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个人其他存款业务 第六节 个人外汇账户管理与存取款业务_百度文

更新时间:2023-10-31 08:39:58 阅读: 评论:0

蜡-明珠暗投是什么意思

第九章 个人其他存款业务 第六节 个人外汇账户管理与存取款业务_百度文
2023年10月31日发(作者:教学一点通)

绍兴银行网点业务操作指引(试行) 第三部分 存款业务

第九章 个人其他存款业务

第六节 个人外汇账户管理与存取款业务

个人外汇业务主要包括个人贸易外汇管理、收汇管理、汇出管理、结售汇管

理,以及外币现钞存取管理等内容,其中对个人结售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对个

人其他外汇交易实行限额管理。

我国对个人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管理完全贯彻可兑换原则,按交易主体区分境

内个人和境外个人,按交易性质区分经营性管理和非经营性管理。

通过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进行管理,大部分个人外汇收支由商业银

行审核真实性。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在进一步放宽政策、便利个人外汇收支活

动的同时,完善监管措施和手段,做到风险可控,建立了“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

系统”,依靠现代化手段对银行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进行非现场监管,实施监测

个人外汇收支情况。

目前我行开办外汇业务的种类暂定为外币储蓄、个人外币兑换和个人外币汇

款。开办个人外汇业务的币种暂定为美元、港币、日元、欧元4种。其货币符号

和在本行计算机系统中的货币代码分别为:

港币:货币符号 HKD 美元:货币符号 USD

日元:货币符号 JPY 欧元:货币符号 EUR

我行个人外汇业务在账务处理上实行外汇分账制,即原币记账。凡经办一种

币种的业务,即增设一套外币分户账,以原币填制凭证、存单(折),并以原币

记账和产生报表。

个人外汇业务的会计科目按以下原则设置:凡是与人民币核算业务相同且已

绍兴银行网点业务操作指引(试行) 第三部分 存款业务

经设立相应会计科目的,外币就横用此科目;超出人民币核算业务范围的,通过

增设专用科目解决。

一、个人外汇账户管理

(一)业务审核

1按个人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性质不同分为个人结算账户、个人储蓄账户。

1)个人外汇结算账户是指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开

立的用以办理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的账户;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时,

应通过外汇账户信息交互平台,查询是否已在开户地外汇局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外汇结算账户应纳入“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个人外汇结算账户的开立、使

用和关闭按机构账户进行管理;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和个体工商户的机构名称、

机构性质、组织机构代码等基本情况发生变更时,应到外汇局办理基本信息变更

手续。

2)个人外汇储蓄账户按主体类别分为境内个人外汇储蓄账户(我行用丙

种进行表示)和境外个人外汇储蓄账户(我行用乙种进行表示),对于境内个人

和境外个人开立的联名账户,按境内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外汇储蓄账户

的收支范围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外汇收付、本人或与其直系亲属之间同一主

体类别的外汇储蓄账户间的资金划转(仅限于同一主体类别,境内个人与境外个

人之间的外汇资金划转按跨境交易管理)

3境外个人是指外国自然人(包括无国籍人)港澳台同胞和持中华人民

共和国护照但已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的中国自然人。境内个人,是指居住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人、未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持中国护照的中国人以及定居

绍兴银行网点业务操作指引(试行) 第三部分 存款业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包含无国籍人)

(二)操作流程

1、受理审核

1)按外汇局规定审核开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与合法性。

2)个人储蓄现汇与现钞账户开户时,应审核身份证明的真实性,并严格

区分现汇账户与现钞账户。

2、现钞开户

柜员审核客户提供的身份证件及相关审核资料无误后,清点储户递交的外币

现钞,鉴别真伪无误后,使用“2001-个人活期开户”或“2002-个人定期开户”

交易进行开户,同人民币活期/定期储蓄业务处理(详见第七章个人活期账户管

理第一节个人账户管理)。会计分录:

借:1010 现金

贷: 2110/2150 活期存款/定期存款

4、现汇开户

本行现汇户存款来源主要是境外汇入汇款转存,审核相关材料,使用2001-

个人活期开户”或“2002-个人定期开户”交易进行转账开户。同人民币活期/

定期储蓄业务处理(详见第七章个人活期账户管理第一节个人账户管理)。会计

分录:

借:2620 其他应付款

贷:2110/2150 活期存款/定期存款

5、现钞户、现汇户现金销户

现钞户销户、现汇户销户,一般用于支取现钞,做“2008-销户”交易,同

绍兴银行网点业务操作指引(试行) 第三部分 存款业务

人民币活期/定期储蓄业务销户处理。

会计分录

借:2110/2150 活期存款/定期存款

5210/2600 利息

贷:1010 现金

借:5210/2600 利息

6、现钞户、现汇户转账销户

现钞户、现汇户转账销户,做1106交易,结转标志选择转账,收款账号转

2620再处理。

会计分录

借:2110/2150 活期存款/定期存款

5210/2600 利息

贷:2620 其他应付款

(三)利息零头处理

如上述销户业务中产生利息零头,支行无相应的外币零钞(例如:小面额纸

币、硬币)给付客户时,将外币零钞兑换成相应金额的人民币支付给客户。

柜员点击“公共业务”→“外汇业务”→“1803外汇找零”,进入外汇找零

界面,选择币种,钞汇标志默认现钞,输入外币金额后,界面自动回显“汇率”

和相应的“人民币金额”,同时输入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客户姓名,同时可以

进行身份核查,选择输入国籍和备注。

绍兴银行网点业务操作指引(试行) 第三部分 存款业务

会计分录

绍兴银行网点业务操作指引(试行) 第三部分 存款业务

借:1010现金 外币

贷:425003代客即期结售汇-FCY 外币

借:425003 代客即期结售汇-FCY/RMB 人民币

贷:1010现金 人民币

(四)注意事项

1、境外个人办理外币储蓄存款开立的外币存款账户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港

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件、护照等。

2、个人外汇账户开户须本人办理,委托他人开立外汇账户的,还应提供本

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3、个人以外币现钞、现汇开立活期、定期储蓄账户的,其续存、支取、销

户时则根据账户性质收、付现钞或现汇。原则上现钞户只能做现钞业务,现汇户

只能做现汇业务。

二、个人外汇现钞管理

(一)业务审核

1、外币储蓄存款按存入的外币是现汇还是现钞分为现汇存款和现钞存款。

外币现汇存款是从国外直接汇入的外汇或携入的外汇票据、没有取出就直接

存入银行的外币款项。它包括从境外银行直接汇入的款项,居民委托银行代其将

外国银行存款凭证、商业汇票、银行汇票、外币私人支票等托收和贴现后收到的

外币现汇。以外币现汇的形式直接存入的外币账户,即是现汇账户。

外币现钞存款是由境外携入或境内居民持有的可兑换的外币现金。以外币现

金形式存入的外币账户是现钞账户。

绍兴银行网点业务操作指引(试行) 第三部分 存款业务

2、个人向外汇储蓄账户存入外币现钞

1)个人存入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以下的,

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

2)当日累计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海关签章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

取单据到银行办理,银行应将相关单据原件留作附件,若客户不同意留存的,

留存复印件,并在相关单据上标注存款银行名称、存款金额及存款日期。

3、个人提取外币现钞

1)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1万美元)的凭本

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2)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当日累计超过1万美元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经

外汇局签章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办理,外汇局开具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

表》自签发之日起30天内一次使用有效,逾期作废。《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

银行作为附件留存。

4、手持现钞结汇

1)本年度未超过年度结汇总额的个人手持外币现钞结汇,当日外币现钞

结汇累计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当

日累计金额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经海关签章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

据在银行办理。

2)本年度已超过年度结汇总额的个人手持外币现钞结汇,经常项目项下

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海关进境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

绍兴银行网点业务操作指引(试行) 第三部分 存款业务

据以及《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第二章规定的有交易

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资本项目项下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海关进

境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并按照《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

则》第三章等个人资本项目管理规定办理。

(二)操作流程

1、个人外币活期存款的存款操作

柜员收受外币现钞后,做“8003-个人现金存款”交易,处理手续同人民币

存款交易。按账户的本身性质,该交易只能做现金存入现钞户。会计分录:

借:1010 现金

贷:2110 活期存款

2、个人外币活期存款的取款操作

柜员按客户的要求,做”8004-个人现金取款“交易,处理手续同人民币存

款交易。会计分录:

借:2110 活期存款

贷:1010 现金

个人外币账户一次取款1万美元以下的给予免费,1万元(含1万元)以上

的按本行收费标准和当天现钞(现汇)买入牌价折算成人民币收取手续费,通过

1873-表内通用记账”处理。会计分录:

借:10100101 现金

贷: 51100101 结算手续费

3、个人外币定期存款部分提前支取

个人外币定期存款未到期,如存款人急需,可以全部或部分支取外币存款,

绍兴银行网点业务操作指引(试行) 第三部分 存款业务

提前支取部分按活期利率支付利息,未支取部分按原存期原利率支付利息。提前

支取须持有存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代理提前支取时,还须同时出示代理人的有

效身份证件。

(三)注意事项

1、外币活期储蓄起存金额为丙种不低于20元人民币的等值外币,乙种为

不低于100元的等值外币,但活期储蓄账户可预开。外币定期储蓄起存金额为

丙种不低于人民币50元的等值外币,乙种不低于人民币500元的等值外币。

2、个人通知存款的每笔起存金额和最低支取金额均为5000美元或等值外

币,只有七天通知期限。

3、本行目前暂开办活期储蓄和定期储蓄两类。定期储蓄存期分为一个月、

三个月、半年、一年、两年5种。

4、客户年度总额内购汇所得款项可以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

5、外币现钞可以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不得存入个人结算账户;

6以旅行支票兑付存入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7、现钞续存只有现钞户,现钞不得存入现汇户。

8外币储蓄遇到挂失(包括密码挂失)解挂、过户和国家法律规定的查询、

冻结、扣划等特殊交易,均遵照人民币业务的相关规定办理。系统处理完全与人

民币业务相同。

三、个人境内外汇划转

(一)业务审核

1、本人外汇结算账户与外汇储蓄账户间资金可以划转,但外汇储蓄账户向

绍兴银行网点业务操作指引(试行) 第三部分 存款业务

外汇结算账户的划款限于划款当日的对外支付,不得划转后结汇。

2、本人同一交易主体类别的外汇储蓄账户间划转,凭身份证件办理。

3、个人与其直系亲属外汇储蓄账户间划转,凭双方身份证件、直系亲属关

系证明。直系亲属是指父母、子女、配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指能证明直系亲属

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或街道办理处等政府基层组织或公安部门、公证部门出具

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

(二)操作流程

1、现钞户、现汇户资金行内划转

本人外汇储蓄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直系亲属资金账户之

间的划转凭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和能证明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关系的户

口簿、结婚证或街道办事处等政府基层组织或公安部门、公证部门出具的有效亲

属关系证明。现钞户、现汇户资金划转及转账销户的账户现钞、现汇标志必须一

致。本人外汇储蓄账户与外汇结算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外汇储蓄账户向外汇结算账户的划款限于划款当日的对外支付,不得划转后结

汇。

现钞户、现汇户转账交易,使用“8005-个人活期转账”会计分录:

借:2110 活期存款

贷:2110 活期存款

(三)注意事项

1、同一交易主体的不同划转账户分属于境内个人、境外个人,划出方为境

内个人储蓄账户,则汇出境外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

绍兴银行网点业务操作指引(试行) 第三部分 存款业务

办理;划出方为境外个人储蓄账户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2、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进口的,本人凭其与代理

企业签定的进口代理合同或协议购汇,所购外汇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直接划

转至代理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3、境内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之间的资金境内划转按跨境

交易进行管理。

四、个人经营性外汇管理

(一)基本规定

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取得个人工商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执业证明,并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

(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除外),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从事对外贸易经营

活动的个人或个体工商户。

(二)操作流程

1、业务受理

1)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开户需要提供的资料: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申

请书;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正本及复印件;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执业

证明(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对外

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正本及复印件;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商务部门办理对外

贸易经营权登记备案;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以及复印件;在海关办理“中国电子

口岸”入网手续(注:58项视其他部门要求为可选项)

2)外汇个体工商户开户: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申请书;个人有效身份

绍兴银行网点业务操作指引(试行) 第三部分 存款业务

证明正本及复印件;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执业证明(原件)及复印

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3)外汇个体工商户购汇:代理企业签订的进口代理合同或协议。

4)外汇个体工商户结汇:与代理企业签订的出口代理合同或协议;代理

企业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2、业务操作

个人开户同人民币个人结算账户开户,个体工商户开户同人民币对公存款账

户开户。

(三)注意事项

1、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对外贸易购付汇、收结汇应通过本人的外汇结

算账户进行。

2、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的个人经营性外汇收支、进出口核销、国际收支申

报按机构管理。

3、个人结算账户资金可以划转指个人外汇储蓄账户,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资

金向个人结算账户之间划转仅限于当日的对外支付。

4、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经常项目项下经营者外汇购、结汇,

应通过其外汇结算账户办理,外汇结算账户统一纳入外汇账户信息系统进行管

理。对通过外汇结算账户发生的结汇、购汇,不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

5、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结算账户比照机构客户进行管理。

6、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有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个体工商户没有取得对外

贸易经营权。

7、个体工商户必须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进出口贸易,不得直

绍兴银行网点业务操作指引(试行) 第三部分 存款业务

接向境外支付进口贸易款。

8、个体工商户用于进口贸易所购外汇,凭其与代理企业签订的进口代理合

同或协议,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划转至代理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后汇出境

外。

9、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本人外汇结算账户办理收汇、结汇,结汇凭与代理

企业签订的出口代理合同或协议、代理企业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

相关文件:

1《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个人外汇管理办法》《浙江省个人贸易外汇

管理办法》

2、绍商银〔200981号附件4 绍兴市商业银行个人外汇业务操作及会计核

算暂行办法

爱国征文500字-一年级学生自我评价

第九章 个人其他存款业务 第六节 个人外汇账户管理与存取款业务_百度文

本文发布于:2023-10-31 08:39:5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zhishi/a/169871279820195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本文word下载地址:第九章 个人其他存款业务 第六节 个人外汇账户管理与存取款业务_百度文.doc

本文 PDF 下载地址:第九章 个人其他存款业务 第六节 个人外汇账户管理与存取款业务_百度文.pdf

标签:个人存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实用文体写作网旗下知识大全大全栏目是一个全百科类宝库! 优秀范文|法律文书|专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