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时俱进:党章的历次修订与完善
作者:岳雪侠
来源:《共产党员·上半月》 2016年第7期
岳雪侠
建党至今,中国共产党已走过了95个春秋,其间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种风险、挑战与考验,伴随着党面临的形势与任务的变化和发展,党的章程也在不断地修订和完善。研究党章修订的背景和内容,有助于我们更全面地了解党成长发展历程。
从建党到建国,七次制定或修改党章的过程,见证了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艰辛与伟大
1921年7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举行。而兼具党纲与党章特点的《中国共产党纲领》,却是31日在浙江嘉兴南湖的一只游船上讨论通过的。秘密活动状态下,党的一大会场受到了暗探注意和外国巡捕搜查,为了安全起见,最后一天的会议不得不几经周折,改在了不易被人注意的游船上,且李汉俊和陈公博因为被侦探监视,不便行动,未能出席最后一天的会议。透过法租界、暗探、巡捕搜查、监视等等词语,我们不难想象,在中国自己的国土上,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状态下,成立中国共产党所面临的艰险与磨难。
党的一大后,党在宣传、群众运动等方面的工作有了明显进展,中国工人运动出现了第一次高潮。这些情况迫切要求党制定一个符合中国革命实际情况的明确纲领和适应党的组织发展需要的正式党章。党的二大完成了这一开创性工作。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党章。它明确规定了党的组织原则,具体规定了党员条件、党的各级组织和党的纪律要求,为规范党员行为、促进党组织的巩固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党的二大后,以反对封建军阀和推翻帝国主义压迫为主要特征的革命运动逐渐形成高潮,又在重压下相继受挫。为推动革命进一步发展,解决党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党的三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在二大通过的党章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入党手续的有关规定;对党员入党候补期、党小组的组成、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组成等作了重要修正,严格入党手续以准备进入统一战线。
党的三大后,党投入了较大的精力帮助国民党进行改组,但党内存在着忽视党的自身建设问题。为纠正在党的工作中出现的右的倾向,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党的四大通过的党章首次规定了支部的成立条件及其成员产生办法,强调了对党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下放了党员的管理权限,实行党的总书记制度。这对后来正确开展党的组织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四大后,国共合作中,党的主要领导人推行的右倾投降主义政策,使革命受到严重挫折。根据党的五大精神,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对党章作了较大修改:
第一次明确提出“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增加了设立中央政治局、监察委员会和党团等内容。在党的历史上,这是唯一不是由党的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党章。
党的五大后不久,国民党右派势力把矛头指向了当时的革命中心武汉。在异常艰难和危险的时刻,我们党又受到了“左”倾盲动主义的侵害,使革命遭受了严重挫折。为总结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的经验教训,纠正错误,推动革命向前发展,1928年7月,党中央在莫斯科召开党的六大。修正党章,首次提出了民主集中制的三项根本原则,这是党的六大通过的党章的突出贡献。但由于此次党章修改是在共产国际的协助下进行的,使得它深受共产国际的影响,很多规定脱离了我们党当时的实际情况。
党的六大以后,受动荡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影响,党的全国大会难以按既定时间召开,直到抗日战争胜利在望的1945年春。为了夺取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并把中国引向光明的前途,中央决定召开党的七大。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首次增加了总纲部分,确立毛泽东思想为党的“一切工作的指针”,同时阐明了党的性质、奋斗目标、指导思想、根本宗旨和优良作风等重大问题。作为第一部我们党完全独立自主修改的党章,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充分证明党的成熟和坚强。
从建国到“文革”结束,四次修改党章的过程,反映了党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曲折与成就
党的八大是新中国成立后召开的第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制定了党执政后的第一部党章。党的八
大通过的党章总结党执政初期的经验,体现了执政党建设的特点,删除了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中“党的地下组织”与“经费”两章,增加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及党的内政外交政策等内容;对民主集中制作了充分论述,对党的组织机构及组织制度作出重大调整,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实行常任制;对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提出更高更严格要求,完善了党的纪律处分的种类。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是党执政后的第一部党章,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是继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后,我们党的又一部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建党学说同中国共产党建设的具体实践紧密结合的好党章。
令人遗憾的是,由于当时党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和理论准备不足,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缺乏自身经验和可借鉴的参考经验,对执政党建设规律特别是执政党建设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对于党章的权威性和执行党章的严肃性以及党章可能遭到破坏都缺乏深刻认识和足够重视等种种原因,导致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没有得到全面地贯彻执行。
“文化大革命”时期,党的九大和十大通过的党章肯定并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的理论,突出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作了错误的和不科学的论述;取消了关于党内民主、党员权利和义务等重要条文。党的九大通过的党章还错误地写入林彪是毛泽东的接班人。这些都集中反映了“文化大革命”对党的建设的严重破坏。党的十一大通过的党章,在结构上恢复了将总纲和各章分开阐述的做法,对实现党的奋斗目标、发扬优良传统等作出正确规定,但仍然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的理论,肯定“文化大革命”,用“五十字建党纲领”来概括党的性质和建
党目标,因而未能完成应有的使命。
改革开放至今,七次修改党章的过程,见证了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丰富与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开创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提出新的要求,对党章的修改和完善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党的十二大总结党执政的经验教训,重新制定了一部体现马克思主义政党原则、中国共产党党情和时代特点的党章。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规定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清除了党的十一大通过的党章中的“左”的错误,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国际国内政策作出正确论述;对党员和党的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提出更高标准,对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作了新的规定;对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改善党的各级领导体制、严格党的纪律等提出新的要求。党的十二大党章第一次比较全面而正确地回答了新时期执政党建设的目标、途径和方法等基本问题,是一部至今仍在发挥重要作用的好党章。
根据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在保持党章总体稳定的前提下,都对党章作了适当修改。党的十三大通过的党章充实了发展党内民主和完善组织制度等方面的内容。党的十四大通过的党章对总纲和部分条文作出修改,突出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以及一系列方针政策写入党章。党的十五大通过的党章将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党的十六大通过的党章将“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对党的性质作了“两个先锋队”的表述,充实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内容,并增写了“党徽党旗”一章。党的十七大通过的党章写入了科学发展观,增加了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问题的论述,增写了党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内容。这是党的十二大以后对党章内容修改最多的一次。党的十八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将科学发展观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党的行动指南,增写了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重要论述,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充实了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的内容,对党员、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提出了新要求。经过修改和完善,党章更加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的发展对党章建设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党章不断实现与时俱进,也有力地推进了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的发展。新起点、新征程,党章必将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加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