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偏好理论综述

更新时间:2023-06-08 19:37:20 阅读: 评论:0

公平偏好理论综述
摘要:行为与实验经济学家对自利假设的质疑促进了社会偏好理论的发展,基于理性假设的公平偏好、互利偏好、社会公平偏好理论将心理学和社会学一起纳入效用函数,从而对“自利”的经济人假设做出修正。国内外学者纷纷以博弈论为分析工具,以不同的效用函数为表现形式,以总结一个简约的、定量的并能精确预测的理论模型为目的,在前人基础上不断推陈出新。本文以公平偏好理论模型为起点,分析了基于结果公平的FS模型的参数取值问题,梳理了公平偏好理论的延续发展过程,阐述了社会偏好理论逐步走向综合的趋势。最后总结了公平偏好理论对我国宏观经济环境与微观企业发展的作用。
关键字:公平偏好、FS模型、效用函数
一、引言
早期古典经济学家的理论都建立在自利假设之上,认为人只会做出让自己利益最大化的选择。197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西蒙修正了这一假设,提出了“有限理性”概念,认为人是介于完全理性与非理性之间的“有限理性”状态,这一修正为西方行为与实验经济学家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考方向,开始不断探求界限内的个人行为决策的新驱动力。
实验经济学家结合心理学,将人的自利、公平、利他等心理分解,通过博弈实验中简单有说服力的实验结果对自利假设的系统结构提出质疑。响应者在最后通牒博弈(Guth .,1982)中的拒绝正的物质收益,公共品博弈实验中自觉投资行为(Marwell and Ames,1979)和惩罚行为(Fehr,2000),独裁实验(Forsythe,1994)中的给予行为,礼物交换博弈(Fehr,1996)中的互惠行为等著名的博弈都反应了一个结论:人具有社会偏好。社会偏好结论建立在自利偏好之上,但并未否定自利假设,它认为人们不仅仅自利,在关注自身物质利益的同时仍关注他的物质利益。
社会偏好包括公平偏好、互惠偏好、社会福利偏好等,在博弈实验中,公平偏好尤其引人关注,许多行为经济学家以此为出发点得到新的理论。公平偏好分为动机公平和结果公平,Rabin(1993)被公认为第一个正式提出动机公平的心理博弈模型,Fehr 和Schimidt(1999)指出了该模型中完美融合了心理学基础的优点,批评了该模型的人数限制问题(双人模型)。有鉴于此,Dufwenberg和Kirchsteiger(2004)对该模型进行了拓展,将Rabin的分析框架延伸到了扩展博弈中。早期Loewenstein(1989)、Bolton(1991)等都在结果公平方面做出了先导性的贡献,Fehr 和Schimidt(1999)以及Bolton 和Ockenfels(2000)分别提出了FS模型与ERC模型,标志着基于注重结果公平的公平偏好模型的成熟。
在此基础之上,也有不少学者Charness和Rabin2002、Falk和Fischbacher2006)等将动机与结果公平结合提出了综合模型,关于公平偏好的研究正沿着这条轨迹逐步发展开来。
本文力求深入探讨公平偏好理论的发展与应用,第二部分检验了著名的最后通牒博弈实验及其修正实验中出现的自利假设无法解释的公平偏好现象。第三、四部分以FS模型为基础,指出该模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后续理论的延展与缺陷。最后一部分总结了公平偏好理论对我国宏观经济环境与微观企业发展的作用。
二、对公平偏好的博弈实验检验
通过实验以及现实生活的检验,自利假设逐渐无法站稳脚跟,越来越多的行为与实验经济学家意识到纯自利假设存在严重的缺陷,它无法解释个人表现出来的公平、互惠等行为,包括著名的博弈实验中的最后通牒实验(ultimatum game)、独裁者实验(dictator game)、信任博弈实验(trust game)、礼物互换博弈实验(gift change game)等实验中个人行为决策。
由于本人精力与篇幅有限,本文仅介绍经典的最后通牒博弈及其相关演变模型(表1)。最后通牒博弈由Guth(1982)最先设计,由此证明了自利假设的不足。标准的最后通牒博弈中,提议者制定一个分配方案,将物质财富分配给响应者,响应者可以选择接受获得,提议者获得或者放弃,双方收益均为0。按照自利假设,响应者不会拒绝任何一个的分配方案。许多学者研究了最后通牒(Thaler1988Guth1995Camerer Thaler1995等),发现结果并未像自利假设的预测一样。提议者分配的份额虽没有超过0.5,但平均分配额已达到0.4~0.5,分配份额低于0.2,被响应者拒绝的概率高达0.4~0.6。由于响应者拒绝正分配可能出于两个原因:一、提议者恶意分配,二、结果分配不公。为了区分行为决策的驱动因素,Blount(1955)、Bolton Zwick1995)、Nelson(2000)等分别修改了最后通牒的模型,不管是否由第三方分配方案还是免惩罚最后通牒博弈,都表明了动机公平对个人行为决策的重要影响作用。
独裁者实验也是最后通牒的一个变形,取消了响应者拒绝收益的权利,一旦独裁者决定分配的利益为,那么他们的分配结果立即决定为()。按照自利假设,独裁者不会分配给响应者任何利益。然而,Forsythe(1988)、Camerer和Thaler(1995)、Andreoni和Miller(1993)等对独裁博弈进行了反复验证,发现只有20%的独裁者采取自利分配,60%以上的独裁者选择0~50%。唯一能够解释这一现象的理论便是公平偏好,独裁者的给予行为能够降低由内疚带来的负效应,只有分配掉一定的利益才能达到相对分配公平,降低不公带来的愧疚感。
表1 最后通牒的其他相关修正模型对照
实验名称
实验描述
结果
结论
第三方分配博弈实验
Blount(1955)
提议者与响应者之间的分配方案由第三方(如法院或者规章制度等)来决定
第三方分配方案会降低响应者的拒绝率。
人们不仅偏好公平,更关注参与者的动机是否公平。
删减版最后通牒实验
Nelson(2000)
提议者对20美金额分配权限受到限制,最多只能给予响应者4美金的筹码。
与标准博弈实验中提议者的分配权力不受限制相比,删减版最后通牒对于分配结果为(16,4)的方案,由17接受上升到42人(共44人参与实验)。
备选方案选择实验
Falk等(2003)
提议者选择(8,2)的方案,并将(5,5)、(2,8)、(10,0)作为备选方案。不同的备选方案中,(8,2)的分配具有不同的心理学意图。
不同的备选方案,响应者的拒绝率显著不同,最自利的备选方案(10,0)只有10%的响应者选择拒绝,提议者预测备选方案为(5,5)时会遭到拒绝,因此只有1/3的提议者仍提出(8,2)的原分配。
免惩罚博弈博弈实验
Bolton Zwick1995
实验免除了响应者对提议者的惩罚权利,即便提议者“恶意”分配。响应者只能选择接受与否。
响应者接受任何的分配,无一拒绝。因此,在标准最后通牒博弈中,响应者的拒绝行为是对“恶意”分配的提议者的一种惩罚措施。
三、基于结果公平的FS模型
西方经济学家一开始研究社会偏好各模型的目的在于检验经济人假设存在的悖论,先导性的思路对后人形成了一条鲜明的思路,通过不同的效用函数形式,加入心理学中的各种社会偏好,以博弈论作为研究工具,逐渐发展出了一系列体系完善的理论模型。在公平偏好基于结果公平的效用模型中Fehr 和Schmidt(1999)在其QJE论文中提出的FS模型最为经典,它具有一维性,结构简单,便于分析,只存在唯一的均衡解,且能很好的反应实验中出现的厌恶不公平的行为。FS模型具有实际意义和易驾驭性,其效用函数为:
其中,——劣势不公厌恶系数,参与者i比其他人的收益少时的妒忌指数。
    ——优势不公厌恶系数,参与者i比其他人的收益多时的内疚指数。     
且,
特别的,,表示参与者i没有任何偏好,即不会因为收益少于他人产生妒忌,也不会因为收益多于他人而不安。
上式中第一项代表参与者i的物质收益,第二项代表优势不公带来的负效用,第三项代表劣势不公带来的负效用。
与FS模型相似,Bolton 和Ockenfels(2000)提出的ERC模型采用非线性形式,摒弃个人之间的物质利益的比较,而是将个人收益与平均收益对比。他们认为,个人不仅仅为绝对收益所激励,更倾向于受相对收益影响。该模型在FS模型的基础之上加以改进,其实际与FS模型有异曲同工之处,此处不多做阐述。
四、FS模型引起的争议与理论模型的演变
尽管FS模型的提出引起广泛经济学家的高度重视, 但是由表1我们就能看出,许多博弈实验研究中,将结果与动机因素进行分解后,更倾向于得出动机对个人行为决策的重大影响,而在结果公平上的解释力不足。FS模型建立在结果公平之上,忽略了动机对行为决策的影响。 
Fehr 和Schmidt(2003)指出劣势不公系数的预测是通过参与者在最后通牒博弈中的最低拒绝额计算而得来,也就是说响应者拒绝提议者的分配方案得到的效用为0,根据公式得到,得到。而优势不公厌恶系数无法在博弈实验中对应具体的效用值,只能通过的分布以及最后通牒博弈中的最优均衡解来预算的分布。但是,这种估算只能得到一个分布,而不是一个具体的数值。
较有趣的是,Binmore 和 Shaked(2009)以FS为分析案例,细数了Fehr 和Schmidt (1999)以及后期相关的文献中的模型缺陷。其中,有关优势不公厌恶系数的取值便成为质疑的焦点话题。他们指出,在文章中取作为限制条件没有强有力的理论依据和数据支撑,而且的取值并未设定一个上限。在该文献中直接取更令人怀疑仅仅是为了满足最后通牒博弈实验中的数据。
为了推进FS模型的完善,许多国内外经济学家尝试对参与者的效用函数形式进行改进,加入更多的社会偏好, 结合动机与结果公平等元素等,以下例举5个较完善的社会偏好理论模型,如表2所示:
文献
类别
效用函数及描述
Charness
和Rabin
(2002)
基于动机公平理论模型(互利偏好)
分别代表参与者a、b的收益,若    表“仁慈系数”,越大,参与者b越愿意牺牲自身利益以减少对a的不公;若表“贪婪系数”,越大,参与者b越自利。
Andreonil
和Miller
(2002)
社会福利偏好理论模型(利他偏好)
,文中并未给出更具体的效用函数形式,但是它通过实验证明了人的利他性。指出人不仅关心自身利益,还关心社会总利益,尤其是弱势群体。
Kohler
(2003)
综合模型(不公平厌恶&利他偏好)
表参与人i对社会福利的关心程度,式中前两项为社会福利偏好,后两项与FS模型一样,结合结果公平偏好构成线性模型。
Falk和Fischb
-acher
(2006)
综合模型(不公平厌恶+互利偏好)
,上式结合动机公平与结果公平而得来,并定义了善意函数为
,互利参数定义为
从表2中可知,社会偏好理论模型正沿着一条结合动机与结果公平的公平偏好、利他偏好、社会福利偏好相融合的道路发展,不妨进行大胆预测,未来的偏好模型会继续朝着这一方向前进。但是正如Camerer(2003)所述:我们的目的并非通过改变效用函数来解释不同的实验结果,而是寻找一个简约又能反映人类心理学的效用函数,这个效用函数能够解释各种不同的个人行为决策,并能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准确的判断和预测。Fehr 和Schmidt(2010)在回复Binmore 和 Shaked(2009)质疑时开篇便指出一开始研究FS模型的目的便是探寻一个有用的工具,能够解释各种复杂的实验模型并作出定量的、可测量并检验的预测。尽管FS模型的建立有些粗糙,也未考虑到动机公平与利他偏好的影响,但其模型的建立可解释绝大多数模型,且他们探求学术精髓的单纯思想确也是值得大家借鉴的。后续模型的演变尽管考虑更周到,但依然存在不少疑问。如Rabin模型建立在动机公平基础之上,虽结合了心理学概念,但忽略了结果公平,且存在多重均衡结果,预测能力并不理想。Falk和Fischbacher2006)虽结合了动机与结果公平建立了综合模型,分别采用了Rabin(1993)的二阶推断信念与Dufwenberg和Kirchsteiger(2004)的善意程度衡量方法,但结构过于复杂,可操作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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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模型   公平   实验   博弈   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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