票据要办理领用和注销手续。

[编辑本段]出纳人员的权限有哪些

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会法规,出纳员具有以下权限:

1)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会制度,抵制不合法的收支和弄虚作假行为。《会计法》是

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是会计人员必须遵循的重要法律。《会计法》第三章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中对会计人员如何维护财经纪律提出具体规定。这些规定,

为出纳员实行会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提供了法律保障。出纳员应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这

些法规,充分发挥出纳工作的“关卡”、“前哨”作用,为维护财经纪律、抵制不正之风做

出贡献。

2)参与货币资金计划定额管理的权力。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是出纳员开展

工作必须遵照执行的法规。这些法规,实际上是赋予了出纳员对货币资金管理的职权。例如,

为加强现金管理,要求各单位的库存现金必须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多余的要按规定送存银

行,这便为银行部门利用社会资金进行有计划放款提供了资金基础。因此,出纳工作不是简

单的货币资金的收收付付,不是无足轻重的点点钞票,其工作的意义只有和许多方面的工作

联系起来才能体会到。

3)管好用好货币资金的权力。出纳工作每天和货币资金打交道,单位的一切货币资

金往来都与出纳工作紧密相联,货币资金的来龙去脉,周转速度的快慢,出纳员都清清楚楚。

因此,提出合理安排利用资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提供货币资金使用与周转信息,也是出纳

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出纳员应抛弃被动工作观念,树立主动参与意识,把出纳工作放到整个

会计工作、经济管理工作的大范围中,这样,既能增强出纳自身的职业光荣感,又为出纳工

作开辟了新的视野。

感恩妈妈的一段话-生死相依打一字

出纳员的职责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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