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南宁市城市网格点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9.27
∙【字 号】南府发[2008]65号
∙【施行日期】2008.10.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南宁市城市网格点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南府发〔2008〕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城市网格点基准地价成果》已经市十二届人民政府第五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并从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同时,2002年8月15日公布实施的《南宁市市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及相关成果终止使用。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南宁市城市网格点基准地价成果
一、基准地价价格内涵
(一)商业用地:以2008年1月1日为估价基准日,在“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宗地红线外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以下同),商业用地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40年首层标准铺面等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二)住宅用地:以2008年1月1日为估价基准日,在“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住宅用地在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70年及平均容积率2.2等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三)工业用地:以2008年1月1日为估价基准日,在“五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工业用地在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50年及平均容积率1.0等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城市各用途土地地价内涵
土地用途 项目 | 商业 | 住宅 | 工业 |
土地开发程度 | 五通一平 | 五通一平 | 五通一平 |
平均容积率 | 1.8 | 2.2 | 1.0 |
价格表现形式 | 首层楼面地价 | 平均楼面地价 | 平均楼面地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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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格点基准地价
详见各用途网格点基准地价图。
三、级别基准地价
市区各用途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如下表:
市区级别楼面基准地价表Ⅰ 单位:元/平方米(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