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规治党引领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
作者:胡延群
来源:《山东青年》2017年第10期
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党长期执政的客观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强化依规治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科学推进党内法规体系建设
依规治党所依据的“规”,主要是党内规章制度,即以党章为根本,包括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在内的行为规范。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特别强调尊崇党章的权威,成为依规治党的重要抓手。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确立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建设路线和发展蓝图,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础。
首先确定党内法规建设目标。2013 年发布《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作為党内阶段性“立法规划”,提出力争经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涵盖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主要领域、适应管党治党需要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在十八届中纪
委四次全会上,王岐山提出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时间表”:确保到建党100周年也就是2021年时,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的颁布,使我们党首次拥有正式的党内立法法,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提供了基本依据和规范。2017年6月印发《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指出,要完善以“1+4”为基本框架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高效的党内法规制度,对加强新形势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作出统筹部署。
其次是全面清理党内法规。党中央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筛选清理,分两个阶段完成清理工作。在摸清党内法规“家底”的同时,解决了党内法规中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问题。以此为指导,各地方党委也按照党中央的精神,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