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及管理方案
一、资金年度使用管理方案
(一)基本原则
1、资金管理原则:集中管理、先收后支、以收定支、有偿使用。
2、项目部按收回工程款的70%,享有自主支配权。项目部的全部费用支出(含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均应在工程回款70%内进行支用。
3、项目部必须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办理,不能直接以收抵支。
4、工程项目收回的银行承兑汇票,原则上付款也仅能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5、超额度使用资金时,公司将超出部分金额转为内部贷款,比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在收取工程款后直接还贷并在年终考核项目部利润指标时调减利润。
6、未经批准,各项目部间不得相互拆借资金。
7、合作项目的工程资金按相关合同或约定的比例进行付款。
(二)项目资金管理职责
1、公司总经理对资金使用有最终决定权。
2、项目部要以单项工程为核算对象,建立货币资金收支备查账。
3、物资部依据《物资管理制度》实施采购工作。
4、成本合约部需督促项目部及时签订合同,保证项目部付款比例核定的准确性。
5、相关职能部室应及时反映项目专业技术监督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以资金的流向制约工程的整体经营管理,并纳入到年终的绩效考核。
(三)工程项目资金的回收管理
1、工程款回收执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2、工程项目收取的资金(包括支票、汇票、其他现金等价物)应全部存入公司银行帐户存
储,统一管理。不得隐瞒、滞留、以其他名义转出。
3、公司依据《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对项目部工程款回收工作进行考核。
(四)工程项目资金的支出管理
1、项目部(不含沉箱厂)成立前遗留的欠款(不含材料费)原则上由公司统筹安排。
2、物资货款依照《物资管理制度》实施付款。
3、项目部每次回款后要根据可用资金,填报《资金使用计划表》,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执行。项目部要以保证正常工程建设为前提,公平、公正、合理的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公司管理层发现项目部资金使用不合理时,有权对付款项目、客户等进行调整。
4、工程项目需办理保函或资金存款证明的,需填写保函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办理保函使用的资金按公司内部贷款办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纳入项目兑现。
二、资金年度使用计划
(一)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集中管理、统一使用、以收定支、加快周转、开源节流、提高效益。
(二)项目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即项目工程款回收后全额转入公司(本办法均指公司或分公司)帐户,项目各项支出由公司按计划统一支付,零星支出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对远离公司所在地单独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则由公司根据审定的资金需用计划划拨给项目,由项目按计划支付。
(三)各级财务部门是本单位项目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项目资金回收及使用的日常工作,向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四)项目经理部是项目资金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工程款回收与项目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
1、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款回收第一责任人,领导和管理项目资金工作,对项目资金回收、合理使用负责。
2、项目内业技术员(或预算员、统计员)负责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业主报量及工程进
度款的申报,并催促业主在规定时间内审定,为项目回收工程款提供可靠依据。
3、项目预算员负责编制和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及签证等工作,协助项目内业技术员办理每月工程进度款和向业主报量的核对工作。
4、项目成本员负责按月编制资金收支计划,并办理收取工程款相关手续。
(五)公司预算部门应及时解决涉及工程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协助项目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签证、工程进度款申报工作。
(六)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收集了解业主资金动态信息,提供业主欠款有关数据,协助项目收取工程款,并平衡审定项目资金收支计划。
(七)为实现项目资金集中管理,各单位应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异地零距离资金管理,减少银行开户个数,避免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八)银行帐户实行集中管理。项目原则上不得开设银行帐户,远离公司所在地300公里以上或因特殊原因确需单独开户的项目,应报公司批准,并定期向公司报告帐户使用情况。
(九)对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其帐户由公司统一管理,并委托项目进行日常管理工作,严禁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项目银行帐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十)银行帐户预留印鉴实行分开保管制。单位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负责人保管,人名章由本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十一)项目单独开设的银行帐户,工程竣工后必须及时予以注销,预留银行印鉴章交公司财务部门统一保管。
(十二)项目资金使用原则:计划管理、以收定支、控制使用。
(十三)项目应于月底前填报下月《项目资金收支计划》报公司财务部门,由公司审核汇总后编制公司总的资金收支计划,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执行。项目各项开支由公司统一支付。远离公司所在地单独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由公司根据审定的《资金收支计划》将款项划拨项目,由项目按计划支付。
(十四)项目各项开支由公司统一支付,项目日常零星开支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远离分
公司所在地单独开设银行帐户的除外)。定额备用金标准:大型及特大型项目30000元,中小型项目10000元。定额备用金由项目成本员于项目开工前向分公司借取,主要用于项目零星、急用的日常支出,项目成本员应汇总整理有关票据及时向分公司财务科报销。项目完工后,项目成本员应及时交回所借备用金。
(十五)项目应加强物资采购计划管理,限量采购,避免存货积压、浪费。
(十六)项目应建立健全分包工程结算台帐,核实计算分包单位完成工作量及质量安全等情况,协助公司办理有关分包工程付款审批程序。
(十七)应定期检查项目资金收支管理情况,特别是对单独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应加强检查、监督,发现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应严肃处理,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相应责任。
(十八)项目资金分析是项目经济活动分析的重要内容。项目应于每月经济活动分析会时进行分析,通过对收支情况分析,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采取措施,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